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图解-培训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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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问题解答1如何办理辞退手续:我公司员工对人事行政部门提出不能适应本岗工作,公司正在为此员工安排新的工作岗位,现此员工已有五天未到公司上班也未请假,公司已将公函发到此人家中,询问快递公司此员工已签收,仍未到公司上班,请问专家我公司应如何办理下面的手续?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贵司的规章制度对员工无故旷工有明确规定,且规章制度符合法律的规定并在此前已经公示,则可以直接将员工辞退。建议保留快递公司的签收单和企业公文的底档。然后用快递的形式向该员工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告知在15日内办理工作交接以及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2员工未签合同问题:员工07年6月入职,但至今未与公司签订合同,现在员工提出离职,单位应该怎样处理;这种情况下,是否仍要签“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单位应该采取什么补救措施?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本法实施之前已存在劳动关系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在一个月内签订。因此,贵司应在2008年1月补签劳动合同,没有补签是为贵司违法,可采取的补救措施如下:从2月份起支付双倍工资;因为贵司违法员工才解除劳动合同,故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依法出具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明,既可以体现贵司的补救诚意,也可以在出现纠纷时有证据可以支持。3公司安排休息是否可不支付工资:公司安排所有员工工作日休息,是否可以不支付当日工资?依据《天津市工资支付规定》的规定,因为企业的原因安排员工休息的,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企业应当按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工作,经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调整其工资标准,但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因此,公司安排员工在工作日休息的,应当支付当日工资。4关于女工产假到期后上班问题:女工产假到期以后不能及时上班,想申请哺乳假。可公司根据生产情况可以不批准此假,但每天给与1小时哺乳时间。可女工还是不能到岗上班。这种情况下,我公司应该如何处理?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第九条“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三十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的规定,贵司给予女工每天一小时哺乳时间符合法律规定,如果女工还不能上班,本所建议贵司可以将女工每天哺乳时间合并计算,一次性给予较长时间的带薪休养期,这样既保证了女工哺乳和身体健康,又体现贵司的人文关怀,能够更好的提高职工的工作积极性。5关于带薪年假:带薪年假的工作年限是指在一家公司公司的时间还是可以累积以前的工龄?如果公司规定在本公司未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这样的规定是否有背于国家法规规定?谢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第三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依据上述规定,职工在本单位工作满一年以后才可以享受带薪休年假,在计算休假天数时,以累计工作年限为标准,即以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你们公司规定以在本公司工作年限计算休假天数是违法的。6工伤的医疗期和非工伤的医疗期一样吗?因工负伤有医疗期,患病也有医疗期,这两个医疗期一样吗?因工负伤的医疗期在法律上叫“停工留薪期”,在此期间受伤职工的工资待遇不变。患病的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在此期间,企业支付给员工的病假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7公司提供的薪金中是否可以含有保险(公司缴纳部分)?公司认为员工其本工资高,而把社保中公司应缴纳部分由个人缴纳代缴,这样做是否合理?依据《社会保险费征集暂行条例》第十条“缴费单位必须按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后,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保险费。第十二条,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应当以货币形式全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缴费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所在单位从其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不得减免。”的规定,公司依法应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公司如数缴纳,不得转嫁到员工身上。对于你们公司的做法建议首先跟公司协商,协商未果申请劳动仲裁。8企业规定的合法程序?一般执行国家规定如:带薪年假的出台,公司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年假,在公示之前还需要经过员工代表协商讨论吗?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制定规章制度要符合三个条件:不违反法律法规;经过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协商讨论;依法公示。因此,企业即使制定年休假的具体制度,程序上亦须经过职工代表大会的讨论,只要符合《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都会顺利通过。在此提醒用人单位注意,不得以制定的规章制度符合实体法律规定为由不履行相关的程序,以免在执行过程中产生不必要的纠纷。9员工在合同期内离职,没有提前通知及做交接工作,公司是否有权暂扣其当月和上月工资?员工提出离职后,没有做相应的工作交接,公司是否可以扣发其当月和上月工资,如果因为她没有进行交接而使公司产生损失,公司在要求赔偿时,需要提供什么证据?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如果员工没有提前30天通知,也没有做好工作交接,给公司造成了损失,可以要求赔偿。本所建议,公司书面记录员工辞职的日期,最好有员工本人的签字;书面记录员工辞职当天的工作进度和内容;以及因为公司安排其他员工接手工作所额外支付的工资报酬和因为工作中断造成的直接损失等。10用人单位如何对待未婚女工宫外孕病假问题:未婚女工宫外孕,假如是否可享受有薪病假?依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五条,“企业职工在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医疗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59、“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的规定,未婚女职工宫外孕请病假的,在医疗期内可以享受病假工资,但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11婚假是指领证还是办喜事给的?我公司一女员工五一期间回老家领结婚证但未办婚事,连同五一的三天一共15天(含六日),请问剩余的12天能否按照婚假处理?婚假是指领证还是办喜事给的?谢谢。依据《劳动法》相关规定,职工享受婚假,不包括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职工的婚假为3天,晚婚的增加7天。因此,贵司职工除五一之外的12天休假,除去公休日未超过法定的3天或10天的可以按婚假处理。关于职工享受婚假是以办证还是办喜事,并没有具体的规定。通说认为由员工决定向公司提出申请,一般情况职工大多选择办喜事休婚假,因为我国历来重视婚礼的仪式,不过提请注意,一定是在取得结婚证以后。12我公司可否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或将其开除?如果员工出现违纪或旷工等问题,我方将其开除,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要其他的条件或流程和手续.我公司单方面开除或解除劳动合同会涉及到什么问题吗?需要在公司制度或劳动合同中,提前声明些什么?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须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在听取工会意见以后做出决定,还应将最终决定通知工会。之后应当向员工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在15日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的转移手续,同时要求员工做好工作交接。在此过程中,公司应注意三个问题:公司的规章制度为合法制定并公示;员工违反规章制度的事实有书面证明;公司履行了法定的解除合同的程序。13员工病假半个月,公司可以辞退吗?我公司厨师口头请假一天,说是发烧感冒,结果半个月没来上班,过程中虽给公司打过电话,但是已经回东北老家了,而且也未说明具体是什么病,就是感冒发烧.今天回来了,但是公司不想再用他,就跟他谈话争取劝退,但他态度非常强硬,说要告诉公司.请问,在这样的情况下,公司有理吗?并且,如果不劝退而改给他调转清洁的工作,违反劳动法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不须支付经济补偿。因此,如果贵司有明确的关于请假的规章制度,可以依据规章制度对员工作出处理。如果没有明确规章制度,鉴于该员工已经口头请假且经过允许,中途也以电话形式通知贵司,故直接辞退是不合法的。不过,贵司可以其原来工作已有相关人员接替为由,安排其调转清洁工作,如果该员工不同意,则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依法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在此,本所建议用人单位一定要完善规章制度,既方便公司管理,也可以在与员工出现纠纷时适用。14女职工因怀孕休病假24天,当月工资可否按照最低工资的80%发放?女职工在怀孕初期因先找刘产需在家休息,当月病假22天,每两周向公司交假条一次,这种情况当月工资是否可以按照最低工资的80%发放?依据《天津市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办法》第十一条……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含人工流产),其所在单位应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按下列规定给予产假:(一)三个月以下的,产假十五天;(二)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至四个月的,产假三十天;(三)四个月以上(含四个月)至七个月的,产假四十二天;(四)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的,按正常产假处理。因此,贵司女职工休假依法不属于病假,应根据女职工的妊娠时间给予相应的产假。产假期间女职工的工资待遇不变。如果符合生育保险的条件,可以享受生育津贴。两项只能享受其中之一,以数额高者为准。15年休假工资问题:机关事业单位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七条规定“每应休未休1天,按照本人应休年休假当年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其中包含工作人员张厂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工作人员年休假工资报酬中,除正常工作期间工资收入外,其余部分应当由所在单位在下一年第一季度一次性支付”。由此是否可理解为,年休假条例中职工未休假的300%工资,其中的100%已经在未休假当月正常支付了,只剩下200%要在下年一季度支付,这样算是300%,而不是算上未休假月已支付的工资后为400%。该理解是否正确。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的规定,职工应休未休的,支付职工300%的工资。法律这样规定的目的是保证职工享受正常年休假,如果因为工作原因未休的,当天应付的100%工资在当月列支,其余的200%在下年度第一季度列支,不能理解为400%。16病事假按规定应该扣多少比例的钱?现在我们公司事假是全扣,病假是扣20%.但经理觉得不合适,但劳动法现在也没写这块,请问按规定应该怎么扣?《劳动法》对劳动者请事假如何支付工资报酬没有明确规定,本所认为,劳动者请事假是因为个人原因,没有为公司付出劳动,因此公司可以不支付工资报酬。关于病假,依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在法定的医疗期内,劳动者可以享受病假工资,支付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17关于年假的问题:关于年假的规定累计工作满一年不满十年,是指在本公司任职期间,还是自工作之日起的工龄?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累计工作”是指职工首次参加工作起累计的工龄。18周六的加班费可以含在薪资中吗?公司每周六加班,从未给过加班费,当员工提出异议时,总经理讲加班费含在工资中这样合理吗?依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员工休息日(周六日)加班的,应当支付2倍的工资报酬。加班工资可以计算在工资总额中,但应当在工资条中分别计算基本工资和加班工资。本所建议你们首先弄清楚公司每月支付的工资报酬的组成部分,是否明确注明加班工资及数额。如果没有相关记录,公司直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