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位淘汰制方案为激发合伙人活力,提高工作效能,转变工作作风,充分把合伙人工作能力与店铺业绩相结合,实现合理的合伙人进退机制,为优秀合伙人提供更好的发展平台与发展空间,特制定本办法。一、考评目的引进竞争机制,体现优秀者升、平庸者下、违纪者罚。形成店长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良性循环机制二、考评原则公平公正公开,以动态考核为原则,激发合伙人工作活力,打通合伙人进退通道,实现末位淘汰。三、考评范围公司所有合伙人店长。四、考评办法通过若干考核指标考核合伙人一定周期的业务表现,充分体现合伙人业绩、品德、执行力、努力程度等方面的情况。1、考评项目五项指标在全体考核项目中所占分值比例如下:业绩——60%、努力程度——20%、品德——10%、执行力——10%。所有考评对象对一个月考评一次。3、考评办法考评办法为根据每个月业绩表现,挑选业绩最差的一到两名为淘汰对象,选定准淘汰对象后,需按考评项目逐一考评,如综合考核不合格者,确定淘汰,如综合合格者,可以延长考察期,如三个月内有两个月以上仍属于末位,确定淘汰。淘汰人员根据实际情况接受相应的处罚及工作调整。5、处罚考评处罚分为:留岗观察、调岗分流、重新培训以及解除合作关系四种。6、申述本制度实行公开考评原则,对考评分数有异议的员工可填写书面申请逐级解决,无书面异议的视为同意考评分数,接受相关处罚。7、考评组织考评由人事部门负责组织,由总经理、分管副总和一至两名合伙人代表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