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巴谷书(天道圣经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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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巴谷書(天道聖經註釋)唐佑之緒論註釋緒論壹哈巴谷其人貳哈巴谷其書壹哈巴谷其人(一)名字與身分(二)時代與職事(一)名字與身分哈巴谷這個名字除第一章一節與第三章一節外,沒有在其他經文中出現。照字根(habak)原意為「擁抱」或「熱切的懷抱」,有親切與親密的意味,很可能是對小孩子的暱稱(王下四16:抱一個兒子,「保抱」是有親密的口吻)。但是七十士譯詞為Hambakaum,如為Ambakoum,照教父的解譯為AbbaKoum「父親起來」(FatherRisingUp),指他出生時父親發達或有名起來。1但這樣的猜測,並無任何可靠的史料依據。由於這名字類似亞述字hambakuku,原意為花園的小樹,再看第二章二節他受命將信息寫在版上,如果那是泥版(claytablet),是亞述所盛行的書寫方法。那麼他是否受過亞述的教育,在北國敗亡時被擄至亞述。他可能是一個王子或貴族。但是這也沒有歷史的考據,不足置信。2有人以為哈巴谷既不是真實的名字,可能只是一個別號或筆名,照耶柔米(Jerome)所說,這是說出作者心靈的經歷,擁抱著神,與神摔跤,在信心的困惑中掙扎,因為他深愛著神,與神有親密的相交。3由於這名字不知其詳,又沒有歷史的考據,就有不同的臆想與推測。有一七十士譯本的古卷(CodexChisianus),內中有一卷「拜爾與龍的故事」(BookofBelandtheDragon)說,取材自利未支派約書亞之子「哈巴谷」(Hambakoum)。為甚麼是利未支派呢?在第三章音樂註解有「絲絃的樂器」,就與聖殿利未人歌唱者相聯。但是那故事的背景,為巴比倫的時代,甚至是巴比倫為古列征服之役,時間似有差別,本書內容似在586年耶路撒冷被毀之前,所以甚難符合。至於原有人提出他可能是被擄的王子,是因第三章十六節「犯境之民」,七十士譯詞為「寄居之民」(則指被擄者)。4另有一種說法,根據PsEpiphanius(DevitisProphetarum),哈巴谷在猶大之南部出生,為西緬支派的人。耶路撒冷被巴比倫攻取,他就逃至埃及南部Ostracine(即現在的Straki)。當迦勒底人一度撤退時(參閱耶四十7及以下),他看時局稍為安定,就回到故鄉。在那些被擄的人從巴比倫歸回的前兩年,就逝世在家。他的墳墓「至今」仍存在,在耶路撒冷西南十八哩之外(Keilah)。5猶太拉比的傳說,哈巴谷是書念婦人的兒子,就是先知以利沙曾救他復生,在列王記下第四章,又是以賽亞書第二十一章六節的守望者。6但是這確沒有可靠的根據,無法置信。近年學者大多不在這些臆想方面研究,卻著重哈巴谷的身分。如果他是先知,是否他是祭司性的先知,兼顧禮儀包括歌唱等的職事,稱為禮儀先知(CulticProphet)好似以利亞、以利沙等的典型?或者他好似耶利米,祭司出身,卻擔任先知的職責。也許他好似那鴻一樣,在當代並無重要的身分,卻將信息用寫作的方法傳遞,是文字工作者。他不是一個口傳信息的先知,而是以寫作表達他信仰的邏輯,幾乎有點哲學家的風度。本書內容可以看出作者是一位先知、詩人、哲學家。1參閱A.T.Pearson,Habakkuk,ChristianityToday,Feb.27,1961,39-40,作者並未提及教父的名字與著作。2Peiser'sarticleinMittheilungenderVerderasiatischenGesellchaft,viii,5ff.為W.H.Ward,ACriticalandExegeticalCommentaryonHabakkuk,3.3參閱AB.Davidson,TheBooksofNahum,HabakkukandZephaniah,43.4同上,44.5這也是Davidson所討論的,同上43-44.6D.D.Garland,Habakkuk,TheBroadmanBibleCommentary,vol.7,246,只是歸納以前學者猜測的見解。(二)時代與職事哈巴谷所處的時代環境,似與西番雅與耶利米的相仿,卻比他們晚些,仍是在第七世紀。他可能也曾身臨其境,看見約西亞王掀起的宗教改革。他也許目睹亞述強權落日夕陽的餘輝。一度為世界霸權的帝國已在凋謝中。埃及與巴比倫正在互爭雄長。猶大王約書亞成為犧牲者,灑血在米吉多的沙場。在主前605年巴比倫的尼布甲尼撒終於擊敗埃及,獨自稱霸。哈巴谷看著這莫測的世界風雲,又看到自己國家在衰落中,一定感慨良多,心中有無限的困惑與煩惱,不知如何來面對目前峻嚴的現實。耶和華神是否仍繼續向祂的選民以色列人施恩呢?在猶大,宗教與道德低下,人敬奉偶像(二18、19),欺壓的事層出不窮(一14、15),爭競與不法甚為普遍(一2)。也許這些是外邦社會普遍的現象,但看來猶大的情形也復如斯,這才惹動耶和華的怒氣,外患的侵略,也可說是神刑罰的一種手段。大的災難將臨到耶路撒冷,更是先知焦慮的事。在這樣的處境中,先知的職責一定十分重大。哈巴谷必定切實注意耶和華的作為,特別在祂選民身上,這些年來,到底神怎樣對待他們。在他上一世紀的先知如阿摩司、何西阿、彌迦與以賽亞,他們的工作與信息,一定對他有很大的影響。他注意摩西的律法,以公義的原則來判斷社會的道德。對他最嚴重的問題,是不能將神對選民的應許,與現實的情況調和起來。神似乎放棄祂的選民。他看世界的現狀,更是疑雲重重,因為他不能覺察公義的神仍在掌管這個人類的社會。在困惑之中,必須尋求正確的答案。他的職事,是傳揚神的公義。自己先要有堅強的信念,然後才可維護神的公正。他才確切地指出世人應走的路。在他先知的見解,似乎比智慧者的思想更進步,因為他更有普世主義的觀念,認為神管理全世界,有道德的權能。他比其他先知更進一步看清信心與公義相連,因為他發表的高論「義人因信得生」,樹立了真理的基石。他的職事,無疑在解釋耶和華在歷史中的作為。祂可以暫時容忍外邦的侵略,甚至用作刑罰猶大的工具。但是外邦最後一定毀滅。審判雖從神的家起始,卻最後是由於審判外邦,使以色列得以復興。從他的信息中,看出哈巴谷是先知中的自由思想家,或改革的先祖。他有清楚的眼光,有力的信念,緊緊地抓住神。他確是神的發言人,向以色列傳公義的信息。他有敬虔的心,思想卓越,情緒激烈,屬靈敏感。信息有創新力,具道德的樂觀。從他的職事中,看出哈巴谷的心路歷程。他重視與神相交,因為這是最首要的信心生活。他就為這樣的觀念煩惱,因為他屬靈的需要,卻與理性的要求,有矛盾之處。但他體會一項重要的經驗,理性的困惑,並不阻礙他信心的順服。真正解決他的困難,不是環境來說明,而是信心來理解。信心就是始終抓住神,以神的信實為糧。信心就是親近神,神的意念非同人的意念,神的道路也非同人的道路。信心才是一切的答案,是主要的鑰匙,能開啟真理的寶庫。貳哈巴谷其書\cs16(一)內容與結構(二)寫作的日期(三)解經的資料(四)信息與教訓(一)內容與結構哈巴谷書在十二先知的書卷中,是簡短的一卷。全書共五十六節,分為三部分,成為三章。每章的形式與內容都不盡相同。以對語開始,先知發問,耶和華答覆。然後一連串的「禍哉」,為動人的責詩,最後一首很美的讚歌,歌頌耶和華的公義與救贖,以信心的凱歌作結。第一章先知的怨言,向神發問,神為甚麼不看罪惡與強暴,不加阻止與消弭(1-4節)。耶和華在答覆時指向迦勒底人,說出他們的凶暴,迷信武力,成為世界之患,還不是只對以色列人(5-11節)。於是先知的困惑似乎更加深了,再向神提出聖潔與永恆怎麼可容讓奸惡與罪污(12-17節)。第二章開端,先知顯然在心態上有所改變,願意以守望者的身分,登高望遠,看神的作為。耶和華第二次作答是正面而且肯定,指示信仰與道德的重要,並確立信仰的指標:義人因信得生(1-4節)。然後有五首責詩(5-20節),針對侵略的暴行(5-8節),積不義之財(9-11節),凶殺的強暴(12-14節),糜爛的生活(15-17節),以及拜偶像的罪(18-20節)。第三章以禱告耶和華,祈求復興開始(1、2節),接是一首讚美詩(3-15節),描述耶和華公義的顯現(3-7節)。但是祂的顯現究竟有甚麼意義(8-11節)?祂的目的在那裏?耶和華顯現為拯救祂的百姓,將他們的仇敵除滅,公義終於實現(12-15節)。第十六節再提先知的震驚與懼怕。信心才是最後的答案,環境惡劣不是問題,堅定信心必然得勝,本詩以凱歌結束。本書用語華麗而有力,有很高的詩的意境,屬靈的真理很有分量。即使是理性的探索,仍有豐富的想象,使情緒十分活潑,可謂先知文學的精選。但是其中的結構問題雖為歷代經學者所深究,卻無法獲致結論。關於結構問題,有以下若干的論點:(1)第一章五至十一節。這是耶和華答覆先知的言詞,有人認為與第二至四節先知的發問不甚連貫。這段的位置沒有錯誤,就不是原作者的手筆,只成為編輯的按語或附加的段落。分析起來,似乎相當繁複。這必須從第二至四節開始研究。在先知首先發問的話中,罪惡暴行是在以色列,他所描述的是以色列本身的罪惡呢?還是外患的侵略所導致的呢?作者顯然沒有明白指出。當然第五至十一節專指迦勒底人的罪行,就可明白先知所描述的現狀。在被擄前的先知,指責以色列的罪,多豫言即將來臨的審判,就是神藉外患的侵略,使以色列受罰。這似乎也是哈巴谷書所強調的。但是指責外邦人的罪,豫言外邦人受審判,在被擄前是比較次要的信息。雖然先知書中也屢次提說,也有專門指責外邦人的先知,如那鴻及俄巴底亞書。但是重點不同,就不可同日而語了。提到外邦人受罰,以色列得復興,似乎是哈巴谷書的重點。因此對以色列本身的罪不加著重。這是作者的本意,還是後世解經家的看法,就成為難解的疑難。基於以上問題的癥結,有人認為第一章二至四節描述以色列人本身的罪惡,第五至十一節論迦勒底人為刑罰的工具,這是大多學者的見解。7第一章五至十一節為原作者所寫的,特別是指耶和華的啟示,但位置不在第一章四節後,而應在第二章四節之後,因為在第二章才專提迦勒底人的驕妄與凶暴。但是這段經文在第二章四節以後,讀起來並不自然。所以有人乾脆否認這段是編者附加的。8還有人提議第一章五至十一節雖為作者所寫的,但是在較晚的時期,在主前605年迦基米施戰爭之後,那時迦勒底人(巴比倫人)才興起。9所以實況也不同了。(2)第二章九至二十節。有人以為第二章一至八節的思想連貫。自第九節起語意重複,就沒有保留的特殊價值,10理由是詩的文體不一律。內容重複,而且背景不同,也甚籠統,有的指迦勒底人,有的也許指西古提人。時代環境也有分別了。這一問題的研究,似乎不再為近年學者所注意了。第二章若在第八節結束,讀起來似乎也不甚完全。(3)第三章。這是本書結構問題的焦點。反對第三章為本書的一部分大概有下列的理由:(a)這是詩篇的形式;(b)歷史背景不同;(c)綜合性的,諸多引述;(d)用語不同;(e)目的與內涵不同。11先知文學中有詩篇形式的,是絕少的。但是也並非完全沒有的,有時詩歌出現在講詞中,如申命記,在述中,如撒母耳記及士師記。歷史背景可有不同的猜測,但也有互相雷同之處。在思想上,本章是第二章四節的詮釋,惟義人因信得生,怎能有這樣的信心,這裏就有解釋。本章既述耶和華的顯現,內容當然與本書其餘部分不同。至於第三章論末事,未必是較晚的思想,例如出埃及記第十五章;申命記第三十三章;士師記第五章,在時間上也未必是晚期。因此,這一切是有充分的理由可加駁斥,提出異議的。但是近年學者仍對第三章為本書原作,不能完全接受。他們看第二章二十節為自然的結語:「耶和華在他的聖殿中,全地的人都當在他面前肅敬靜默。」第三章似乎是以後附加的。況且在死海古卷所發現的哈巴谷書,並無第三章,在古卷的現存樣子,也看不見第二章以後破裂的跡象。12如果本書沒有第三章,經義完全嗎?讀者是否感到滿意?所以第三章還是本書不可或缺的部分。關於學者提出疑難,有研究的價值,既無結論,智者見智,使人莫衷一是,隨意接受,反引致解經上偏差。照聖經現存的正典方式,應為最合宜的。7K.Budde,ProblemsofPropheticLiteratureII,Habakkuk,(expositorseries)G.A.Smith,TheBookoftheTwelve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