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个文明建设绩效考核州绩效办2015年6月管理工作答疑-1-1.对《湘西自治州五个文明建设绩效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2015年湘西自治州五个文明建设绩效考核管理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再次修订的背景及原则是什么?五个文明建设绩效考核管理工作自2014年推行实施以来,取得了较好效果,基本达到了“基层减负、推进提速、活力增强”的制度设计初衷。但经过一年试运行,发现仍存在如管理职责定位不够清晰、指标体系过于庞大、工作流程不尽规范、满意度测评有待精准、少数表述有待完善、奖罚激励手段不够丰富等诸多问题。针对以上问题,州委主要领导指出“绩效考核制度一要不断坚持,二要努力完善”。根据领导指示精神,为进一步提升我州绩效考核管理科学化水平,放大绩效考核制度推进工作和激发活力的两个机制性作用,州绩效办会同州委办办公室、州委政研室在广泛征求意见、反复推敲、仔细论证的基础上对《管理办法》和《实施方案》进行了认真修定,报经州五个文明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和州委常委会审核同意,6月下旬正式行文下发。本次对《管理办法》和《实施方案》修定主要遵循的原则是:“彰显湘西特色、突出实绩导向、提高管理水平、统一奖惩标准、放大激励约束”。修定后《管理办法》主要着重于从大的制度框架上进行规划设计,只作原则性表述;《实施方案》着重于从操作层面对考核管理方式方法、工作程序、记分标准等内容进行细化明确。从而减少《管理办法》修订发文频率,确保制度权威性和严肃性,《实施方案》则可根据工作实际和发展需-2-要一年一订,确保制度灵活性和可操作性。2.五个文明建设绩效考核管理主要包括哪些对象和类别?与2014年相比有哪些新的调整和变化?管理对象主要包括:101个被考核单位和纳入考核的正副处级领导干部、州直单位科级及以下人员。管理类别为:县市、湘西经济开发区;党委(机构)部门;经济管理部门;社会发展部门;司法、执法监督部门;民主党派、群团组织;州人大、州政协委室共七个类别。与2014年相比,今年根据机构改革要求和工作实际,新增、合并了部分单位,对新组建部门按最新名称进行了更改,对部分单位考核类别进行调整,被考核单位总数由102个减少到101个。一是新增5个考核对象。州国税局、州地税局作为经济管理类别考核管理,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州工商局作为司法、执法监督部门类别进行考核管理,州农科院作为社会发展类别进行考核管理。二是对12个涉改单位进行合并调整。州农办、州农业局合并为州农业委员会,州体育局、州教育局合并为州教体局,州卫生局、州人口计生委合并为州卫计委,州旅游局、州外事侨务办合并为州旅游港澳外事侨务局,州民委、州宗教局合并为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进行考核管理,州政府驻北京联络处改为州政府办内设机构进行考核,州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改由州文广新局进行考核管理。三是参照省绩效评估分类对3个单位考核类别重划。州信访局调整为执法监督部门类别进行考核管理,州扶贫开发办、州水库移民开发管理局调整为社会发展类别进行管理考核。-3-3.五个文明建设绩效考核管理如何分级实施?(1)州五个文明建设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对各县市、湘西经济开发区、州直正局级行政事业单位,以及全州正副处级干部直接实施绩效考核管理,并委托州人大常委会、州政协党组对其各委室和正副处级领导干部实施绩效考核管理。(2)纳入州绩效考核的州直单位对其下属部门、二级机构、内设科室和科级及以下工作人员实施绩效考核管理。4.单位的考核评分由哪几部分构成?与2014年相比有哪些新的调整和变化?对县市、湘西经济开发区、州直单位实行1000分制考评,由日常管理、指标考核、满意度评估三部分构成,分别占10%、80%、10%权重。与2014年相比,今年指标考核分值由650分增加到800分,日常管理由150分减少到100分,满意度评估由200分减少到100分,更加突出评价工作看实绩的考核导向。5.领导干部的考核评分由哪几部分构成?与2014年相比有哪些新的调整和变化?2015年对领导干部仍实行100分制考评。其中,班子正职绩效考核基础分100分,直接按本单位年度绩效考核得分的10%进行折算;其他正副处级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基础分100分,被考核单位总分:1000分日常管理100分指标考核800分满意度评估100分工作预安销号40分平时工作督查30分绩效工作随机抽查30分公众评估50分内部评估50分-4-由单位年度绩效、分管工作实绩、民主测评三部分构成,分别占60%、20%、20%权重。与2014年相比,单位年度绩效分值比例由40%上升到60%,分管工作实绩分值比例由30%下降到20%、民主测评分值比例由30%下降到20%,加重了单位绩效对个人绩效的影响,比例更趋合理。6.对州直单位科级及以下工作人员的考评如何组织实施?根据《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州直被考核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参照《实施方案》制定相应工作制度和考核细则,对科级及以下人员实行“全员、全过程”绩效考核管理。7.县市、湘西经济开发区和州直单位的考核指标体系主要包括哪些内容?与2014年相比有哪些新的调整和变化?(1)县市、湘西经济开发区:县市按经济发展与重点工作、深化改革与依法治州、社会治理与民生保障、文化建设与生态文明、从严治党与机关管理等5大块设置考核指标体系。湘西其他正副处级领导干部总分:100分单位年度绩效60分分管工作实绩20分民主测评20分班子正职总分:100分单位年度绩效考核得分×10%-5-经济开发区按经济发展与重点工作、深化改革与依法治州、社会治理与民生保障、从严治党与机关管理4大块设置考核指标体系。确定了全面小康建设、全面深化改革、精准扶贫、新型城镇化、项目推进加速年活动等10项年度重点工作,所占分值由2014年的100分,增加到2015年的325分,所占总分值比例由15%增加到32%。(2)州直单位:按重点工作、职能工作、从严治党与机关管理3大块设置考核指标体系。确定了省对州绩效评估工作任务落实、项目推进加速年活动、城乡同建同治等5项重点工作,所占分值由2014年的100分,增加到2015年的200分,所占总分值比例由15%增加到20%。8.指标下发后如何调整指标?为维护考核严肃性,对已经下达的考核指标,无特殊情况不作调整。确因国家、省、州政策性因素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原因需要调整的,应提供充分理由和依据,征求分管州级领导意见,报州绩效办初审,呈州五个文明建设绩效考核领导小组集体审定,每考核年度只调整一次。9.县市、湘西经济开发区和州直单位考核指标类型有哪些?与2014年相比有哪些新的调整和变化?根据指标特性,将指标分为A、B、C三种类型,A类指标为竞争性指标,B类指标为达标性指标,C类指标为限制性指标。A类指标主要是综合经济指标,超额完成可进行加分,B类指标主要是项目任务类指标,未完成要按进度扣分,C类指标为2015年新增,主要结合负面考核的设计理念,对党风廉政、依法行-6-政、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等考核任务实行倒扣分,不设基础分值,每发现一起问题就扣减相应分值,上不封顶,使工作要求更加严格,指标任务更加刚化。10.对共性指标不能独立完成的单位如何考评?部分单位因机构小、人员少等原因,独立完成部分共性指标任务难度大,可参加主管部门组织的工作共同完成,考核时以主管部门完成情况计分。如州台办党支部只有2人,2人组织中心组学习不切合实际,州台办可与主管部门州委统战部衔接,参加州委统战部中心组学习中心组学习,按州委统战部考核结果进行计分。11.预安销号的工作流程是怎样?预安销号工作分为单位季度重要工作预安销号和州委、州政府交办工作预安销号。(1)单位季度重要工作预安销号流程。季初,考核对象从绩效考核指标中选取重要工作进行预安,按要求填写预安审批表报州领导(县市、湘西经济开发区报联系州领导,州直单位报分管州领导)审定后交州绩效办备案。季末,考核对象将季度预安工作完成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州绩效办汇总,由州绩效办呈送联系或分管州领导统一进行评价。年底,州绩效办根据州领导每季评价情况进行加权计分。(2)州委、州政府交办工作预安销号流程。州委、州政府根据工作需要,对县市、湘西经济开发区和州直单位适时提出工作目标任务,州委办公室、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州绩效办按预安销号工作程序,对交办事项进行工作预安,并以书面形式-7-将目标任务下达到相关责任单位,责任单位按照预安工作时间节点要求抓好落实,任务完成后按程序对预安事项进行销号。年底,州绩效办对交办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统计汇总,按预安销号工作有关规定对责任单位进行加减分。12.预安销号工作如何计分?全年季度预安销号总分为40分。主要对单位季度重要工作预安销号情况和州委、州人民政府交办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评分,按有关计分标准进行计分。13.2015年县市、湘西经济开发区和州直单位的社会满意度评估将如何改进?将探索引入第三方机构组织满意度民调,增设绩效考核民意监督员,按照“谁了解、谁评价”的原则,选取各行各业中的先进代表,分类别按年度对评价主体工作情况进行跟踪评价,预安销号季度重要工作州委州政府交办工作季初确定预安事项季末汇总上报年底统计评分对交办事项预安统计汇总、加减分按程序进行销号-8-提高民意测评客观性和公正性。14.民主测评大会参会人员有哪些要求?(1)县市参加民主测评会议人员:处级领导干部、县市委委员、县市纪委常委、乡镇(街道)党政正职、县市直部门党政正职,离退休老同志代表、机关干部代表、村干部代表等。(2)湘西经济开发区、州直单位参加民主测评会议人员:单位人数在50人以下的,全体机关干部职工和下属单位负责人参会;单位人数在50人以上的,正副处级干部、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干部职工代表参会,参会人员一般不少于50人。15.考核加减分有哪些情形?与2014年相比有哪些新的调整和变化?(1)加分:①县市、湘西经济开发区地区生产总值、财政总收入、固定资产投资三项指标对全州的贡献率增速(保留两位小数,下同)全州排名第一的每项加5分,排第二的每项加3分,排第三的每项加1分;②被考核单位获党中央、国务院表彰奖励的,每项加10分;获国家部、委、办、局和省委、省人民政府表彰奖励的,每项加5分。纳入考核领导干部个人履行法定职能,获党中央、国务院表彰奖励的,每项加5分;获国家部、委、办、局和省委、省人民政府表彰奖励的,个人每项加2分。因同一工作获多级表彰奖励的,取最高一级奖励进行加分。单位表彰奖励合计加分不超过50分,领导干部不超过10分。-9-(2)减分:①县市、湘西经济开发区及所辖直属部门、乡镇和街道办事处(下同),纳入考核州直单位及所管理的直属部门和二级机构(下同)受到省委、省人民政府及以上通报批评的,单位每次扣50分;受到州委、州人民政府或省级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单位每次扣10分。县市、湘西经济开发区和纳入考核州直单位领导干部受到省委、省人民政府及以上通报批评的,个人每次扣10分;受到州委、州人民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个人每次扣5分。县市、湘西经济开发区及所辖直属单位、乡镇和街道办事处,纳入考核州直单位及下属直管部门在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农民减负、信访维稳等重要工作中,在全省排名倒数第二的,每项每次扣10分,排名倒数第一的,每项每次扣20分;在全州排倒数第二的,每项每次扣1分,排名倒数第一的每项每起扣2分;②纳入考核单位正职涉嫌违纪违法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的,每件每次扣50分,移送司法机关的,每件每次扣100分;纳入考核单位其他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涉嫌违纪违法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的,每件每次扣20分,移送司法机关的,每件每次扣40分;其他干部职工涉嫌违纪违法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的,每件每次扣10分,移送司法机关的,每件每次扣20分。上述因同一情形受到多级处理的或在考核指标已扣分的,取最重一级扣分标准进行扣分,不重复扣分;③县市、湘西经济开发区地区生产总值、财政总收入和固定资产投资三项指标贡献率增速在全州排名倒数第三的每项扣1分,全州排名倒数第二的每项扣3分,在全州排名倒数第一的每项扣5分;④根据预安销-10-号有关规定,对州委、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