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龙岩市2009年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龙政办〔2009〕10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龙岩市农村药品“两网”建设领导小组制定的《龙岩市2009年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给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九年五月十九日龙岩市2009年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工程实施方案龙岩市农村药品“两网”建设领导小组(二○○九年五月)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和药品监督网络(以下简称农村药品“两网”)建设,是一项惠民为民的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去年,市委、市政府将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工作列入2008年为民办实事项目,不断加强农村药品市场监管,延伸农村药品供应网络,通过一年的努力,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实现了年度为民办实事项目的预期目标,有效保障了农村药品供应和药品质量安全,为广大农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构建起一道坚固屏障。今年,市委、市政府从深化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响应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高度,充分关注民生工作,继续将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工程列入2009年为民办实事项目。为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巩固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工程成果,提升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工作水平,在总结去年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制定龙岩市2009年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工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践行科学监管理念,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村药品市场的供应和质量安全监管,更好地保障农村群众购用药(械)方便、经济、安全、有效。二、主要任务和工作目标全面加强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建设,巩固26个农村药品配送点,进一步建设和完善3667家农村药品配送点,引导更多的药品经营企业参与农村药品配送,不断扩大配送药品品种规模,实现农村医疗机构药品基本由药品经营企业集中配送,巩固农村药品配送面,使配送进乡率达到100%、进村率达到99%,基本满足农村群众用药需求。进一步加强农村药品监管网络建设,健全完善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反应快捷的农村药品监管体系,巩固农村药品监管覆盖面,使乡镇监管覆盖率达100%、行政村监管覆盖率达98%,进一步完善乡镇协管办建设,加强监管协管队伍培训,探索建立农村药品应急处置机制。三、实施步骤(一)第一阶段(至5月20日):准备阶段组织学习市委、市政府《关于2009年开展为民办实事工作的通知》(岩委[2009]29号)精神,进一步健全完善全市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工程的组织领导机构,不断加强对全市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工程的领导和协调,制定下发《龙岩市2009年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工程实施方案》。(二)第二阶段(5月20日—11月30日):实施阶段1、进一步完善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工作机制。一是进一步完善农村药品配送制度。规范农村药品配送行为,保障药品配送体系安全运行。二是建立农村药品配送监督检查机制。进一步落实农村药品配送情况报告制度,加大对各配送企业每月1日前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其向配送方式、配送人员、配送网点、配送额、药品配送品种等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力度。三是积极探索并建立农村药品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制定农村药品应急处置工作流程,充分发挥农村药品监管网络作用。2、加大供应网建设力度。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各级食品药品监管局、工商局、卫生局、质监局积极配合,按照市场运作为主、政府引导为辅的原则,积极引导药品企业参与农村药品配送,扩大药品配送的企业数量,为药品配送企业在扩大农村药品市场、健全农村药品供应网点方面给予政策、信息等方面的支持服务。一是进一步加大农村药品配送的16家医药批发公司在规范药品配送方面的指导力度,督促企业建立健全配送制度,帮促其做强、做大、做好。二是及时了解企业管理方法和模式,总结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办法,不断规范和延伸农村药品供应网络。三是继续结合“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支持福建省泉龙医药有限公司在边远农村建立药品供应配送点。继续鼓励各县(市)在边远农村设立药柜或乙类非处方药销售点。3、强化“两网”基础建设。一是加强配送人员培训。按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各级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负责,公安、卫生、质监、工商等积极配合,共同对辖区内参与农村药品配送企业的配送人员的培训,原则上一年组织二期以上培训。督促配送企业加强配送人员的培训,落实每月组织一次对药品配送人员进行培训的制度,提高农村药品配送人员整体素质。杜绝和防止农村药品配送过程中出现的“搭车”、“过票”等违规经营现象的发生。二是完善药品配送档案。进一步完善全市药品经营企业质量管理人员档案、农村药品配送人员档案、涉药单位档案,加强对涉药单位、从业人员以及配送药品质量的监管。三是加强协管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药品监督协管员和信息员管理办法》,及时调整和充实农村药品协管队伍(原则上每个乡镇协管员不超过3名),不断完善协管队伍人员动态信息档案;进一步提升协管队伍素质,采取集中学习与分散培训、监督检查与现场练兵相结合等形式的业务培训,提高协管队伍的综合素质和协管能力。4、开展农村药品监督网络示范乡镇建设。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以派驻监管干部为契机,每个县(市、区)确定2个监督网络示范乡镇。制定监督网络示范乡镇验收标准,建立动态管理机制,不断强化农村药品监督网络的内部管理。进一步完善《农村药品协管站(办)工作制度》,促进协管工作有序开展。5、强化农村药品市场专项监督检查。继续把农村涉药单位作为药品监督性抽验的重点对象,加大对县以下农村药品市场的监督性抽验频次和覆盖面。以清理整顿农村药品流通渠道为重点,开展农村药品市场专项监督检查,严厉查处各类药械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农村百姓用药安全。6、完善巡查督导机制。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组织财政、公安、工商、卫生、质监等部门,加强对各地监管网络建设情况的检查与指导,促进各地工作平衡开展,并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各地工作进展情况,总结经验做法,为市委、市政府进一步推动为民办实事项目的落实提供决策参考。各县(市)“两网”建设工作情况实行月报制,要求于每月5日前分别向市府办、市农村药品“两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挂靠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书面报告。(三)第三阶段(12月份):检查总结阶段1、开展自查(12月1日—10日)。各县(市、区)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由当地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组织项目协办单位认真开展自查,并由当地政府于12月10日前向市政府办、市农村药品“两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自查报告。2、整改提高(12月11日—17日)。各地要在自查的基础上,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研究对策,抓紧整改,确保为民办实事项目各项工作落实到位。3、检查验收(12月18日—25日)。一是各县(市、区)要在自查整改的基础上,根据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示范县标准、示范乡镇标准和《协管员(信息员)考核办法》,对2009年农村药品“两网”建设进行考核。二是市农村药品“两网”建设领导小组组织项目承办、协办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的具体要求,对各县(市、区)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四、工作要求(一)提高认识。市委、市政府今年继续将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工程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是市委市政府坚持以人为本、实践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大举措。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切实把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工程列入当地为民办实事项目或重点民生工作,明确职责,持续加大农村药品市场延伸和农村市场监管力度,巩固药品市场整规成果,防止假劣药品流向农村市场,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实现年度为民办实事项目目标。(二)加强领导。以构建“政府负总责,部门齐配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具体抓落实,企业负起药品质量第一责任人,社会公众参与监督”的监管体系为目标,市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工程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对全市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工程的领导和协调。各县(市、区)也要相应成立领导机构,加强对辖区内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工程的领导,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实事项目的顺利开展。(三)强化宣传。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的导向作用,宣传报道各级政府把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的意义,各级各部门开展工作的举措,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加大对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的政策、药品监管法律法规、科学合理用药、假劣药品识别等方面的宣传力度,营造“两网”建设良好氛围。充分利用《闽西食品药品监管》等信息刊物,及时通报农村药品“两网”建设进展情况、药械市场动态等,交流各地经验做法,为促进“两网”建设搭建信息交流平台,促进各县(市)工作的平衡发展。(四)保障经费。实施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工程项目初步概算需投入198万元,主要用于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的宣传、“两网”人员培训、协管人员培训和协管员信息员工作补贴等。项目经费由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筹措100万元、市财政安排60万元,不足部分由各县(市、区)财政配套解决。|关闭本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