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烟草专卖局(公司)简介广安市烟草专卖局(公司)成立于1993年12月。2003年4月根据省局《关于加快卷烟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川烟法[2001]25号)的精神,撤销了各县(市、区)局公司,并取消了法人资格,成立了各县(市、区)卷烟营销管理中心,实现了人、财、物及其债权、债务收归分公司统一管理;2005年8月,根据国家局《关于中国烟草总公司四川省公司建立母子公司体制实施方案的批复》(国烟法[2005]475)和省局《关于建立母子公司体制机制名称和设置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烟人[2005]118号)的精神,四川省烟草公司广安分公司更名为四川省烟草公司广安市公司,同时,将其各县(市、区)卷烟营销管理中心更名为卷烟营销部。广安市烟草专卖局(公司)现辖广安、岳池、武胜、华蓥、邻水县(市)烟草专卖局(营销部)和营销中心、物流中心、信息中心。市局(公司)内设办公室、专卖科、人事劳资科、思政科、财务科、企管科、法规科、安保科、监察科、审计科等职能科室。全市系统现有职工408人,其中正式职工224人。广安市烟草专卖局(公司)自1993年12月组建以来,在省局(公司)和广安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紧紧围绕中心工作,狠抓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通过全市系统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广安烟草得到长足发展。特别是“十五”以来,市局(公司)认真贯彻国家局“做精做强主业,保持平稳发展”的基本方针,紧紧围绕发展这个第一要务,突出“扩销增量,整顿规范,深化改革,推进网建,强化管理”的工作重点,各项工作整体向前推进,经济效益稳步提高。全市烟草系统2001年实现税利2061万元,2002年实现税利4347万元,2003年实现税利4076万元,2004年实现税利5724万元,2005年实现税利6852万元。2006年,共销售卷烟88409箱,实现税利10053万元。2007年,共销售卷烟89025箱,实现税利13260万元。2008年,共销售卷烟86502箱,实行税利16565万元。2009年1-9月,已经销售卷烟71323箱,实行税利16765万元。广安属卷烟纯销售区,又具有较强的政治优势,全市烟草系统大力整合资源,开拓市场;加强销售网络建设,扩大卷烟销售;按照上海模式,提升网建水平,“电话订货、网上配货、电子结算、现代物流”的现代化营销模式得到有效推进,全面实现了“呼叫集中,配送集中,营销集中”。市局(公司)大力加强专卖管理,以《烟草专卖法》、《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始终坚持依法治烟、依法行政,积极开展打击假冒烟、走私烟专项治理,严肃查处违法经营和违法运输等违反烟草专卖法的活动,加强内部专卖管理,双线延伸,有力地维护了烟草专卖专营的地位,规范了经营秩序。认真执行国家局的卷烟生产经营的“五条纪律”,坚持卷烟销售“一价制”,经营行为得到有效规范。全市各县(市、区)均建立了专卖稽查队伍,目前,全市系统共有专卖稽查中队21个,共有专卖管理人员107人。市局(公司)始终坚持“三个文明”建设一起抓,精神文明建设取得丰硕成果。全市烟草行业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市级文明行业”称号,市局(公司)机关被市委、市政府授予“最佳文明单位”称号。全市系统现有市级“最佳文明单位”4个,市级“文明单位”2个,县级“最佳文明单位”1个。市局(公司)党组2003年被省局(公司)党组授予“四好领导班子”称号,2005年被省局(公司)授予“目标管理先进单位”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