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蒙阴县教育局蒙阴县文化局关于中小学校文体设施、活动场地等向未成年人免费开放的通知蒙教字〔2009〕8号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4)8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意见》(教基(2004)10号)精神,充分发挥中小学校文体设施、活动场地等对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作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积极创造条件加大中小学校文体设施、活动场地等向未成年人免费开放的力度根据中央、省、市的有关要求,凡属县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性质的中小学校文体设施、活动场地等,一律向未成年人免收门票开放;凡属县级财政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性质的中小学校文体设施、活动场地等向未成年人实行免收门票或者优惠门票开放;凡属县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性质的中小学校文体设施、活动场地等,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对未成年人实行优惠开放措施。科技馆、纪念馆、烈士纪念建筑、名人故居等场馆要根据各自情况,创造条件对未成年人实行免费或优惠开放。对学校组织的未成年人集体参观实行免票;家长携带未成年人参观的,对未成年人实行免票;对未成年人个人参观的,实行半价或1/4票价优惠。群众艺术馆、文化馆(站)、文化宫(含工人文化宫、工人俱乐部)、青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要坚持面向未成年人的服务宗旨,并与学校组织的素质教育活动相结合,积极开展教育、科技、文化、艺术、体育等适合未成年人参与的活动。2县图书馆与学校图书馆要在国家法定的节假日设定“未成年人参观接待日”,免费接待未成年人参观,为未成年人免费办理图书借阅,对复印等收费项目要实行半价优惠。县图书馆要开设免费的未成年人阅览室或未成年人多媒体阅览室,免费举办面向未成年人的讲座、培训、展览等活动。二、免费开展针对性强的各类文化活动,提升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水平中小学校文体设施、活动场地等在向未成年人免费开放的同时,要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认真研究、分析不同层次未成年人的特点、规律,采取有效措施,精心设计、周密组织各种适合未成年人的内容活泼、形式新颖、丰富多彩、吸引力强的文化艺术活动,通过寓教于乐的方式,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内容与文化艺术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使未成年人在享受文化艺术产品的同时思想感情得到熏陶、精神生活得到充实、道德境界得到升华。博物馆、纪念馆、烈士纪念建筑、美术馆、展览馆、科技馆要加强陈列展览的预见性和计划性,发掘常设展览和专题展览中的爱国主义和思想道德建设内涵。要针对未成年人的兴趣爱好,积极探索符合未成年人的艺术展示和表现手法,注重高新技术和高新材料的合理运用,提高陈列展品的设计和制作水平。经常举办面向未成年人的集知识性、趣味性、观赏性为一体的陈列、展览、知识讲座等活动,不断增强陈列、展览、知识讲座等活动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各类科技馆还要发挥以在校大学生为主体的青年志愿者辅导员的作用,充分利用多媒体等载体,采取亲身体验、自己动手等灵活多样的方式,激发未成年人对科学知识的兴趣、探索和创新精神。群众艺术馆、文化馆(站)、青少年宫、文化宫(工人文化宫、工人俱乐部)、少年儿童活动中心、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要从未成年人的需求出发,加强对未成年人文化、艺术、科技等活动的辅导和培训工作,增强和培养未成年人的参与意识和探索精神。积极开展面向未成年人的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各类文化艺术和体育活动,积极组织和扶持未成年人成立业余合唱团(队)、舞蹈队、管(弦)乐队和民乐队等及其他文化和体育团体,广泛开展歌咏、音乐、舞蹈、戏剧、美术、书法、摄影等文艺表演、艺术展览、文体比赛、艺术创作、文化交流活动;利用读书月、少儿艺术花会、学校艺术节等文化活动品牌的影响力,积极开展主3题鲜明、形式多样的知识讲座、读书征文、艺术培训、科学体验、社会实践等活动,使未成年人通过参与活动,知识得以丰富、技能得到提高,达到愉悦身心、锻炼身体、陶冶情操的目的。县图书馆要有针对性地向不同层次的未成年人提供适合他们实际需要的各种文献信息服务,培养未成年人自觉走进图书馆、使用图书馆的意识,使未成年人在利用图书馆文献资源的过程中开阔视野、丰富知识、增长见识、提高能力。各级各类学校图书馆要制定具体借阅办法,积极向本区或本社区范围内的未成年人开放。博物馆、图书馆、纪念馆、美术馆、科技馆、群众艺术馆、文化馆(站)以及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的各级中心要积极利用互联网站,精心制作集知识性、趣味性、科学性为一体的文化信息资源,制作面向未成年人的网站、网页、专栏,为未成年人提供他们喜闻乐见的文化信息服务并组织开展健康有益的网上文化活动。科技(学)馆要配合学校的基础知识课程教学和青少年科技创新教育,完善科技展示设施,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与中小学校合作,联合开展科普展览、科普讲座、科技培训、科普创作和与科学家对话以及科技小实验、小制作、小发明竞赛等活动。三、建章立制完善管理,提高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各级各类中小学校文体设施、活动场地等向未成年人等社会群体免费开放时,要制定各项切实可行的制度和措施,不断强化内部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一)健全完善开放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要根据各单位的实际情况,借鉴国内外的成功经验,制定并不断完善工作和管理制度;根据免费开放后未成年人增多的情况,要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制度和预防及处置突发事件方案,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各种设施、设备的损坏和安全事故的发生。文物保护单位要妥善处理好扩大开放和有效保护文物的关系,合理安排好开放时间和参观路线并控制好参观流量,确保文物和参观人员的安全。(二)规范管理和服务。4要在进一步完善配套服务设施、提高设施的利用率的同时,净化、美化中小学校设施和场所的环境,为未成年人营造安全、优雅、宽松、和谐、洁净的参观、活动和休闲的氛围。(三)加强辅导员和讲解员队伍建设。要根据本单位具体情况,采取聘请专业人员、招募志愿者等方式建立起专兼结合的讲解员和辅导员队伍。加强培训,不断提高讲解员、辅导员的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充分发挥志愿者在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四)充分利用节假日和各类纪念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要贯彻落实《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调整服务时段,满足未成年人课余时间和寒暑假期间参观、利用中小学校文体设施、活动场地等的需要。要充分利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传统节日,革命领袖、民族英雄以及科学文化艺术名人等杰出人物的诞辰和逝世纪念日,建党纪念日、红军长征、辛亥革命等重大历史事件纪念日,“九一八事变”、“南京大屠杀”等国耻纪念日,重大科学发现和技术发明纪念日,国家批准的科技活动周、学雷锋日、全国科普日、助残日以及未成年人的入学、入队、入团、成人宣誓等有特殊意义的重要日子,配合未成年人思想道德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开展适合未成年人参加的各类文化活动。(五)加强文化活动和服务的宣传推介。中小学校文体设施、活动场地等管理单位要广泛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大众传媒或在设施、场所的显著位置公示本单位的服务项目、开放时间、可提供服务的资源以及免费或优惠开放的详细情况等,便于未成年人等社会群体了解、参观、使用和监督。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和单位对此类中小学校广告宣传应实行优惠政策,减收或免收其广告费用。四、扩大中小学校文体设施、活动场地等融资渠道,加强中小学校文体设施、活动场地等向未成年人免费开放的资金保障加强青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和少年儿童图书馆和科技馆、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等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建设力度。要逐步建立起布局合理、规模适当、功能5配套齐全的县、街道、社区三级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网络,要做好县图书馆的改造工作,做好少年儿童主题公园和科技馆的建设规划论证工作。各文化馆(站)、科技馆等综合性中小学校文体设施、活动场地等,要按照向未成年人倾斜的原则,在规划设计和功能配备等方面充分考虑未成年人的特点、兴趣和爱好,利于未成年人使用。在城市建设、城中村改造和小区建设中要配套建设向未成年人开放的基层活动场所,特别是社区的综合性活动场所中要设有未成年人活动的项目和场地。要制定优惠政策,吸纳社会资金,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兴办未成年人活动场所,逐步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广泛参与、多渠道投入的运行格局。要按照中央和省的统一部署,加大对中小学校文体设施、活动场地等的建设、运转、管理、维护的经费投入力度,认真落实中小学校文体设施、活动场地等免费或优惠开放所需补偿资金,落实配套设施建设和设备更新经费,保证中小学校文体设施、活动场地等在免费和优惠开放后能够正常、高效运转。县属中小学校文体设施、活动场地等单位要测算本单位实施免费或者优惠开放所需补助资金,纳入部门年度预算,向市财政部门申请。五、加强组织领导协调工作,保证中小学校文体设施、活动场地等向未成年人免费开放的工作落到实处为建立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和管理机制,根据《通知》要求,决定组成“蒙阴县中小学校文体设施、活动场地等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指导、督促中小学校文体设施、活动场地等做好面向未成年人等社会群体的免费开放工作,对所属各单位的实施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对中小学校文体设施、活动场地等在免费开放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及时协调解决。各相应单位、学校要依据各自实际情况,认真研究,提出贯彻落实意见和措施,根据实际情况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保证中小学校文体设施、活动场地等向未成年人免费或优惠开放,并按照县中小学校文体设施、活动场地等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要求及时报送有关落实情况和做好各项迎检工作。中小学校文体设施、活动场地等向未成年人等社会群体免费开放,对于提高政府公共文化服务能力、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文化氛围和社会环境有着极其6深刻的现实和历史意义。各区党委、政府和市各有关单位要以求真务实的精神,高度重视中小学校文体设施、活动场地等向未成年人等社会群体免费开放工作,加强领导,认真部署,制定有效措施,切实把这项工作落到实处。2009年5月23日7附件:蒙阴县中小学校文体设施、活动场地等向未成年人免费开放工作机构、组成人员和工作职责一、中小学校文体设施、活动场地等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张广宝(教育局局长)成员:潘玉山、刁传梅、刘训忠、刘玉峰、赵洪玉二、中小学校文体设施、活动场地等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小学校文体设施、活动场地等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主任:李卫峰三、工作职责中小学校文体设施、活动场地等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工作例会,组织协调督促各责任单位,共同推进工作的落实。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切实完成所承担的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