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2004年国家司法考试宪法试题精析

整理文档很辛苦,赏杯茶钱您下走!

免费阅读已结束,点击下载阅读编辑剩下 ...

阅读已结束,您可以下载文档离线阅读编辑

资源描述

2001-2004年国家司法考试宪法试题精析1.张家村与李家村毗邻,李家村的用水取自流经张家村的小河,多年来两村经常因用水问题发生冲突。2001年春,为根本解决问题,县政府决定将这条小河的水流交给乡水管站统一调配。张家村人认为:小河历史上就属于张家村所有,县政府无权将这条河的水流交给乡水管站统一调配,遂将县政府告上法院。请问:根据现行宪法和法律,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张家村告得有理,因为水流属于村民集体所有,政府无权收归国有B.张家村告得有理,因为这条小河的河床属于张家村集体所有,这条小河里的水流当然也属于村民集体支配C.县政府的决定合法,因为水流属于国家所有,政府当然有权调配河水的供应D.县政府的决定合法,因为水流虽然属于张家村所有,但李家村的人也应享有喝水用水的权利,为解决李家村的用水问题,政府可以将水流供应统一调配。(2002年试卷一第6题)答案:C解析:《宪法》第9条规定: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因此,水流属于国家所有,政府有权根据需要合理调配河水的供给。因此,应选C项。2.宪法附则是指宪法对于特定事项需要特殊规定而作出的附加条款。下列关于宪法附则的表述哪一项是错误的?A.附则是宪法的一部分,因而其法律效力当然应与一般条款相同B.附则是宪法的特定条款,因而仅对特定事项具有法律效力C.附则是宪法的临时条款,因而仅在特定的时限内具有法律效力D.附则是宪法的特别条款,根据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因而其法律效力高于宪法一般条款(2002年试卷一第7题)答案:D解析: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在一国的法律体系中具有最高效力,任何法律都没有超越它的效力。宪法附则是宪法的一部分,它是宪法的特殊条款,因此仅对特定事项和在特定的时限里具有法律效力,它的法律效力不可能超越宪法的一般条款。因此,D项是错误的。3.根据我国宪法规定,下列哪一种情况不是公民获得物质帮助权的条件?A.公民在年老时B.公民在疾病时C.公在遭受自然灾害时D.公民在丧失劳动能力时(2002年试卷一第8题)答案:C解析:宪法第45题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残疾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或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因此公民在年老、残疾或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权获得国家的物质帮助。因此C项错误。4.下列关于矿产资源的说法中,哪一项是正确的?A.任何矿产资源一律属于国家所有B.关系国计民生的矿产资源归国家所有,一般资产资源可以由集体所有C.除依法由集体所有的以外,矿产资源一律属于国家所有D.个人不能成为开采国有矿产资源的主体(2002年试卷一第13题)答案:A解析:宪法第9条规定: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矿产资源法第3条第1款规定: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由国务院行使国家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地表或者地下的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不同而改变。因此只有A项是正确的。5.根据《立法法》的要求,下列哪些事项只能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加以规定?A.劳动争议仲裁制度B.教育制度C.对私有企业的财产征收制度D.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制度(2002年试卷一第34题)答案:ACD解析:立法法第8条规定:下列事项只能制定法律:(1)国家主权的事项;(2)各级人民代表大人、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产生、组织和职权;(3)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4)犯罪和刑罚;(5)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6)对非国有财产的征收;(7)民事基本制度;(8)基本经济制度以及财政、税收、海关、金融和外贸的基本制度;(9)仲裁和诉讼制度;(10)必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法律法律的其他事项。A项属于仲裁制度,C项属于非国有财产的征收,D项属于基层群众的自治制度,需要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法律加以规定。6.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宪法的最高法律效力主要包括以下哪些方面的含义?A.宪法是制定普通法律的依据,任何普通法律、法规都不得与宪法相抵触B.宪法是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全体公民的最高行为准则C.在制定和修改程序上,宪法比其他法律的要求更加严格D.在内容上,宪法规定国家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2002年试卷一第38题)答案:ABCD解析:宪法规定国家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它是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全体公民的最高行为准则;是制定普通法律的依据,任何普通法律、法规都不得与宪法相抵触,在制定和修改程序上,宪法有更严格的要求。7.1999年九届全国人大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对我国宪法作了重要修改,下列哪引起内容是这一修正案包括的主要内容?A.明确把“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写进宪法B.明确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写进宪法C.明确规定“国家加强立法、完善宏观调控”D.明确规定“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的合法的权益和利益”(2002年试卷一第39题)答案:ABD解析:1999年宪法修正案第12条、第13条、第16条,明确规定“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国家对个体、私营经济实行引导、监督和管理。”“国家加强经济立法,完善宏观调控”是1993年八届人大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因此答案是ABD。8.根据现行宪法和法律,下列选项中哪些人可以在选举日回其原选区参加投票?A.冯某被判处拘役6个月,还差一个月期满B.马某被刑事拘留15天已执行2天C.王某被判劳动教养3年,已执行1年D.汪某被判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已执行刑罚5年(2002年试卷一第40题)答案:AC解析: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直接选举的法律规定,以下人员均准予行使选举权利:1、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管制而没有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人;2、对被羁押,正在受侦查、起诉、审判,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没有决定停止行使选举权利的人;3、对正在取保候审或者正在被监视居住的人;4、对正在被劳动教养的人;5、对正在受拘留处罚的人。在选举日可以回原选区参加选举的人员只有三类:拘役犯、受拘留处罚的、被劳动教养的。而刑事拘留属于刑事强制措施,不属于拘留处罚范畴,故B项不对。D项显然不对,因为附加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在主刑执行期间是不享有选举权利的。9.根据宪法和法律,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A.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行使国家立法权B.自治区的人大及常委会行使地方立法权C.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国家立法权D.自治州的人大常委会行使民族立法权(2002年试卷一第41题)答案:BC解析:立法法第7条第1款规定:全国人大及常委会行使地方立法权;第66条第1款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因此B、C项正确。10.根据宪法和法律,下列哪些表述是不正确的?A.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公民不再享有科学研究的自由B.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公民不再享有艺术创作的自由C.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公民不再享有出版著作权的自由D.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公民不再享有宗教信仰的自由(2002年试卷一第42题)答案:ABD解析:刑法第54条规定: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以下权利:(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言论、出版、集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因此ABD项错误。11.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职权之一是监督国家机关的工作。根据宪法和法律,下列有关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权的表述中哪些是正确的?A.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10人以上联名有权提出对国务院的质询案B.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10人以上联名无权提出对中央军事委员会的质询案C.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10人以上联名有权提出对最高人民法院的质询案D.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10人以上联名无权提出对国家主席的质询案(2002年试卷一第43题)答案:ABCD解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第33条规定:在常务委员会会议期间,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10人以上可以向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对国务院和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的质询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第25条规定:在常务委员会会议期间,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10人以上联名,可以向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对国务院及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质询权。因此ABCD项正确。12.县级以上人大代表有权依法向本级人大提出属于其职权范围内的议案。根据现行宪法和法律,这类议案至少应当经过下列哪些程序方可通过?A.书面提出议案B.由主席团决定是否列入大会议程C.全体代表过半数以上赞成D.以法律的形式予以公布(2002年试卷一第44题)答案:BC解析:地方各级人大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18条第2款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0人以上联名,乡、民族乡、镇的人民大会代表5人以上联名,可以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属于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由主席团决定是否列入大会议程。第20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和通过议案,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因此B、C项正确。13.下列有关宪法的指引作用的表述中,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宪法指引的主体包括国家机构、社会组织和个人B.宪法指引的范围涉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各方面C.宪法指引的效力具有最高性D.宪法的指引贯穿着民主的基本精神(2002年试卷一第85题)答案:ABCD解析略14.某选区共有选民13679人,高先生是数位候选人之一。请问根据现行宪法和选举法律,在下列何种情况,高先生可以当选?A.参加投票的人数为6835人,高获得选票6831张B.参加投票的人数为6841人,高获得选票3421张C.参加投票的人数为13643人,高获得选票6749张D.参加投票的人数为13685人,高获得选票13073张(2002年试卷一第86题)答案:B解析:《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选举法》第41条规定:“在选民直接选举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时,选区全体选民过半数参加投票,选举有效。代表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过半数的选票时,始得当选。因此选B。15.根据宪法和法律,下列有关国家机构职权的表述中哪些是错误的?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无权决定设立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B.国务院有权决定自治州的设立C.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委员会有权决定民族乡的设立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有权决定大赦(2002年试卷一第88题)答案:ACD解析:《国务院组织法》第8条规定:“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的设立、撤销或者合并,经总理提出,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因此,A项表述错误。《宪法》第67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七)决定特赦。”因此D项表述错误。《宪法》第89条规定:“国务院行使下列职权:……(十五)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区域划分,批准自治州、县、自治县、市的建置和区域划分……。”因此B项正确,《宪法》第107条第3款规定:“省、直辖市的人民政府决定乡、民族乡、镇的建置和区域划分。”因此C项错误。16.根据我国《宪法》规定,下列选项哪个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进行部分修改的规范性法律文件?A.宪法B.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C.基本法律D.国际条约(2001年试卷一第2题)答案:C解析:宪法第67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三)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法律进行部分修改和补充,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宪法第62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三)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因此选C。17.下列哪个是依法享有对直辖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任免权的机关?A.直辖市人民代表

1 / 12
下载文档,编辑使用

©2015-2020 m.777doc.com 三七文档.

备案号:鲁ICP备2024069028号-1 客服联系 QQ:2149211541

×
保存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