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长兴县教育局长兴县体育局共青团长兴县委员会少先队长兴县工作委员会长教基〔2011〕10号关于印发《长兴县中小学生课外文体活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属学校、乡镇(街道)中小学、中心学校:为进一步推动我县中小学体育和艺术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推动新课程改革,深化素质教育,按照“全国中小学生课外文体活动工程”实施计划和省教育厅、省体育局、团省委、省少工委《关于深入实施全国中小学生课外文体活动工程的通知》(浙教办体〔2006〕10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学校体育、艺术教育工作实际,决定在全县中小学范围内实施“中小学生课外文体活动工程”,并努力创建“浙江省中小学生课外文体活动工程示范县”,特制订《长兴县中小学生课外文体活动工程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2-附件:1.长兴县中小学生课外文体活动工程实施方案2.长兴县实施中小学生课外文体活动工程职责分工3.长兴县中小学生课外文体活动工程示范校评选细则4.浙江省中小学生课外文体活动工程示范县评选细则长兴县教育局长兴县体育局共青团长兴县委员会少先队长兴县工作委员会二○一一年三月九日主题词:中小学生文体活动方案通知抄送:湖州市教育局、湖州市体育局、共青团湖州市委。长兴县教育局办公室2011年3月9日印发-3-附件1:长兴县中小学生课外文体活动工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精神,引导和鼓励广大中小学生积极参加形式多样、健康向上的体育、艺术活动,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促进中小学生的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以“浙江省中小学生课外文体活动工程示范县”创建为载体,进一步规范中小学生课外文体活动内容和形式,推进课外文体活动的科学化、制度化,逐步形成本县中小学生课外文体活动特色,努力构建和谐校园、品质校园。二、实施步骤为进一步创建“浙江省中小学生课外文体活动工程示范县”,我县“中小学生课外文体活动工程”分以下几个阶段。(一)第一阶段:2011年2月—2011年4月制定下发“长兴县中小学生课外文体活动工程实施方案”、“长兴县中小学‘体育、艺术2+1项目’实施细则”,各中小学制定本校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县、校两级要进一步加强宣传,营造氛围,提高师生及家长对实施中小学生课外文体活动工程的认识。(二)第二阶段:2011年5月—2012年1月各中小学切实落实本校实施方案,认真落实各项规定,积极开展文体活动,确立和形成本校1-2项体艺特色。举行长兴县-4-创建“浙江省中小学生课外文体活动工程示范县”启动仪式(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加强督查和指导,并通过现场会等形式推进学校实施课外文体活动工程。(三)第三阶段:2012年2月—2012年11月深化全县“中小学生课外文体活动工程”的实施,形成县域性的特色和品牌。各中小学在实施“课外文体工程活动实施方案”时,要力求体现本校的体艺特色,每周教学日中安排2—3天的课外体育活动和1—2天的课外艺术活动,做到时间、场地、内容、学生、指导教师“五落实”。全面实行大课间活动,确保每天课外文体活动时间不少于一小时。同时,积极整合和充分挖掘本地校外文体单位的设施和师资力量,建立稳定的专项课外文体活动训练点,定期开展活动,推动中小学课外文体活动形成规模、提高水平。(四)第四阶段2012年11月—2012年12月县教育局开展中小学课外文体活动工程示范校和先进个人评比活动并予表彰,各校也开展相应的考核和评比表彰活动。做好实施过程各项工作的总结和梳理,申报“浙江省中小学生课外文体活动工程示范县”,迎接省教育厅考核验收。三、领导机构为保障全县中小学生课外文体活动工程的顺利实施,成立“长兴县实施中小学生课外文体活动工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主任:刘秋平县教育局局长陈亦祥县文广新局局长-5-王剑峰团县委书记副主任:罗民强县教育局副局长陈执伟县体育局副局长杨明珠县文广新局副局长王笑笑团县委副书记成员:成仁伟、金斌、蒋耀国、张明阳、徐国良、施东升、潘洪勇、蔡永进、史春华、陈粉根、李万祥、李海清、范首黎、张平华、徐芳芳、钱锋、刘惠民、高颖各校校长四、实施原则(一)科学性原则实施中小学生课外文体活动要坚持育人宗旨,遵循教育规律和中小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寓学于乐,寓练于乐。(二)全面性原则中小学生课外文体活动要与日常教育教学工作相结合,与课程改革相结合,与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满足不同特长、不同兴趣、不同层次学生的发展需要,促进中小学生的身体素质、心理素质和审美素质的全面提高,并形成在普及与提高的基础上良性发展的局面。(三)自主性原则组织中小学生参加课外文体活动,在教师鼓励、引导的基础上,要充分尊重学生的自主选择权,组织活动时要为学生营造自主讨论、组织、操作、交流和评价的良好氛围。(四)整合性原则中小学生课外文体活动应以校内为主阵地,充分发挥校外教-6-育的独特功能,促进校内外的有机整合,密切配合家庭教育和社区教育,努力营造良好的课外教育环境。(五)安全性原则在中小学生课外文体活动的组织与实施过程中,要以安全为首要前提,加强安全教育和管理,制定安全应急预案,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但也要防止以怕出事故为由不积极开展活动的倾向。五、实施目标与措施(一)各中小学要根据省、市教育行政部门要求,开齐开足体育和艺术课程,认真落实学校大课间活动,保证每天大课间学生活动时间以及学生每天在校1小时以上体育锻炼时间。高中段学校,要保证学生的休息和睡眠时间,开齐开足所有课程,每天必须有课间操和学生晨间锻炼时间,每周安排一定时间的文体活动。(二)深入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开展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各中小学要按照《关于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通知》(浙教体〔2007〕83号)有关要求,继续深入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加强对学生实施体质健康标准的指导,认真组织体质健康测试工作,建立并完善体质健康公示公布制度,重视对学生测试数据的留存和积累,分析本校学生体质健康状况,作为改进学校体育工作的依据。(三)加强体育、艺术课程的教学研究,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全县中小学体育、艺术课堂教学和学生学业评定除依据相关学科课程标准外,县教研中心将体育、艺术技能作为每学年县中小学-7-教学质量监控的内容之一。积极做好体育、艺术学科课题研究工作,将学校课题研究与本校文体活动开展相结合,引导广大教师积极参与实验研究,不断推动活动的深入开展。(四)重视各类体育、艺术社团建设和学校群众性体育、艺术活动的开展。坚持学校课外文体活动制度,落实各班课外文体活动轮流安排。各校要坚持每月举行一次单项性文体活动和竞赛,每年举办一次全校体育节、艺术节、文学节、科技节。活动组织要坚持普及与提高的原则,充分考虑学生的基础和兴趣,尽可能让每个学生都有项目可以展示,努力提高学生对文体活动的参与热情。(五)各校要根据教育部和省厅关于开展“体育、艺术2+1”工作的精神,结合学生阳光体育运动要求,实施学生“体育、艺术2+1项目”,确保每个在校学生能够掌握两项体育运动技能,具有一项艺术特长,满足全体学生个性发展和多样化的活动需求。在此基础上,结合本校实际,确定1—2项体育、艺术特色。已具备一定基础的学校要坚持开展,不断深入,积极创建体育、艺术特色学校,努力形成学校体育、艺术品牌。(六)开展中小学体育、艺术工作年度考核和评比表彰活动。依据《长兴县学校管理工作年度考核办法》,县教育局每年对各中小学体育、艺术工作进行综合评定,作为学校年度考核的重要项目之一。建立活动评价评比表彰制度。每年进行“长兴县中小学生课外文体活动工程示范校”评选(示范校评选细则见附件),为全县各校提供可借鉴的经验。各校也要开展课外文体活动工程示范班建设。-8-六、实施保障(一)分工明确,齐抓共管。各校要切实加强中小学生课外文体活动工程的领导和管理,成立由校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在此基础上,形成县、校两级网络健全的中小学生课外文体活动工程管理体系。在实施过程中,要充分认识中小学生课外文体活动工程建设的重要性,把活动开展作为推进素质教育,丰富学生课余生活,培养学生健康生活方式,创建品质校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二)强化培训、全员参与。各校要坚持“挖掘学校潜力、树立学校特色”的原则,加大专职体育、艺术教师、班主任和其他任课教师的培训力度,培育一支高素质的辅导教师队伍,以满足学生课外文体活动工程对师资的要求。教师参加课外文体活动辅导应计入工作量,同时,要充分利用校外人才资源优势,形成校内外结合的活动指导网络。(三)加大投入、落实保障。学校要用足用好生均公用经费,加大对体育、艺术教育的经费投入,落实相应的经费保障措施。加强对体育、艺术教育的器材配备,完善活动场馆和设施。同时,积极利用现用条件,因地制宜、就地取材,改善现有活动设施,以满足实施“体育、艺术2+1项目”对体育和艺术活动的新要求,不断拓展课外文体活动空间。(四)因校制宜,形成特色。组织中小学生开展课外文体活动,是学校教育的一项经常性工作,各校要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学校规划或方案,并在实践和探索中不断完善。要充分挖掘、积极整合校外的设施和师资条件,建立稳定的课外文体活-9-动项目,推动学校课外文体活动形成规模、提高水平、形成特色。各校实施方案于5月10日前报县教育局基础教育科。(五)专项督导,加强评估。加强对学校实施中小学生课外文体活动工程的指导和评估。体育、艺术工作年度考核要结合“长兴县中小学生课外文体活动工程示范校评选细则”进行,以促进全县各中小学达到评选细则中对学校的要求。进一步做好省市体育、艺术特色学校的创建,促进学校加强项目建设,保持特色优势,在全县范围更好地树立典型,发挥特色学校的示范引领作用。(六)扩大宣传,营造氛围。各校要高度重视宣传工作,校内要充分利用广播、校园网、黑板报及晨会、班会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让全校师生、家长深刻领会实施中小学生课外文体活动工程的重要意义。对外要充分利用大型体育、艺术活动等载体,广泛宣传学校开展课外文体活动工程的进展情况和实施成果,从而营造有利于学生课外文体活动开展、有利于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良好氛围。-10-附件2:长兴县实施中小学生课外文体活动工程职责分工为更好地推进我县“中小学生课外文体活动工程”的实施,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根据中小学生课外文体活动工程实施的需要,现对各职能科室分工如下。一、基础教育科1.把握省、市实施“中小学生课外文体活动工程”工作的动向和进展,规划和制定我县“中小学生课外文体活动工程”实施方案,对全县中小学课外文体活动工程推进和“体育、艺术2+1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指导、总结和经验推广。力争我县成为浙江省中小学课外文体活动工程的示范县。2.组织每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数据上报、公布公示和县内抽查工作,组织指导省市体育、艺术特色学校的创建和申报。3.每年组织举办“四个节”(体育节、艺术节、文学节、科技节),并对学校开展情况进行专项考核。体育节包括中小学生足球比赛、中小学生游泳比赛、中小学生乒乓球比赛、小学生篮球比赛、中小学生三棋比赛、中学生篮球联赛、中小学生排球比赛和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八项赛事组成。艺术节包括中小学幼儿园舞蹈、声乐、器乐、表演剧、戏曲、绘画、书法比赛。4.将2010年以来的相关文件和总结等以台账的形式存档,迎接省厅验收。-11-二、督导室1.按省、市教育行政部门要求,部署落实有关体育、艺术等专项督导工作,指导学校做好各项基础准备工作,接受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的督导和评估。2.每学期对全县中小学“课外文体活动工程”实施情况组织专项督查与评估,将评估结果以专题督查报告的形式在全县通报,使领导小组及中小学了解全县推进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改进。3.将2010年以来的相关文件和报告等以台账的形式存档,配合迎接省厅验收。三、人事科1.做好音、体、美教师的招聘工作,逐年提高中小学专职音、体、美教师的配备率,并保持专职音、体、美教师队伍的相对稳定。2.将教师辅导“体育、艺术2+1”列入教师正常工作量范畴,制订全县中小学音、体、美教师的岗位培训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