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盖塘镇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郴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实施意见》(郴政发〔2010〕3号)文件要求和区政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我镇消防工作,着力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以下工作方案:一、工作目标以落实政府部门消防工作“四项责任”、提高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夯实农村社区火灾防控“四个基础”、提高公安机关消防监督管理“四个水平”为着力点,力争通过三年努力,使消防安全工作社会化水平明显提升,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善,杜绝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全镇火灾形势持续稳定。二、工作任务(一)落实政府部门消防工作“四项责任”1.落实组织领导责任。镇组织成立镇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并要求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例会,沟通信息,研究解决消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部署阶段性消防工作。特别是针对每年度的政府挂牌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整改工作,及时组织召开专题协调会,明确督办人员,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资金和措施,确保按时完成整改工作。组织开展以人员密集场所、“多合一”场所等为重点的消防安全整治“十大行动”,深入开展全镇建筑消防设施和电气消防安全整治,有效消除社会面上的突出火灾隐患。2.落实监督管理责任。加强全镇整治工作的督查指导。要严格依法审批,将单位(场所)的消防安全状况作为行政许可的重要审查内容,严把“审批关”。同时,各村要根据自身职责,督促指导本村落实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标准化建设,镇安全分管领导小组负责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并负责协调、指导开展全镇构筑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工作。3.落实设施建设责任。严格落实消防相关法律制度,根据有关规定和实际需要,将消防设备建设纳入年度投资计划和财政项目,确保消防装备建设任务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4.落实检查考评责任。将消防工作纳入各村各部门综合目标管理体系,作为平安建设考评、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管理体系,年终进行考核。加大对各村开展消防工作情况的督查力度,每半年不少于1次。推行消防工作村书记、主任问责制,对消防工作履职不到位或辖区发生亡人火灾事故的,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二)提高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1.提高社会单位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的能力。督促单位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并组织进行消防安全培训,督促单位定期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及时消除单位内部火灾隐患。2.提高社会单位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督促单位加强消防控制室标准化管理,严格落实值班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熟悉消防设施设备的操作程序和方法。3.提高社会单位组织人员疏散逃生的能力。进一步大力推广疏散逃生引导员制度,确保一旦发生火灾,单位内部人员能够得到及时安全的疏散。4.提高社会单位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的能力。督促单位落实消防教育培训制度,使内部员工普遍达到“三懂三会”即“懂基本消防常识、懂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懂逃生自救技能,会查改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的要求。根据市、区政府的要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全面落实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各村、单位可结合实际,有重点地落实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要求,同时,要将公众聚集场所“三提示”主题宣传活动紧密结合其中。2011年起,结合区相关部门建立互联网公共消防服务平台。(三)夯实农村、社区火灾防控“四个基础”1.夯实组织建设基础。各村要设立一名消防工作安全员,消防工作日常的工作职责主要围绕“排查、督改、抄告、督查、宣传”的十字原则,做好本村的消防安全工作。2.夯实设施建设基础。结合“多合一”场所和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各村要督促居住出租房房东和企业主为外来务工人员配备手电筒、逃生绳或逃生梯、灭火器等消防设备,提高外来务工人员扑救初起火灾和火场自救逃生的能力。2011年底前,建立长效监管机制。3.夯实群防群治工作基础。充分利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网格化管理”机制,将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消防宣传纳入其中,细化镇干部的“网格”责任,发动基层站(所)和村(居)委会等基层力量,分片包段,拉网检查,形成全民围剿隐患的强大攻势,坚决防止失控漏管。4.夯实队伍建设基础。做好义务消防队伍的保障力度工作,确保消防员必需的经费。同时,加强对消防队伍的管理和指导,督促其加强理论知识学习和执勤备战训练,切实发挥“灭火战斗队、抢险突击队、隐患排查队、消防宣传队、治安维稳队”的作用。三、工作要求(一)加强领导,统一部署。成立以镇长为组长,城建城管办主任为副组长,城建城管办为成员的全镇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城管办。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各村将其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镇消防工作的一个中心任务,推动村将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纳入日常管理内容,建立和完善联动工作机制,形成“政府牵头、部门联动、单位落实、群众参与”的工作格局。(二)加强培训,广泛宣传。加强对消防监督人员和公安派出所民警的业务培训。镇工作领导小组每年请区消防大队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进行专门培训,确保每个单位有1至2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的“明白人”和责任人。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构筑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重要意义和内容标准,在全社会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三)典型示范,整体推进。要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头作用,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指导和推动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扎实开展。(四)落实责任,严格奖惩。镇政府与各村签订目标责任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加强工作检查和督导,对工作薄弱、进展缓慢的地区和单位要蹲点帮扶,确保取得实效;要将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纳入各部门的绩效考核,对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对工作进展迟缓、成绩不明显的给予通报批评,对重视不够、组织不力、工作不到位,导致发生亡人火灾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并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五)考核验收,整体达标。将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纳入政府工作考评机制,每年进行考核验收。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由单位自我评价,各部门组织考核验收合格后,再向镇工作领导小组申报验收;政府部门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夯实农村社区火灾防控基础工作情况,由镇人民政府于2011年底进行考核验收并总结表彰。石盖塘镇人民政府2011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