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项目对保护区生态影响专题评价报告编写的思考1前言截至2006年底,全国共建立各种类型、不同级别的自然保护区2395个,约占陆地国土面积的15%。这些自然保护区使我国75%的陆地生态系统、88%的野生动物、65%的高等植物和绝大多数的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都得到有效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及国家主体功能区划基本原则,自然保护区是禁止开发区。因此,开发建设项目避开自然保护区是其建设的一条基本原则。但是,实际上有一些建设项目又难以完全避开自然保护区等生态敏感区,不论是在自然保护区内,还是在自然保护区外,建设活动及生产营运将不同程度地会对自然保护区造成不利影响。一般而言,如果开发建设项目选址不在保护区范围内,不以保护区自然资源为开发对象,不占用保护区土地,只是生态影响波及自然保护区时,在环境影响报告中按照“四段论”模式针对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分析与评价[1]。但对于选址于自然保护区,占用保护区土地或以保护区某一自然资源为开发对象的开发建设项目,则需要单独进行专题评价,提供生态影响专题报告。因此,抓住开发建设项目特点和自然保护区主要保护对象及生态环境特征,正确识别影响关系(影响识别与评价因子筛选),确定评价的重点,依法、科学评价开发建设项目对自然保护区的影响,并提出有效的避免或减缓措施与对策,是涉及自然保护区开发建设项目生态影响评价的重要内容。2开发建设项目概况与工程分析(1)简要介绍项目名称、地理位置、建设性质、规模等,并对其周边主要敏感点及项目可能对其产生的影响进行定性或定量分析。这是一般项目工程分析的基本内容,生态影响为主的建设项目则应按规范要求进行工程分析[2]。(2)生态影响型项目工程分析重点要分析项目占地情况,不同的工程组成各自占用不同用地类型(一定程度上反映生态系统的类型)的面积及地表情况,特别是对自然生态系统和野生动植物的影响情况。同时,需要分析施工方案和运行方案。(3)建设项目类型及建设内容不同,其对生态的影响特征则不同。不同的项目有不同的生态影响,不同类型的保护区对项目的生态响应也不一样。如,水利及水利水电工程则对河流生态和水生生物,特别是洄游生物(包括鱼、虾、蟹)有明显影响;风力发电站在以鸟类为主要保护对象的保护区建设则对鸟类有一定的影响;公路、铁路交通运输类建设项目如需穿越保护区则会对保护区造成分割影响,并影响生物交流,如影响动物迁徙或阻隔其觅食、饮水通道,等。(4)生态影响型项目也存在污染问题,也需要进行污染源分析,分析不同工期污染物排放情况,并确定可能造成的污染影响。必要时进行污染生态影响分析。3自然保护区基本情况主要内容包括:保护区地理位置(即所在行政区)、地理坐标、主要保护对象、面积、保护区建立的历史缘由或过程、保护区等级(国家级、省级、地市级、县级)、主管部门、管理机构现状及其管理现状水平、主要保护对象受保护情况、面临的威胁、保护区总体规划提出的管理及保护要求。2另外,需要给出必要的图件,如保护区的地理位置图、功能区划图等。3.1自然保护区的生态系统结构与功能(1)通过现状调查,并根据保护区现有背景资料及规划,说明保护区的主要生态系统类型、物种组成、空间结构、时间结构、营养结构等(2)保护区的功能区划情况,包括核心区、缓冲区、实验区片(块)数、相互位置关系及布局。(3)评价报告中说应明各功能区的主要服务功能及现状服务水平。给出表明功能区划分图、保护区及周边区域的土地利用现状图等相应图件。3.2自然保护区主要保护对象及价值(1)根据保护区批准建立文件和规划,说明该自然保护区的主要保护对象及保护区在区域、全国或全球保护中的地位和作用。如主要保护的生态系统类型及其分布、主要植被生物量;湿地、野生植物、野生动物、文物古迹等,以及其价值如何?主要保护对象的稀有性、代表性、保护价值等。(2)主要保护对象是植物,则需通过现状调查和资料收集,说明植物的生理生态特性、生存条件、现状分布,演替过程或演替趋势及时空变化、保护要求。应给出保护区的植被类型图、重要保护植物物种分布图、代表性物种的照片或图片。(3)主要保护对象是野生动物,则需要通过现状调查和资料收集,说明主要保护野生动物的分布、数量、活动规律、主要食物种类及分布、活动规律、繁殖地、庇护所、栖息活动区、迁徙或洄游路线、水源等。一般应该有野生动物分布图、动物照片或图片,如果有关研究比较深入,可以4给出食源、水源、繁殖地等重要生活区分布图。(4)如果主要保护对象是湿地、河流,即使建设项目不在保护区划定的保护范围内,也会对保护对象造成不利影响。如,项目建在河流、湿地的上游或汇水区域内。则需要分析项目会不会造成湿地萎缩,河流断流或生态用水明显减少。特别是在河流类型自然保护区建水电站,对生态系统完整性和水生生物影响较大;有些保护区内的河流虽然不是主要保护对象,但由于河流是生态系统的重要因子,与植物、动物、土壤均有紧密的联系,如果建了水电站,问题就可能会突显出来。(5)若主要保护对象是古生物化石,如果经过论证可以发掘这些化石,则在发掘后,经上级部门同意后再建项目;如果不能发掘化石而需就地保护,则不能在其保护范围内建设项目。3.3自然保护区生态现状水平、主要环境问题及原因(1)从自然保护区的地形地貌、水文地质与工程地质、气候特征、水系分布、土壤类型、土地利用、植被类型及分布、国家及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分布、特别是珍稀野生动物的生态特性及其活动规律等。(2)在生态影响专题报告中,应明确指出目前保护区的主要环境问题是有哪些,分别是由什么原因造成的。即使保护区现状没有突出的问题,也应说明。一般而言,自然保护区水土流失不明显,但是,如果保护区某些区域由于人为破坏或其它原因造成水土流失,应分析流失现状、原因,给出侵蚀模数及水土流失现状图,以及环境受到破坏的照片,等。(3)许多保护区的现状问题是人类活动过多,包括已有工程项目使自然保护区不自然了,人工化了,野生动植物分布或活动地域大幅度收缩。4所以,对于某些建设涉及自然保护区的建设项目,有必要回顾分析多项开发建设项目对自然保护区影响的叠加效应,这和被评价项目能否上马关系密切,也能说明哪些是已有项目造成的。这主要是要明确责任,弄清保护区的问题是既有的,还是由于项目建设而造成的。如果是既有的,那么开发建设项目是否会导到既有问题的严重化,或能否解决既有环境问题,以促进保护区的发展[3]。(3)通过污染源(污水排放源、废气排放污染源、噪声源、固体废物,等)调查、环境质量监测或类比分析,简要说明保护区环境质量状况。4自然保护区与开发建设项目的关系一般而言,涉及自然保护区的开发建设项目,与自然保护区的关系主要有以下两种情况:(1)拟开发建设项目占用了保护区的用地;(2)拟开发建设的项目不占用保护区的用地,这也有两种情况,一是保护区在开发建设项目的影响范围之内,二是保护区在开发建设项目的影响范围之外(除水资源开发影响下游保护区水域生态外,一般不需要针对保护区进行生态影响评价)。(3)评价报告中应该有建设项目与保护区位置关系图,且标明保护区功能区与建设项目的确切方位、距离等关系。4.1工程建设占用保护区用地(1)说清在工程的全部组成中,有哪些具体工程分别占用的是保护区的哪一类功能区,如实验区、缓冲区,还是核心区。(2)各类工程组成的占地位置、面积,地表情况(植被、动物、水系,等)。(3)拟采取的施工方式、生产规划或营运方案、管理方案。(4)工程占用保护区的土地(如实验区),且污染轻微,生态破坏可以接受或采取措施后能够得到明显减缓、补偿。在确实无法绕避的情况下,环评单位须告知建设单位必须征得保护区主管部门的同意。4.2工程建设不占用保护区用地(1)地理位置关系、方位、距离,开发项目的哪些工程内容,特别是配套工程或临时工程,是否涉及到对保护区的不利影响。(2)如果开发建设项目距离保护区很远,不在其最大影响范围之内,对保护区的影响就很轻微或没有影响,可以不进行分析评价。(3)河流、湿地型保护区,如果上游地区进行开发建设,即使保护区不在建设项目的生态评价范围内,但项目用水、排水及对上游生态的破坏,也会对保护区造成不利影响。特别是水资源开发项目,可能会使保护区内的河流减水或断流。项目的评价范围需要延长,并有必要对保护区进行影响分析。(4)如果保护区在开发建设项目的最大可能影响范围之内,那就要分析在项目施工或营运时在哪些方面可能造成不利影响,并提出相应的保护措施。5开发建设项目对自然保护区的影响分析与评价5.1建设项目对自然保护区结构的影响(1)本文所称的自然保护区结构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方面是指组成自然保护区的各类生态系统的结构,另一方面指自然保护区的功能区划及自然保护区本身各类设施的组成布局。建设项目对自然保护区生态影响的专题评价既要从建设项目对占地区生态系统结构及其稳定性的具体影响进行评价,也要从对自然保护区功能结构影响方面进行评价。(2)开发建设项目处于保护区的用地界外,对保护区的结构一般影响不明显,但某些建设项目也会从保护区界外对保护区的生态系统造成胁迫,最明显的是上游水资源开发对下游湿地类保护区的影响;还有一些项目建设由于其诱导效应会增加保护区周边人类活动的密度,引发其它项目的建设而产生次生生态影响,对主要保护对象也是有影响的。此外,如果设计单位对各类临时用出地设置不当,或施工单位临时改变用地。施工时的各类临时用地如果选址不当,则有可能会对保护区造成不利影响,如取弃土场、砂石料场、运输便道等。(3)开发建设项目在自然保护区内,对自然保护的结构影响是存在的。但是,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由于我国自然保护区建设的种种原因,如当时建立保护区时为了多争取国家资金或为了宣传、旅游等,将自然保护区面积划的过大,有的保护区包含有较多人工生态系统,如社区发展用地、居民区、或人工耕作地等。如果建设项目占用的是这类非自然用地,经过拆迁补偿、妥当的安置,项目建设是可以接受的。(4)对自然保护区结构的影响可以应用生态学基本原理定性分析说明,也可以应用景观生态学的景观模地、斑块、廊道及其优势度理论与计算方法进行评价说明。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自然保护区生态系统结构及其稳定性虽然与生态系统的类型有关,更重要的是与生态系统的物种组成、营养结构、空间结构与时间结构有关。5.2对自然保护区服务功能的影响(1)首先要说明该自然保护区的主要服务功能有哪些,尽管保护区的功能是多样的,但一般而言,不同类型的保护区,其主导生态功能是比较明确的(如,中卫沙坡头保护区的防风固沙功能、卧龙大熊猫保护区保护珍稀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的功能、维护生物多样性功能,等等),才能在影响评价时回答施工期占地对生态的破坏、野生动植物的影响、造成的生物量损失及生态效益的损失。(2)分析施工期由于各类临时占地、机械作业、人员活动、运输以及污染物排放等是否会影响保护区的服务功能;(3)营运期,工程营运对保护区的功能是否会造成不利影响。如,交通运输类项目的车辆运行、采掘类项目持续的开采作业,所采取的生态保护措施是否能够发挥作业,生态恢复、重建工程及补偿措施能否得到有效维护。(4)如果项目实在无法避免对保护区的影响时,通过实施生态保护措施,自然保护区的服务功能是否能够得到维护。5.3对自然保护区主要保护对象及价值的影响(1)若建设项目可能会影响保护区内的珍稀植物,则应分析、评价影响的方式、程度、范围和影响可能导致的不良后果。进而分析能否采取有效的措施予以避免。(2)保护区内有珍稀野生动物,特别是施工区可能会有其活动时,则应回答工程建设是否会对野生动物的食源、水源、栖息地、繁殖地、庇护89所、迁徙路线等的影响。不仅要说清永久占地对保护对象的影响,同时也要说清临时占地对保护对象的影响。当建设项目为公路类交通运输类项目时,而自然保护区主要保护对象为野生动物,而且具有迁徙的特性时,必须说清建设项目是否对动物迁徙的影响及动物迁徙通道的设置,应给出迁徙路径图。(3)如果永久占地确实会对保护对象造成不利影响,除加强保护区管护,提升保护功能以弥补损失,或调整保护区范围增加新的保护片区维持保护功能不下降外,还应出控制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