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镇“清洁家园”专项活动实施方案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美丽广西·清洁乡村”活动方案〉的通知》(桂办发〔2013〕6号)和《来宾市“清洁家园”专项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和县委、县府工作部署,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开展“清洁家园”专项活动是“美丽XX·清洁乡村”活动的重要内容。工作目标是整治农村综合环境,推进农村垃圾收运处理,改善村容村貌。实施范围:全镇所有村屯48个,重点为城乡结合部的村屯、沿江沿河村屯,建制村及7个50户以上的中心村。2013年底,基本完成镇中转站建设,全镇各建制村和其他具备条件的自然村屯无垃圾乱倒、污水乱排、杂物乱堆现象,落实乡村环境卫生管理机构、人员和经费,初步建立乡村清洁卫生管理的长效机制,全镇乡村环境卫生有较大改善。2014年底,合计完成垃圾综合处理示范村建设,全镇城乡结合部的村屯、沿江沿河村屯,建制村及50户以上连片的中心村,村村配建有垃圾池(桶),农村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健全;实现以县城为中心的农村垃圾“村收镇运县处理”集运处理20公里范围内的全覆盖,其他地域垃圾清运处理的基本覆盖,分区域建有垃圾处理设施;农村环境卫生条件全面改善,农民群众长期受益。—2—2015年,在集中2年开展“清洁家园”活动的基础上,再用6年左右时间,组织实施“清洁家园”2015—2020专项规划,使全镇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0%左右,建成一批垃圾综合处理示范村,基本实现垃圾无害处理、乡村规划科学、管理机制健全、环卫设施完善、综合环境优美目标。二、主要任务(一)“三清”(即清扫垃圾、清除杂物、清洁房屋)清扫垃圾就是清扫村庄内部及周边垃圾,清扫屋前屋后垃圾,尤其是积存垃圾、死角垃圾,引导农民倾倒垃圾入桶进箱(池)、不乱弃乱倒,突出解决农村垃圾围村堵河现象。清除杂物就是清除和整理房前屋后堆放的杂物,对柴草乱堆乱放、禽畜放养乱跑、棚舍乱搭乱建的现象进行整理,依据村屯规划,安排好柴草堆放、牲畜养殖场所,使农民院内柴草码放整齐,农具、物料堆放有序。清洁房屋就是搞好房屋、庭院卫生,发展前养后种为主要形式的庭院经济,动员群众自行拆除废弃不用且濒临坍塌杂物房、牛栏猪圈及残墙断壁等,清理房屋外墙乱涂乱画,有条件的可以开展房屋外立面改造。(二)“两建”(即建立农村垃圾集运处理体系和农村卫生保洁长效机制)开展农村垃圾“村收镇运县处理”集运处理设施建设,在每个行政村和自然村屯按平均每300人左右配建一个垃圾池或其他垃圾收集设施的标准,配备垃圾收集箱(桶)或建设垃圾池。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尽可能配备钩臂车垃圾箱,便于集运处理。—3—通过引导农民制定村规民约,建立“户前三包”(包房前、屋后垃圾清扫保洁、包送垃圾到集中点)责任制,建立村屯保洁队伍,创建“五星级文明村”、“五星级文明户”等,健全农村环境卫生保洁的长效机制,倡导文明生活和良好的生活习惯。建立分级负担、各尽其责的农村垃圾收集处理的长效机制,明确各(社区)村屯的权责,落实相关工作经费。在全面开展农村环卫设施建设的基础上,2013年、2014年各选择XX个共XX个基础条件较好的村屯开展示范村建设,对村屯环境进行综合整治。(三)“三提升”(即提升乡村规划建设水平、提升乡村垃圾处理无害化水平和乡村生态宜居水平)各行政村要结合实际、科学合理的制定至2020年的清洁家园建设规划,结合实施村镇规划集中行动、村镇污水垃圾处理实施建设集中行动、城乡风貌改造、特色名镇名村建设、农村危房改造等,力争到2020年基本完成乡镇总体规划、村委所在地村屯、50户以上自然村等村庄规划的编制和审批,乡村垃圾无害化处理达到70%左右,建成一批垃圾综合处理示范村及宜居村庄,逐步实现乡村规划科学、管理机制健全、环卫设施改善、综合环境优美的目标。三、工作要求(一)因地制宜选择垃圾处理模式各村(社区)委要结合农村的实际,按照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遵循垃圾处理尽量不出村、垃圾肥料化、垃圾处理讲成本和可坚持的要求,因地制宜选择垃圾处理方式。—4—1.积极探索符合农村实际的垃圾处理方式。垃圾处理不能片面强调集中。允许村屯采取自己的办法处理垃圾,一村一策。积极探索低成本、低维护的垃圾生物处理、堆肥处理、沼气处理方式,以及就地填埋或焚烧等农村垃圾处理的方式。2.实行农村垃圾“村收镇运县处理”的集运处理方式。对距离镇垃圾转运站20公里以内的村屯,其生活垃圾可采取“户集中、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方式。在运输能力许可条件下,应适当扩大镇垃圾转运站的收运范畴,提高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3.实行农村垃圾“村收镇运片区处理”的集运处理方式。对距离镇垃圾转运站较远的村屯产生的垃圾,可按“适当集中、连片治理、区域共享”的要求,分片区建设垃圾处理场。片区内村屯的垃圾,按村收镇运的方式,统一收集转运至垃圾处理场处理。(二)积极引导乡村因地制宜实施垃圾分类处理农村垃圾应及时收运,保持村屯整洁。1.引导和鼓励村屯保洁员对生活垃圾就地分类和回收利用;引导和鼓励供销社和其他废旧物资回收企业在村屯设置废弃物资回收站点,尽量在源头上对生活垃圾实行减量化、资源化处理,减少集中处理垃圾量。2.对塑料、玻璃、废纸、废金属等可以资源化的垃圾进行回收利用。3.对砖瓦、石块、渣土等建筑垃圾,可以就地填埋,或用于铺垫村屯道路路面基层,或生产再生砖、砌块、墙板、地砖等建—5—材制品,还可探索将烧粘土类材料的废旧砖瓦粉碎用于建材掺合料等。4.对可降解的有机垃圾实行就地堆肥处理、生物处理,以及利用农村沼气工程厌氧消化处理等方式进行垃圾肥料化、资源化处理。5.对有毒有害垃圾,如电池、农药瓶、医疗废弃物等垃圾,应集中收运到相关废物处理中心。(三)加大村屯垃圾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建设村屯垃圾收集点。村屯的垃圾收集点应根据需要,按村屯规划进行设置,并注意经济实用、与所在村屯群众生活水平相适应。收集点应配备垃圾箱,或修建垃圾池(屋)。农村垃圾“村收镇运县处理”覆盖范围内的村屯,应配设垃圾箱(桶);在该处理系统没有覆盖的村屯,可建设垃圾收集池。垃圾收集池原则上每个自然村建设一个,集中连片的村庄可按每个垃圾池/200米服务半径的标准设置。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尽可能配备钩臂车垃圾箱。(四)加强乡镇垃圾中转设施建设拓展延伸农村垃圾“村收镇运县处理”集运处理设施建设。在2013年基本完成全镇“村收镇运县处理”集运处理设施建设的基础上,重点在主要江河沿线、主要交通干道沿线和景区景点周边的村屯,建设农村垃圾中转设施,配备必要的转运车辆和设备。(五)建立长效保洁机制—6—各村(社区)委要把改变农村不良生活习惯、强化自力更生思想、养成农村文明新风尚作为开展“清洁家园”活动的重要工作,消除部分农民依赖政府开展“清洁家园”活动的思想,实现从干部引导、集中整治到村屯自治、村民自觉、卫生自律的转变,村级农村环境卫生状况全面好转。1.各村(社区)委是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的实施主体。必须加强村庄保洁制度建设,把专业保洁和“户前三包”相结合,把突出整治和日常保洁相结合,通过宣传引导、建立村规民约、检查督导等方式,建立包括落实保洁制度、配套集运处理设施、筹措运行维护资金、完善村民自我管理、提升文明素养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环境卫生保洁长效机制。2.建立农村环卫保洁队伍。对50户以上居住较集中的村屯、配备足够的保洁人员(按每300人配备1名保洁员标准),负责本村屯公共场所清扫保洁和垃圾收运,保障垃圾收集工作无死角、无遗漏。农户负责自家庭院及房前屋后的环境卫生保洁,并将垃圾收集后送到村垃圾收集点或投放到指定垃圾容器内。3.总结推广各具特色的保洁制度。对农村群众创造出来的经验做法,要善于引导、总结和推广。尤其是对农民自我管理、轮流保洁、人人参与的模式和做法,要大力提倡、大力推广。要注意依靠乡镇党委政府、村民委员会和村民小组等基层组织,坚持群众路线,注意工作方式方法,充分征求群众意见,充分吸收群众参与。(六)突出重点,示范引导实施村屯垃圾综合处理示范建设。今明两年各选择XX个村—7—屯推进垃圾综合处理示范村屯试点,以点带面,推动其他村屯开展清洁家园活动。垃圾综合处理示范村屯开展清洁家园活动,主要采取综合整治的方式,根据村屯实际,配套建设村屯道路、排水沟、垃圾池、农村小巷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开展绿化美化、清扫清运垃圾以及房屋外立面改造等工作。其他村屯的清洁家园活动,重点开展垃圾清扫清运、建设垃圾池。建立保洁制度等,有条件的村屯开展道路、排水建设和村屯绿化等工作。(七)建立台账各村(社区)委要建立“清洁家园”专项活动台账,明确所有村屯、重点实施村屯、示范点的具体个数和名称,整理收集好整个活动的相关材料。四、时间安排根据XX县要求,活动时间从2013年4月开始至2014年12月,活动共分宣传发动、全面推进、巩固提升、验收总结四个阶段。(一)组织发动阶段(2013年4月至6月)按照镇党委、镇人民政府对“美丽XX·清洁乡村”的总体要求,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使开展“清洁家园”活动主要内容、目标任务家喻户晓,普及环境卫生和垃圾处理知识;建立健全村规民约,倡导文明卫生的生活习惯,使“清洁家园”成为广大农民群众的自觉行动。各村(社区)委要深入调查研究,组织制定活动方案,做好专项治理的前期准备,并在6月上旬前完成各自的“清洁家园”活动方案的制定与备案。(二)全面推进阶段(2013年6月至2014年3月)—8—重点是组织对集中整治涉及村屯开展以“三清两建三提升”为主要内容的“清洁家园”活动,集中人力物力强力推进。重点抓好配备垃圾箱或修建垃圾池、清扫垃圾、清除杂物、清洁房屋,制定村规民约,建立村屯保洁的长效机制。(三)巩固提升阶段(2014年3月至9月)继续实施工期较长、尚未完成的整治项目。对“清洁家园”活动实施的项目和内容进行“回头看”,进一步整改活动存在的问题,巩固活动成果,完善长效运行机制,巩固提升集中整治成效。(四)验收总结阶段(2014年9月至11月)重点是按照自治区验收标准,对“清洁家园”活动实施情况逐村进行检查验收;本镇对各村(社区)委完成情况,按照随机选取不少于50%村屯的比例进行抽样验收;市对各县(市、区)随机选取不少于20%的村屯进行综合验收;自治区在上述基础上,随机分别选取面上不少于15%、示范点不少于5%的村屯进行综合验收。五、组织保障(一)成立“清洁家园”专项活动工作机构在“美丽XX·清洁乡村”活动领导小组下成立XX镇“清洁家园”专项活动办公室(简称家园办),办公室设在镇建设站,成员如下:……..(二)强化领导,确保全面完成各项任务1.切实加强领导。各村(社区)委要切实把开展“清洁家园”—9—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落实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制度。活动期间,领导要率先垂范,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指导工作、协调解决问题,把推进“清洁家园”活动的过程,作为转变干部作风、落实为民务实清廉行动的具体实践,扎实推进活动开展。各村(社区)委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于2013年6月20日前报送镇家园办备案。各村(社区)委要强化和完善协调机制,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和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对需要报请县层面解决的事项,要及时报告镇美丽办研究解决,努力为各村(社区)委开展清洁家园活动创造良好的环境。2.形成工作合力。各村(社区)委、各部门务必增强大局意识,加强部门间的联系与合作,积极协调解决问题和困难。3.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对“清洁家园”活动的宣传,充分发挥各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加强对“清洁家园”的好经验、好典型进行报道。同时,结合工作实际,有针对性的曝光一些问题和工作滞后的地方。实行活动信息半月报告制度。各村(社区)委要及时全面报送信息,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信息畅通。各村(社区)委要于每月10日、25日前,将本村(社区)委的汇总数据报镇家园办。各村(社区)委要确保信息渠道畅通,定期、不定期地向镇家园办反映情况,包括经验做法、存在的突出问题,需要研究和改进的工作等。4.加强督促检查。镇家园办要积极会同镇党委、镇人民政府—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