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内容:一、瑞典社会保障制度简介二、瑞典社会保障制度的构成体系三、瑞典社会保障制度的分类四、瑞典社会保障制度的特点五、瑞典社会保障体系对我国的启示一、瑞典社会保障制度简介2、瑞典的社会保障体系内容广泛、细致而繁琐,分为三个保障安排:公共保障安排、集体协议保险安排和私人协议保险安排,后两项是对公共保障安排的补充。1、瑞典社民党是瑞典长期以来的执政党,一贯采取“实现充分就业,收入公正分配,共同富裕,人人价值平等”的社会政策。以这一政策为基础,瑞典对全体国民实行普遍、全面的福利保障。二、瑞典社会福利保障的构成体系由三级构成:第一级为国家,主要负责资金的筹集与分配,国家不干涉省市一级的政策制定及操作;第二级为省,主要负责卫生医疗、退休金;第三级为地方,主要负责失业救济、老人服务,以及家庭和儿童照顾等。瑞典社会保障体系的三个层级职责分明、权力到位,所负责内容经过了理论和实践的检验,被认为是可靠的、合理的。1、儿童保障每个孩子出生前后,父母可以累计享受450天补贴产假,而且每一个1岁至16岁儿童每个月都可领取到相应的儿童补贴;2、教育保障除从小学到大学一律实行免费教育外,一到九年级学生可以在学校享受免费午餐,高中学生每个月可以领取一定数额的助学金,大学生每个月可获得助学金和低息学习贷款;三、瑞典社会保障制度的分类分为六类:三、瑞典社会保障制度的分类•3、医疗与病休保障人们在生病期间不仅可以享受近乎免费的治疗,而且还能从病休的第二天起领取到80%的病休补贴;•4、失业保障失业者从失业的第六天起从国家得到80%的失业救济;•5、住房保障这主要是一种向低收入的有孩子家庭和低收入的退休者家庭提供的社会保障;•6、养老保障全国所有人无论有没有工作过都可以在年满65岁后领取到最低限额的养老金。四、瑞典社会保障制度的特点1、瑞典社会保障体系是一个内容广泛、繁琐而全面的保障制度,包含了人们从摇篮到坟墓每个人生阶段:生育、儿童、疾病、伤残、失业、遗属、单亲家庭、住房、教育、养老等。不仅给予现金补贴,还提供较为完善的社会服务,如医疗、护理等四、瑞典社会保障制度的特点2、参加社会保险对每个公民是强制性的,同时,不同群体间的保险可以再分配。保险制度的意义之一也在于让人们知道,当他失去收入来源的时候,能够得到应有的生活保障。再分配的三个群体:从低风险向高风险群的再分配,从高收入向低收入者的再分配,人生不同阶段间的再分配四、瑞典社会保障制度的特点•3、收入损失原则。现金补贴与收入损失直接挂钩。该原则适用于各项社会保障项目的收入损失:父母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残疾保险、失业保险和养老救济。四、瑞典社会保障制度的特点4、普遍性与特殊性相结合。从传统的贫困救助体系向重视更普遍与收入挂钩的保险体系的转变是大趋势。政府力图把社会保险体系覆盖的范围更广。公共保障体系是一个总的框架体系,它对全体公民是平等的。保险资金来源于按比例缴纳的税费,规定条款对每个人都是同样适用的。五、瑞典社会保障体系对我国的启示•1、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广大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普遍提高,同时也出现了明显贫富差距,以及地区与城乡发展失衡的局面,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可以对这种日益突出的发展不平衡的问题进行应有的调节。瑞典利用国民收入的再分配,并制定完整的社会保障制度,基本实现了消灭贫富差距的目标。五、瑞典社会保障体系对我国的启示2、近年来,非公有制经济在我国经济中的比重不断扩大,越来越多的就业人口分布在非公有制企业中。健全就业、收入分配与社会保障制度,强调统筹兼顾、协调好各种利益关系,并要求“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至关重要。我们应该借鉴瑞典的做法,把私营企业主对职员的社会保险和医疗及养老保障问题划归到企业社会责任范畴,承担起社会保障缴款的责任。五、瑞典社会保障体系对我国的启示3、瑞典的工会组织在社会保障制度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我国的工会组织也是代表广大劳动者利益的,应充分发挥其作用,特别是在改善劳动环境,加强生产安全和健康方面,向政府和企业主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这样能够有效地降低生产环境中出现的安全隐患,从而减少和避免对劳动者造成工伤和健康威胁的情况发生。五、瑞典社会保障体系对我国的启示4、把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与完善管理体制有机地结合起来。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改革初见成效,养老保险保障,医疗保险保障,非农劳动者的工伤保障,面向乡村数千万贫困人口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基本形成,老年人福利、残疾人福利等各项福利事业也有一定的发展。但距广大人民群众的实际需要还相差甚远。我们可以参考瑞典的做法,中央政府对各社会保障项目的建设提出目标要求,由中央和地方社会保障部门对保障基金和分配进行有序的管理、监督和执行。五、瑞典社会保障体系对我国的启示5、我国正在着力完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资金筹集、救助标准测算、评估依据、实施程序等是落实这一保障制度的重要环节。资金筹集可以借鉴瑞典做法,以企业主的缴款为主,以劳动者的缴款和国家的支持为辅,再通过实行基金化管理产生的回报,组成保障资金的来源;采取与个人工资收入挂钩的方法对救助标准进行测算和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