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自在地在阳光下享受人生——XX单位举办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讲座的文稿首先非常感谢****的领导提供这样一个平台,让我们与****的领导和广大职工共同探讨*行业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是人民检察院的一项重要工作,与会同志们能够在生产工作特别忙的情况下举办这次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讲座,我认为一是对我们***干部职工的关心和爱护;二是对我们检察院工作的极大支持。下边我就如何做好**行业的职务犯罪工作谈点个人看法,供大家参考,不对的地方请大家提出批评指正。我今天所要讲的题目是“自由自在地在阳光下享受人生”,大家会不会认为这个题目与我们今天的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的内容不符?现就为什么要选用这个题目谈一些我个人的想法和观点。人活在世上总会遇到一些不公平和不平等的事情,什么上学的不平等、就业的、就医的不平等、提拔任用上的不平等、适用法律上的也有不平等,就连非正常死亡在赔偿上也出现些不平等现象。社会就是在这个相对不平等的情况下发展的,人类社会正在逐步消灭和减少人与人之间的不平等而进步和前进的。人与人之间没有了这样那样的一些不平等、不公平可能就到了共产主义社会了。那么现在社会上人与人之间有没有完全的平等?生活中绝对的平等的事不会太多的,但是大自然赐予我们每个人的自由、阳光、空气、亲情、友情、目标、信念等对于我们每一个人来说是平等的,并且是免费的。但是如果我们个人把握不好,大自然赐予我们这些最珍贵的东西,可能就会失去和受到一定的限制。我们同样是**职工,大家今天可以坐在这享受自由,接受阳光的沐浴,呼吸新鲜空气,谈论人生理想目标。但是作为犯罪的***,他就没有了这些权力,失去了大自然赋予人类最珍贵的东西,他享受不到和煦的阳光,呼吸不到新鲜的空气。***现在失去了人生最基本的自由,说话、走路、跑步等,看不到日出日落,眼前的天是方的,地是方的,呼吸到的只是浑浊的空气。前几天我们到看守所提审**的时候,看到***目前的现状,联想到我们看守所里还关押的一些高官,我的脑子里一下子产生了这个念头和想法,体会和感受到自由自在地在阳光下生活才是人最大的幸福。我们在座的都是国有企业员工,如何使我们在座的每一个人再不要步入**的歧途,自由自在地在阳光下享受人生,我想从预防职务犯罪这个角度上讲这么几个问题。一、什么是职务犯罪?为什么要加大对它的预防。所谓职务犯罪,顾名思义就是与职务有关的犯罪。通常从法律角度上讲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实施的贪污贿赂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犯罪,以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犯罪。也就是说犯罪的主题是国家工作人员。那么我们**企业从事公务的人员是否属于国家工作人员呢?是否可以成为职务犯罪的主体呢?让我们看一下我们的法律是如何规定的。我国刑法第83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是指①、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②、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③、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到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④、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长庆油田是国有企业,从事公务性的工作人员都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范畴,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都具备职务犯罪构成的主体要件。那么为什么要加强对职务犯罪的预防呢?因为职务犯罪是目前我国乃至世界最严重的腐败,是一切腐败的根源。任何政党,政治集团执政以后,都面临着失去政权的危险。我们共产党也不例外,在和平建设时期,危险主要来自执政党内部的腐败。执政党只有坚持反对腐败,有效地预防腐败,才能保持执政地位,维护国家的稳定和发展。纵观人类历史,虽然每一次政权更迭都有着复杂的外部原因和多种表现形态,如外敌入侵,自然灾害等等,但就其内部原因而言,都与执政者的腐败有本质上的联系。执政者腐败现象严重并且直接伤害到广大人民切身利益的时候,就有了起义,有了革命,有了新一轮的改朝换代。前苏联因腐败被解体。我国历史朝代的更替大都是因腐败引起的,明朝、清朝的晚期,国民党在大陆的统治都是因腐败政权所被更替的。当今腐败犯罪为人民群众深恶痛绝,它严重危害国家政治稳定、经济健康发展、社会公平正义、危害国家机关正常的活动和公正廉洁的信誉。给公私财产造成严重损失,甚至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据统计,2003年—2008年,国家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54164件,其中查处县处级以上干部14244人,厅局级干部972人,省部级干部36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近30亿元。2009年一年全国检察机关就立案侦查各类职务犯罪案件32439件,查处41531人,追缴赃款赃物71.2亿元,查处贪污贿赂大案18191件,重特大渎职侵权案件3175件,查办涉嫌犯罪的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2670人,其中厅局级204人,省部级8人。也就是说,一个半月就有一个省部级官员被查处,不到两天就有一个厅局级官员落马,一天就有7个处级干部被立案,平均每一天全国检察机关立案查处腐败分子113人。2003年以来被判死刑的省部级以上领导干部有全国人大常委会原副委员长陈克杰、江西省原副省长胡长青、安徽省委原副书记王怀忠、国家药检局原局长郑筱萸等等判处无期死缓的已近20人。今年7月7日,重庆市司法局原局长文强被判处死刑,同日公安部原部长助理经济犯罪侦查局局长郑少东被判处死缓。2009年6月以来,重庆市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共捕获黑社会分子3339人,涉及公职人员腐败分子“保护伞”100多人,厅级干部12人,由司法局长、公安局副局长、法院副院长、政府的区长等等。前阶段《人民论坛》调查显示的官场十大高风险岗位—国土局长、交通厅长、县委书记、公安局长、组织部长、建委主任、安监局长、市委书记、国企老总、房管局长。官场十大高风险岗位可以分为三大类:一类是掌管国有资源和工程建设的。这里有大量的资金,出现腐败十分容易。二是掌管人事权的。这里存在的一些官员晋升黑幕,成就了很多人的买卖。三是掌管公共治安和生产安全的。这里有很多的社会污垢,黑道白道通吃。我们石油行业的一般人员,虽未被列入官场十大高风险岗位,但是从我们定边来看是职务犯罪最易发并且是发案最多的一个部门,我院每年查处的职务犯罪案件,石油行业要占到50%以上。近年来,随着国际原油价格的暴涨,石油行业已成为腐败分子侵害的重点目标。在一些违法犯罪分子眼里,我们所生产原油已成了“唐僧肉”,好多人都想方设法的吃。一些不法分子天天都盯着我们这块“肥肉”,据调查我们**每天最少有500人在做偷油、倒油、贩油的营生。**每年发生盗卖原油的案件不下千件,每天都有盗卖原油的案件发生,每年构成犯罪的案件不下50起。内部职工利用职权参与的盗卖原油案件也相当严重,2003年至2010年10月,我院直接立案侦查的石油行业职务犯罪案件就多达55件169人,涉案金额高达400多万元,涉及内部职工80余人,其中查处定边采油厂内部职工盗卖原油案件14件,涉及内外人员近40人。公安机关每一年查出的职务犯罪案件也相当大,据统计,2010年全县共破获涉油案件165起,抓获刑拘67人,逮捕13人,打掉涉油团伙8个,查处涉油治安案件96起,处罚违法人员203人,行政拘留49人,查获非法运油车辆189台,捣毁非法收油窝点23处,没收非法原油290吨,上缴罚款400余万元。从这些数字和现实生活中的实际情况来看,可见在定边石油行业是职务犯罪易发的高危行业。定边石油行业的职务犯罪和腐败还是相当严重的。我国的腐败从现实生活中来看和世界先进发达的国家来相比还是比较严重的。我们的公务员和世界最清廉的国家芬兰相比,可以说很大一部分公务人员身上都存在着腐败。我们国家的现行政策非常好,特别是针对农村政策更好,但是为什么很大一部分老百姓对我们的一些公职人员不满,对我们的政府有意见。当今社会的“三仇”:仇官、仇富、仇警,说明了什么?说明了我们的一部分公职人员还存在着腐败,政府存在着一些不足和弊端,所以老百姓对我们有意见和有看法,甚至对社会不满。当今现实生活中,什么人事上的腐败、司法上的腐败、行业上的腐败可以说腐败是随处可见,随时都有。腐败严重侵害着国家的机体,危害着党和人民群众的关系,败坏着社会风气,那么什么是腐败呢?“腐败”一词原意是指物质的一种化学运动状态,即事物由最初的纯粹状态而变质和腐烂。这一含义后来逐渐演变为泛指人类道德行为或社会风气的败坏和堕落。在现代社会中,我们所讲的腐败,主要是针对政治和社会而言。政治腐败主要是指对于公共权力的亵渎和滥用。社会腐败主要指社会机体的腐败,表现为机构臃肿,管理混乱、无序、丑恶、堕落等。个人腐败主要是指思想堕落、行为腐败如贪污贿赂、生活腐化等。法国伟大思想家孟德斯鸠支出:“一切有权利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我们在坐的各位手中都掌握着一定的权力,权力有大有小,但是不管权大、权小都有产生腐败的可能。腐败犯罪是腐败的极端形式,也称职务犯罪。职务犯罪是最大的腐败,党和国家领导人历来对治理腐败十分重视,过去的“三反、五反”、“三讲”等都是针对腐败而进行的。近年来,中央先后出台了一系列遏制腐败的规定,每年的中纪委全委会,中央全体常委都要亲自参加。每次会议上,中共中央总书记都要做重要讲话。面对和平发展的大好形势,我们党之所以总是坚定不移地反腐败,是因为我们党始终清醒的看到腐败现象的严重存在,看到腐败现象的严重危害。其一,腐败会改变我们党的性质;其二,腐败会使党失去执政地位;其三,腐败会使中华民族复兴化为泡影。近年来查处的高官和我们所熟知的重庆“打黑”就充分说明了我们党对治理腐败的决心。忠言治理腐败的基本方针是:“标本兼治、综合治理、预防于前、惩戒于后”。为治理好腐败,在打击的同时必须开展好预防工作。通过开展预防工作可以促进国家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职工切实加强思想道德修养,提高政治素质和法律素质,培养廉洁奉公、遵纪守法意识,促进他们重新审视,认识权利,自觉运用权力为人民服务。通过预防工作可以促使各单位、各行业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加强管理,注重监督与防范。通过开展预防工作可以从源头上消除引发腐败和职务犯罪的条件和机会,有力地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这是我所讲的第一个问题,什么是职务犯罪,为什么要加大对职务犯罪的预防,二、石油企业常见的相关联职务犯罪和典型案例。我国刑法规定,属于检察机关直接管辖立案侦查的职务犯罪案件一共有55种,与我们石油企业工作人员有关系的职务案件主要有:1、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骗取或者使用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立案标准为5000元,也就是说贪污5000元即构成犯罪,贪污罪最高的可以处死刑。2、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挪用公款罪,所指的非法活动是指法律上所禁止的行为(如赌博、吸毒、贩毒等)7000元即构成犯罪;挪用公款所指的营利活动不管挪用时间长短,只要挪用数额达到2万元就构成犯罪;挪用公款未还,是指挪用公款2万元以上,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处刑一般为5年以下,数额在15万元以上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3、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立案标准为5000元,处刑与贪污罪相同,最高可以处死刑。4、私分国有资产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资产分给个人的行为。立案标准为20万元,情节特别严重10万元以上也可构成犯罪,对主管和直接责任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5、单位受贿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行为。立案标准为10万元以上,情节特别严重不满10万元也可构成犯罪,对主管和直接责任人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此外,涉及到我们石油行业常见的还有:对单位行贿罪,个人行贿数额10万元以上,单位行贿数额20万元以上构成犯罪,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0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可构成犯罪:①、为牟取非法利益行贿的;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