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土资源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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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为福鼎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的国土资源部门的领导和同志们致敬!人生没有彩排,每天都是现场直播——国土资源系统预防职务犯罪法制讲座主讲人:副检察长一、我市职务犯罪案例和数据2010年9月从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总局内部统计的数据看:2009年至2012年,全国检察机关就立案查处国土资源部门职务犯罪案件2939件3879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2545件,渎职侵权案件394件,发案率较高。此类案件的四个特点:一是发案数量多、涉案金额大。广东省韶关市国土资源局土地规划与耕地保护科科长陈寿斌在耕地开垦等业务中,承诺为请托人谋取利益,从中收受工程回扣款470万元。他还以帮助购买土地、合作征购土地为名,诈骗他人财物2700余万元。陈因犯受贿罪、诈骗罪被一审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个人财产100万元。二是窝案串案多。浙江省检察机关查办了丽水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叶杰耀、土地利用处处长何敏、土地储备中心副主任施国平受贿窝串案。乌鲁木齐市检察院立案查处该市国土资源系统和房管部门系列窝案20件20人。三是国土资源部门领导干部犯罪问题突出。江西省检察机关连续查办了该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李江华、陈爱民、许建斌以及南昌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周宏伟、南昌县国土资源局局长何学锋、高安市国土资源局局长陈建国等多起国土资源部门领导干部受贿犯罪案件。四是与渎职犯罪相交织。辽宁省抚顺市政府原副秘书长江润黎,在担任抚顺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土地出让金评估过程中滥用职权,调低评估参数,给国家造成1000多万元土地出让金损失。二、当前土地执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违法批地问题。如四川省简阳市人民政府2008年至2009年间以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形式违法批地1081.35亩;贵州省盘县人民政府2010年1月违法批准贵州省首黔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盘县煤钢电一体化循环经济项目建设用地3343.5亩。二是违规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侵占基本农田,或者违规批准新设和扩大开发区违规圈占土地。如河北省石家庄市高邑县等3个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方案涉及占用基本农田2174亩。三是违反土地供应政策出让土地情况比较突出。如甘肃省榆中县人民政府违反工业用地最低价标准向有关企业无偿供应土地3455亩。四是保障性住房用地政策执行有偏差,或者存在擅自改变保障性住房土地用途问题。如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2007至2009年18个单位利用划拨的经济适用住房用地违规建设职工住宅楼。五是部分地区违规减免和欠征土地出让收入问题比较突出,造成国有土地资产流失。如山东省日照市2009年欠征土地出让收入5.24亿元,山西省太原市4个房地产项目欠缴土地出让收入8.3亿元。六是违规利用土地抵押贷款,存在较大债务和金融风险,个别地区的融资规模已经超过当地财力许可。如福建省泉州市向市路桥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虚假供地1182.51亩用于提供企业债券的融资担保。上述土地执法中存在的种种问题造成的危害:一是直接侵犯了人民群众的利益;二是破坏了经济发展环境;三是背离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四是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三、关于我市行政执法人员职务犯罪情况的调查分析2008年至2012年五年间,市检察院立案侦查行政执法人员职务犯罪案件件人,其中渎职类犯罪案件件人,占行政执法部门职务犯罪人数的%;贪污贿赂类犯罪件人。已侦查终结件人,其中国土部门件人。这些案件的发生,在给国家、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同时,也给涉案人自身及家庭带来了毁灭性的危害。(一)土地执法人员职务犯罪原因分析土地领域职务犯罪发生较多的原因,既受社会发展阶段的制约,也有公共行政环境、经济利益驱动和个性特征诸多因素的影响。•行政环境因素对土地职务犯罪影响大。•权力干涉多,监督环节不足,是诱发土地领域职务犯罪的客观原因。•占有了土地也就意味着占有了巨大的获利空间,这是诱发土地领域职务犯罪的思想根源。主观原因:法纪观念淡薄,有法不依,有章不循,是诱发土地领域职务犯罪的主观原因。客观原因:1、土地法律制度尚存缺陷,导致灰色交易多,为某些官员“插手”土地出让提供了滋生腐败的温床。2、土地资源稀缺引发的利益驱动,也是造成官员“插手”土地出让腐败的成因之一。3、权力缺少制约,监督缺乏震慑力,乃土地腐败危害大难治愈的主要成因。(二)土地执法人员职务犯罪的危害1、危害国家政权的稳定。2、危害国家的经济发展。3、诱发其它犯罪行为。4、造成公共财产的大量流失。•(三)预防和减少土地执法人员职务犯罪的几点建议和思考怎样才能真正让前车成鉴,这是我们今天交流的目的。那么,就让我们共同进入下一部分内容:走进你我自身!什么叫生活?我的答案是:生,是上天的给予;活,是自己的选择。坚持自己的选择,坚持清醒的认识,对于我们每一个人都是重要的。美国著名哲学家爱默生说:“人有三种,一是积极思考者,二是胡思乱想者,三是鹦鹉!”对于生活,我们不仅是参与者,更应当是冷静的思考者。一、明形势,不侥幸。认清形势,就仿佛为自己的人生装上导航仪,清晰自己的人生方向。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手莫伸,伸手必被捉。二、守法度,不贪婪。爱财、爱色、爱权都不是错。孔子:“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美国巴顿将军说:“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希望成功,追求权力,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是每一个人的权力。爱,不是错,迷的没边就是错。知道敬畏法律,就等于在思想上安装上了刹车器,切莫在需要踩刹车时错踩油门,上帝让人灭亡,首先让他疯狂。请大家谨记!三、守制度,不盲从。我们说反腐必须剑锐网牢。制度是制约犯罪必不可少的篱笆。我们平时说“十次车祸九违章”,对于执法者来说,那是“十次犯罪十违规”。制度尤如道路上的警示标志,在每一个容易发生职务犯罪风险的节点给予提醒。四、贵自律、不虚妄。对于我们个人来说,完善道德、提高修养就叫治本。道德是防范犯罪的第一道防线,也是最终的一道。其约束力最软也最硬。“小成以谋,大成以德。”“天公、天公,天道最公。”种豆得豆,种瓜得瓜,我们种下什么,必然得到什么。只不过中间有春种秋耘,多数人包括我自己缺乏耐心,又目光短浅而已。对于我们每一个人来说,最重要的可能正是那些像空气一样,平凡得几乎被我们忘记的东西。幸福是什么?也许只是我们现有的职业,这份职业未必日进斗金,却是工资月月可领,风吹不着,雨打不着。也许只是内心的平静,家人平安,睡眠香甜,平时吃个小菜,假日喝个小酒。这些或许我们习以为常,但却是弥足珍贵。四、近十年来我市职务犯罪基本情况下面,我就我市(2002年至2012年)职务犯罪发生情况、特点、发展趋势作简要介绍,以供大家在今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参考借鉴,希望在座各位领导和同志们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一)近十年全市查办职务犯罪总体情况2002年—2012年全市共查办职务犯罪共件人,其中,查办贪污贿赂类案件件人,占职务犯罪人数的%;查办渎职侵权类案件件人,占职务犯罪人数的%。一是贪污贿赂犯罪涉案部门、行业,人数比例主要情况:1、市医院:4件4人,占职务犯罪人数1.8%。2、市卫生院:3、市场建设服务管理中心:4、市高速公路:5、市民政局:6、市财政局:7、市种子管理站:8、市国土资源局:二是渎职犯罪涉案部门、行业,人数比例主要情况:1、国省企业\事业单位渎职犯罪:24件30人,占职务犯罪人数13.2%。2、司法机关渎职犯罪:5件5人,占职务犯罪人数2.2%。此外,涉案单位包括:林业局、农业局、国土资源局、建设局、教育局、海洋与渔业局、农业机械化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局、卫生行政执法大队等。三是职务犯罪大案要案部门行业、人数比例:2002年至2012年共查办大案要案涉案人数共人,占职务犯罪人数的%。1、市卫生局:2、市场建设服务管理中心:。3、市海洋与渔业局:4、市民政局:4、市国土资源局:5、市高速公路:此外,涉及大要案的单位有:公安局、粮食局、发展计划局、中国银行支行、水利局、经贸局、林业局、改革和发展局、城建监察大队、中医院、财政局、供销合作联合社会、建筑公司、医疗器械公司。二、我市职务犯罪的主要特点一是大案要案突出:十年中,共查处大案要案人,占职务犯罪人数的%。就个案来讲,五万元以上的案件已不罕见,几十万甚至上百万大案近几年也有发生,犯罪记录不断刷新。如:二是行业系统窝案串案突出:据不完全统计,十年来我市检察机关立案查处职务犯罪窝案串案件,占查处贪污贿赂案件总数的左右。尤其是医药卫生系统、海洋与渔业执法、民政系统、惠农补贴、救灾款项等行业方面系统窝案串案发案突出。如:三是职务犯罪的主体年龄结构分布日趋均匀:从2002年至2012年查处的职务犯罪人员年龄结构分析:35岁至55岁的共155人,占查处总人数的68.3%。此年龄段是职务犯罪的高发年龄段;不满35岁的共43人,占查处总人数的18.93%,表明职务犯罪涉案人员的低龄化、年轻化明显;55岁以上的共29人,占查处总人数的12.77%。可见,过去常说的“59现象”依然存在,但呈现出日趋减少的趋势。四是渎职侵权犯罪行业突出,危害后果严重:据统计,2002年至2012年立案查处件人,其中重特大案件件人,直接造成经济损失万元,而挽回经济损失仅为万元。在立案查处的名渎职侵权涉案人员中,国省企业、事业单位共人,占职务犯罪人数%。司法机关共人,占职务犯罪人数%。涉案罪名多为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枉法等渎职侵权犯罪。如(三)我市当前和今后一时期职务犯罪的预测趋势。一是贪污贿赂犯罪仍然是治理的重点。职务犯罪发案虽然呈逐年下降的趋势,但贪污、贿赂、挪用公款三类案件久打不衰。从我市查处的职务犯罪看,三罪名涉案人员占总人数的%。可见,从当前实践情况看,贪污、贿赂、挪用公款职务犯罪案件将在一定时期、一定地域或者一定行业和领域仍然会处于易发、多发期,需要继续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不断提高防范水平。二是职务犯罪发案新老领域相互交替,涉及领域越来越广。近年来,我市职务犯罪多发易发领域发生了一些变化,有的领域权钱交易贿赂犯罪依然突出。一些传统领域比如国有企业、行政执法机关和建筑等领域,仍然是职务犯罪的易发多发领域。一些诸如市场准入、监管等行业或者部门将成为职务犯罪滋生蔓延新的相对集中的发案领域。三是犯罪手段日趋隐蔽狡猾,查处难度日益增大。我市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将面临着新的发展机遇,各种利益集团进一步形成,单个实施职务犯罪活动的机会将逐步减少,群体化犯罪将进一步明显化,职务犯罪所涉及的领域也越来越广,跨行业、跨区域的职务犯罪也会日益增加,作案周期长,甚至有的还会与黑恶势力相互勾结,使职务犯罪日益复杂化,有的还将会利用高科技手段,进而促使职务犯罪手段的智能化。此外,随着中央反腐败斗争的政策进一步强化,打击力度进一步加大,犯罪分子为规避法律、逃避制裁,犯罪前和犯罪后的各种作案手段都将会出现更加隐蔽化。总之,在今后一个时期的职务犯罪活动将更难发现,而此类犯罪的危害性将更加严重化。四是群体性犯罪的将呈现多发态势。国家将进一步加大对福鼎市的投入力度,项目上马,资金落地,客观上会给一些人以可乘之机。由此可见,风险无处不在,工程建设领域跨地区、跨行业等群体性职务犯罪发案的可能性增大,依然是监督和防范的重点。五是渎职侵权犯罪案件危害严重,仍是查处的重点和难点。从现阶段我市的实际情况看,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侵犯公民权利等犯罪案件时有发生,是严重制约和影响新疆大建设大开发大发展的绊脚石。六是科员、办事员和无职级人员的职务犯罪,依然在一些行业和部门呈现出多发、易发的蔓延势头。这类人员从形式上看,虽然没有担任相应的职务,但有一部分人员手中却握有一定的实权,利用体制、机制上的漏洞和监督管理上的薄弱环节,凭借自己的特殊地位或岗位等便利条件,进行违纪违法犯罪活动。五、与国土资源部门紧密相关的四种渎职犯罪罪名。(一)滥用职权罪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超越职权,违法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滥用职权犯罪的表现形式主要有两种:一是不正确行使职权;二是超越职权。不正确履行职责,是指行为人违反法定职责处理公务,或者利用手中的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