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工工程名称:建设单位:签订日期:年月日消防安装工程施工人工费合同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承揽方:(以下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安装工程总分包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并严肃履行。第一条工程项目及安装费用一、工程名称:消防工程二、工程地点:三、工程编号:四、分包工程范围及工程量:建筑面积,消防工程施工内容:按图纸设计完成以下: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淋灭火系统、室内消火栓系统、。(1)自动喷淋灭火系统的(包括但不限于消防主管及支管、支吊架件制作安装;管道密封、清理、防除锈、刷漆保护,湿式报警阀安装,交工验收)等全项工程工作。(2)室内消火栓系统的(包括但不限于消防主管及支管、支吊架件制作安装;管道密封、清理、防除锈、刷漆保护,消防栓、消防箱、交工验收)等全项工程工作。(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包括但不限于中心控制柜及组件、信号线、线管预埋及敷设、消防广播系统、消防电话系统、非消防电源强切、防烟排烟系统联动控制、气体灭火系统联动控制、自动喷淋灭火系统、室内消火栓系统、消防给水加压系统、调试运行)等制作安装全项工作。(4)管道的(包括但不限于穿墙穿楼板及地埋地沟坑道水泥层、套管预埋、开凿、钻孔、挖土、余料及垃圾清理)等制作安装全项工作。(5)消防主管道及支管道地埋防锈防腐等制作安装全项工作。(6)消防给水加压系统组件(包括但不限于水泵组件、持压阀、减压阀、闸阀、安全阀、防震软接、压力表、控制柜、水泵接线及相关部件)等制作安装全项工作。(7)所有有关消防配套设备的安装(包括但不限于水带、水枪、灭火器箱及灭火器的摆放)(8)以上各系统的制件安装工作有未尽之事宜按国家现行的相关规范执行。(9)工具及各层电箱以后的施工电线及配附件等自理。手枪钻及冲击钻头、劳动防护用品等自理。五、工程期限(1)按规定工期(日历)天。2)开工日期:年月日(具体情况以土建施工进度为准。)(3)竣工日期:年月日(具体情况以土建施工进度为准。)六、工程人工费按照大包干价人民币大写:贰拾捌万伍仟元整(¥285000.00元)结算,不作增减。七、乙方投入施工工种及人数水工7人,电工2人。(提交施工人员的名单和身份证复印件为附件II)第二条付款方式:一、工程进度安装至30%,按进度支付¥68000.00元安装费。工程进度安装至70%,按进度支付¥91000.00元安装费。二、工程进度安装至100%后,按进度支付¥40500.00元安装费。付至本工程款的70%既累积支付到¥199500.00。三、验收后,乙方提交有关本工程所有(以第一条第七款所指之人员名单为准)施工人员全部工资结算支付所领取签认的工资结算表复印件到我司后付至本工程款的95%既累积支付到¥270750.00。(如甲方审计结束付到业主工程的95%工程款,那甲方应付乙方本工程款的95%。如果甲方未审计结束付到业主的95%工程款,那甲方应在验收后的二个月内付到工程款的95%)。四、本工程预留工程款的5%既¥14250.00作为质量保证金,保修期满后7天内全额退还。第三条工程质量及质保金一、甲方根据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和评定标准进行技术交底和组织验收,乙方按照施工图纸和说明书要求,精心组织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如质量不合标准,必须返工修理,其工料费损失,由乙方承担;致使工程质量低劣又无法挽救的,应由乙方负责赔偿全部工料损失。二、本工程有质量保修期,保修期计算以甲方与业主签订之合同的保修期为准。保修期间,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乙方在接到甲方维修通知之日后2天内必须派人维修。如乙方在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未派人进行维修,令甲方造成损失,甲方将指派其它人员进行维修并扣除工程预留的全部保修金进行赔付,乙方不得异议。三、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乙方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属乙方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乙方承担。非乙方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甲方承担。第四条安全生产一、甲方对乙方承担的工程要做安全交底,提出明确的安全要求,并进行监督检查,乙方必须认真贯彻有关安全施工的规章制度,遵守国家的安全规范,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甲方提供的安全生活设施,乙方经检查合格方可使用。施工中如因违反上述规定而发生伤亡事故,其损失由乙方负责。二、劳动保护用品及施工中属个人使用的带电操作用具如绝缘手套、胶靴等,由乙方自行解决,如乙方确有困难,可提出需用计划,甲方协助解决。三、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因违反消防条例和法规造成的火灾事故,由乙方负责。四、乙方施工人员必须遵守甲方的安全规定(附件I详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奖罚规定),由于乙方没有按照安全协议规定,而造成的责任和事故均有乙方自行承担。第五条生活管理一、乙方工人进场后的食宿问题由乙方自行处理住宿问题,包括临时用房、用水、用电等生活需用之粮食、油类,均由乙方自理,一切与甲方无关,甲方不负有提供任何与乙方生活有关之责任及义务。第六条分包工程人工费及发放管理一、单位工程分包施工工人工费,由乙方自行安排,但不能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最低工资标准。二、单位工程分包施工工人工费价格中,已包含承包范围内各项用工工资、医保,劳务管理费、利润、税金、保险、劳保用品、及文明施工等费用。三、为确保落实政府有关文件要求,每次结算完后甲方发放的施工人员工资乙方必须发放到位,甲方有权监督和管理乙方施工人员工资的发放情况,并将由工资领取人员(以第一条第七款所示之人员名单为准)签认的工资发放表复印件交我司项目部保管。假如乙方不按规定给工人发放工资,使工人罢工而令甲方造成损失,情况属实时,甲方有权扣留乙方的工程款。第七条材料供应管理一、乙方设专人向甲方办理管材、构件、五金等专项用料的限额领料手续。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质量要求和材料配合施工。乙方施工中用料浪费及不合理的超出限额部分,由乙方负担,乙方在施工中应按垛(堆)使用材料,做到日战日清,活完料净,保持现场整洁。第八条施工机具及辅材一、工程需要使用的大型工具,手持操作工具等,必须保证使用需要;并由乙方自行负责。二、对甲方负责供应的相关工具,乙方应认真保管爱护,如有丢失损坏,乙方负责赔偿。第九条现场管理一、甲、乙方人员要严格遵守现场各项管理制度,在甲方现场负责人统一领导下组织施工,有关计划进度、材料供应等工作双方应密切配合,保证施工顺利进行。二、乙方应对施工人员进行遵纪守法和安全生产,爱护财产的教育,并指定专人负责现场保卫工作,严禁偷拿现场用料,如违反现场管理制度和不法行为,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乙方应承担法律责任,并负责赔偿经济损失。三、施工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出入施工现场要佩戴工作标志,不准协议外人员出入现场四、甲方负责提供施工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费用由甲方承担。第十条违约责任一、乙方分包的工程项目,不得再行分包。在施工过程中经检验达不到国家验收规范规定,不能保证工程质量、工程进度,甲方有权终止协议,造成返工视损失情况,乙方应予赔偿。二、协议签订后,不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如乙方不经甲方同意,单方解除协议时,应由乙方赔偿甲方因影响施工计划安排造成的经济损失;如甲方中途解除协议,应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三、乙方必须按协议规定的工期及质量要求按期完成,否则每逾期一天,应偿付给甲方按分包工程人工费2%的逾期违约金。如甲方原因拖延工期,乙方不用承担责任。四、甲乙双方不得借故拖欠各种应付款项,如拖欠不付,按银行短期贷款利率,由拖欠方偿付给被拖欠方逾期付款违约金。第十一条附则一、本协议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申请各级城乡建设委员会或双方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解决不了的,可向建筑物所在地的区、县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二、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所商定的协议视为合同附件:第十二条协议附件及有效期一、协议附件:附件I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奖罚规定,附件II本工程施工人员资料。二、本协议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工程全部竣工并结算完毕后失效。甲方单位:(签章)代表人:(签章)单位地址:开户银行:帐号:电话:乙方单位:(签章)(身份证复印件)代表人:(签章)单位地址:开户银行:帐号:电话:本协议签订日期年月日附件I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奖罚规定为了进一步落实项目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制度的执行,特指定如下规定。1、违章违纪处罚⑴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管理人员罚款20元/人次,工人10元/人次。⑵施工现场严禁穿高跟鞋,赤脚,高处作业严禁穿硬底鞋、带钉易滑鞋,违者每人一次罚款10元,⑶对擅自拆除、损坏防护设施者罚款200-500元,因施工要求要临时拆除防护设施时,必须报请项目部同意,完后应及时恢复原状,否则罚款500-1000元。⑷施工现场不允许吸烟,违者罚款5元/人次。⑸2米以上高处作业必须正确佩带安全带,违者罚款10元/次。⑹酒后作业发现一次处罚100元。⑺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每发现一次处罚100元。⑻未经项目部同意,施工现场带家属随行每发现一次处罚100元。⑼未经安全教育的人员,施工队无权擅自安排工作,违者处罚100元。⑽随意挪动现场防火器材者处罚100元。2、违章操作、违章、罚款标准⑴违章指挥:300元/次,⑵违章作业:50元。⑶特殊工种未持证上岗,无操作证:100元。⑷酒后(机械操作)操作:100元。⑸违返机械使用操作者:100元以上。⑹非专业人员擅自动用机械设备:50-200元。⑺非专业人员乱拉乱接电源线100-200元,导致电器损坏除赔偿外加倍处罚。3、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罚款标准:⑴参加安全会议迟到一次罚20元,不到者罚50元。⑵整改通知单不及时执行罚50-200元或按整改通知单的要求进行处罚。⑶一闸多机罚100元。⑷机电设备未采取漏电保护措施罚200元。⑸配电箱内乱放置杂物罚100元。⑹施工用电线未整理好,在地面上乱拉乱拖罚100元。⑺使用机械无防护保护措施罚100元。⑻大中型机械设备无专人专机、专箱相对固定罚100-200元。4、高空坠物罚款标准:⑴凡在高空场所施工人员不得将钢管、扣件、短材料、钢筋头、水泥块等其它物件掉落下层至地面,违者罚200-500元。⑵严禁在外架上堆放钢筋、木料、钢管等材料,发现每次罚200元,造成坠落者罚款500-1000元。⑶在外挑防护棚上,严禁堆放任何材料,发现罚200-500元。⑷安全网内不得有任何材料及杂物,发现一次罚100-200元。⑸在高处作业人员传递物件时,不能抛掷,违者罚100-200元。5、文明施工罚款标准⑴班组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必须做到工完场清,工完料尽,及半成品分类归堆,违者罚50-100元。⑵楼层内地面溅落地零星施工垃圾及时清扫,违者给予50-100元罚款。⑶电焊工、焊条不准乱丢,焊地线不准随地拖拉,焊机要有防雨措施,违者发现一次给予50-100元罚款。⑷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标语,CI设计牌及警示牌(标志)未经许可移动和损坏者给予50-200元处罚。⑸按项目要求挂牌施工,发现一个未带给予20-50元处罚。⑹现场施工所用电线不准随地拖拉,易爆物(氧气、乙炔)等物品,按规定距离存放和使用,违者给予100-500元处罚。6、安全生产奖励⑴对正确使用“三宝”(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队组,每月奖励50-200元。⑵对发现破坏安全防护设施及时制止,并抓获破坏者,及时汇报情况者给予50-100元奖励。以上规定如在今后施工过程中,有修改另行通知。本规定解释权归属项目部。*************有限公司***********项目部二0一0年十月一日附件II本工程施工人员资料承揽人身份证复印件施工人员名单、身份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