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事件行政报告写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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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突发事件行政报告问题探讨宝安区卫生监督所林炳杰2010.11突发事件的报告是一项法定的义务。撰写报告也是应急处置内容之一。报告的质量关系到上级领导的决策和案件承办单位的形象。现结合案例,谈点个人的看法,与同行共同探讨德圳昌正己烷中毒事件事发经过2009年11月24日,德圳昌科技有限公司3名女工到沙井监督所咨询,根据其自诉症状,该所判断可能为职业性慢性正己烷中毒,立即派员下厂调查。该公司于2009年2月自南山区搬迁至沙井街道,有员工100名,主要从事手机外壳加工,包装车间为空调环境,工艺中徒手使用擦机水清洗手机屏幕,厂方未申报。当天对工作场所空气进行了采样,并要求该公司安排有类似症状的员工到深圳市职业病防治院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发生中毒的包装车间发生中毒的包装岗位11月26日检测报告示:工作场所正己烷超标(446.3~543.1mg/m3)。11月26日,根据检测报告,当天采取临时控制措施:查封了含正己烷的工业清洁剂,责令该公司立即组织全部工人进行应急职业健康检查。至12月11日,该公司安排了同工种工人23人进行应急体检,发现16例疑似正己烷中毒病人。但该公司为了逃避追查责任,有意隐瞒实际接触人数,12月11日私自将部分患者转移到外地治疗。12月17日下午接到省所转来的中山市卫生监督所“关于调查处理中山市坦洲南华医院收治一批疑似正己烷中毒病人初步报告”,–属用人单位将疑似职业中毒病人私自转移至异地隐蔽医治的事件•12月17日下午,我区卫生监督部门•责令该公司要妥善安置这批病人,该公司于当天晚上就将在中山治疗的16名病人全部接回,15人安排在市职防院,1人在广州市职防院治疗。•责令该公司紧急召回其他曾在包装车间工作过的员工,包括已辞职员工回公司接受应急体检。•经过艰苦的寻找和排查,总共排查了117名接触正己烷的员工,发现有34名员工有不同程度的中毒症状,这批员工均已安排住院治疗,其中31名在深圳市职业病防治院治疗,并已确诊为职业性慢性正己烷中毒。另外还有3名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职业病防治研究院住院治疗,均已确诊。–这批中毒病人,由于发现和处理比较及时,没有危重病例。–至2010年8月2日已有19人出院,尚住院15人。正己烷中毒女工2009年12月24日,广州日报刊登了《16名职业病员工被公司强办出院手续失去行踪》的报道,•报道称:16名职业病员工均为深圳一企业员工,而这批病人所在的公司就让员工从中山市坦洲镇某医院被强行出院,中山市卫生局发动全市卫生机构寻找未果。媒体报道2009年12月25日《晶报》:“深圳16名患病工人不是被出院是正常转院”2009年12月25日,南方日报“25疑似职业病中毒女工已住院”2009年12月30日,中国青年报:“深圳16名中毒女工住院治疗时被厂方私下接走”领导批示2010年1月21日,陈啸宏副部长批示:“该公司未组织接触职业危害的劳动者开展职业健康检查,也没有开展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既有企业主体责任,也有卫生部门监管责任,故应责成地方严肃查处。”2010年1月27日,张茅书记批示:“同意啸宏同志意见,应要求地方严肃查处。”2010年2月2日,苏志局长批示:“请职卫处落实部领导批示,对于当地卫生部门履职存在的问题督促当地依法落实。责任追究2010年2月9日,卫生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严肃查处深圳市德圳昌科技有限公司危害劳动者健康违法行为的通知》(卫办监督函[2010]95号),要求省卫生厅“严格落实职业病防治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监管责任,有关工作进展情况于2010年2月底前报我部。”省厅通报2010年3月22日,省卫生厅下发了《关于深圳市德圳昌科技有限公司正己烷职业中毒及广州白云区荣发皮具厂苯中毒等职业病危害事件查处情况的通报》(粤卫[2010]40号)。2010年3月12日正式对该公司发出了罚款人民币19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法》: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经当事人申请和行政机关批准,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行政处罚突发事件行政报告什么是突发事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于2007年11月1日起施行。–本法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按照社会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突发事件的分级标准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确定的部门制定。国务院2003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作了规定: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深圳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深府办〔2007〕148号)分级如下:–一般(Ⅳ级):一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1-9人,未出现死亡病例。–较大(Ⅲ级):一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10-49人,或1-4人死亡。–重大(Ⅱ级):一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50人以上,或死亡5人以上。–特别重大(I级):对职业病事故无具体规定。突发事件的报告规定2010年5月《深圳市职业病报告暂行管理办法》(深卫人发〔2010〕289号)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医疗卫生机构和有关单位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应立即报告所在地的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和有关部门,报告时限为发现事故后2小时。第十三条区卫生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实施紧急报告:(一)特大和重大事故,应当于2小时内向同级人民政府、市卫生行政部门、省卫生行政部门和国家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二)一般事故,应当于6小时内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行政报告的格式国家未有统一的突发事件报告格式,政府领导和上级行政部门领导所要求的是行政报告。“领导的想法就是我们的作法,领导的意向就是我们的方向”。突发事件行政报告可以看作是行政机关法定公文的一种。–国务院2001年1月1日起施行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所规定的公文有13种,包括命令(令)、决定、公告、通告、通知、通报、议案、报告、请示、批复、意见、函、会议纪要。–“报告”是下级向上级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询问的上行公文。公文“报告”的格式应注意的问题:报告一般由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落款、日期、印章等部分组成。报告中各组成部分的标识规则,尽量参照2000年施行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文内使用简称,应当先用全称并注明简称。如深圳市慢性病防治院性病/爱滋病防治中心(简称….)注意行文规则,一般不得越级报告。突发事件的行政报告分初步报告、进展报告和结案报告。初步报告要“快”。–要在接到报告并调查核实后2小时内按规定上报。–应尽可能说明事件的发生时间、地点、波及范围、受累人数、主要症状、可能的原因、事件性质的初步判定(附件1、附件4)行政报告类型和要求首报进展报告要“新”。–及时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对突发事件及处置的新进展、可能发生的新情况要及时续报。–进展报告的内容尽量不要与之前的报告重复(附件5)。续报结案报告要“全”。–要在事件处置结束后(一般为行政处罚结案)进行终报。–结案报告应包括所有关键要素,如突发事件的发生和处置经过、事件的定性、分析其原因,提出今后对类似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建议等(附件6)几点注意事项1、实事求是,注意报告的完整性。要将事件的发生、发现和处置过程等情况交代清楚,以免因表述不清而被误解、猜疑而招致麻烦。2、认真核对,注意报告的真实性。–接触人数、发病人数、确诊人数等重要数据要认真核对,避免出现数据打架、前后矛盾的尴尬情形。敏感的内容还要经过认真核实。如某科室递交的《关于投诉×公司对疑似职业病病人不给予及时诊治的调查报告》草稿:–“造成拖延的原因,除该公司的主观原因外,还受以下客观因素的影响:1、省职业病防治院住院部在2008年4月至2008年11月期间装修,不接受病人的诊断治疗;2、区社保分局要求每年诊断职业病人不超过5人”。以上两点客观原因是监督员下去调查时听该公司的负责人所说的,尚未经过核实就写进了调查报告。后经了解,事实情况与听说的完全不同:1、省职业病防治院住院部在装修期间,只是无法安排住院治疗,但门诊部治疗和职业病诊断工作均正常进行;2、区社保部门没有职业病诊断指标的限制。如果此份稿件不及时核实和修改,上报以后就可能会惹麻烦,犯错误。3、有理有据,注意结论的严肃性。结论是行政报告的核心内容,除了要有事实依据之外,还要注意是否合法、合理,注意其严肃性。–“该事件属于一起接触有毒有害作业用人单位将疑似慢性正己烷中毒病人私自转移至异地无收治诊断资质医疗机构隐蔽治疗的事件。”一则小故事苏叔阳朗诵论文长句:“审美主体对于审美客体的植物生殖器的外缘进行观感产生生理上并使之上升为精神上的愉悦感。”问流沙河懂不懂,流沙河不懂。苏君曰:“闻到花香很愉快,就是这个意思。”流沙河拍案赞叹曰:“有很高的可笑性啊。”苏君大笑,席间喷饭。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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