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节能监理实施细则一、专业工程的特点1.1建筑节能工程监理的依据1.1.1建设部《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1.1.2建设部《关于新建居住建筑严格执行节能标准的通知》(建科[2005]55号)1.1.3建设部《关于认真做好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宣贯、实施及监督工作的通知》(建科函[2005]121号)1.1.4《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134—2001)1.1.5《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1.1.6《膨胀聚苯板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JG149—2003)1.1.7《胶粉聚苯颗粒外墙外保温系统》(JG158—2004)1.1.8《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JGJ144—2004)1.1.9辽宁省《民用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1.1.10辽宁省《民用建筑节能工程现场热工性能检测标准》1.1.11辽宁省《水泥基复合保温砂浆建筑保温系统技术规程》1.2建筑节能监理工程的概况1.2.1工程名称:1.2.2工程地点:1.2.3建筑面积:1.2.4建筑高度:1.2.5建筑层数:1.2.6结构形式:1.2.6.1基础结构:1.2.6.2主体结构:1.2.7节能形式:1.2.7.1屋面保温:1.2.7.2墙体保温:1.2.7.3门窗保温:1.2.7.4地面保温:1.2.7.5采暖节能:1.2.7.6电气节能:1.2.7.7通风与空调节能:1.2.7.8预计工程造价:1.2.7.9合同约定工期:1.2.7.10工程质量目标:合格标准。1.3建筑节能专业工程的特点1.3.12005年,国家和地方陆续出台新的建筑节能方针政策和标准规范,从而把建筑节能纳入新的视野和国家战略。建筑能耗当前占全国能源消耗近30%。所以,建筑节能对于促进能源资源节约和合理利用,缓解我国能源资源供应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矛盾,加快发展循环经济,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也是保障国家能源安全、保护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要举措。因此,国家要求新建建筑(含改建、扩建)近阶段达到节能50%,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则要达到节能65%的目标。为此,对设计、建造、监理提出了新的明确的工作要求和行为责任。1.3.2建筑节能包括一系列明确的活动。较原则地说,建筑节能是指在区域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建筑的规划(包括布局、形状和朝向等)、设计、施工、安装和使用过程中,按照有关建筑节能的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对建筑物维护结构采取隔热保温措施,选用节能型用能系统(指与建筑物同步设计、同步安装的用能设备和设施)、可再生能源(如太阳能、风能、水能、地热)利用系统及其维护保养,保证建筑物(城镇公共建筑、居住建筑)使用功能和室内环境质量,切实降低建筑能源消耗,更加合理、有效地利用能源等活动。建筑围护结构指建筑物及房间各面的围挡物,如墙体、屋顶、地面等。其中直接与外界外界空气环境接触的围护结构称为外围护结构,如外墙、外窗、屋顶等;内围护结构不与外界环境接触,如内墙、楼地面等。1.3.32006年,辽宁省正式实施《民用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民用建筑节能工程现场热工性能检测标准》、《水泥基复合保温砂浆建筑保温系统技术规程》等三项建筑节能标准。江苏省建设部门组织有关专家经过两年多的努力,率先在国内组织编制了有关节能建筑验收标准和检测标准。对建筑外墙、屋面、外门窗等部位的节能构造从原材料质量、隐蔽工程施工质量、分项工程验收到节能工程专项验收等方面的验收内容、验收方法作出了规定。在验收方法上除了按照一般土建施工质量验收方法外,还将在房屋建成后按一定比例抽样,对上述建筑围护结构的热工性能进行现场检测,以判断建筑最终是否符合节能要求。这为保证节能建筑的质量、保障居民权益提供了有效的技术手段。1.3.4提高建筑围护结构保温隔热性能的方法主要有:1.3.4.1尽量减少建筑物的体形系数。体形系数是建筑物的表面积和体积之比,表面积大,则耗能高。1.3.4.2选择适当的窗墙面积比,采用传热系数小的窗户,如中空玻璃塑料窗、断热桥的铝合金中空窗、解决好东西向外窗的遮阳问题等。节能建筑不宜设置凸窗和转角窗。1.3.4.3尽量减小屋面和外墙的传热系数,增强屋面和外墙的保温隔热性能。屋面是提高顶层房间室内热环境的重点。外墙采取合理的外保温体系,既可有效地提高保温隔热性能,同时还可以解决外墙常见的开裂、渗水等现象。通过对大量建筑的计算分析,在目前大多数建筑中都要采取外保温才能达到节能标准的要求。通过采用浅色饰面面层材料反射阳光,也可从一定程度上增强外墙和屋面夏季隔热能力。二、建筑节能监理工作的流程2.1本工程项目目标控制基本程序2.1.1首先进行目标规划,制定明确的项目目标;2.1.2按计划目标的要求投入所需人、材、物、信息等资源;2.1.3开始运行,实施项目目标计划各项工作;2.1.4收集计划运行后实际输出的所有工程状态信息、资料,整理出工程项目实际运行状态的报告;2.1.5将工程项目实际运行状态报告所反映的实际情况与计划目标进行比较分析;2.1.6找出实际状况与计划目标的偏差情况;2.1.7对偏差结果进行判断,并提出处理意见。如有偏差,则提出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纠偏措施,如:改变投入或修改计划;若计划实施正常,尚无偏差,则应对项目实施计划,定期进行不断检查,继续按原投入的资源继续投入运行。按上述程序进行有限次数的不断循环,即可完成本项目目标控制工作,最终实现项目计划目标。2.2本工程项目主要监理工作程序本项目监理的中心工作就是按照上述目标控制基本程序搞好四大目标控制,即: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安全控制。其主要监理工作程序如下:2.2.1施工阶段监理工作主程序;2.2.2主要材料、设备质量监理核定控制程序;2.2.3施工阶段投资监控程序;2.2.4施工阶段进度监控程序;2.2.5开工准备阶段质量监控程序;2.2.6施工阶段质量监控程序;2.2.7施工阶段安全监控程序;2.2.8竣工验收阶段质量监控程序;2.2.9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程序。三、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值民用建筑在规划、设计、建造和使用过程中,通过采用新型墙体材料,执行建筑节能标准,加强建筑物用能设备的运行管理,合理设计建筑围护结构的热工性能,提高采暖、制冷、照明、通风、给排水和通道系统的运行效率,以及利用可再生能源,在保证建筑物使用功能和室内热环境质量的前提下,降低建筑能源消耗,合理、有效地利用能源的活动。鼓励民用建筑节能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推广应用节能型的建筑、结构、材料、用能设备和附属设施及相应的施工工艺、应用技术和管理技术,促进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国家鼓励发展下列建筑节能技术和产品:新型节能墙体和屋面的保温、隔热技术与材料;节能门窗的保温隔热和密闭技术;集中供热和热、电、冷联产联供技术;供热采暖系统温度调控和分户热量计量技术与装置;太阳能、地热等可再生能源应用技术及设备;建筑照明节能技术与产品;空调制冷节能技术与产品;其他技术成熟、效果显著的节能技术和节能管理技术。3.1监理工作目标值监理工作是围绕工程目标这一系统,以动态控制的运行机制,健全的组织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完善的管理制度,规范化的监理工作程序,现代化的工作手段,良好的企业信誉和一丝不苟的工作作风,按照监理委托合同的所有条款,站在公正的立场上,对工程项目进行全面地监督和管理。根据我国监理行业的文件法规和业主与承包商签定的施工承包合同文件,监督和证实承包商是否严格按合同要求实施合同,对项目进行工程质量监理、进度监理、费用监理、合同管理、安全生产、信息管理和工作协调,在计划的费用和质量目标内实现建设项目。监理工作的主要目标就是实现质量、进度、费用三大控制。3.1.1质量监理目标值:以严格的监理、热情的服务,按施工承包合同文件和技术规范、验收标准等进行监理。建立全面的质量控制体系,强化承包商自检体系的管理,严格做好中间的质量检验以及现场质量验收,搞好工序监测。以形成承包商自检,监理工程师抽检的二级质量保证系统。工作中强调事前控制,严格开工申请的审批,使工程合格率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杜绝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和一级一般质量事故,有效地防止发生二、三级一般质量事故,尽可能少发生质量问题;清除质量通病,确保工程质量,保证工程为合格工程。3.1.2进度监理目标值:要求施工承包商根据合同要求提出工程总进度计划,年度和月度施工进度计划和月报,审查并督促其实施,及时进行计划进度与实际进度的比较,按月给业主通报工程进度情况,出现偏差时指令承包商进行调整,并督促承包商的资金、机械、材料、人工等及时到位,以保证工程在合同规定的工期内竣工。3.1.3费用监理目标值:认真审查承包商提交的现金流动计划,现场核实工程数量和计量,审查签发付款证书。严格审查计日工、额外工程、设计变更、价格调整,认真仔细地做好施工现场记录,当承包商要求额外补偿索赔时,做好各种证据,资料的记录、整理,为业主把好费用关,控制好工程费用,力求工程费用不超过计划费用。3.1.4合同管理目标值:认真贯彻施工承包合同和监理委托合同,站在公正的立场上,充分发挥监理的控制作用与第三方的特殊地位,注意协调好业主、承包商及各协作部门的关系。管理好合同以规范约束合同各方的行为,提高管理水平。3.1.5施工安全和环境保护目标值:认真审查承包商提交的施工安全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现场检查安全设施和环境保护的落实情况,尽量杜绝安全事故的产生,减少环境污染。3.1.6信息管理目标值:信息管理采取人工决策和计算机辅助管理相结合的手段。特别是利用计算机准确及时地收集、处理、传递和存储大量数据,并进行工程进度、质量、费用的动态分析,以达到工程监理的高效、迅速、准确。3.1.7工作组织协调管理目标值:监理机构的组织协调工作,主要是协调业主与承包商、承包商与沿线地方政府、与勘察及设计单位、承包商与承包商之间的关系,以及承包商与工程建设其它相关部门之间的关系。3.2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本工程监理将严格执行本项目的监理程序,进行现场监理和工程进度、工程质量控制及计量工作,负责准备和实施各项管理办法和程序,确保合同工程得到有效监理,协助总监处理承包商支付事宜,做好项目帐目记录,审查和洽谈重大变更合同单价和索赔要求,编写记录月报,审查承包商提交的重大设计变更、变更合同单价、增补工程量清单并提出必要的修改意见,报总监审批后执行,定期向总监提供有关数据。其主要工作内容如下:执行项目监理规划;熟悉合同文件,了解施工现场;参与场地交验及设计交底工作,审查承包商提交的复测成果;督促和检查承包商建立质量和安全保证体系;参加第一次工地会议和主持常规工地会议;发布开(复)工令,批准单项工程开工报告;审核承包商授权的常驻现场代表的资质,以及其他派驻到现场的主要技术、管理人员及试验人员的资质;初审分包合同和分包人的资质;保存所有的原始资料和其它应妥善保管的一切资料;审批承包商拟用于本工程的原始材料、成套设备的品质以及工艺试验和标准试验;审查承包商拟用于本工程的机械装备的性能与数量;审批承包商实施本工程的施工方案及主要方法或工艺;控制重要外购成品件或半成品件的质量;审批承包商提交的总体进度计划,检查和监督承包商实施进度计划。核批承包商的修正计划;审批承包商提交的年度计划、季度计划、月计划和日计划,并督促承包商实施;要求承包商按照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和监理程序进行施工,通过旁站、巡视、检测、试验和整体验收等手段全面监督、检查和控制工程质量;严格按照建设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质量实施全过程现场跟班的监督;签发中间交工证书;调查、处理工程质量缺陷和事故,出现重大质量事故时,督促承包商按规定上报有关部门;发布停工令;对已完工工程进行准确的计量;签发中期支付凭证;发布变更令;受理合同事宜,根据合同规定进行评估和处理;根据合同规定处理违约事件,协调争端,在仲裁过程中作证;编制监理工作月报及监理工作总结;对承包商的交工申请进行评估,组织对拟交工工程的检查和验收;签发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