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内蒙古军转干模拟题第1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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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内蒙古军转干模拟题第1套1、东莞市副市长李小梅称,今年11月26日召开的第32次东莞市党政领导班子联席会议研究决定,从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禁止养猪。据了解,东莞将分四步逐步停止养猪业发展:从现在起到12月15日,对暂缓清理的养猪场进行核查,并进行立牌公示,实行统一管理,接受社会监督;今年年底前对所有非暂缓清理的养猪场进行彻底清理;2008年底前,对包括暂缓清理在内的所有养猪场进行全面清理;2009年1月1日起,全市范围内停止所有生猪养殖活动,仍进行生猪养殖活动的场所发现一个、清理一个、查处一个。据了解,目前东莞10个镇确定暂缓清理的养殖场有433个、生猪10.3万头。暂缓清理的养猪场必须符合以下7个条件:位于非禁养区范围;不影响群众正常生活;不影响市容市貌;不影响水源;没有群众投诉;贫困养殖户按一户一场计饲养生猪数量在15头以下;本地户籍人(指户籍所在村、镇人员)开办且有鱼塘配套的养殖场,每亩鱼塘配套养猪在10头以下。据透露,今年3月以来,市场猪肉价格大幅度上涨,畜禽养殖开始回潮反弹突出。1-10月份,东莞全市生猪存栏量达75万头以上。东莞市市长李毓全称,东莞仅现有75万头生猪带来的污染排放量,就相当于450万人口的污染排放量,化学需氧量排放量达到1.8万吨/年,若要有效削减,相当于要新建一座日处理132万吨的污水处理厂,才能有效净化处理。“75万头生猪每日造成130多万吨的污水,按照现在每吨8毛的污水处理费计算,一天需要105万污水处理费,一年就是4.1亿元,平均下来,每头生猪需要547元。但现在的情况是,一头猪纯赚547元也不容易。李毓全认为,从生产发展来看,养猪并不划算。东莞市环保局局长袁绍东表示,“规定是根据东莞的实际情况提出的,工厂多、外来人口多加上养殖场多,造成非常大的污染,东莞不能再承受额外的污染量了。”袁表示,现在东莞的养殖户都没有能力处理污水,“挣的是环境的钱”。昨日会议透露,在2008年1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底止,仍有不符合暂缓清理条件的养猪场,或者从2009年1月1日开始,仍有养猪场的镇街,实行停止审批新建水污染建设项目,以控制该镇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待该镇街完成养猪场清理任务后方解除限批。2、昨日(4日),东莞桥头旺旺猪场的老板苏庆源获悉这个消息后非常无奈。“我们将坚持到最后期限,但是不知道要搬到哪里去。”苏庆源表示,1998年他在东莞桥头镇靠近博罗的一个地方开了这个养猪场,投入了1200万元,年产量约15000头猪,主要供给桥头、常平、塘厦、樟木头等镇。“四清理时,管理区的人也找过我,说不能扩大规模,以后若搬迁要配合。我当时就表示将配合,会搬。”虽然这样,苏庆源还是有点委屈。他说自己的养猪场很偏僻,附近并没有水源,污水排到了鱼塘。养猪场也设置了污水固体分离机,将猪粪提取出来,卖给农民种水果。病死猪则用焚化处理。“我们的污水排到鱼塘里,鱼塘里的鱼也活得不错。而且没有排到河里。”不过他还是表示将坚持到2009年,然后搬迁走。事实上,苏庆源早在两三年前就已清楚将要搬走,就已在博罗、惠阳等地寻觅合适的地方。“可惜一直没有找到。”他表示一些以前在东莞养猪的朋友将养猪场搬迁到了增城、阳江,2却也遭遇同样的政策困境。“一个姓赖的朋友原来在东莞石排开养猪场,2006年搬到增城,跟一个村子商量好了,村里也投入了20多万补贴农民,征收土地。他也投入了80万大兴土木,但是开发到一半,市里来了文件说不让建了,现在还荒废在那里。”苏庆源表示在珠三角现在难觅可以养猪的地方。他表示,虽然管理区已经在惠阳帮他物色一个地方,但是听说惠州也要清理养猪场,所以他现在非常茫然,只东莞市经贸局人士告诉记者,从去年开始,经贸局就已经和农业局联合进行“生猪供莞定点基地”的认定工作,第一批确定了16个定点供莞生猪基地。今年,东莞又认定了第二批35个基地。其中第一批的基地规模普遍比较大,年供应量可达270万头左右;第二批规模较小,年供应量总计可达130万头左右。两批基地相加,共是400万头。而这正是东莞年均消费生猪的总量。为了应对突发情况,东莞拟将这个数字提高到800万头。东莞市农业局副局长叶锦锐称,政府拟在年内再确定一定数量的供莞生猪基地,以保证800万头年供应量。届时,可供东莞的生猪总量将是东莞市场需求量的2倍。此外,东莞方面还在酝酿建立生猪与肉品储备机制,初步计划是每年存2000吨冻肉应急。但目前还在报批阶段,没有出台。东莞市经贸局人士称,“生猪供莞定点基地”是由东莞和外地共同管理的。东莞出台了专门的细则,基地里养猪必须按照细则来。东莞市经贸局市场管理科主任科员蓝越山说,主要把关还是在猪源地,东莞方面也将不定期派人去检查。加上农业部门抽检,一起保证生猪供应的安全。东莞市经贸局市场管理科主任科员蓝越山告诉记者,东莞现在每天的生猪消费量大概是10000头,从外地进货大概是7000头,剩下的3000头都是本地供应的。据其介绍,到2008年1月1日,东莞市场上的所有猪肉都要从生猪供莞定点基地买进。而本地人如果要养猪,就必须在2008年1月1日前申报“生猪供莞定点基地”。4、市民张小姐表示,其对禁养生猪举双手赞同。现有很多养殖户使用潲水喂养,而且都在不易引人注意的偏僻地养殖,试图逃避动物防疫监督,造成严重的动物疫情,同时对食品安全造成隐患。另外,很多养殖户把养猪的污水直接排进河里,对河流污染太大了。“现在运河变得又黑又臭,肯定有养殖场排放的污水。”市民林小姐认为,一个地方政府,禁止一个合法行业的存在,在法理上是站不住脚的。污染原因根本不是禁止的理由。如果这个理由可以成立,那么禁止养鸡业是成立的,禁止餐饮业也同样成立,进而,我们怕是要禁止东莞养人,因为他们造成的污染恐怕是最严重的呢。东莞市环保局局长袁绍东昨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根据2002年4月1日起实施的《东莞市畜禽养殖业环境保护管理规定》,东莞市有30%的地区属于非禁养区,但也有限制条件;另外70%的地区属于禁养区。而对于东莞决定从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禁止养猪,袁绍东表示,政府打算通过一年的缓冲期,“推动新的(畜禽养殖业环境保护)管理规定出台,新规定将把禁养区扩张到全市范围。”对此,有关专家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控制污染固然非常重要,但即使从抓主要问题的角度去观察,控制污染也首先要确定一个城市的主要污染源。从官方说法上看,从2009年1月1日开始,仍有养猪场的镇街,实行停止审批新建水污染建设项目,以控制该镇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待该镇街完成养猪场清理任务后方解除限批。也就是说,养猪业甚至到了3和一个镇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紧密相关的地步。或许,对这一个专业养猪镇来说有可能如此,但对于一个以制造业为主的城市来说,养猪业究竟在GDP中占多大的比重,养猪业所造成的污染究竟在城市污染总量中占多大的比重,这是个需要明确的问题。同时,我们还需要把治理养猪业的污染力度,同治理企业污染的力度进行比较,才能确定当地政府这种行为的合理性。换句话说,从治污的角度看,养猪业存在污染当然要治理;但从治理的策略合理上分析,如果养猪业并非当地城市污染的主要来源,那么如此大张旗鼓的治理行动,不仅有舍本逐末的倾向,甚至会给人以牺牲农业保证工业发展的嫌疑。海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王琳称,如果东莞的养殖户触犯了相关的环保条例,政府可以依法行政,给予处罚。现在东莞决定2009年1月1日前全市范围一律不能养猪,“我不知道东莞有没有相关的法规支持这一做法,如果有的话,是合适的;如果没有的话,这种‘一刀切’是不合适的,是政府偷懒的办法。”(来源:南方都市报)该不该禁止养猪,今年8月份就在广州荔湾区就有过这样的争议。据龙溪村养猪村民称,8月8日他们收到荔湾区《关于限期整治饲养生猪场的通告》。村民留意到,《通告》中关于不能养猪的理由是“为改善市容市貌”,而《国务院关于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的意见》则写得明明白白:“各城市要在郊区县建立大型生猪养殖场,保持必要的养猪规模和猪肉自给率。任何地方不得以新农村建设或整治环境为由禁止和限制生猪饲养。”村民们据此质疑:“我们到底要听谁的?”5、东莞将禁止养猪的新闻在网上不断转载的过程中,出现了不少议论东莞这一政策的帖子和博客文章。昨日新浪网将一篇《假如都学东莞禁养猪》作为推荐博文,引来大批网友跟帖。旋即,针对《假如都学东莞禁养猪》一文中的指责和观点,东莞也有知名博人发出了《驳斥〈假如都学东莞禁养猪〉一文》的博文,两篇文章立场针锋相对,同样摆事实,却讲出了不同的道理。法律并没有对百姓的养猪行为进行限定,国务院更是明文规定“任何地方不得以新农村建设或整治环境为由禁止和限制生猪饲养”;从另一个角度看,养猪保障和致富更是中国人数百年来的经济传统,猪是许多低收入者一种“财产性收入”——“禁止养猪”显然既不合法又不合理。“养猪已成为最主要的污染源”,这个判断违背公众的常识,养猪产生的污染难道比那一个个国外转移过来的夕阳产业制造的污染还多?可能不是,问题出在轿车和工厂能为一个地方创造更多的GDP,可以增加政府的财政收入,可以让城市形象很现代很光鲜,而养猪却不能,只能给一些低收入者带来些许收入。更重要的是,当地在“禁猪令”中拥有许多部门利益。比如,禁止养猪后,政府规定必须申报“生猪供莞定点基地”,东莞市场上的所有猪肉都要从生猪供莞定点基地买进。显然,其中包含着某些部门的垄断利益。另外,禁止养猪后,城市形象会光鲜很多。既然如此,瓜田李下,为了避免“政府部门谋私利”的质疑,不妨先走个民主决策程序吧。怎能如此简单地就把污水都泼到猪身上去了?6、该不该禁止养猪呢?很多论者给予了乌托邦式的解答:不该,一个地方政府禁止一个4合法行业的存在在法理上是站不住脚的。诚哉斯言,然而一个放之四海而皆准的道理,一旦遭遇现实困扰就会显得苍白无力。像众多珠三角城市一样,东莞经过近30年的高速增长后,土地资源已经相当稀缺。这时候,如何集约利用土地资源已经成为政府亟待解决的难题。与工业相比,养猪业的单位土地产出要低得多,在此背景下,工业进到哪里农业就应退出哪里。“珠三角容不下一头猪”,这让人无奈,却又是现实。从优化城市产业结构,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角度讲,将养猪场迁至土地资源更为宽松的地区,是没有什么问题的。然而,东莞市官员称禁止养猪旨在环保,这显然是一个漏洞百出的解释。养猪场不必然等于污染,完全可以通过提高准入门槛确保养猪场不污染;养猪业并非东莞污染最为严重的行业,为什么其他高污染行业可以生存,养猪业就不能?事实上,《南方农村报》的一篇报道显示,不少养猪场搬迁之后原址建造了污染严重得多的工业企业。其实,东莞政府完全可以光明正大、坦坦荡荡的告诉公众,土地资源稀缺已经成为影响东莞经济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因此必须以一批经济效益更高的投资项目取代养猪业。公众不是傻子,不会不理解。然而东莞政府却硬要打着环保的幌子行事,这其实是在逃避责任——以污染之名赶走养猪场,进而将土地圈占起来。而以优化产业结构之名迁走养猪场,则是一种基于卖方自愿的交易,是向养殖户“买地”。较之“买地”,“抢地”的成本要低得多。工业化地区的养猪场与城市化中的城中村十分相似。城中村土地利用率很低,政府想改造之,这没什么不可以,只要给拆迁户足够的补偿,他们自然会搬。同理,政府想改造养猪场,也没什么不可以,给养殖户合理的征地补偿,他们同样会搬。7、东莞市政府解决畜牧业污染的办法竟是全面禁止养猪,这简单的一刀切办法像小孩玩“过家家”,是典型的懒人施政,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其一,全面禁止养猪的理由是为改善市容市貌,这规定违反了《国务院关于促进生猪生产稳定市场供应的意见》。该《意见》中明确指出:“各城市要在郊区县建立大型生猪养殖场,保持必要的养殖规模和猪肉自给率,任何地方不得以新农村建设或整治环境为由禁止和限制生猪饲养。”难道国务院的指示在东莞不起作用吗?其二,众所周知,我国是农业大国,自古以来畜牧养殖业都是亿万农民的主要副业,也是其经济收入的一部分。今天能全面禁止养猪,那明天不是要牛羊鸡鸭鹅等都要禁止养吗?这样以牺牲农业保工业发展的做法符合我国的事情吗?符合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