《建设法规》课件第三章建设工程发包与承包法规复习一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二造价工程师不予注册的情形有哪些?问题项目三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法规◇了解建设工程发包与承包、招投标的概念◇掌握建设工程发包与承包、招投标的方式◇掌握建设工程招投标、开标与评标的程序◇熟悉建设工程招投标的范围和规模标准◇能够运用所学的基本知识判断发包方、承包方的行为规范◇能够运用招投标知识,依法律程序参与招投标竞争◇具有通过执业资格考试的能力引入《建设法规》课件本节目录建筑工程发包承包概述1建设工程发包2建设工程承包3《建设法规》课件第一节建设工程发包与承包的概述一、基本概念发包与承包:一方当事人为另一方当事人完成某项工作,另一方当事人接受其工作成果并支付工作报酬的行为。发包:把某项工作交给他人完成,并接受其工作成果和支付工作报酬。承包:承揽他人交付的某项工作,并完成某项工作。对于建设工程而言,发包人(又称甲方)是建设单位;承包人是勘察单位、设计院、施工方、监理方等。《建设法规》课件1、依法订立书面合同和全面履行合同的原则。2、发包承包公开、公正、平等的原则。3、禁止发包承包双方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的原则。4、建筑工程确定合同价款的原则。二、建设工程发包承包的原则杭州湾跨海大桥北通航孔桥主塔第一节建设工程发包与承包概述《建设法规》课件第二节建设工程发包一、发包方式招标发包:发包方事先表明其拟建工程的内容和要求,由愿意承包的单位递送标书,明确其承包工程的价格、工期等条件,再由发包方从中择优选择工程承包方的交易方式直接发包:发包方与承包方直接进行协商,以约定工程建设的价格、工期和其他条件的交易方式《建设法规》课件第二节建设工程发包二、发包行为规范1、发包单位应当将建筑工程发包给合格的承包人。2、发包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项。3、发包单位不得在发包过程中收受贿赂、回扣或者索取其他好处。4、发包单位应进行依法公开招标并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5、发包人不得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P72)。6、发包人不得向承包人指定建材、设备和机械。《建设法规》课件第二节建设工程发包三、肢解发包的识别及危害肢解发包是指建设单位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设工程分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不同的承包单位的行为。1、肢解发包可能会导致化整为零,化大为小,变相规避招标。2、肢解发包会不利于投资和进度目标的控制。3、肢解发包会增加发包的成本。4、肢解发包增加了发包人管理的成本。《建设法规》课件第三节建设工程承包一、承包单位的资质管理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包工程。禁止建筑企业允许其他单位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企业出借、出租自己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不得允许其他建筑企业挂靠在自己企业之下(职业训练3-1)。《建设法规》课件12案例:施工建房无资质,酿成事故被判刑案情简介:2003年3月,被告人顾某(杭州市余杭区运河镇个体建筑工匠)在没有资质承建工业厂房的情况下,超越承建范围,与桐乡某搪瓷制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胡某签订协议,承建该公司的球磨车间。在施工过程中,被告人顾某违反规章制度,没有按照规定要求的施工图施工,且没有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冒险作业,留下事故隐患。2003年4月16日15时许,施工人员砌筑完球磨车间西墙后,在墙身顶部浇天沟时,由于墙身全部采用五斗一盖砌筑,且中间没有立柱或砖墩加固,天沟模板没有落地支撑,致使墙身失稳倒塌,造成高某被墙体压住而死亡、沈某等3人轻伤、韩某轻微伤的重大伤亡事故。《建设法规》课件13桐乡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顾某在无建筑资质的情况下承建工业厂房,超越承建范围,且在施工过程中违章作业,造成一起1人死亡4人受伤的重大伤亡事故,其行为已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法院同时考虑到被告人顾某在案发后认罪态度较好,且已对各受害人的经济损失作了赔偿,确有悔罪表现等情节,依法作出如下判决:被告人顾某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案例:施工建房无资质,酿成事故被判刑《建设法规》课件第三节建设工程承包二、建筑工程承包方式的分类1、按承包内容不同(1)交钥匙总承包(2)分项总承包2、按承包对象的组织形式(1)单独承包(2)联合承包《建设法规》课件第三节建设工程承包三、建筑工程总承包制度全部建筑工程的总承包: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和试运行一并发包给一个总承包单位。分项总承包:建设单位将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发给一个总承包单位。《建设法规》课件第三节建设工程承包四、建筑工程联合承包制度概念:两个或多个承包单位共同负责一个工程项目,共同施工、共同承包。前提条件:大型或复杂的建筑工程。连带责任,共担风险,共负亏损。(职业训练3-2)联合体资质的认定。(职业训练3-3)《建设法规》课件职业训练3-2《建设法规》课件职业训练3-2《建设法规》课件职业训练3-3《建设法规》课件第三节建设工程承包五、建筑工程分包制度分包:是指总承包单位将其所承包工程中的专业工程或劳务作业分包给其他承包单位完成的活动。专业分包:将专业工程发包给其他承包单位。劳务分包:将承包工程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劳务分包企业。《建设法规》课件第三节建设工程承包六、建筑工程承包行为规范建设单位不得直接指定分包工程承包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分包活动。禁止违法分包: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再分包。禁止转包:全部工程转包;全部工程肢解后分包。《建设法规》课件小结建设工程发包与承包法规1、了解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的概念2、掌握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的一般规定3、掌握分包制度《建设法规》课件案例分析《建设法规》课件案例分析《建设法规》课件案例分析《建设法规》课件思考题1、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的有关规定,我国建筑业企业的三个资质序列是()A、工程总承包、专业总承包、劳务承包B、综合总承包、建筑专业承包、建筑劳务承包C、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D、项目总承包、建筑总承包、劳务专业分包2、根据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的现行规定,以下不符合工程设计单位资质等级规定的是()A、工程设计综合甲级B、工程设计综合乙级C、工程设计专项甲级D、工程设计行业乙级答案:1、C2、B《建设法规》课件3、甲公司2003年5月取得三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2006年8月取得二级资质。2006年6月获得了一项2200m2的网架钢结构制作与安装业务,2007年10月竣工验收合格。由于三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企业只能承揽1200m2及以下的网架钢结构制作与安装工程,故业主认为甲公司超越资质等级承揽工程,承包合同无效,拒付工程款。对此,法院将支持一下观点()A、虽甲公司超越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承揽工程,但承包合同仍有效。思考题《建设法规》课件B、甲公司在工程竣工前才取得符合该项业务要求的二级资质,承包合同无效,业主有权拒付承包人合同约定工程价款。C、尽管甲公司超越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承揽工程,承包合同无效,但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业主应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D、由于甲公司在工程竣工前取得了符合该项业务要求的二级资质,双方所签订合同有效,业主仍应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答案:C思考题《建设法规》课件4、背景资料:甲乙两家为同一专业的工程承包公司,其资质等级依次为一级、二级。两家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一项工程,并于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2007年3月10日送达了投标书。甲与乙签订的联合投标协议约定:如果在施工的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而遭遇业主的索赔,各自承担索赔额的50%。根据上述材料回答(1)~(3)题。(1)该联合体资质等级应为()A、以甲公司的资质为准B、以乙公司的资质为准C、由主管部门重新评定资质D、以该工程所要求的资质为准《建设法规》课件(2)如果甲与乙3月11日才签订了联合投标协议,则评标委员会初审该联合体的投标书时应()A、通知甲补充联合投标协议B、通知乙补充联合投标协议C、通知甲和乙补充联合投标协议D、按废标处理答案:(1)B(2)D(3)如果甲乙组成的联合体中标,且在施工过程中由于乙公司所用施工技术不当出现了质量问题而遭到业主30万元索赔,则以下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说法是()《建设法规》课件A、虽质量事故是乙的技术所致,但联合承包体双方对承包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甲或乙无权拒绝业主单独向其提出的索赔要求B、共同投标协议约定甲乙各承担50%的责任,业主只能分别向甲乙各索赔15万元C、业主既可要求甲承担赔偿责任,也可要求乙承担赔偿责任D、若乙先行赔付业主30万元,乙可以向甲追偿15万元答案:B《建设法规》课件5、背景资料:甲建筑公司2005年3月中标获得了海芳苑小区D\E型多层住宅和C型高层住宅的土建和安装工程承包权,并就此与开发方签订了《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根据《合同》规定,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承包方自行完成所承包的工程。此后,甲公司按照开发方的制定,将C型高层住宅的安装工程全部交给乙建筑工程公司施工,并与乙公司签订了工程承包合同。同时,甲公司未经开发方同意,外聘王某担任该D\E型多层住宅1#、2#楼项目部负责人,并与他签订了《承包责任协议书》。《建设法规》课件《协议书》规定,王某以包工包料形式“承包”,自行从社会上组织施工力量,负责工程质量和安全;王某必须保证履行甲公司与开发方签订的《合同》中有关承包方的义务,并负法律责任。《协议书》规定,甲公司除预先按1#、2#楼总预算款的一定比例提取税金、“管理费”和“工程保修费”等费用外,仅负责按工程进度拨付王某其余工程款项。最后,甲公司还将D\E型多层3#、4#楼土建施工交给李某的施工队承包,其中预拌混凝土和钢材由甲公司供应,李某的施工队因无相应资质而挂靠在某丙建筑公司,开发方事后对此提出异议。根据上述背景,按照《建筑法》的规定,作答(1)~(3)题。《建设法规》课件(1)上述C型高层住宅工程承包事件中,明显存在违法行为的是()A、甲公司将C型高层住宅安装工程分包给乙公司施工B、开发方指定乙公司为C型高层住宅安装工程的分包人C、乙公司与甲公司签订工程承包合同D、乙公司与开发方签订工程承包合同(2)就1#、2#楼工程而言,王某与甲公司之间关系的性质属于()A、企业内部承包B、分包C、转包D、雇佣答案:(1)B(2)C《建设法规》课件(3)对于李某挂靠丙公司,符合《建筑法》有关资质管理规定的观点是()A、李某不能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承揽工程B、李某可以借用丙公司的营业执照,但不能以自己的名义承揽工程C、李某可以使用丙公司的资质证书,只要3#、4#楼土建施工属于丙公司资质等级许可范围D、丙公司可以允许李某使用本公司资质证书,但不能以丙公司的名义承揽工程答案: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