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项目规划的工作量及计划安排意向性规划方案阶段——竞标成功、提供完整资料后30日提交区位分析图、用地性质图、上位规划分析、交通分析图、现状分析图、规划意向总平面图、竖向分析图、规划理念及目标定位、主题思路、各道路平面图、立面及剖面图、设施意向图、硬质导则、估算指标及造价等内容。方案深化设计阶段———意向规划确定后,根据项目安排,提供资料后45日提交。深一步的各道路设计说明、主题和理念、总平面图、立面及剖面图、区域环境分析图、现状分析图、交通及周边分析、平面方案、具体的植物品种选择、植物花期季相分析、竖向设计图、小品或雕塑示意图、硬质材料选择、道路设施示意或专项设计(座椅、垃圾箱等)、排水及浇灌设计(根据需求)、精细指标、估算造价等内容。施工图设计阶段————方案敲定后,15日中段成果沟通,后10日提交。施工图说明、目录、施工图总平面、工程量清单、绿化施工图、高程图、土建施工图(包括总图、详图)、浇灌施工图、排水设计施工图、电气设计施工图、服务设施配置平面图及设计概算书。后续服务阶段—————绿化施工及后期保证阶段,时间跟随施工安排。施工图交底、施工现场服务、技术支持、验收设计文件签收等工作。1.7规划设计质量与进度保证措施1.7.1规划设计质量保证措施细化熟悉招标文件要求并考察现场,听取相关专家意见和设计方案的理解,指派方案设计负责人参与设计深化和施工图阶段并细化修改,文件编制等方面参照国家施工图编制统一规范,设计院统一施工设计软件和制图规程,明确施工图设计外部特征和图纸内容,在深化阶段和施工图阶段确保图纸质量。项目设计在适当阶段必须对阶段性成果进行评审,以及评价满足质量的要求,识别并解决存在的问题。设计评审采用会审形式,由标段技术负责人主持,院长、总工办、项目组成员、综合技术专业组,标段技术负责人负责作好评审记录,填写《规划设计评审、验证记录》。设计评审意见由评审主持人签字认可,评审意见由标段技术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验证并签署确认。设计输出文件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规范,满足业主需求,同时达到我院的相关要求。对初步设计和施工图,因业主或有关主管部门、施工部门和材料、设备以及设计不完善等原因需要对原设计进行更改或修改时,应根据需要和可能及时进行设计更改。所有设计更改和修改的内容均应形成正式文件,由设计人填写《规划设计更改通知单》,《洽商记录》经投标段技术负责人和审核人验证后发放,并负责处理确认中提出的问题。设计确认意见必须由确认方出具并签字盖章形成书面文件。设计确认意见要及时归档,妥善保管。设计确认后,除已处理的问题外,标段技术负责人负责将确认意见纳入下一阶段的工作中。如在方案、初步设计过程中;或在施工图设计过程中发生需设计变更、设计补充等事项时,我方会专门派出设计变更小组赴现场实际勘测及形成书面材料备案,设计变更小组由项目负责人及3名设计人员组成。在方案设计完成后,会组织一定的专家评审,并获得相应的专家指导。1.7.2设计进度措施组织设计力量考察现场————深化了解设计文件意图和设计职能分工————各个职能专业具体负责专业明确————定时定期给出设计文件的审核。在接受任务之后,设定标准的时间节点计划,并交与业主审核并修改通过。除去资料提供不及时、现场有变化、不可抗力等因素,不轻易改变提交图纸方案的时间节点。充足的设计人员储备及负责人、总工、院长的高度重视。1.7.3后期服务保证措施后期服务是设计全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提供优质、高效的后期服务对于贯彻设计意图,保证设计质量具有重大意义。我单位提供的后期服务主要有以下内容:①.保证在工程项目建设周期内,选派具有专业职务、岗位资格的设计人员能及时、有效的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以确保设计和服务质量。如果原设计人员不能到场,则由授权人代替。②.对于重大的或原则性的问题,及时向更高一级负责人反映情况,必要时报请院技术委员会解决。③.如果因施工现场等情况变化引起设计变更,能在最短的时间内按照院关于设计文件变更的有关规定程序执行。④.设计人员在施工配合过程中,不得以任何借口向建设方、监理方、施工单位索取任何形式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