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政法学院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一、业务培养目标:培养系统掌握法学知识,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需要,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仲裁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和法学工作的专门人才。二、业务培养要求:(一)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基本原理,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和维护宪法和法律,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公民意识和崇尚法律、恪守法律职业道德的精神品格。(二)本专业学生通过学习应努力夯实法学理论基础,掌握较宽广的法律专业知识,受到法律思维和法律实务的基本训练,具备法律职业所要求的知识结构、思维方法和实践性能力。(三)能综合运用法律和其他相关专业知识分析和解决法律问题,具有独立从事法律事务能力。(四)较为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五)掌握法学专业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能力。三、学制与毕业学分1.学制:本专业标准学制为4年,实行弹性学制为3-6年。2.学分:总学分不低于168(162+6)学分。四、授予学位:凡按要求修满规定学分者,均授予法学学士学位。五、课程设置与教学进程总体安排2(一)法学专业教学活动时间安排表第一学年第二学年第三学年第四学年小计总计一二三四五六七八教学课堂教学(含实验教学)151717171751711116146考试1.51.51.51.51.51.51.51.512专业实习1212科学研究(毕业论文及设计)66社会实践及其它校外实践2暑期社会实践2见习(2)暑期社会实践4+(2)14+(2)军事课(含军事理论课、实践课及入学教育)22其它活动课程(含机动)22228寒暑假121212124848合计52525252208208学学年学期周数项目3(二)法学专业课程类别和结构比例表课程类别计划学时数所占%学分数所占%公共基础课程697(+197)28.474124.40通识教育课程2048.33127.14专业课程134354.867947.04自选课程2048.34127.14实践课程4441810.71素质教育活动课程10263.57总计2448100168100(三)法学专业周学时计划分配表学期一二三四五六七八公共基础课程141410113111通识教育课程3333专业课程111515131822自选课程若干若干若干若干实践课程2106素质教育活动课程周学时25292827+若干24+若干26+若干1+若干14(四)法学专业课程设置与教学时间及学分分配表1、公共基础课程序号课程编号课程名称学时数计划开课学期和周学时考核方式(周数)计划学时数学分其中一二三四五六七八考试考查讲授实验或实践与其它讲座15周17周17周17周17周17周17周17周1体育1444161282222√2计算机基础1125565644√3大学英语2721627204444√4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5134563√5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5134563√6中国近现代史纲要5134563√7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85568174√8形势与政策128248483211111111√9当代世界经济与政治(选修)(34)(2)(30)(4)2√小计8944159526732141410113111*公共基础课程由开课单位提交具体开课计划,课程编码由教务处统一编制。2、通识教育课程序号课程类别课程编码课程名称学时数计划开课学期和周学时考核方式(周数)计划学时数学分其中一二三四五六七八考试考查讲授实验或实践与其它讲座15周17周17周17周17周17周17周17周1人文社会科学类参见通识教育课程安排方案2041220433332自然科学类3环境教育类4艺术类5综合类合计204122043333*通识教育课程原则上安排在第3至第7学期开设,学生在每一类至少选修2学分的课程,综合类中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1学分)为必选课程。具体实施见《安徽师范大学通识教育课程实施方案》。53、专业课程课程类别序号课程编码课程名称学时数计划开课学期和周学时考核方式(周数)计划学时数学分其中一二三四五六七八考试考查讲授实验或实践与其它讲座15周17周17周17周17周5周17周11周专业基础课程1法理学8558055√2宪法学5134833√3中国法制史5134833√4法律逻辑学5134833√5刑法学102690126√6民法总论5134563√7行政法学5134923√8民法分论5134563√9刑事诉讼法学51340113√10民事诉讼法学51340113√11经济法学5134563√12行政诉讼法学3422862√13法社会学3423222√14商法学5134563√15知识产权法学5134563√小计81648728731511151273专业实验课程1模拟法庭实验342342√小计342342专业提高课程1合同法学51348332Δ国际法学5134833√3婚姻家庭继承法5134833√4法律文书学3423042√5资源与环境保护法学5134743√6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5134743√7国际私法学5134833√8公司法学3422682√9国际经济法学51348310√10犯罪学3423046√11证据法学3422686√小计4932944831140036132200总计13437911761382911151513182200*1、课程编码由教务处统一编制;2、双语教学课程在教学计划进程表中用“Δ”注明。64、自选课程课程类别序号课程编码课程名称学时数计划开课学期和周学时考核方式(周数)计划学时数学分其中一二三四五六七八考试考查讲授实验或实践与其它讲座15周17周17周17周17周5周17周11周院系学生选修课程∧选满10个学分∨1法律英语342342√2外国刑法学5134743√3Δ人权法概论3423042√4仲裁法学3423042√5律师学342342√6金融法学3423222√7保险法3423046√8财税法学3423046√9Δ世界贸易组织法51350110√10外国法律思想史3423042√11海商法342342√12刑事执行法学3423042√13外国法制史3423042√141516院系学生自修课程(修满2学分)17立法学1711√18房地产法1711√19刑事政策学1711√20破产法1711√*课程编码由教务处统一编制75、实践课程序号课程编号课程名称学时数计划开课学期和周学时考核方式(周数)计划学时数学分其中一二三四五六七八考试考查讲授实验或实践与其它讲座15周17周17周17周17周12周17周6周1军事课34222专业实习17010143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1026174其它实践教学法环节138小计4441821417*课程编码由教务处统一编制;六、素质教育活动课程按《安徽师范大学本科生素质教育活动实施办法》实施。七、专业课程简介课程编号:课程名称:法理学(Jurisprudence)总学分:5总学时::85课程内容:本课程以马克思主义法律观为指导,对法理学的基本概念和理论体系作较为完整介绍,主要内容包括导论、本体论、历史论、运行论、价值论和关系论六个部分。其中,导论部分介绍法理学或法学的总体状况;本体论部分引入若干基础概念,并分析法律的内在构成及其逻辑构造;历史论部分论述法律起源、消亡及其基本趋势;运行论部分考察法律的运作机制及其实际作用;价值论部分揭示法律制度或过程的价值或观念基础及其相互关系;关系论部分讨论法律现象同国家之间、同其他社会现象之间的种种关联。围绕上述内容辅之以一定的学术训练。教材:张文显主编:《法理学》,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参考书目:1.理查德•A•波斯纳:《法理学问题》,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2.[美]E•博登海默:《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3.陈金钊主编:《法理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4.葛洪义主编:《法理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5.姚建宗编著:《法理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课程编号:课程名称:中国法制史(HistoryofChineseLegalSystem)总学分:3总学时:51课程内容:中国法制史是一门专门研究中国历史上法律制度的产生、发展、演变及其规律的学科。其具体内容包括四个组成部分:上古(奴隶制)法制史、中古(封建制)法制史、近现代法制史与当代法制史。上古法制史主要侧重介绍对传统法制影响深远的西周法制,特别是西周的礼制及礼与法的关系;中古法制史侧重介绍中国封建制法产生、发展到顶峰、衰落的演变过程,特别是作为中华法系代表的唐律的制定和内容;近现代法制史侧重介绍西法东渐给中国传统法制带来的影响;当代法制史介绍新中国法制建设的历程。教材:张晋藩主编:《中国法制史》,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年版。8参考书目:1.曾宪义主编:《中国法制史》,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2.张晋藩主编:《中国法制通史》,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3.张晋藩主编:《论中国古代法制的转型》,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课程编号:课程名称:法律逻辑学(LegalLogic)总学分:3总学时:51课程内容:法律逻辑学作为法学专业的专业基础课程,其开设目的在于帮助法学专业学生系统地学习逻辑学基础知识,培养未来法律人的逻辑思维能力,养成运用法律逻辑知识分析并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提高法律人的法律推理和法律论证水平。法律逻辑学的主要内容,包括概念的逻辑知识及其应用、判断的逻辑知识及其应用、推理的逻辑知识及其应用、论证的逻辑知识及其应用等。教材:郝建设主编:《法律逻辑学》,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07年版。参考书目:1.吴家麟主编:《法律逻辑学》,群众出版社,1988年版。2.陈康扬主编:《法律逻辑原理》,四川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3.孔庆荣主编:《法律逻辑学基础》,中国法制出版社,2008年版。4.黄厚仁、黄菊丽主编:《法律逻辑基础》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5.王洪主编:《法律逻辑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课程编号:课程名称:刑法学(Criminallaw)总学分:6总学时:102课程内容:课程分为总论和分论两大部分。总论部分包括刑法概况介绍、犯罪论、刑事责任论、刑罚论。重点围绕犯罪构成理论对罪与非罪的条件进行分析,对我国刑法的体系和裁量与执行制度进行阐释。分论主要讨论我国刑法中规定的各罪的构成要件,并对此罪与彼罪的界限进行分析。围绕上述内容辅之以一定的学术训练。教材:王作富主编:《刑法学》(第三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参考书目:1.高铭暄,马克昌主编.刑法学(第三版).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2.马克昌.刑法学.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3.张明楷.刑法学(第二版).北京:法律出版社,2003年课程编号:课程名称:民法总论(GeneralRegulationofCivilLaw)总学分:3总学时:51课程内容:民法总论课程分为导论、民事法律关系一般理论、民事主体、民事法律关系客体、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民事法律事实。其中,导论部分着重阐述民法的概念与语源、民法的调整对象、民法的法源、民法的性质、民法的基本原则等民法基本理论问题;民事法律关系的一般理论重在论述法律民事法律关系的基本结构;民事主体重点论述自然人、法人、合伙等非法人民事主体;民事法律关系客体主要讲述物及其基本分类;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分别论述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重点是民事权利的体系及其分类;民事法律事实主要论述法律行为、代理、诉讼时效等制度。通过民法总论的学校,要求学生不仅仅掌握民法的语言、概念,尤其要求学生能运用这些工具进行民法思维,进而解决民事生活中的大量民法现象。教材:魏振瀛主编:《民法》,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年7月。参考书目:1、梁慧星著:《民法总论》,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