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有人问起住宅小区、民用建筑批复供电方案时,对用电负荷的分级依据是不是以工信委发的文件为准,我认为工信委对此类负荷也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颁布的《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的基础上,重点对辖区内的重点企业、部门进行补充,对民用建筑没有单独提出,应以国家规范为准,以下是《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具体内容,以供参考。3.2负荷分级及供电要求3.2.1用电负荷应根据供电可靠性及中断供电所造成的损失或影响的程度,分为一级负荷、二级负荷及三级负荷。各级负荷应符合下列规定:1符合下列情况之一时,应为一级负荷:1)中断供电将造成人身伤亡;2)中断供电将造成重大影响或重大损失;3)中断供电将破坏有重大影响的用电单位的正常工作,或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例如:重要通信枢纽、重要交通枢纽、重要的经济信息中心、特级或甲级体育建筑、国宾馆、承担重大国事活动的会堂、经常用于重要国际活动的大量人员集中的公共场所等的重要用电负荷。在一级负荷中,当中断供电将发生中毒、爆炸和火灾等情况的负荷,以及特别重要场所的不允许中断供电的负荷,应为特别重要的负荷。2符合下列情况之一时,应为二级负荷:1)中断供电将造成较大影响或损失;2)中断供电将影响重要用电单位的正常工作或造成公共场所秩序混乱。3不属于一级和二级的用电负荷应为三级负荷。3.2.2民用建筑中各类建筑物的主要用电负荷的分级,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3.2.3民用建筑中消防用电的负荷等级,应符合下列规定:1一类高层民用建筑的消防控制室、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装置、火灾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标志、防烟及排烟设施、自动灭火系统、消防水泵、消防电梯及其排水泵、电动的防火卷帘及门窗以及阀门等消防用电应为一级负荷,二类高层民用建筑内的上述消防用电应为二级负荷;2特、甲等剧场,本条1款所列的消防用电应为一级负荷,乙、丙等剧场应为二级负荷;3特级体育场馆的应急照明为一级负荷中的特别重要负荷;甲级体育场馆的应急照明应为一级负荷。3.2.4当主体建筑中有一级负荷中特别重要负荷时,直接影响其运行的空调用电应为一级负荷;当主体建筑中有大量一级负荷时,直接影响其运行的空调用电应为二级负荷。3.2.5重要电信机房的交流电源,其负荷级别应与该建筑工程中最高等级的用电负荷相同。3.2.6区域性的生活给水泵房、采暖锅炉房及换热站的用电负荷,应根据工程规模、重要性等因素合理确定负荷等级,且不应低于二级。3.2.7有特殊要求的用电负荷,应根据实际情况与有关部门协商确定。3.2.8一级负荷应由两个电源供电,当一个电源发生故障时,另一个电源不应同时受到损坏。3.2.9对于一级负荷中的特别重要负荷,应增设应急电源,并严禁将其他负荷接入应急供电系统。3.2.10二级负荷的供电系统,宜由两回线路供电。在负荷较小或地区供电条件困难时,二级负荷可由一回路6kV及以上专用的架空线路或电缆供电。当采用架空线时,可为一回路架空线供电;当采用电缆线路时,应采用两根电缆组成的线路供电,其每根电缆应能承受100%的二级负荷。3.2.11三级负荷可按约定供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