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案例分析单位该如何做才能不被追责话题火灾原因分类比重图生活用火不慎14%吸烟12%其他16%玩火7%生产作业类火灾4%自燃2%电气火灾39%放火2%一、案例分析案例1:洛阳市东都商厦火灾2000年12月25日21时,洛阳市东都商厦因违章电焊发生火灾,造成309人死亡,7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275.3万元。一、案例分析事故责任追究该起由一名养护员作业失误引起的重特大火灾事故,最终导致25名省、市政府有关领导受到处理,13名单位人员被追究刑事责任,充分体现出法律对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的追究。一、案例分析案例2:2015年5月25日19时30分许,河南省平顶山市鲁山县康乐园老年公寓发生特别重大火灾事故,造成39人死亡、6人受伤,过火面积745.8平方米,直接经济损失2064.5万元。一、案例分析事故处理结果:事发后,司法机关对以下事故有关责任人员进行了处理:1.范花枝,鲁山县康乐园老年公寓法定代表人、院长。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5月26日被刑事拘留,6月9日被批准逮捕;2.刘秧,鲁山县康乐园老年公寓副院长。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5月26日被刑事拘留,6月9日被批准逮捕;3.马爱卿,鲁山县康乐园老年公寓副院长。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5月26日被刑事拘留,6月9日被批准逮捕;4.张随成,鲁山县康乐园老年公寓办公室主任。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5月26日被刑事拘留,6月9日被批准逮捕;5.孔繁阳,鲁山县康乐园老年公寓消防安全主管。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5月26日被刑事拘留,6月9日被批准逮捕;司法机关对还翟会廷等26名责任人员进行了处理。刘志民等27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一、案例分析案例三:吉林省德惠市宝源丰禽业有限公司发生特别重大火灾事故,造成121人死亡,76人受伤,是近年来亡人数最多的一起火灾事故,引起了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一、案例分析一、案例分析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是事故发生的深层次原因一是企业出资人即法定代表人根本没有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意识,严重违反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重生产、重产值、重利益,要钱不要安全,为了企业和自己的利益而无视员工生命。二是企业厂房建设过程中,为了达到少花钱的目的,未按照原设计施工,违规将保温材料由不燃的岩棉换成易燃的聚氨酯泡沫,导致起火后火势迅速蔓延,产生大量有毒气体,造成大量人员伤亡。一、案例分析三是企业从未组织开展过安全宣传教育,从未对员工进行安全知识培训,企业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缺乏消防安全常识和扑救初期火灾的能力;虽然制定了事故应急预案,但从未组织开展过应急演练;违规将南部主通道西侧的安全出口和二车间西侧外墙设置的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锁闭,使火灾发生后大量人员无法逃生。四是企业没有建立健全、更没有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虽然制定了一些内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主要是为了应付检查和档案建设需要,没有公布、执行和落实;总经理、厂长、车间班组长不知道有规章制度,更谈不上执行;管理人员招聘后仅在会议上宣布,没有文件任命,日常管理属于随机安排;投产以来没有组织开展过全厂性的安全检查。一、案例分析五是未逐级明确安全管理责任,没有逐级签订包括消防在内的安全责任书,企业法定代表人、总经理、综合办公室主任及车间、班组负责人都不知道自己的安全职责和责任。六是企业违规安装布设电气设备及线路,主厂房内电缆明敷,二车间的电线未使用桥架、槽盒,也未穿安全防护管,埋下重大事故隐患。七是未按照有关规定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监控,未对存在的重大隐患进行排查整改消除。尤其是2010年发生多起火灾事故后,没有认真吸取教训,加强消防安全工作和彻底整改存在的事故隐患。一、案例分析事故责任追究该起事故发生后19名责任人员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3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一、案例分析13法律责任刑事行政14行政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二)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三)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15行政法律责任(四)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五)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六)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16行政法律责任第十七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除应当履行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职责外,还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一)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二)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三)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四)对职工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17行政法律责任第二十八条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第四十四条任何人发现火灾都应当立即报警。任何单位、个人都应当无偿为报警提供便利,不得阻人员密集场所发生火灾,该场所的现场工作人员应18行政法律责任第六十条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一)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二)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19行政法律责任(四)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五)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六)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七)对火灾隐患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20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以下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指使用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二)过失引起火灾的;(三)在火灾发生后阻拦报警,或者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及时报警的;(四)扰乱火灾现场秩序,或者拒不执行火灾现场指挥员指挥,影响灭火救援的;行政法律责任21(五)故意破坏或者伪造火灾现场的;(六)擅自拆封或者使用被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查封的场所、部位的。第六十五条人员密集场所使用不合格的消防产品或者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行政法律责任22行政法律责任第六十七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违反本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或者给予警告处罚。第六十八条人员密集场所发生火灾,该场所的现场工作人员不履行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的义务,情节严重,尚不构成犯罪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刑事法律责任消防责任事故罪失火罪放火罪消防责任事故罪(刑法第139条),是指违反消防管理法规,经消防监督机构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对构成犯罪的直接责任人员,即对构成本罪具有直接责任的单位负责人和负有防火安全职责的具体工作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即造成多人伤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刑事法律责任失火罪是指由于行为人的过失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这是一种以过失酿成火灾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刑事法律责任放火罪,是指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也就是说,放火行为一经实施,就可能造成不特定多数人的伤亡或者使不特定的公私财产遭受难以预料的重大损失。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刑事法律责任二、如何做每天巡查月检查、维保季度评估半年培训、演练年检测安全二、如何做(一)健全制度、健全组织1、单位消防安全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防火巡查、检查;安全疏散设施管理;消防(控制室)值班;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火灾隐患整改;用火、用电安全管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专职和志愿消防队的组织管理;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其他必要的消防安全内容。二、如何做2、企事业单位应根据《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建立消防管理组织网络,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消防管理组织形式包括:(1)消防工作领导小组。(2)消防管理职能部门。二、如何做(1)消防工作领导小组:消防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牵头负责,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统一领导本行业、本系统以及本单位的消防工作,及时研究解决重大消防问题。31二、如何做(2)消防管理职能部门:③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和落实消防管理制度,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②严格执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加强自我管理。①认真贯彻国家消防法律、法规,落实上级有关工作部署和要求。二、如何做⑦管理志愿消防队,制定灭火疏散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提高自防自救能力。⑥配备消防器材设施,加强维护保养和管理。⑤组织本单位消防宣传教育,对重点岗位人员定期进行培训。④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火灾隐患整改。中国和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二、如何做(二)明确责任1、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2、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3、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4、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5、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6、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二、如何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除应当履行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职责外,还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1)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2)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二、如何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除应当履行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职责外,还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3)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4)对职工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二、如何做重点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重点单位可以根据需要确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二、如何做(1)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①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②统筹安排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批准实施单位年度消防工作计划;③为消防安全管理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按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和义务消防组织;二、如何做④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⑤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⑥针对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⑦落实单位内部的消防安全工作奖惩。二、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