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背景及意义大型水电站、核电站南水北调高速公路城市轨道交通大型民用机场世博会场馆建设研究背景及意义投资巨大、参与主体众多;组织关系复杂、建设周期漫长、市场影响不容忽视。特点中国建设工程保险的历史0100020003000400050006000199819992000200120022062890335742925137工程保险金额进入90年代后……单位:亿元我国工程保险的发展现状相当不如人意,主要反映在工程项目的投保率较低和险种单一建筑安装工程量保险保险收入仅占0.03%2002年情况我国工程保险市场空间非常之大工程保险市场发展得极不充分从上面的历史和现状发现以现行法律法规为基础市场运作为主体政府适度干预的建设工程保险模式强制投保和自愿相结合险种主要有建筑工程保险、第三者责任险、劳动灾害综合保险(包括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履行保证保险4种市场运作机制比较完善政府对建筑保险市场进行适度的干预日本保险公司在理赔时一般以事后调查结果为依据人力资源十分丰富强制执行建设工程保险制度十年责任险两年责任险建设工程保险制度十年责任险被保险人:业主或工程所有人。保险人:政府批准的保险人(受理十年责任险的保险公司)。保险期限:最后验收之日起10年内出现的因建筑缺陷或隐患而造成的损失负赔偿责任。十年责任险其保险责任为:1)工程正式验收前:负责主体工程全部或部分倒塌造成的损失,不包括场地清理费。2)工程正式验收后:保险范围内的工程本身的物质和非物质损失,包括场地清理费。3)十年责任险具有排他性:不允许重复保险。保险的除外责任为:1)被保险人或其雇员的蓄意破坏、发生偷窃或欺诈行为;2)直接或间接的火灾或爆炸造成的损失,除非因为工程缺陷引发的火灾或爆炸;3)采矿引起的底层震动;4)自然灾害如地震、洪灾、暴雨和飓风;5)战争、核裂变的直接或间接后果;6)属于承包商的维修义务;7)验收时明文提出的保留部分。保险金额、保费、免赔额:1)保险金额:保险标的工程总额。如包括防水工程,须另附说明,费率为总保险费的5%。2)保险费:0.45~0.70%。罚款及其相关的民事诉讼费不计入保险金额。3)免赔额:逐年减少。验收后第一年为95%,第九年为5%。可以看到,中国与外国在工程保险方面有着比较大的差距原因何在?完善的法制环境建设工程保险监督规范的市场环境工程保险有市无场保险公司发展滞后缺乏专业人员我国建设工程保险制度不完善、不发达之原因分析结论建设工程保险从上世纪70年代就开始引入我国,但最初只在外资投资项目中使用,在国内并未真正占据市场地位。直到经济体制改革,建设工程保险才有了新的市场。由于发展时间较短,我国的建设工程保险还很不完善,无相关专业立法确定法律地位、监管不力、投保率低、保险公司承保能力和自主开发能力较弱、中介机构发展滞后等,这些缺陷对于我国建设工程保险市场,乃至整个建设市场和保险市场发展也造成了极大的影响。由此可见,采取措施改善我国工程保险环境是当务之急。我们的建议规范市场环境加强对工程保险监管完善法制环境改进工程施工规范性,提高保险业技术水平大力发展工程保险中介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