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发经费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和规范公司研发经费的管理,认真做好各个研发项目所用经费的收支计划,做好控制、核算和分析工作,有效利用各项研发经费,更好地为公司创造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一、研发经费的来源:为了保证科研开发和技术发展工作的需要,公司应从年度销售收入中提取一定额度的专项经费作为研发费用,提取的比例一般为3—6%,公司还应积极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科研经费。二、科研经费必须做到专款专用,任何人都不得将科研经费挪作生产经费、福利经费或其它与科研无关的开支,特别是政府部门下达的经费,更要严格把关。三、科研经费由研发中心管理,现金统一由财务部保管,经主管科研的领导审批后向财务部申请,按计划使用。四、研发经费分月报、季报、年报、和专项报表,及时掌握资金的使用情况。开封恒锐新金刚石制品有限公司2013年5月1日财务管理制度(一)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第一节总则第一条制定目的规范财务计算机系统的操作和管理行为,确保企业资源和信息的安全使用。第二条适用范围适用于股份公司、分、子公司及控股公司财务部对于计算机系统及设备的使用。第三条术语1、会计电算化:是指由会计人员及有关的操作人员操作会计软件,使用计算机替代人工完成会计工作的活动。会计电算化的过程,就是一个用计算机替代人工记账、算账、报账,以及部分由人脑完成对会计信息进行分析、判断和利用的过程。2、会计软件:是完成从凭证到账簿再到报表的日常核算工作,完成对资金、成本、销售和利润等的核算、分析和控制工作的应用软件。第四条职责1、财务信息主管:对本部门设备及软件的使用负有管理责任,进行日常具体业务的控制管理。2、凭证编制人员:负责原始凭证的审查和会计凭证的编制工作,保证凭证编制的正确性、完整性、及时性。3、凭证审核人员:负责对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审核工作,保证凭证的合法性、正确性和完整性。4、出纳人员:负责银行存款及现金的收支核算与银行的对账工作。5、系统维护员:负责系统软件、硬件的正常运行;负责系统运行环境的设置,系统的安全与保密,系统的升级换代以及其它有关系统的管理工作。6、档案管理员:负责会计档案和磁性介质上(软盘或移动硬盘)的会计档案的保管工作,报表等会计档案的分送工作以及会计档案的调阅工作。第五条公司所使用的会计核算软件达到财政部发布的《会计核算软件基本功能规范》的要求,该软件的启用必须通过企业负责人的审批。第六条使用的软件系统必须与现行财务操作同时运行三个月以上。取得一致的结果后,方可独立运行。第七条定期组织培训或学习,以提高财务核算软件的使用质量及效率。第八条会计核算软件及其生成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应当符合我国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第二节操作管理第九条岗位1、会计电算化体系的人员配备是依据使用财务软件所完成的职责范围,同时结合会计岗位责任制合理设定。2、主要岗位包括:系统管理、系统维护、数据录入、数据审核、档案管理。3、系统管理:财务信息主管系统维护:系统维护员数据录入:负责核算的各岗位会计人员数据审核:非数据录入人员担任4、档案管理:部门档案管理员第十条权限1、系统管理人员:(1)根据财务软件的特点和本单位会计电算体系与核算方式决定会计科目的设置,会计科目体系要符合会计制度与单位核算、管理的要求。(2)决定报表格式和种类,同时必须符合上级主管部门和财政主管部门要求。(3)依据本公司的会计制度确定软件核算方法的设置。(4)确定电算岗位及人员安排以及各自操作权限。(财务人员的软件操作权限被限定在当年使用,不具有非核算的查询与使用权。)(5)对于与会计电算化相关的事宜进行审批。2、数据录入员:(1)进行数据录入,操作时应严格按照凭证内容输入数据,未经系统管理人员授权,不得擅自修改凭证数据,如发现凭证数据错误应立即查找原因,并向系统管理人员报告并提出申请修改。(2)数据录入人员除可以进行数据录入操作外,还可以进行数据查询工作,但不得进行数据审核操作。3、数据审核员:审核人员不能进行数据录入操作。审核所发现的错误,必须通知数据录入人员进行修改申请,审核人员不得对已录入数据进行修改操作,待数据录入人员修正录入数据后再进行审核操作。4、系统维护人员:(1)对运行中的软件、硬件进行日常维护。(2)系统维护人员只有在实施数据维护时,经过财务信息主管的批准,方可打开系统数据库进行操作。实施维护时不准修改数据库结构。其他操作人员一律不允许实施数据库操作。(3)进行数据备份和数据存档,每月数据利用磁性介质存储,一式两份。(4)账页、凭证、报表及其他资料由数据维护人员协助档案管理员按规定统一复制、核对、存放、保管。5、出纳员、维护人员、程序人员均不准实施数据录入操作。6、为方便注册会计师的审计需要及其他机构的临时检查,财务部可长期设置一个虚拟用户“财务部”,其权限仅限于查看权,专用于外来人员对本公司财务数据的检查事宜。第十一条账务处理1、财务部应在每年末建立新的会计年度完整的财务文件,根据现行财务制度,运用当前在用系统的规则正确地设置全部级次的会计科目,会计年度中间经审批可以任意追加新的会计科目,但已用以制单或记账的会计科目不得进行修改或删除操作(账务的修改工作由系统管理员执行)。2、转换会计年度时,应在新的会计年度开始后的30天内,完成结转各账户余额的初始化手续,并保证数据检验平衡正确。3、任何登记入账的经济业务都必须填制记账凭证,摘要区内容简明扼要、完整、规范。记账凭证编号应当连续,编号出现间断时,由档案管理员在打印输出的会计资料上注明。4、审核人员依据输出的记账凭证和软件上存储的记账凭证对经济业务的账务处理进行审核,完成后方可过入账薄,同时在纸质记账凭证上进行签字确认。5、出纳人员根据现金及银行存款流水账核对现金、银行日记账。6、每月进行凭证的过入账簿、结转损益和结账工作。7、定期打印总账、日记账、明细账(核算项目明细账)进行装订。第十二条审核会计凭证是计算机处理会计核算业务的依据。必须保证入账前录入计算机的会计凭证准确、可靠,因此应从以下几方面严格把关:1、账务处理前审核:财务部收到各职能部门的原始凭证应首先由财务人员审核业务发生的真实性、金额的准确性,确认报销事项是否经相关负责人审批。此环节虽然在会计软件系统操作之外,但直接影响着会计账务处理的质量,因此本制度对这项工作进行说明。财务处理前的审核工作与数据审核人员职责不同,前者是以业务事项及审批过程为审核对象,而后者的重点是对记账凭证的复核。前者可以负有数据录入职责,后者必须独立于数据录入职能。2、记账凭证的审核:数据审核人员必须认真审核记账凭证摘要的规范性、清晰性;凭证分录和数据的合法性、准确性。如无误再检查凭证科目的平衡关系,凭证字及附件张数的正确性,复核后附原始凭证的合法性。3、复核后的凭证必须打印输出、并经有关人员(稽核员、制单人员、出纳、数据录入员、数据复核人员、会计主管等)确认后,方可进行记账操作。第十三条结账1、为了总结某一会计期间(年度或月度)的经营活动情况,必须定期进行结账,结账就是把一定时期内发生的经济业务在全部登记入账的基础上,将各种账簿记录结出“本期发生额”和“期末余额”,从而根据账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2、在结账之前,应先检查本期发生的各种经济业务是否都已经编制记账凭证并登记入账。对各种成本费用类账户,也应当在结账前对余额进行结账,并登记入账。第十四条系统维护1、软件维护:当会计工作发生变化而进行的软件修改或软件操作出现故障时,需要系统维护人员进行排除修复工作。2、硬件维护:系统运行过程中,出现硬件故障时的检查修复,以及在设备更新、扩充、修复后的调试等工作。一般由公司网络管理员负责管理。3、系统维护人员负责系统的硬件设备和软件的维护工作,及时排除故障,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系统维护一般由系统维护员或指定的专人负责,系统维护员可进行维护工作但不得操作会计软件进行会计核算工作。第三节档案管理第十五条会计电算化档案是指以磁性介质存储在计算机中的会计数据和计算机打印的书面形式的会计信息,包括记账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包括报表格式和计算公式)等,以及会计软件系统开发运行中编制的各种文档和其他会计资料。第十六条电算化会计档案管理是重要的会计基础工作,要严格按照财政部有关规定的要求对会计档案进行管理,由专人负责。第十七条采用磁性介质保存会计档案,要定期进行检查,定期进行复制,防止由于磁性介质损坏,而使会计档案丢失。第十八条软件的全套文档资料以及会计软件程序,视同会计档案保管,保管期截止该软件停止使用或有重大更改之后的五年。第十九条根据账簿数据准确编制或由软件正确生成会计报表,报表格式由会计主管部门统一设计或认可。报表的编制要求做到数据真实,计算正确,内容完整,手续齐备,要求账证、账表、表表之间勾稽严密,书面报表必须加盖企业公章,并由财务经理、财务总监和总经理签名或盖章。第二十条必须妥善保管好会计数据的备份盘,备份盘应贴上写保护标签并用印章签封,或由专人保管。备份盘应装在保护卦套和包装盒中,存放在安全,洁净,防热,防潮,防磁,防火的场所,并定期进行转储。硬盘和正式备份盘不得随意乱放和外借。第二十一条磁盘会计档案的管理工作,包括数据备份,数据恢复和清理硬盘等,由系统管理员专职执行并对磁盘会计档案的安全和正确负责。第二十二条要求次年2月底将财务数据以帐簿形式打印出来存档;第四节安全管理第二十三条设备安全实现电算化的财务部,应合理配置微机资源,相应的配套设施应由财务信息主管负责管理,设备登记造册,谁使用谁负责,以保障财务核算工作的顺利进行。第二十四条软件安全计算机中的各种信息和软件是存储在磁介质中,磁场、电场、潮湿、灰尘、计算机病毒等因素容易造成计算机硬件设备和软件的损害。而会计数据具有真实性、准确性、连续性、安全可靠性等特征。因此,会计核算软件也应作为会计档案进行系统管理。第二十五条数据安全定期对财务数据进行备份。备份可以通过硬盘、光盘、邮件等方式进行。每日进行一次增量备份,每月进行一次完全备份,年终对所有财务数据进行光盘备份。任何人不得对备份数据进行修改。(二)财务报告制度第一条制定目的:加强对公司财务报告的管理,保证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及时、有序。第二条适用范围:适用于股份公司及各分、子公司的财务报告。第三条定义:财务报告指的是公司财务部定期对外、对内报送的各种反映公司经营状况的财务报告,包括财务会计报告及财务管理报告。第四条程序内容:1、报告的类别财务报告按照报送对象分类,分为外部报告和内部报告;按照报告所属期间分类,分为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其中中期报告包括半年报、季度报告和月度报告;按照报告性质分类,分为管理报告、分析报告;2、报告的编制(1)严格按照要求的时间报送报告,确保财务信息报送的及时性;(2)财务报告的格式固定,不得随意变更。非国家法规或政府机关统一规定的财务报告,如因管理需要变更报告格式或内容的,须经过财务经理审定后,财务总监批准;(3)任何财务报告必须有选择性地体现如下内容:报告名称、公司名称、报告所属期、报告日期、报告正文、报告人或编制人、审核人、批准人等;(4)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附注。a.编制依据对外披露的财务报告,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要求的上市公司定期公布的季报、半年报、年报由财务相关人员依据证监会发布的信息披露有关规定编制后,经财务经理、财务总监审定,由总经理及董事长批准报出,编制依据包括但不限于:1)《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05年修订);2)《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03年修订);3)《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3号(季度报告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2003年修订);b.编制要求1)财务报表每月结帐后编制,不迟于次月5日报出;2)财务报表必须经过财务经理的审核确认;3)财务报表封面必须盖有公司公章、总经理名章、财务总监名章、财务经理名章。后附报表必须盖有公司公章、总经理名章、财务总监名章、财务经理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