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总结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总结篇一今年,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成都市温江区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温委办[20xx]32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统计工作特点,始终坚持常抓不懈、狠抓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一定成效。现将全年工作总结如下:一、加强领导,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制落到实处。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面落实“两个责任”,确保局党风建设取得实效,我局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黄贵奇任组长,副局长周治中、副局长李影、纪检组长陈岚任副组长,各科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坚持“一把手”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承担第一责任,领导班子成员及各科室负责人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领导责任,切实做到各司其职,坚决落实“一岗双责”。纪检组长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加强日常监督,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及各科室负责人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依法规范行使权力。同时,局机关不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随时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并针对在新形势下统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中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制定预防新对策,使全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得到较好的贯彻执行。二、严明纪律,保证政令畅通。一是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的组织学习,强化章法观念、纪律意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市委、区委的决策部署上来。二是深化作风建设。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大力纠正“四风”,领导干部深入践行“三严三实”,严格遵守廉政纪律规定,自觉做好严于律已、廉洁从政的表率。三是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全局上下在政治纪律执行、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以及党内政治生活等各个方面的落实到位。三、狠抓作风,强化制度建设。一是局领导班子带头严格执行《廉政准则》的各项规定,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如办公用房、公车使用、“三公经费”等都能严格按规定执行,无违纪行为。二是加强制度建设,修订完善了《成都市温江区统计局学习制度》、《成都市温江区统计局请销假、考勤管理制度》、《成都市温江区统计局“三公”经费公示制度》、《成都市温江区统计局社会评议作风制度》、《成都市温江区统计局“一岗双责”责任制》等19项规章制度。三是进一步提高信访举报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深化党风政风暨软环境满意度测评工作,对测评中受访群众反映问题及建议,建立相关台账,并及时整改落实。四、依法统计,着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一是通过加强对《统计法》的宣传,树立依法统计,反对数据弄虚作假,虚报瞒报的良好统计氛围。利用“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开展了《统计法》宣传活动。同时,通过深入镇街、企事业单位进行法制宣讲,以及在新闻媒体、公众信息网络等设立法制宣传信息等手段,宣传效果明显。二是完善统计系统廉政风险防控的长效机制。通过继续深化廉政风险防控管理,优化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加强对风险点的动态监控,强化风险预警,逐步建立指导、督查、测评、考核、责任追究等工作机制,使风险防范、分先监控、风险处置的长效机制更加完善。同时,在深化统计改革方面,通过不断的探索和实践,抓好制度创新,做好废、改、立工作,健立行之有效、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的制度和规定,形成具有统计特色的拒腐防变长效机制、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和权利运行监控体系,成为今年和今后一段时期的工作重点。为确保数据质量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三是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全年,完成63家企事业单位的执法检查、下达《催报通知书》6份。经教育、整改和业务指导,进一步规范了统计报表上报的及时和准确。通过把统计巡查与统计执法检查、统计专项督查、党风廉政建设检查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对检查中发现的业务问题,及时给予服务指导。对存在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严格执行办案程序和办案纪律,坚持惩前毖后,依纪依法办案,为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奠定了良好基础。五、坚持民主集中,强化集体领导主体意识。局领导班子始终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来认识民主集中制是党的重要组织制度、领导制度和党内生活的重大原则,在工作中坚持做到行政首长负责制和党的民主集中制相结合,做到在集中指导下民主,民主基础上集中。局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密切协调、充分沟通,做到决策之前先沟通,日常工作随时沟通。为提高决策质量,严格按照议事规则办事,从而避免了决策的随意性,促进了班子成员在重大问题上很快形成共识,为决策落到实处提供了基础保证。在工作人员招录、调动、干部提拔任免、重大财务开支、重要行政决定都执行集体研究。严格按照《党章》的要求,分工负责,各司其职,积极主动,不等不靠,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班子成员的主体意识不断强化,保证了班子的思想步调一致,调动了队伍的积极性、能动性和创造性。六、加强学习,扎实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全局定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教育,组织学习“四项监督制度”,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作风建设,不断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政治思想素质,同时,在区级部门中率先开展了网络党支部活动。全年,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了学习教育:一是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以树立正确的权利观为重点,加强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教育,促使党员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引导党员领导干部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大力弘扬求实之风,促进党员干部扎实工作,真实统计;大力弘扬严谨之风,促进党员干部精益求精、一丝不苟;大力弘扬奉献之风,促进党员干部因难而上、奋发有为。二是提高能力争先创优。按照提升工作落实能力、创造一流工作业绩的要求,着力提高服务、保障和促进统计科学发展的能力,着力提高有效组织协调防止腐败的能力,着力提高有效监督能力,着力提高反腐倡廉创新能力,坚持原则,秉公执法,依法办事,努力树立统计人员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三是加强干部队伍自身建设。干部队伍要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业务工作相结合,聚焦监督责任,突出主责主业,强化执纪问责。牢固树立党员干部带头遵守纪律、带头接受监督的意识,自觉接受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依纪依法履行职责。五、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打算20xx年,统计局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部署,加大教育力度,力求工作实效,扎实推进局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上新台阶。一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科学发观为指导,积极履行职责,全面完成各项统计工作任务,为区委区政府决策提供真实可靠地科学依据。二是全面贯彻落实“两个责任”。贯彻“三严三实”要求,在数据收集、整理和发布等环节提升标准,完善制度,加强约束,对统计人员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努力建设过硬统计队伍。三是营造反腐倡廉氛围。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提高局机关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和水平,促进廉洁从政。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总结篇二一年来,在县纪委的正确领导下,嵩市镇党委认真贯彻落实党的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的要求,按照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原则,扎实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确保了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现将我镇落实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工作情况总结如下:一、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1、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镇党委在深化党风廉政建设责制中,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坚持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原则,健全领导机构,明确职责范围,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到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总体工作之中,统一部署落实、统一检查考核;重视和支持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依法履行职责,自觉接受纪委的监督,加强反腐败体制创新和制度保障,确保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整体推进。2、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一是采取“一个橱窗、两面教育、三种载体”的宣传教育模式,结合本县“竹”“茶”廉政文化,对党的方针政策、上级纪检有关会议精神等进行了广泛宣传。二是坚持每周二晚学习制度,镇党委领导全年带头上廉政党课4次,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的报告和反府倡廉工作的论述,使党员干部在思想和政治上自觉和党中央保持一致。三是开展反面案例警示教育。通过党员远程教育平台,每季度组织镇、村干部开展观看有关廉政文化的电教片活动,通过观看、学习,加强党员干部的廉政防范意识。3、强化督查考核,确保工作落实。在责任制的落实督查中,镇党委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定期召开班子成员、各村各单位负责人会议,听取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汇报,解决责任落实中的困难和问题;二是镇纪委与各挂村领导干部定期到各村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开展落实情况;三是定期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民主测评活动;四是检查各单位年中、年末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宣传工作,要求充分召开会议、张贴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宣传形式和宣传办法,将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力争使上级纪委部门对我镇党风廉政建设有个满意的测评。二、镇纪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情况20xx年,按照提出的“打铁还需自身硬”的总要求,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带头纠正“四风”的精神要求和县纪委反腐倡廉工作部署,嵩市镇纪委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1、落实监督责任。积极协助镇党委制定20xx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并结合本镇实际,对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作了详细的分解,明确各项工作的目标和要求,落实具体承办部门和责任人,做到任务量化,责任到人,并要求各责任人定期向党委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同时,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宣传教育和农村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2、加强廉政教育。一是结合全县开展廉文化“七进”示范点创建活动,充分运用镇村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栏,广泛宣传党纪党规。二是加强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委若干规定的监督检查,加强民生资金监管力度,加强可能产生利益冲突的国家工作人员特定关系人的监管,使党员干部不想腐不敢腐,坚持抓早抓小,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三是通过以会代训,逢会必讲,对广大党员干部进行党纪、法律法规等经常性教育,做到警钟长鸣。四是积极开展“四访送清风”活动,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面对面与群众交流沟通,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在今年花山界至里木高速公路建设中,汇总征地拆迁和施工时有关群众利益的问题15条,向上级有关部门反应并得到合理解决。五是加强村“两委”换届期间的廉政教育宣传,切实做到依法依章参加选举,公平有序参与竞争,严格遵守“十严禁”,对换届选举中的违法违纪行为特别是贿选行为,做到发现一起、严查一起。3、加强案件查处。严格执行“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和程序合法”的办案方针,把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作为端正党风政风的有效手段,严惩各种违纪违法行为。20xx年,镇纪委查处2例党员违纪案件,处理信访件5起,配合县纪委查处案件2起,并在各党支部对违纪党员进行了通报,通过案件的查办,有力遏制了社会上的歪风邪气,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4、加强自身建设。在纪检监察机关实行“三转”的新形势下,镇纪委认真贯彻“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牢固树立“正人先正己”的意识,自觉习惯于在“聚光灯”和“显微镜”下工作,不越雷池、不踩红线、不搞特殊,做到自身清、家属清、身边清,严格廉洁自律,自觉接受监督,树立纪检监察干部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三、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自中央提出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要求以来,我镇党委按照县委、县纪委有关要求,认真学习了有关文件精神,要求全镇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八项规定”,坚决抵制“四风”。1、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执行配证上岗、指纹打卡、去向报告制度,严禁机关干部工作时间内擅自脱离工作岗位、无故迟到、早退以及上网聊天、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事务。通过制订一系列制度和镇纪委不定期检查,纠正了少数干部工作纪律涣散的行为,有效转变了机关作风,提高了工作效率。2、厉行勤俭节约。结合《资溪县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实施细则》,制定了《嵩市镇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