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国资委培训课程2013年6月28日培训提纲•一、政策法规•二、战略规划•三、产权管理•四、国有企业改革•五、监事会工作•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工作•七、薪酬管理•八、董事会建设政策法规从改革开放开始到十四届三中全会把国有企业推向市场从十四届三中全会到十六大解决国有企业体制机制问题为国有企业进一步深化改革奠定基础………….改革的重心逐步转向国有大型企业在十六大之前,国企改革始终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国有资产出资人制度问题。当时在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上始终存在三个突出问题:一是“政资不分”。即政府层面上的社会公共管理职责与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交织在一起,仍然是“五龙治水”或“九龙治水”,多头监管;二是“出资人缺位”。即没有明确任何机构代表政府对国有一级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三是国有大型企业公司制改革特别是法人治理结构建设滞后,难以适应市场化改革和全球化竞争的需要。国资委作为出资人代表后,政府其他部门与国有企业实现了“政企分开”一从政府部门与国有企业的关系看国资委作为特设机构专司出资人职责,与承担公共管理职能的政府其他部门实现了“政资分开”二从政府其他部门与国资委的关系看通过按照“三统一、三结合”履行出资人职责,与所出资企业实现了“两权分离”三从国资委与国有企业的关系看党的十六届二中全会《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意见的说明》中专门强调,国资委是国务院授权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的特设机构。出资人职能面上国有资产监管职能国有企业政府行政部门国资委有利于突出国资委的专门性和独立性;有利于在国有企业与政府行政部门之间筑起一道“隔离墙”,从而落实政企分开、政资分开,将国有企业培育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1国有资产出资人制度核心主要规范政府、出资人代表和国家出资企业的关系,构建并理顺企业国有资产监管链条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制度企业重大事项管理制度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制度2国家出资企业制度基础主要是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目标要求,着眼于培育合格的市场竞争主体、提高企业的竞争能力作出规定国有企业改革制度国有资本调整重组制度国家出资企业经营发展制度关于经营性国有资产的集中统一监管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是新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的基本要求,也是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更广领域优化配置国有资产的重要前提2006年2011年全国地方78.6%71.3%67.8%69.9%地方国资委和国有企业要提高认识、妥善应对坚持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正确方向严格规范履行出资人职责积极宣传我国资国企改革的重大进展和重要成果采取有效措施,指导监管企业做好应对工作一二三四战略规划《关于中央企业布局与结构调整的指导意见》•提出“四个集中”、“五个优化”的主要任务。•明确中央企业分布的21个业务板块调整方向和调整思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国有资本对不同业务板块中中央企业的持股比例。•四个集中:推动国有资本向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向国有经济具有竞争优势的行业和未来可能形成主导产业的领域集中;向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大公司大企业集团集中;向企业主业集中。•五个优化:优化国有资本在有关行业或领域上的分布;优化国有资本在区域间的分布;优化国有资本在产业内部的分布;优化国有资本在企业间的分布;优化国有资本在企业内部的分布。中央企业重大投资决策管理•制定印发《中央企业投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令第16号)及《实施细则》:–明确企业是投资活动的主体,以及企业投资活动应当遵循的原则;–要求企业建立健全投资决策程序、管理制度和相应的管理机构,并按要求报送年度投资计划、建立重大投资事项报告机制;–明确国资委对企业投资活动实行分类监管,建立企业投资统计分析制度:对企业年度投资计划及上报的重大投资项目进行备案管理,对非主业投资项目实行审核管理。对重点监控中央企业投资活动情况进行季度、年度分析。对中央企业投资进行监督管理是国资委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的重要内容。•主要依据:《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378号)等相关文件•特别说明:–国资委作为国有资产出资人代表,对中央企业投资活动的管理不同于其他政府公共管理部门。–国资委对中央企业投资活动进行监管与《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的要求是一致的。–国资委对企业投资活动的监管是从股东的角度出发考虑问题,对所有的投资都要求要讲回报,要关注投资风险的防范。委托管理是国资委依法对中央企业投资进行监管的基本方式。•监管理念:国资委作为出资人代表将法律规定的属于自己的重大投资活动的决策权委托给企业董事会(经营班子)代为行使,并由其承担相应的责任,国资委保留必要的知情权和所占比重极小、存在问题较多的非主业项目审核权,监管的重点不在个别项目的审批上,而是放在了推动企业建立健全投资管理制度和对企业整体投资情况的监管上.•授权依据:一是遵循了国际通行的企业投资管理规律。二是吸取了以往对我国国有企业投资进行管理的经验教训。•国资委落实企业投资主体地位,把主业投资活动的决策权下放给企业,对企业主业投资进行备案管理,对非主业投资进行审核管理。推动企业建立自我约束的投资管理体制是委托管理的前提。股权监管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投资规模超出企业合理经济承受能力不按规定向国资委上报企业投资情况投资决策管理缺乏有效的定量分析手段盲目多元化扩张投资管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应对措施中央企业•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在加强监管并督促企业不断提升自身投资管理水平的同时,也提出了一系列针对性的措施要求:–一是加强投资与规划的联动,严格依据企业战略规划严格审核投资计划。–二是加强对企业高风险项目的投资监管与风险提示。–三是加强对企业境外投资项目的关注与管理。–四是加强对企业投资活动的定量分析,拟正式出台《中央企业投资决策指引》。–五是加强与委各厅局的沟通协调,发挥监管合力。–六是加强与董事会的沟通,发挥董事会在企业重大投资决策中的作用。投资管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应对措施对地方国资委相关工作建议•加强理论研究,稳步推进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以推动战略规划落地为核心,不断提升国有企业战略引领水平。•以加强投资后评价为重点,不断提升企业投资管理水平。产权管理统一工作认识责任边界、价值门槛、流转渠道、整合手段依法合规、市场机制推动流转、防止流失、优化配置、提升价值基础性、枢纽性、战略性工作性质工作效用工作理念工作定位工作方法制度化、程序化、信息化、规范化产权流转阶段产权运营阶段产权形成阶段资本募集股权界定产权登记产权托管………增资扩股资产置换并购重组融资租赁………资产剥离产权转让股权流转破产清算………产权运作工作阶段为产权流转提供公允价值尺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07年以来,中央企业共发生资产评估项目近2万项,平均增值率达77.56%。增值率高的主要原因是收益法、市场法得到大量应用。资产评估的门槛作用价格政府审批市场配置评估值与转让价关系图成交均价评估值折让价竞争价竞争0.0100.0200.0300.0400.0500.0600.0700.0800.0900.01,000.02007年2008年2009年2010年2011年2012年年份388.4705.2675.4917.5834.5893.263.1129.7114.6147.4171.6147.8依托产权市场阳光交易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交易额增值额三个市场的平台作用07年以来,全国国有企业通过产权市场转让企业国有产权超过11000宗,交易金额超过4400亿元,增值率达22%。企业国有产权进场交易成为中纪委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2011年国务院决定对各类交易场所进行清理整顿,截至目前,国资委选定的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机构全部通过检查验收,规范运作得到共同认可。推行公有制多种实现形式,探索分级分类管理•集团层:履行资本运营功能,采取国有企业或国有独资公司形式,注重资本配置战略,负责布局结构调整;•中间层:承担资产经营功能,采取股权多元化的公司制股份制或有限合伙企业形式,组合社会资本动作,注重信息透明、权责对称,实行强有力的激励约束,不断提高资产运营规模、质量和效益。•生产层:执行生产经营职能,采取独资企业或一人公司形式,实行计划生产,注重成本管理,实施技术创新。股票市场产权市场公众资本机构资本国有资本SPO嫁接三种企业融通三类资本用活三个市场探索推进集成创新国有企业改革国资委成立以前的国企改革扩大经营自主权阶段(时间范围大致为1978年到1992年)制度创新和结构调整阶段(时间范围大致为1992年到2002年)改革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继续推动国有企业改革发展阶段(时间范围为2002年至今)一二三一、扩大经营自主权阶段《关于扩大国营企业经营管里自主权的若干规定》《关于国营企业实现利润留成的规定》《关于国营企业利改税试行办法》《国营企业第二步利改税试行办法》《关于深化企业改革增强企业活力的若干规定》《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暂行条例》国资委成立以前的国企改革两步“利改税”改革扩权让利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二、制度创新和结构调整阶段国资委成立以前的国企改革•推进“抓大放小”•开展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实施政策性关闭破产•三年改革攻坚和扭亏脱困计划•开展三项制度改革•推进行业体制改革三、改革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继续推动国有企业改革发展阶段国资委成立以前的国企改革•改革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推进国有企业重组调整•规范国有企业改制•推进国有企业改制上市•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总体情况央企数量:19611582对重组,涉及央企130户进一步向重要行业、关键领域集中企业主业集中度有所提高进入《财富》500的央企:2003年,6户2012年,43户国资委成立以来的企业重组•企业户数•国有资本布局结构•大企业集团1、整体并入整体并入示意图B企业并入A企业,A企业成为B企业出资人B企业作为A企业的全资子企业,继续保留法人资格,独立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A企业与B企业合并会计报表整体并入操作特点国资委B企业B企业A企业一户(或几户)企业整体并入另一户企业,前者成为后者的子企业。这是目前央企重组普遍采取的模式,占80%以上划转国资委成立以来的企业重组2、吸收合并吸收合并示意图国资委B企业A企业A企业B企业划转到A企业并被注销A企业独自保留法人资格,承接B企业的资产和债权债务、相关经营资质,独立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A企业资产规模扩大吸收合并操作特点一户吸收其它企业,被吸收企业注销划转注销国资委成立以来的企业重组3、新设合并新设合并示意图新设合并操作特点A企业、B企业联合重组新设AB企业A企业、B企业取消法人资格国资委B企业A企业AB企业两户或两户以上企业合并设立一个新企业,合并各方都不再以原法律实体形式存在,均作为新设企业的一部分。目前主要对象为资产规模接近、竞争力相当的企业联合重组联合重组国资委成立以来的企业重组4、新设母公司新设母公司示意图A企业、B企业联合重组新设AB企业A企业、B企业作为AB企业的全资子企业,继续保留法人资格,独立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AB企业作为A企业、B企业的出资人,与A企业、B企业合并会计报表新设母公司操作特点国资委B企业A企业A企业B企业AB企业两户或多户企业之上,新设一个母公司,原有企业继续保留,作为新设母公司的子公司联合重组联合重组国资委成立以来的企业重组5、先托管再重组托管式示意图调整B企业领导班子管理权限实施托管后,B企业继续保留法人资格,独立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A企业与B企业资产不并账、会计报表不合并A企业的任务:积极推进B企业的改革发展工作,负责指导B企业研究制定重组脱困的具体措施;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切实维护企业和职工稳定;指导B企业加强管理,保持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国资委的有关规定,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托管式操作特点国资委B企业A企业B企业对经营困难企业或规模较小企业,受出资人委托,由优势企业或资产经营公司进行管理,托管期满后,根据情况再进行重组托管授权国资委成立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