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2年秋期开放教育(专科)《环境法学》期末复习应考试指南重庆电大巴南分校课程辅导教师庞瑾秋联系电话662306432012年12月20日第一部分复习基本要求本次考试考核对象为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法学专业(专科)的学生。该课程属于选修课程。(一)考试范围考试命题的教材是张梓太主编的《环境保护法》,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1999年11月第1版)(二)考核方式本课程考核方式采取形式性考核和终结性考核两种。形成性考核占课程总成绩的20%,终结性考核占课程总成绩的80%。形成性考核采用形成性考核册,终结性考核采取期末考试,由重庆电大统一命题,统一在2013年1月14日下午14:00考试。(三)考试形式本课程期末考试为开卷笔试。考试时间:90分钟。(四)考试试题类型考题类型及比重大致为:单项选择题(20%),多项选择题(20%),名词解释(20%),简答题(20%),案例分析(20%)。第二部分复习应考资料及其使用(一)平时作业平时作业与考试题型和要求基本上是一样的,根据过去考试的情况看,也有考试题就是平时作业,所以一定要认真用好。平时作业老师均作过评讲,作业答案也已经挂在巴南电大教学平台上,请同学们多浏览巴南电大网络教学辅导平台。(二)教材考试内容一般不会脱离书本,所以吃透教材就显得尤其重要。(三)11年秋期《环境法学》期末复习应考试指南重点复习内容是11年秋期《环境法学》期末复习应考试指南。该课程在期末辅导课上完成后,已经挂在巴南电大主页上的。这套综合练习题一个是对平时练习的补充,同时也是对考试内容的补充和强调,一定要引起注意。并且综合练习习题和答案在后面,大家复习很方便。第三部分考试注意事项(一)一定要每题都做,不能留空白,首先要回答正确、字要尽量写工整。(二)一定要仔细审阅试题内容,因为试题的选项很不容易辨别。(三)案例分析试题,一定要理论联系实际,认真分析试题内容,把正确的答案选上。(四)考试试题较多,一定要注意把握时间,先易后难,把好得的分先拿到手。第四部分复习考试重难点辅导第一章环境保护概述一、重点名词环境P2-3环境问题P10环境保护P13二、重点掌握我国环境保护的途径和“可持续发展战略”P16、18第二章环境保护法概述一、重点名词环境保护法P21环境保护法体系P38环境法律关系P35环境权P42-43二、重点掌握1.我国环境保护法的任务.目的和作用P29-30、33-342.我国的环境保护法体P36第三章环境保护法的基本原则一、重点名词环境保护法的基本原则P49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原则P49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P55污染者付费、开发者保护、利用者补偿的原则P58-60公众参与原则P61二、重点掌握公众参与原则的体现P632第四章环境法律制度一、重点名词环境影响评价制度P70“三同时”制度P72排污收费制度P74许可证制度P76限期治理制度P76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的报告及处理制度P84二、重点掌握1.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特点.意义和内容P70-722.“三同时”制度的法律规定P73-743.排污收费制度的特点.意义和法律规定P74-76第五章环境法律责任一、重点名词环境保护中的行政责任P94环境民事责任P98无过失责任P100环境保护法中的刑事责任P105污染环境罪P106破坏资源罪P110二、重点掌握1.无过失责任的原因.限制和免责条件P101-1022.环境污染民事责任的方式和途径P102-1053.破坏资源类犯罪的犯罪构成P1104.我国现行《刑法》关于污染环境类犯罪的构成P106第六章环境保护法的实施一、重点名词环境保护实施P114环境行政执法P117环境行政处罚P119环境民事诉讼P105环境监督P136二、重点掌握环境保护实施的基本要求P115第七章污染防治法一、重点名词大气污染P146水污染P152点源P153面源P153海洋污染损害P159环境噪声污染P165固体废物P169三化原则P171危险废物P174-175放射性污染P177农药污染P184第八章自然资源保护法一、重点名词自然资源P191土地P194水资源P200矿产资源P203森林P206草原P212野生动物P215二、重点掌握1.自然资源保护的意义P1922.自然资源保护的中心内容P192-1933.自然资源保护的方针政策P1934.法律如何规定土地P196.水P201和矿产资源P204.森林P208.草原P213和野生动植物P216、218的所有权第九章区域环境保护法一、重点名词区域环境P225城市P226村镇P231对外经济开放地区P234二、重点掌握对外经济开放地区环境的法律规定P236第十章特殊环境保护法一、重点名词自然保护区P241风景名胜区P245森林公园P249特殊环境P239二、重点掌握1.特殊环境保护法的特点P2412.自然保护区的分级.分区和有关限制P243-245的(三)、(四)、(八)第十一章国际环境保护法基础一、重点名词国际环境问题P256-257国际环境保护法P260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P262第五部分综合练习题一、名词解释:1、生态系统:在一定的自然区域中许多不同种的生物种群总和称为“群落”,生物在自然界中是结合成生物群落生存的。生物群落与其周围非生物环境组成的具有一定结构和功能的综合3体就是生态系统。2、生态平衡:生态系统经过长期演化以后,其物质循环和能量流动在较长时期内会保持稳定状态,这种状态叫生态平衡。3、次生环境问题:是指由于人类在生产和生活活动中,违背自然规律,不合理地开发利用环境所造成的环境问题。4、环境要素:是指构成环境整体的各个独立的性质不同而又服从总体演化规律的基本物质组成。5、食物链:在生态系统中,各种生物是通过食物关系相连接起来的,一种生物以另一种生物为食,另一种生物再以第三种生物为食……彼此形成一个以食物相链接的链锁关系,就叫食物链。6、可持续发展:是指人类应享有与自然相和谐的方式过健康而富有生产成果的生活权利,“既能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对后代人满足其需要的能力构成危害的发展。”7、环境保护法:是指调整因协调人类与环境的关系,保证人体健康,保护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而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8、环境法律关系:是指根据环境法律规范产生的,以主体之间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形式表现出来的一种社会关系。9、环境权:环境权是一项基本人权,包括生态性权利和经济性权利两个方面,公民环境权是基础的环境权,主要侧重于生态性权利。人类环境权则是对人类共有的环境资源平等享用权。10、“三同时”制度:是指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制度。11、污染物排放标准:是为了实现环境质量标准,结合经济与技术条件和环境特点,对排入环境的污染物或有害因素进行限制所规定的允许排放水平。这也是环境执法的主要依据。12、环境基准:是为了统一环境保护工作中的技术术语、符号、代号(代码)、图形、指南、字母及信息编码而制定的规范。环境基准只有国家标准,没有地方标准。13、环境保护法体系:是指有关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各种法律规范依照其内在联系而结合在一起的完整系统。14、自然资源许可证制度:是指在从事开发利用自然资源的活动之前,必须向有关管理机关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发给许可证后,方可进行该活动的一整套管理措施。它是自然资源管理机关进行自然资源保护监督管理的重要手段。15、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从法律上规定了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对评价的原则、程序、内容、权利、义务、管理措施作了具体规定,形式一个法律制度,即“环境影响评价制度”16、征收排污费制度:是有关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的一套法律规则。该制度是运用经济手段促进污染治理和技术改造的有效法律制度,体现了“污染者付费”的原则。17、环境刑事责任:是指对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定,严重污染和破坏环境,造成人身伤亡或公私财产重大损失,已触犯刑律构成犯罪行为的法律制裁。18、环境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根据行政诉讼法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的诉讼。19、自然资源权属制度:是指法律关于自然资源归谁所有、使用以及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谁承担的一系列规定构成的规范系统。它是自然资源保护管理中最有影响力,不可缺少的基本法律制度。我国的自然资源权属制度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是自然资源所有权,二是自然资源使用权。20、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是指在环境保护工作中,要把工作重点放在预防环境污染和破坏上,对已发生的环境问题要做好治理,把防和治有机地结合起来,在治理时要综合采取各种手段。二、简答:1、简述人类环境的含义和内容。答:环境:总是相对于某一中心事物而言的。与某一中心事物有关的周围事物就是这个中心事物的环境。以人类为中心的外部世界,即人类生存、繁衍、发展所必须的和相关的外部条件的总和就是人类的环境。人类的环境可以分为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两种。社会环境:主要指人们生活的社会经济制度和上层建筑的环境条件,如构成社会的经济基础及其相应的政治、法律、宗教、艺术和哲学的观点机构等。自然环境一般指围绕着人群的空间,及其中可以直接、间接影响人类生活和发展的各种自然因素的总体。2、环境保护法所指的“环境”是什么?答:各国环境保护法一般根据本国的环境状况和特点,把与本国经济、社会以及人民生活关系密切,必须并且可能加以保护的环境要素规定为环境的定义。环境保护法所指的“环境”,是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野生动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3、环境要素有那些重要特点?答:环境要素的重要特点有:(1)最小限制律4(2)等值律(3)集体效应律(4)相关律4、简述人类和环境的关系。答:人类与环境的关系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人类是环境的产物,是自然界长期发展演化的产物,环境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条件。(2)人类是环境的改造者,能够利用自然环境提供的各种条件去能动地改造自然,对环境造成良性的或恶性的影响。5、什么是“十分之一定律”?答:在一个生态系统中,食物关系往往十分复杂,各种事物链相互交错,形成一种网络关系,即所谓“食物网”。生态系统的能量流动、物质的迁移转化,就是通过食物链、食物网进行的。低位营养级的生物为高位营养级生物提供物质和能量,而能被高位营养级利用的能量只有所供给能量的十分之一左右,这种现象被称为“十分之一定律”。6、当代环境问题突出表现为哪几方面?答:一是突发性重大污染事故频频发生;二是出现全球性的环境问题;三是出现大规模的生态破坏。7、应当怎样理解环境保护法的定义?答:环境保护法定义有以下几方面内容:一是环境保护法的目的是要在人类与环境之间建立起一种协调的关系,二是环境保护法主要通过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等途径达到目的。三是环境保护法是若干法律规范的总称8、环境保护法有哪些主要特点?答:环境保护法有三个主要特点:综合性,其所要保护的环境是由多种环境要素组成的统一体;科学技术性,直接而具体地反映着生态学基本规律和社会经济规律的要求;区域特殊性,因各地的环境条件不同而不同。9、环境权与生存权有哪些区别?答:与生存权相比,环境权有以下特点:一是环境权是当代环境危机的产物,二是环境权的主体还包括后代人,三是环境权更强调经济发展必须与环境保护相协调,强调可持续发展。10、公民环境权和人类环境权是什么?答:公民环境权是各类环境权中最基础的环境权,主要侧重于生态性权利,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安静权、观赏权等。国家环境权是宪法授予国家用以保障公民环境权益的权利,是一种委托代管权。11、污染环境类犯罪的罪名有哪些?答:对于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严重污染和破坏环境,造成人身伤亡或者公共财产重大损失,已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行为必须接受法律制裁。刑法主要规定了以下罪名:重大污染事故罪,非法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