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征求意见稿)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市全面实施了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圆满完成了各项任务。从现在起到2015年,是晋中全面落实“十二五”规划,实现转型跨越发展的重要时期,也是同步实施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期。大力开展全民法制宣传教育,对于全面优化发展环境,推进全省“四化”率先发展区建设,具有重要的保障和推动作用。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的通知精神,根据中共山西省委、省政府转发的《关于在全省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和《关于开展“法治晋中”建设的实施意见》,制定本规划。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全省“四化”率先发展区战略部署,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相结合、与公民意识教育相结合、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强力推进“法治晋中”建设,为顺利2实施经济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实现全市转型跨越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二)工作原则——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按照全市“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服务转型跨越发展,服务“四化”率先发展区建设。——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着眼于群众的实际法律需求,在法制宣传中服务群众,把法制宣传教育的过程变成做群众工作的过程,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坚持分类指导,注重实效。根据不同地区、不同行业和不同对象的特点,确定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采取切实可行的方法,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用法制宣传教育引导法治实践,在法治实践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普治兼顾,整体推进。——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把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规律,创新工作理念,创新方式方法,拓展工作领域,完善工作机制,体观法制宣传教育的时代性、规律性和创造性。(三)工作目标通过深入扎实地开展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全市公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全社会法治观念更加牢3固;进一步弘扬法治精神,繁荣法治文化,全社会崇尚法治的氛围更加浓厚;进一步深化各领域各层面法治实践,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更加完善。——法制宣传教育普及率有新提高。全民法制宣传教育的普及率85%以上,其中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普及率100%,在校青少年的普及率100%。——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有新突破。全市建成100个法治文化大院、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基地等不同类型和不同规模的法治文化平台。——基层依法治理活动有新发展。新创建100个市级依法治理示范单位、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市级“诚信守法企业”、市级“依法治校”示范单位。——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水平有新提升。实现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政府法律顾问全覆盖。推行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在重大行政决策前进行合法性审查。审限内结案率达100%,案件执结率达95%以上,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数量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行政、司法机关及其执法工作满意度位全省前列。二、主要任务(一)广泛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1、深入学习宣传宪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进一步学习宣传宪法,教育和引导公民树立宪法4意识,增强公民的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民主意识,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突出抓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学习宣传,引导广大公民牢固树立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社会主义法治核心理念,自觉参与法治实践;突出抓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引导人民群众依法参与国家和社会管理各项事务,自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2、深入学习宣传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法律法规。紧紧围绕我市“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要求,围绕转型跨越发展和“四化”率先发展区建设,学习宣传关于宏观经济调控、产业结构调整、投资结构优化、环境生态保护、节能治污减排、循环经济发展、财政金融税收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和保障经济转型升级;学习宣传推进科技进步、加强自主创新、人才流动管理、知识产权保护等法律法规,促进创新型社会建设;学习宣传农村基本经营、农村土地管理、农业支持保护、农村民主管理和农村金融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学习宣传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和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相关法律法规,促进城乡和区域协调发展。3、深入学习宣传加强社会管理的法律法规。坚持以社会管理法治化来促进社会管理科学化。学习宣传维护国家安全、保障社会稳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维护社会和谐;学习宣5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提高社会管理水平;学习宣传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文艺、网络电信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促进新闻传播和文化市场管理;学习宣传维权、信访、调解、诉讼相关法律法规,创新矛盾纠纷化解方式,引导公民依法理性有序表达利益诉求;加强公正廉洁执法、公正司法教育,维护社会公平正义。4、深入学习宣传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社会保障、住房改善、医疗卫生、社会救助、收入分配等法律法规,促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学习宣传劳动就业、劳动合同、劳动争议处理等法律法规,促进建立和谐劳动关系;学习宣传房屋拆迁、医患纠纷、土地征用与补偿、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等法律法规,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学习宣传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抗灾救灾、公共卫生等法律法规,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学习宣传法律救济、法律援助以及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特定群体和弱势群体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5、深入开展廉政建设法制宣传教育。在全市党政机关持续深入开展有关廉政建设的法制宣传教育,坚持廉政法制宣传教育与政治理论教育、理想信念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相结合,充分发挥廉政教育基地的作用,促进廉政法制文化建设,不断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和公6务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促进公正廉洁执法。6、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坚持法律传播与法治文化建设相结合,充分发挥各种文化传媒优势,大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利用群众文艺团体和法治文化创作队伍,组织开展法制书画展览、法制征文、法制电影展映、法制文艺演出等多种形式的法治文化活动,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吸引力。加强法治文化实践探索,将法治文化与精神文明建设、与晋商传统文化、行业文化等有机融合,深化法治文化“一县一品”建设和法治文化大院、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集市建设,探索建立法治文化教育基地,扩大法治文化的辐射效应,努力培育富有晋中地域特色的法治文化,打造我市法治文化建设品牌。7、继续深化“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主题活动。立足服务和保障转型跨越发展,深化“法律进机关”,提高广大公务员法律素质,促进依法执政和依法行政;深化“法律进乡村”,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深化“法律进社区”,提高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深化“法律进学校”,培育青少年法律素养和道德情操,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深化“法律进企业”,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和依法防范风险的能力;深化“法律进单位”,促进全社会法治化管理,营造良好的社会法治氛围。7要注重分类指导,丰富内涵,拓展外延,突出不同地方、行业和对象特点,采取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加强长效机制建设,确保活动取得实效。8、大力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常态化建设,加强群众性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充分整合资源,整体谋划、上下联动,实现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常态化、规范化。发挥传统主流媒体优势,拓展运用网络普法,不断提高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完善城市、乡村公共活动场所法制宣传教育设施,在主要公共场所和机关办公地点配置法制宣传栏、公益广告牌等固定和流动设施;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分别建立适应不同群体需求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活动基地,通过体验式教育巩固提高学法效果;充分利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各种法律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重大任务、重大事件等时间节点,因时、因事、因地组织策划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和法律服务活动。(二)加强重点对象法制宣传教育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以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为龙头,以抓好青少年法律教育为基础,引领和带动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农民等社会各类群体的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9、着眼于提高依法执政和依法决策能力,深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继续深化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法8制度,全市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至少安排两次以上集体学法活动,认真做好学法记录;推行县(区、市)长学法日制度,结合工作和形势需要,就有关重要政策和法律问题,开展专题法律知识学习;每年举办一次处(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决策法律咨询制度,在重大事项决策之前应进行法律咨询和论证,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和法律专家在政府决策中的参谋作用。建立完善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培训制度,把法制教育纳入领导干部继续教育学分制管理体系,纳入各级党校、行政院校和各类培训班教学计划和培训规划。积极推行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在中青班、处级班等学习培训中加强法律学习和考核。加强对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守法情况的督促检查和年度评估考核,把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等考核情况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10、着眼于提高依法行政和依法履职能力,深化公务员学法用法。通过公务员初任培训、军转干部岗前培训、更新知识培训、专题讲座等方式定期轮训,加大对公务员特别是行政执法人员和司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力度。完善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将考试(考核)成绩作为任职、晋级、奖惩的重要依据,公务员每年学法时间不少于40学时。坚持、完善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和持证上岗制度,健全执法质量考核机制。进一步提高司法机关司法9能力,把确保国家法律正确实施、公正司法水平作为衡量工作、考核班子、检验队伍的重要指标。11、着眼于培育青少年法治素养,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根据青少年的特点和接受能力,以加强公民意识教育为核心,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公民为目标,引导青少年树立正确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养成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完善法制教育的内容与体系,创新法制教育的方法与途径,发挥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作用,推进法制教育课时、教材、师资、经费“四落实”。整合各种社会法制教育资源,建立多种形式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健全和完善学校、家庭、社会相结合的青少年法制教育格局。加强高等学校普法教育和法学理论教育教材及师资队伍建设。强化学校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和安全工作,发挥中小学兼职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的作用,加强青少年权益保护。强化对有不良行为青少年、社会闲散青少年等特殊青少年群体法制宣传教育。12、着眼于提升诚信守法、依法经营观念,加强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通过“法律进企业”、“法治企业创建”等载体,完善深化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定期开展各种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通过举办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培训班、座谈会等形式,加强对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等有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建立完善企业经营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健全企业各项规章制度,提高企业法治化管理水10平。加强事业单位、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管理人员的法制培训,提高他们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能力。加强“企业职工法制学校”等平台建设,深化企业职工法制宣传教育,引导职工遵纪守法,依法维护合法权益。13、着眼于服务新农村建设,加强农民和农村基层干部的法制宣传教育。结合新农村建设实际和广大农民的现实需求,每年开展2次以上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制主题教育和宣传活动;重点加强农村“两委会”成员、党员、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等对象的法制培训,村“两委会”成员集中学法每年不少于4次,村民代表集中学法每年不少于2次。进一步加强农村法制教育阵地建设,逐步实现每个乡镇设立一个法制辅导站,每个行政村实现“六个有”的目标,即:有一个法制宣传栏、有一所法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