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立成在全国公安机关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和涉案财物管理问题专项治理视频调度会上的讲话(2011年9月23日)部纪委副书记、副督察长、驻部监察局局长孙立成同志们:根据公安部副部长、纪委书记刘金国同志的要求,今天由部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和涉案财物管理问题两个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这次视频调度会。会议的主要内容有三项:一是传达学习刘金国副部长一系列批示和要求;二是听取有关省近期工作情况汇报;三是对下一阶段专项治理工作提出几点要求。刚才,山西、吉林、安徽、湖北、四川省公安厅分别汇报了“7·14”福建现场推进会以来两个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讲的都很好。从各地汇报及部专项办掌握的情况看,“7·14”会议以来,两个专项治理进展顺利、措施有力,取得了新的突破。一是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在原有15位公安厅局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的基础上,北京、河北、新疆公安厅局改由“一把手”任组长;13位厅局长亲自听取汇报,作出批示指示;10位厅局长亲自主持会议,研究具体工作措施;12位公安厅局长带队亲赴一线督促检查,狠抓落实。二是贯彻部署跟进迅速。19个省区市公安厅局迅速召开两个专项治理现场会、视频会、推进会、座谈会,查找问题,推广典型,深化部署。10个省区市组织人员赴福建学习取经。部经侦局、禁毒局、铁道部公安局专门下发通知,提出具体要求。湖南采取超常规措施,自7月17日起,对涉案财物排查清理案件情况“一日一排名、一日一通报”,并短信群发至各市州公安局“一把手”。三是具体措施扎实过硬。山西、湖南规定凡新发生涉案财物信访案件,或未按期完成执法办案功能区建设的,公安局长、分管局领导、部门负责人和责任民警一律先暂停其他工作,专抓两个专项治理。江苏要求各成员单位指定一名负责同志专抓两个专项治理,对下每月一检查。12个省区公安厅组织市县级公安机关开展交叉检查。上海、重庆监管系统密集开展预案演练、分级大检查,确保执法安全。部边防、刑侦、监管、交管等业务局组织力量,对本系统两个专项治理工作进行专门督导检查。四是治理成效更加凸显。在排查清理“回头看”活动中,各地又梳理出涉案财物问题案件4.4万件,整改2.9万件,依法妥善处置机动车20万辆、金银玉器等贵重物品1.1万件、现金及有价证券23亿元、取保候审保证金6亿元,办结部挂牌督办涉案财物信访件20件、省挂牌督办件318件。查处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案件17起,处理民警11人,追究领导责任36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5人。截至目前,23个省级公安机关已制定下发涉案财物管理实施细则;天津、辽宁、上海、浙江、重庆、青海、宁夏7省区市实现非正常死亡“零发案”。但也要看到,各地工作进展仍很不平衡,少数单位领导对两个专项治理认识不到位,主动抓落实不够,制度措施流于形式,整治效果不明显。在涉案财物专项治理方面,目前尚有9个省没有制定实施细则,74起部挂牌督办件未办结或未实现停访息诉,一些地方仍未将涉案财物管理纳入执法办案信息系统,部分县级公安机关尚未完成集中保管场所建设。在非正常死亡问题集中整治方面,案件虽与去年同比整体明显下降,但6至8月又发生33起,呈现集中多发态势,与今年前5个月总数相当,其中8个省发生2起以上,吉林、四川、云南各3起,且相当一部分案件尚未落实责任追究。大多数省份未完成执法办案场所改造,一些地方排查清理不深入,仍然存在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特别是少数民警执法安全意识差的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执法安全规章制度虽然不少,但执行不力的问题较为突出。当前,两个专项治理已进入整改建制、攻坚提高阶段,不管有多大困难,都要紧紧扭住不放,在落实上下苦功夫,下真功夫。强调几点:第一,各级领导要主动抓。两个专项治理涉及全局,情况复杂,要解决的困难和问题不少,各级公安机关领导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组织协调,充分调动各警种、部门的积极性、主动性,形成工作合力。对工作被动的地区和部门,要亲自调研,分析原因,督促整改。对保障性、机制性等深层次问题,要积极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大力争取有关部门支持,想方设法予以解决。第二,突出抓好整改建制。在整改方面,对排查清理“回头看”梳理出来的所有问题,都要坚决纠正,要细化措施,责任到人。执法办案场所和涉案财物保管室建设、改造尚未完成的,抓紧落实到位,务必保证执法办案的实际需要。要果断采取措施,将非正常死亡案件多发势头遏制住、压下来,“零发案”的省份也不能有丝毫松懈,要再接再厉,巩固成果。在建制方面,涉案财物管理实施细则未出台的9个省,要抓紧研究,年底前务必出台;已出台的省份,要加大培训力度,狠抓贯彻落实。市县公安机关要紧密结合执法办案实际,从具体操作层面,对涉案财物管理逐个环节、逐个步骤制定精细化、流程化的操作规程。各执法办案警种要深入调研,帮助基层解决遇到的难题,特别是针对看管、抓捕、押解等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多发的环节,及时制定工作规范。近期,公安部专项办将组织督导组赴各地检查,对存在突出问题未发现,发现问题不整改的,在全国公安机关通报。第三,切实加大案件查处力度。涉案财物信访件和非正常死亡案件都很敏感,处理难度大,但绝不能作为久拖不决的理由。各地务必进一步强化措施,加快办案进度,确保专项治理结束前全部处理到位。部专项办挂牌督办的涉案财物信访件,尚未办结的,有关公安厅局要落实领导包案,限期办结,必要时派出专门工作组坐镇督办,年底前还完不成的,部里要问责。对案情重大复杂的,部有关业务局要加强指导。对已发生的非正常死亡案件,责任追究还没有落实的,有关公安厅局纪委要组织力量,直接查处。对检察机关调查后认定民警不构成犯罪的,也要进一步查明事实,该追究责任的,坚决追究到位。今后,凡再发生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案件的,要对所在公安机关领导进行责任倒查。第四,加快推进执法信息化。要认真学习借鉴福建、江苏等地做法,全省统一部署推进涉案财物管理信息化建设,尽快实现涉案财物网上录入、自动比对、疑点筛选、定期提示、提前预警等功能,确保扣押、流转、保管、处置过程规范有序。针对候问室、看守所、拘留所容易发生执法安全事故问题,依托科技手段,推广使用对两人以上身体交织、三人以上聚集、声音过高、动作过猛等人体异动进行报警的红外感应监控设备,推广监区定点打卡、定时巡视、超时警示提醒等做法,提高执法安全保障水平。同志们,涉案财物管理和非正常死亡问题两个专项治理,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各级公安机关专项办要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紧迫感,以最大的决心,最有力的措施,确保专项治理工作目标的如期实现!刘金国副部长在全国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问题专项治理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2011年3月21日)公安部副部长、纪委书记刘金国同志们:为切实解决涉案财物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公安部决定,从现在起到年底在全国公安机关开展专项治理,并制定了工作方案。在此,我讲两点意见:一、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治理的必要性近年来,各级公安机关不断加强制度机制建设,集中整治各种突出问题,在涉案财物管理方面取得了很大成绩。但是,这方面的问题仍然严重。一是违规扣押、随意处置问题突出。有的不经审批、不经立案、不出具法律手续,随意扣押涉案财物;有的擅自扩大扣押范围,不该扣的乱扣;有的只图自己方便,违规收取案件押金;有的违反规定或寻找借口,随意没收涉案财物和保证金;有的在案件尚未定论的情况下,随意返还扣押财物。湖北赤壁市公安局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扣押涉赌人员王某人民币530万元、港币24.9万元,引起王某多次上访。南京市公安局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违规将扣押犯罪嫌疑人的6600万元提前返还给报案单位,给工作造成很大被动。二是内部管理混乱。一些地方公安机关管理职责不清,涉案财物长期分散保存在办案民警手中;有的登记不详,保管不善,移送不全,造成财物或证物混淆、丢失、毁损;有的民警随意使用、长期占用、调换扣押财物。山西大同市公安局在办理一起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件中,对扣押的润滑油等物品,不按规定随案移送,未经鉴定私自低价变卖,导致案件事实不清,主要证据无法补充,法院作出无罪判决,公安机关赔偿758万元。辽宁朝阳市前进公安分局案件大队行政中队将涉案款项300多万元,存入中队长张红兵和内勤个人账户,一直未上缴分局财务,供单位和个人使用。三是违法违纪案件时有发生。个别民警利用管理中的漏洞,贪污、挪用、截留、私分、侵吞涉案财物和保证金。据不完全统计,仅2009年以来,全国公安机关就查处此类案件181起。北京石景山分局民警金某在办理一起电信诈骗案中,利用清理嫌疑人随身物品之机,将一张银行卡中的14万元据为己有。甘肃陇南市公安局副局长王志强伙同民警任永杰3次挪用保证金、爆炸物品管理费180多万元,借给私人老板经营牟利。涉案财物管理存在的问题不是个别的,在各地执法办案部门普遍存在。2008年以来,部信访办就接到群众这方面的投诉举报972起。涉案财物管理方面的问题长期存在,严重影响执法办案的顺利进行,严重侵害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严重影响警民关系,严重损害公安机关乃至党和政府的形象,已经到了非下大气力解决不可的时候。各级公安机关一定要充分认识这一问题的严重危害,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治理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痛下决心,强力整治,务求取得实效。二、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措施开展专项治理10个月的专项治理,要达到以下目标,涉案财物管理进一步规范,全部或者重要涉案财物实行集中统一管理,明确归口管理部门,建立专门的保管场所、账户;违规案件全部得到处理,责任追究到位,涉案财物依法处理到位;机制制度进一步健全,涉案财物扣押、收缴、保管、移送、处理各环节有规可依,办案与管理相分离,来源去向明晰,处理依法及时,全面接受监督。第一,彻底排查,限期整改。这是专项治理能否取得实效的关键一环。要全面摸清底数,各级公安机关要组织相关警种、部门和单位,对当前正在办理的案件,2010年以来已办结的案件,以及因涉案财物问题信访投诉的案件,开展一次全面彻底的排查清理,做到不放过一起案件,不漏掉一项涉案财物。要建立详细台账,不管是扣缴的涉案财物、保存的案件证物,还是各种保证金,都要一一登记,做到物案关联,逐案建档。要限期整改,对清理排查出来的所有违规案件,要研究制定整改方案,逐一确定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列出时间表,提出有针对性的措施,限期解决。该退还的退还,该移交的移交,该没收的没收,该赔偿的依法赔偿。对本单位确实无法解决的,要提出意见建议,上报主管部门协调解决。第二,突出重点,抓住关键。要抓重点警种。各执法办案部门都要开展专项治理,重点是经侦、治安、刑侦、禁毒、交管、监管及公安派出所。要抓突出问题。在扣押环节,重点整治违反法定程序随意扣押、没收,以及超范围查封、封存、冻结、先行登记保存当事人财物等问题。在保管环节,重点整治无专门场所、无财务专户、无专人管理,办案人员自行保管涉案财物,不将保证金交到指定银行,坐支、挪用、私分扣押物品等问题。在移送环节,重点整治不严格执行交接手续、该移送不移送甚至私自处理等问题。在处理环节,重点整治返还财物不及时,随意没收保证金等问题。第三,明确政策,严格纪律。涉案财物管理问题情况复杂,原因多样,专项治理要体现宽严相济、区别对待、教育为主,从政策上鼓励单位和民警主动整改。这里明确,对专项治理前发生的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问题,能够主动自查自纠的,一律不再追究有关民警和领导的责任,即使构成违纪,也从轻处理。对自查工作不认真,甚至边治边犯、顶风违纪的,或者瞒案不查、压案不报的,不仅要严肃处理直接责任人,而且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今后,在涉案财物管理方面,要坚决执行“六个严禁”:严禁截留、坐支、挪用、调换涉案财物,严禁违反规定使用、借用、调用涉案财物,严禁扣押收缴与案件无关的财物,严禁返还性质尚未查明、权属有争议的涉案财物,严禁办案民警保管涉案财物,严禁违规收取保证金和以保代处。违反这“六个严禁”的,首先停止执行职务,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贪污、私分、侵占涉案财物的,一律先予以禁闭,再立案调查,从重从严处理;有关主管领导疏于管理、失职渎职的,一律先予免职。对因工作不负责任引发当事人反复投诉、上访的,严格按规定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