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奇葆书记“推进治理工作从中心城区向乡镇村庄延伸”的重要讲话精神,实现省委、省政府明确的三年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目标,扎实推进全市“户投、组集、村收、镇运、市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根据《广汉市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实施意见》(广府办〔2011〕6号),特制定本考核办法。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德阳市委、市政府的总体安排部署,以“巩固、提高、延伸”为工作目标,着力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向基层延伸,向村庄延伸,向盲点死角延伸”,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优化发展环境,促进我镇经济“高位求进、加快发展”。二、考核对象各村(居)党支部、村(居)委会。三、考核内容(一)工作机制1.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将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摆在突出位置,纳入全村(居)委会工作统筹安排,有实施方案和落实措施;主要领导亲自抓,并实行严格的目标管理;村(居)、组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制定村庄环境卫生管理公约,强化村民自律。2.舆论宣传。利用宣传标牌、橱窗及公共场所的固定宣传设施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的意义、目的、内容及先进典型事例的社会宣传;通过组织讨论会、宣讲会、知识问答等形式,进行多层次、全方位宣传;委托专业培训学校对村民开展文明素质、法律素质、健康素质培训。3.经费保障。各村(居)按照农村“一事一议”和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运作机制筹集专项资金进行环卫保洁队伍建设、环卫基础设施设备建设以及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4.人员配备。每组配备1名以上保洁员,负责本组道路清扫、垃圾收集和分类工作;每村配备1名以上保洁员负责本村垃圾清运工作。5.问责制度。完善工作督查考核机制、监管机制和曝光问责机制,扎实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二)设施建设1.增添环卫设备。各村(居)应购置人力三轮车、机动三轮车等必需设备,以满足农村生活垃圾清运处理需求。原则上按1个村民小组1辆人力三轮车、1个行政村1辆机动三轮车、镇至少1辆清运车配置。2.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在村民院落设置垃圾投放池,原则上五户左右设置1个。1个村民小组原则上修建1个垃圾分类处理池。每个垃圾转运站配齐转运箱。(三)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具备垃圾分类条件并建有垃圾分类设施的村组,应做好垃圾分类处理工作。根据垃圾量,镇垃圾转运站的垃圾每日不少于一次运输至市垃圾处理场;村组生活垃圾应及时清运,无乱倒、乱堆,无裸露的垃圾堆,转运过程中无抛、洒、滴、漏、吊挂,密闭化运输率达到60%以上。垃圾池与运输工具洁净,垃圾转运站每2天进行1次冲洗消毒,场镇周边的垃圾收集池每周冲洗消毒1次,其它地段每半月冲洗消毒1次,保持外观整洁。有害垃圾定期清运。(四)其他项目1.加分。(1)采取多种方式实现资源再利用,有效减少垃圾处理量。(2)在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中成绩突出,获得镇级级以上领导批示表扬或广汉市级以上媒体正面宣传。2.减分。因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不力,被镇级以上领导批评或广汉市级以上媒体曝光的,应减扣得分。四、考核指标及分值考核采用百分制计分,总分为100分。五、考核方式(一)考核方法镇社会事务办负责考核(二)考核阶段第一阶段:8月1日—9月10日。考核内容:考核今年5月以来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开展情况,主要包括:工作机制建设情况、重点区域(场镇及公路沿线)村庄的环卫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宣传发动情况。第二阶段:9月11日至10月10日。考核内容:考核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机制建设是否完成了总量的60%。第三阶段:10月11日至12月31日。考核内容:考核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机制建设是否全部完成。六、考核结果(一)生活垃圾处理专项年度考核结果以三个阶段的累计检查得分(共300分)的平均分为依据计算最后得分。(二)生活垃圾处理专项考核最终得分的50%计入各村(居)委会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年度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