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煤矿灾害预防及事故应急管理第一节煤矿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刘定斌第十一章煤矿灾害预防及事故应急管理•我国国家矿山应急救援体系是依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建立的。矿山应急救援管理系统组织系统技术支持系统装备保障系统通讯信息系统该体系由五部分组成第十一章煤矿灾害预防及事故应急管理1.矿山应急救援管理系统国家矿山应急救援委员会国家局矿山救援指挥中心省级矿山救援指挥中心市级及县级矿山应急救援指挥部门矿山应急救援管理部门等组织(机构)组成第十一章煤矿灾害预防及事故应急管理2.矿山应急救援组织系统该系统分为救护队医疗队伍急求医疗队伍包括国家局矿山医疗救护中心、区域和重点医疗救护中心和企业医疗救护站,负责矿山灾变事故的救护及医疗。救护队由区域矿山救援基地、重点矿山救护队和矿山救护队组成。第十一章煤矿灾害预防及事故应急管理3.矿山应急救援技术支持系统该系统包括国家矿山应急救援专家组、国家局矿山救援技术研究实验中心、国家局矿山救援技术培训中心,负责为应急救援工作提供技术和培训服务。第十一章煤矿灾害预防及事故应急管理4.矿山应急救援装备保障系统该系统的基本框架是:国家局矿山救援指挥中心购置先进的、具备较高技术含量的救灾装备与仪器仪表,储存在区域矿山救援基地,用于支援重大、复杂灾害的抢险救灾;区域矿山救援基地要按规定进行装备并加快现有救护装备更新改造,配备较先进、救灾技术设备,用于区域内或跨区域矿山灾害的应急救援;重点矿山救护队负责省(市、自治区)内重大特大矿山事故的应急救援,按规定配齐常规救援装备并保持装备的完好性。第十一章煤矿灾害预防及事故应急管理•5.矿山应急救援信息系统•该系统以国家局中心网站为中心点,建立完善的抢险救灾通讯信息网络。使国家局矿山指挥中心、省级矿山救援指挥中心、各级矿山救护队、各级矿山医疗救护中心、各矿山救援技术研究实验培训中心、地(市)及县(区)应急救援管理部门和矿山企业之间,建立并保持畅通的通讯信息通道,并逐步建立起救灾远程会商视频系统。矿山应急救援通讯信息系统在国家局矿山救援指挥中心与国家局调度中心之间实现电话、信息直通。第十一章煤矿灾害预防及事故应急管理6.煤矿救护队煤矿救护队是煤矿事故救援体系的重要组织体制之一,是处理矿井火、瓦斯、煤尘、水、顶板等灾害的专业队伍;煤矿救护队员是煤矿井下一线特种作业人员。煤矿救护队必须认真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坚持加强战备,严格训练,主动预防,积极抢救的原则。第十一章煤矿灾害预防及事故应急管理煤矿救护队的任务是:(1)救护井下遇险遇难人员;(2)处理井下火、瓦斯、煤尘、水和顶板等灾害事故;(3)参加危及井下人员安全的地面灭火工作;(4)参加排放瓦斯、震动性爆破,封闭火区、反风演习和其他需要佩戴氧气呼吸器的安全技术工作;(5)参加审查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协助矿井搞好安全和消除事故隐患的工作;(6)负责辅助救护队的培训和业务指导工作;(7)协助煤矿搞好职工救护知识的教育。第十一章煤矿灾害预防及事故应急管理煤矿救护队的组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煤矿救护大队应由不少于2个中队组成,是本矿区的救护指挥中心和演习训练、培训中心。煤矿救护中队是独立作战的基层单位,由3个以上的救护小队组成。救护小队是执行作战任务的最小集体,由9人以上组成。第十一章煤矿灾害预防及事故应急管理一、重大危险源的辨识1.重大危险源的辨识的概念《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一2000)中关于重大危险源的定义是: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储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第十一章煤矿灾害预防及事故应急管理2.重大危险源的分类重大危险源分为生产场所重大危险源和储存区重大危险源两种。第十一章煤矿灾害预防及事故应急管理3.重大危险源的辨识指标单元内存在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重大危险源辨识》规定的临界量,即被定为重大危险源。单元内存在危险物质的数量根据处理物质种类的多少区分为以下两种情况:(1)单元内存在的危险物质为单一品种时,则该物质的数量即为单元内危险物质的总量,若等于或超过相应的临界量,则定为重大危险源。第十一章煤矿灾害预防及事故应急管理(2)单元内存在的危险物质为多品种时,其计算公式为q1/Q1+q2/Q2+•••+qn/Qn≥1式中q1、q2、•••、qn——每种危险物质的实际存在量,t;Q1、Q2、•••、Qn——与各危险物质相对应的生产场所或储存区的临界量,t。若计算结果满足上式,则定为重大危险源。第十一章煤矿灾害预防及事故应急管理二、重大危险源的评价(1)资料收集。(2)危险危害因素的辨识与分析。(3)划分评价单元。(4)安全对策。第十一章煤矿灾害预防及事故应急管理l·政府部门对于重大危险源的宏观监控(1)进行普查、分级,并制定有关重大危险源监察管理法规的基础上,明确对于危险源的管理责任、管理要求,促使企业建立重大危险源控制机制,确保安全。(2)实施分级管理,针对不同级别确定规范的现场监督方法,督促企业执行有关法规,建立监控机制,并督促隐患整改。(3)建立健全新建、改建企业重大危险源申报、分级制度,使重大危险源管理规范化、制度化。(4)在各地开展工作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全国范围内的重大危险源信息系统,以便各级安全监督部门及时了解、掌握重大危险源状况,从而建立企业负责、安全监督部门监督的重大危险源监控体系。第十一章煤矿灾害预防及事故应急管理安全监督部门在重大危险源监控中的主要职责为:①接受重大危险源申报,并进行登记。②接受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价报告,并审核。③按重大危险源危险级别,实行分级监察和管理,建立所辖范围的重大危险源信息管理网络系统和安全管理责任制。第十一章煤矿灾害预防及事故应急管理2.企此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重大危险源所在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为重大危险源申报和管理的责任人,由其指定专门的人员和机构负责重大危险源的管理,主要应履行以下职责:(1)掌握企业重大危险源的分布情况,了解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及其严重度,负责现场安全管理。(2)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对重大危险源所在区域进行安全标识。第十一章煤矿灾害预防及事故应急管理(3)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定期检查和巡检,随时掌握重大危险源的动态变化情况。(4)当重大危险源发生变化时,及时变更管理制度。如在生产工艺、设备、材料、生产过程等因素发生变化之前应进行危险分析和安全评价。(5)编制场内事故应急救援处理预案,配备充足和必需的应急救援器材与工具。每年至少进行一次预案演习。企业应根据重大危险源的具体情况,建立可靠、有效的安全监控系统,以便及时采取措施,保证安全。第十一章煤矿灾害预防及事故应急管理一、事故应急救援的原则与任务1.事故应急救援的基本原则基本原则是:在预防为主的前提下,坚持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区域为主、单位自救和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第十一章煤矿灾害预防及事故应急管理2.事故应急救援的基木任务事故应急救援的基本任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立即组织营救受害人员,组织撤离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保护危害区域内的其他人员。营救受害人员是应急救援的首要任务。(2)及时控制危险源,并对事故造成的危害进行检验、监测,测定事故的危害区域、危害性质及危害程度。及时控制危险源是应急救援工作的重要任务。(3)做好现场清洁,消除危害后果。(4)查清事故原因,评估危害程度。第十一章煤矿灾害预防及事故应急管理二、煤矿应急救援预案编制步骤(1)成立编写组织机构。(2)危险危害分析和应急能力评估。(3)编制应急预案。(4)应急预案的评审与发布。(5)应急预案的实施。第十一章煤矿灾害预防及事故应急管理三、应急救援预案的核心内容煤矿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针对可能发生的重大事故所需的应急准备和响应行动而制定的指导性文件,其重要内容包括方针与原则、应急策划、应急准备、应急响应、现场恢复、预案管理与评审改进六大要素。第十一章煤矿灾害预防及事故应急管理其编制的主要内容和格式为:l.应急预案概况应急救援预案概况主要描述基本情况。2.预防程序预防程序是对潜在事故、可能的次生与衍生事故进行分析并说明所采取的预防和控制事故的措施。第十一章煤矿灾害预防及事故应急管理在煤矿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中应明确下列内容:(1)应急救援组织机构设置和职责划分。(2)应急资源。应急资源的配备是应急响应的保证。(3)教育、训练与演练。(4)签订协议。第十一章煤矿灾害预防及事故应急管理4.应急程序(1)接警与通知。(2)指挥与控制。(3)抢险与救援。(4)事态监测与评估。(5)警戒与治安。(6)人员紧急疏散、安置。(7)事故危险区的隔离。(8)受伤人员医疗救护。(9)公共关系。(10)应急人员安全。第十一章煤矿灾害预防及事故应急管理5.恢复程序事故被控制住以后应立即着手现场恢复工作,包括短期恢复和长期恢复。煤矿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中应明确:现场保护与现场清理措施、事故应急救援终止程序、恢复正常状态程序、事故调查与后果评价程序等。注意制定现场恢复阶段的安全技术措施,保证人员安全。第十一章煤矿灾害预防及事故应急管理6.预案管理与评审改进煤矿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明确预案制定、修改、更新、批准和发布的管理程序;应保证在定期演练后或实施应急救援后对预案进行评审,不断完善和改进。通常煤矿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格式为:封面(包括标题、单位名称、预案编号、实施日期、签发人(签字、公章);目录;引言、概况;术语、符号和代号;预案内容;附录;附加说明等。第十一章煤矿灾害预防及事故应急管理四、各类应急预案的衔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必须与所在区域和当地政府的应急预案有效衔接,确保应急救援工作的成效,如发生事故后的及时上报,向政府的救援请求,外部应急救援队伍到现场后的协同作战等。生产经营单位应将应急预案到政府有关部门进行备案,使政府有关部门掌握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救援工作情况。同时,生产经营单位应与政府有关部门保持紧密联系,确保应急救援工作能顺畅开展。第十一章煤矿灾害预防及事故应急管理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煤矿企业必须编制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并根据具体情况及时修改。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由矿长负责组织实施。煤矿企业每年必须至少组织1次矿井救灾演习。第十一章煤矿灾害预防及事故应急管理一、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的编制(一)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编制的原则应坚持以下原则:(1)贯彻执行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防治结合的原则,保障矿井安全生产。(2)作为事故处理和抢救人员的行动纲领。(3)便于将事故消灭在初始阶段或防止事故扩大,将损失减小到最低程度。第十一章煤矿灾害预防及事故应急管理(二)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的内容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的内容:包括矿井重大灾害的评价与确定、重大灾害的针对性预防措施、灾区人员撤离与自救的组织措施、处理事故必需的资料和各有关人员的职责。主要由文字说明、附图、救灾与避灾所需要的材料设备和必要的工程规划表组成。第十一章煤矿灾害预防及事故应急管理l。文字说明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可能发生的事故和地点,发生事故的主、客观因素,事故的性质、原因和可能发生的预兆。⑵出现各种事故时,保证人员安全撤退和自救所必须采取的措施。(3)预防和处理各种事故及恢复生产的各种具体有效的技术措施。(4)实施预防措施的单位及负责人。⑸救灾指挥部的人员组成、分工和其他有关人员的名单、通知方法和顺序。人员的分工要明确具体,通知的方法要迅速及时。第十一章煤矿灾害预防及事故应急管理2安全迅速撤退人员的措施(1)及时通知灾区和受威胁区域人员的最有效的方法及所需要的材料设备。(2)人员安全撤退的路线及该路线上所设置的照明设备、路标、自救器及临时避难硐室的位置。(3)风流控制的方法、步骤及其适用条件。(4)发生事故后对井下人员的统计方法。(5)各种情况下的救护队接近灾区实施救护的行动路线。(6)向遇险人员供给新鲜空气、食物和水的方法。第十一章煤矿灾害预防及事故应急管理3.有关的各种必备的技术资料及附图如矿井通风系统图、反风实验报告以及反风时保证反风设施完好可靠的检查报告;矿井供电系统图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