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案(二十)国家《安全生产法》第17条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要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所谓“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以下简称预案),系指政府和企业为减少事故后果,而预先制定的抢险救灾方案。对煤矿来说,是在矿井发生事故的第一时间,能立即开展事故抢救和医疗急救的“快速反应机制”。以下就事故应急预案的相关问题讲几点意见:■事故应急救援的基本原则■预案的编审■预案与矿井消灾计划的区别■预案的编制内容■预案实施一、事故应急救援的基本原则事故应急救援的20字原则是:◆统一指挥◆单位自救◆分级负责◆区域为主◆社会救援二、预案的编审1、编审程序每处生产矿井,都应按国家《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编制预案,编审程序为:由矿井总工程师组织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提出初稿→总工程师亲自组织初审→提交矿安全办公会议审定→以矿红头文件实施→报集团公司备案。这就是说,“预案”是煤矿企业自编、自审、并组织实施的。2、编审原则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按以下原则编制:■依法原则■针对性原则■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原则■减少人员伤亡,降低财产损失原则■明确程序、完善措施原则■可操作原则■科学、先进原则三、预案与矿井消灾计划的区别1、编制内容不同2、审批程序不同3、编制和修订的时限不同四、编制内容1、组织领导2、物资保障3、现场救援五、预案实施及变更预案经矿安全办公会议审定后,要组织全矿职工进行学习贯彻,由矿长负责实施。矿调度室接到事故电话后,应按事故应急预案的要求立即向矿总值班和矿长汇报。矿长应在事发的第一时间,做出快速反应:在上级领导、专业救护队、总医院医生到达之前,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完全依靠本矿的力量,迅速开展事故抢救和医疗急救。这对减少人员伤亡、降低事故损失、防止灾变继发极为重要。对矿井预案的贯彻实施情况,由应急救援预案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负责,每半年或每年度以书面形式向领导小组报告一次,并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若领导小组主要成员变更或遇其他必要情况时,应对预案的相关内容及时进行修改补充,并报集团公司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