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宪法修改重点热点解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张翔教授目录引言:从宪法宣誓说起一、与国家前途、人民命运息息相关的宪法二、2018年宪法修改的背景、意义与程序三、指导思想、根本任务与国家目标四、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五、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的组织完善六、国家主席制度的发展七、监察体制改革结语引言:从宪法宣誓说起•2018年3月17日上午,刚当选的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成为第一位进行宪法宣誓的国家领导人。•宪法修正案第四十条宪法第二十七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公开进行宪法宣誓。”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关键是依宪执政。——习近平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2012年12月4日哪些人要进行宪法宣誓?•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各级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就职时应当公开进行宪法宣誓。《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2015年7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2018年2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修订2015年誓词2018年誓词•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宪法的概念与核心理念•宪法:确认一国民主制度,通过规范控制国家权力以保障公民权利,具有最高效力的国家根本法。•宪法是政治法。•宪法是根本法。•宪法是最高法。•“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习近平一、与国家前途、人民命运息息相关的宪法•往前追溯至新中国成立以来60多年我国宪法制度的发展历程,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宪法与国家前途、人民命运息息相关。维护宪法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宪法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保证宪法实施,就是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现。只要我们切实尊重和有效实施宪法,人民当家作主就有保证,党和国家事业就能顺利发展。反之,如果宪法受到漠视、削弱甚至破坏,人民权利和自由就无法保证,党和国家事业就会遭受挫折。——习近平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国人民和中国共产党都已深知,宪法的权威关系到政治的安定和国家的命运,决不允许对宪法根基的任何损害。”彭真同志1982年11月26日在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改草案的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史88、93、99、04、18年五次修改79、80年两次修改共同纲领54宪法75宪法78宪法82宪法1954年,毛泽东主持起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王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草案)》的说明(以下简称《说明》)•“我国现行宪法是根据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确定的路线方针政策、于1982年12月4日由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并公布施行的。再往前追溯,1982年宪法是对1949年具有临时宪法作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继承和发展。“1982年12月4日,大会执行主席习仲勋宣布:1982年宪法的历次修改•1988年,宪法修正案第一条、第二条•1993年,第三至第十一条•1999年,第十二至第十七条•2004年,第十八至第三十一条•2018年,第三十二至第五十二条1、1988年4月12日七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第一条和第二条。背景:改革开放的深化两项内容:(1)增加规定私营经济的地位;(2)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2、1993年3月29日八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第三条至第十一条背景:1991年底,邓小平南巡,做了关于市场经济的讲话。1993年修宪主要内容:(1)增加规定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判断是所有法律和政策制定的出发点。(2)“国营经济”一律改为“国有经济”。(3)计划经济改为市场经济。(4)“农村人民公社”改为“农村中的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5)县级人大的任期由三年改为五年。3、1999年3月5日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第十二条至第十七条。(1)增加规定了作为指导思想的“邓小平理论”。•(2)增加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3)将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改为“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将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改为“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4)将农村中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主改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联产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5)将个体经济和私营经济为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改为“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6)将反革命的活动改为“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活动”。2004年修宪内容:(1)在指导思想部分增加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2)在物质文明、精神文明的基础上增加了“政治文明”;(3)在爱国统一战线部分增加了“社会主义建设者”;(4)将“国家保护公民合法财产的所有权”改为“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权不受侵犯”;(5)增加了对私有财产的征收和征用及相应的补偿的规定;(6)增加了国家建立和健全社会保障制度的规定;(7)将对非公有制经济形式的政策由原来的“引导、监督和管理”改为“鼓励、支持和引导,依法进行监督和管理”;(8)在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部分增加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9)将“戒严”改为“紧急状态”;(10)在国家主席的权能部分增加了“进行国事活动”的规定;(11)在全国人大代表的组成部分增加了“特别行政区”;(12)将乡级人大的任期由原有的3年改为5年;(13)在国家象征部分增加了“国歌”二、2018年宪法修改的背景、意义与程序•《说明》:自2004年宪法修改以来,党和国家事业又有了许多重要发展变化。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毫不动摇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形成一系列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党的十九大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对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出重大战略部署,提出了一系列重大政治论断,确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全党的指导地位,确定了新的奋斗目标,对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具有重大指导和引领意义。宪法修改程序•宪法第六十四条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宪法修改程序•实践做法:先形成《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草案)》,经党中央全会审议和通过;再依法形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草案)》,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和通过。•2018年1月18日至19日,中国共产党十九届二中全会审议并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三、指导思想、根本任务与国家目标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新发展理念: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协调发展,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修改后的宪法第七自然段(国家根本任务)•“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和社会主义事业的成就,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各族人民,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指引下,坚持真理,修正错误,战胜许多艰难险阻而取得的。我国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国家的根本任务是,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国各族人民将继续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改革开放,不断完善社会主义的各项制度,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治,贯彻新发展理念,自力更生,艰苦奋斗,逐步实现工业、农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的现代化,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协调发展,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历史进程、爱国统一战线、民族关系•革命、建设、改革•“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和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爱国者的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维护和发展各民族的平等团结互助和谐关系外交政策•坚持和平发展道路,坚持互利共赢开放战略•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四、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修改后的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五、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的组织完善从法律委员会到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十九大报告第六部分“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维护宪法权威。”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习近平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说明》:30多年来的发展历程充分证明,我国宪法有力坚持了中国共产党领导,有力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有力促进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有力推动了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进程,有力维护了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是符合国情、符合实际、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好宪法,是充分体现人民共同意志、充分保障人民民主权利、充分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的好宪法,是推动国家发展进步、保证人民创造幸福生活、保障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的好宪法,是我们国家和人民经受住各种困难和风险考验、始终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的根本法治保障。宪法是好宪法,违反了怎么办?宪法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合宪性审查•宪法实施、宪法监督、合宪性审查•“完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宪法监督制度,健全宪法解释程序机制”“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一切违反宪法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十八届四中全会•“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维护宪法权威。“——十九大报告我国的宪法实施取得了很大成绩,但宪法实施方面还存在不足,表现在:保证宪法实施的具体制度还不健全,一些违反宪法的现象得不到及时有效地纠正。——乔石在现行宪法颁布十周年纪念大会上的讲话领导人的认识“一些不同程度的违宪现象仍然存在”“要抓紧研究和健全宪法监督机制,进一步明确宪法监督程序,使一切违反宪法的行为都能及时得到纠正。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要从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要切实担负起监督宪法实施的职责,坚决纠正违宪行为;要切实履行解释宪法的职能,对宪法实施中的问题作出必要的解释和说明,使宪法的规定更好地得到落实。”——胡锦涛在纪念宪法公布施行2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看到存在的不足,主要表现在:保证宪法实施的监督机制和具体制度还不健全,……“——习近平在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完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宪法监督制度,健全宪法解释程序机制。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把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依法撤销和纠正违宪违法的规范性文件,禁止地方制发带有立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