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假定、处理、制裁3要素2、我国法对人的效力采用属人主义与属地主义相结合3、法的特征:1)特定国家机关制定2)特定程序3)有国家强制性4)是调整人们行为的社会规范。4、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1)合法行政:2)合理行政(遵守公平公开的原则)3)程序正当:4)高效便民5)诚实守信6)权责统一。5、社会主义法治基本内容:“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核心是依法办事。有法可依,前提;有法必依,中心环节;执法必严和违法必究,切实保证。6、安全生产的含义:通过人-机-环境三者的和谐运作,是社会生产活动中危及劳动着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各种事故风险和伤害因素始终处于有效控制的状态。7、从事安全生产工作主体:企业责任主体、中介服务主体、政府监管主体和从事安全生产从业人员。8、《安全法》重要意义:1)有利于法律体系建设2)有利于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重视和保护人的生命权是制定安全生产法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3)有利于依法规范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4)有利于各级人民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5)有利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与相关部门依法行政,加强监督管理6)有利于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7)有利于增强全体公民的安全法律意识8)有利于制裁各种安全违法行为。9、《安全生产法》20002年11月1日施行,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设定了11种行政处罚.基本原则:1)人身安全第一:2)预防为主3)权责统一4)社会监督、综合治理5)依法从重处罚:10、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责任:1)建立健全责任制2)组织制定操作规程及规章制度,3)保证安全投入的有效实施4)督促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5)组织制定并实施应急预案6)及时如实的回报事故.11、主要负责人的法律责任:不构成刑事犯罪的1)保证安全资金投入,撤职处分,对个人2-20万;2)未履行职责的,2-20万,5年内不得担任主要负责人,3)订立免除或减轻其对生产安全责任的协议,协议无效,2-10万4)发生重大事故不组织抢险或者逃匿(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拖报),降职撤职,对逃逸,拘留15日以下12、工会:1)对违反侵犯法权益要求纠正2)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提出建议3)威胁生命安全的,建议组织从业人员撤离危险场所4)参与事故调查,追究责任。13、安全生产中介机构特征:1)独立性2)服务性3)客观性4)有偿性5)专业性。范围:开办、建设、生产经营和政府监管过程。14、事故分类:自然灾害事故和人为责任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和违法责任的追究3个内容。15、安全投入的决策和保障:1)公司制,董事会决定2)非公司制,主要负责人决定3)个人投资并有他人管理的,投资人即股东决定。16、人员配置1)矿山、建筑单位、危化品生产、经营、储存,应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2)其他的300人以上应设置或配备,300人以下可不设,但应配备专职或兼职,或委托。17、安全培训要求:1)安全生产知识(法律法规、生产知识、事故应急救援和撤离知识)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3)安全操作技能。(“应知应会”)18、新改扩建项目“三同时”。1)可行性研究2)初步设计3)施工4)试生产5)竣工验收6)投产使用19、矿山建设项目和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要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20、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经常性维护、保养、定期检测,作好记录,签字。21、特种设备,以及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实行强制性检测、检验。必须专业生产单位生产,并由取得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安全标志,方能使用。22、重大危险源备案制度:1)必须依法备案2)安全生产监督职责的部门有权进行审查、检查3)发现违法,有权依法实施行政处罚。23、保障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是重要内容,保障生命权是主线。人身保障权利:1)获得安全保障、工伤保险和民事赔偿权2)得知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权3)批评、检举和控告的权利4)拒绝违章操作和强令冒险作业的权利5)紧急情况下的停止作业和紧急撤离的权利。24、从业人员义务:1)遵章守规、服从管理2)正确佩戴和使用劳保用品3)接受培训,掌握安全生产技能4)发现事故隐患及时上报。25、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职权:1)现场检查权2)当场处理权(a较轻的,当场纠正、限期整改b比较严重、行政处罚)3)紧急处理权(排除隐患、撤出工作人员,必要时停止生产)4)查封扣押权(不符合标准设备设施器材查封扣押,15日内作处理)。26、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制本行政区内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27、安全生产法律责任形式:1)予以关闭的,由安监部门报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决定;给予拘留的由公安机关决定。2)人民法院,民事赔偿3)三种重剥夺人身自由,责任人事故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危险物品肇事罪、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以及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等。28、4个责任主体:1)政府和安监管部门及其负责人2)生产经营单位及其负责人3)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4)安全生产中介。地方政府在重大、特大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中处于组织指挥的核心地位。29、行政处罚的决定机关:1)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2)县级以上人民政府3)公安机关4)法定的其他行政机关。责令改正、责令限期改正、责令停产停业整顿、责令停止建设、停止使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吊销证照、行政拘留、关闭等11种30、民事赔偿:连带赔偿和事故损害赔偿。31、矿山安全:1)“三同时”2)建设工程安全设施设计和竣工验收:矿井的通风和供风量、风质、风速;露天矿的边坡角和台阶的宽度高度;供电;提升、运输;放水、排水和防火、灭火;防瓦斯和防尘。3)矿井安全出口和运输通讯设施。(两个以上出口,出口之间的直线水平距离)32、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1)贯彻执行《矿山安全法》和本条例以及其他法律法规中有关矿山安全生产的规定2)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3)根据需要配备合格的安全工作人员,对每个作业场所进行跟班检查4)采取有效措施,改善职工劳动条件,保证安全生产所需材料、设备、仪器和劳动防护用品的及时供应5)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6)制定矿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计划7)及时采取措施,处理矿山存在的事故隐患8)及时、如实向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和管理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报告矿山事故。33、矿山安全培训:1)全员培训2)特种作业人员培训3)矿长培训:矿山安全法及矿山安全规程;矿山安全知识;安全生产管理能力;矿山事故处理能力;安全生产业绩。34、矿山事故:24小时内向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和矿山企业主管部门报告35、安全技术措施资金:1)预防矿山事故2)预防职业危害3)安全培训;4)改善安全生产条件。矿山维简费的20%比例据实列支,固定资产折旧费20%36、矿山安监部门职责:1)检查贯彻执行安全法律法规情况2)参加矿山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3)检查劳动条件和安全状况4)检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5)监督提取和使用安全费用6)参加并监督事故调查和处理7)其他。矿山安全管理部门职责:除不监督安全费外的37、矿山事故法律责任1)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事故责任2)对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的事故责任。38、城市消防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中。39、1)消防设计未审核或审核不合格,擅自施工的2)未经消防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擅自使用的3)公共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合格擅自使用和开业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的,责令停止施工、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可并处罚款;并对直接责任人进行警告或者罚款。40、营业场所消防安全违法行为1)对火险隐患不及时消除的2)不配置消防器材和设施的3)不保障全出口畅通的。41、火灾扑灭后,为隐瞒、掩饰起火原因和推卸责任,故意破坏或伪造现场,不构成犯罪的,对单位警告或罚款,对责任人警告、罚款或15日以下拘留。42、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裁决机关:1)公安消防机构2)公安机关。43、犯罪的特征:1)具有社会危害性2)具有违法性3)具有故意或过失4)具有应受惩罚性。8、重大责任事故罪: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因而引发的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三到七年。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9、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10、重大责任事故罪与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区别:1)犯罪客体相同,是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安全2)犯罪主体不同:重大责任事故罪犯罪主体是从事生产、作业的各类社会组织及其从业人员,而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的犯罪主体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3)客观要件不同,前者是实施了违反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的行为,后者是事故发生单位的相关责任人员实施了违反国家关于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规定的行为4)主观要件相似,都是过失或者故意。.11、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事故罪: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给以三至七年12、瞒报或谎报事故罪: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责任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三至七年。14、矿山重大责任事故罪和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的定罪标准:1)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3)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情形。15、矿山重大责任事故罪和重大老公安全事故罪的(情节特别恶劣):1)造成三人以上死亡,或重伤10人以上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上3)其他特别恶劣情节。17、行政处罚的原则:公正、公开,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18、《行政处罚法》公民权利:1)陈述权2)申辩权3)复议权4)诉讼权5)索赔权19、行政处罚的设定:1)法律设定:法律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有法律设定2)行政法规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3)地方性法规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和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4)部门规章设定:警告和一定数量的罚款,国务院规定部门规章设定罚款的行政处罚数量为3万元以下,超过限额的报国务院批准5)地方政府规章设定:警告和罚款,罚款限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6)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21、行政处罚的管辖:1)一般管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2)指定管辖:管辖争议,共同上一级行政机关指定管辖3)移送管辖:违法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22、行政处罚的适用1)一事不再罚:2)未成年人的适用:14周岁以下的,不予行政处罚,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3)精神病人的适用。4)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立功的、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5)处罚时效:两年内未被发现,不再给与行政处罚。违法行为发生之日算起;有连续或继续违法行为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23、行政处罚的程序:1)简易程序:当场实施行政处罚公民50元以下,法人和其他组织1000元以下。执法人员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处罚决定书。当场交付当事人,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2)一般程序: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7日内送达3)听证程序:当事人不承担听证费用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