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校外分散教学学生管理手册校外教学实习管理处编制2目录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校外分散教学学生管理办法..............3一、校外分散教学的目的和意义....................................................................3二、校外分散教学的时间和要求....................................................................4三、校外分散教学的学生管理........................................................................4四、校外分散教学的学生职责........................................................................5五、学生自己联系校外分散教学单位的管理办法........................................7六、校外分散教学的学生安全管理规定........................................................8七、校外分散教学的学生成绩评定办法......................................................10八、校外分散教学的优秀学生评选办法......................................................112008级学生毕业前相关教学日历安排................................12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有关部门的联系电话.......................143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校外分散教学学生管理办法(试行)实施校外实践教学是学院实践并深化本科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重要途径,为加强学生校外分散教学的管理,使学院校外分散教学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办法。一、校外分散教学的目的和意义(一)校外分散教学是人才培养过程中的一个重要实践教学环节,其目的是巩固所学理论知识,学习先进的生产技术和管理知识,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创新意识和就业能力,培养团队协作能力、高尚的职业道德和良好的行为规范,为顺利就业积累经验、打好基础。(二)校外分散教学是“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人才培养模式的具体表现,是培养应用型人才的重要措施。通过校企合作方式,使学生能够通过“做”“学”结合,在“做”中学,以“做”为主,进一步强化学生的职业素质、专业技能、综合能力,进而全方位增强学生的就业能力,从而构建个人主动适应社会与市场的强适应力、强应变力、强就业能力,从而4最终实现学校“强能力、高素质”的应用型本科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二、校外分散教学的时间和要求各专业学生的校外分散教学在大学第四年(即第七学期和第八学期)进行,为期一年,校外分散教学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每年9月份至次年春节放假前,为教学实习(含生产实习、专业实习、课程实习和顶岗实习);第二阶段为每年春节放假后至当年6月(不含春节期间企业假期)为毕业实习(含毕业设计(论文)和就业实习)。两个阶段的校外分散教学均为专业必修课程,学生校外分散教学考核合格,方能取得相应的学分,凡校外分散教学考核不及格者不得毕业。三、校外分散教学的学生管理(一)学院校外分散教学管理由学院统一领导,校外教学管理处作为学院校外分散教学的职能管理部门,负责协调、指导、督促和检查各学部的校外分散教学管理工作,各学部负责具体实施所属学生的校外分散教学管理工作。(二)校外分散教学由学院、企业双方共同参与完成。学院是校外分散教学的领导者和策划者,企业是校外分散教学的5具体实施最为关键的一方,担负着校外分散教学的具体组织、技能训练等任务。(三)聘请企业技术人员为学院的外聘实习指导教师,负责学生校外分散教学期间的组织管理、技能训练等工作,保证每名学生有专人负责。(四)各学部负责安排教师对每位学生的校外分散教学进行具体指导和管理,负责学生校外分散教学的资料回收、存档和学生校外分散教学成绩评定等管理工作。四、校外分散教学期间学生职责(一)积极落实校外分散教学实习单位,填报《学生校外分散教学实习单位审批表》,向学校提交实习单位的接受实习证明(或协议书)和签订《学生校外分散教学实习承诺书》。(二)认真学习校外分散教学的各项管理规定,了解实习任务,主动与校内外实习指导教师联系,制定好校外分散教学的具体实习计划(实习岗位、实习内容和工作时间等)。(三)按照规定时间到实习单位进行校外分散教学,不得擅自离开实习单位;无故不参加实习或未经学部和实习单位同意擅自离开岗位者,实习考核按不合格处理;若由于实习单位方面原因学生需要离开实习单位,学生须在离岗前报学院指导6教师并取得同意后方可离职,在新的实习单位落实后一周内和校内指导教师联系反馈实习情况,并办理相关的更换实习单位手续。(四)校外分散教学期间,实习学生具有双重身份,既是一名学生,又是校外实习单位进行实习的一名员工,要服从实习单位和学校的安排和管理,尊重实习单位的领导、实习指导教师和其他职工。(五)按照校外分散教学计划、实习任务和工作岗位特点,安排好自己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发扬艰苦朴素的作风和谦虚好学的精神,培养独立工作能力,刻苦锻炼和提高自己的专业技能和职业素质。(六)实习期间,按照校外分散教学专业实习手册的要求,认真记录每天的实习情况,做好实习笔记,按时完成实习思考题或作业,每周主动向指导教师汇报实习情况并按时提交月实习小结(实习作业)。实习结束后结合自己的体会撰写好实习报告,并提交给指导教师批阅。(七)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实习单位和学院的规章制度,保守企业商业秘密。1.实习期间不准无故旷工、迟到、早退;不准串岗或随7意离开工作岗位。实习期间请假,须经过实习单位主管和学院实习指导教师批准后方可离开岗位,否则按旷工或旷课处理。2.在实习中违反操作规程、损坏(遗失)设备、工具、量具及测量仪器仪表等实习实验器材者,除照价赔偿外,要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3.实习期间,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如违纪违规,按照实习单位的规定和学院学生手册中的校纪校规进行处理,并通知其家长。触犯法律者,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八)在校外实习期间,学生应本着对自己高度负责的态度,要有高度的安全防范意识,切实做好自己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五、学生自己联系校外分散教学单位的管理办法(一)学生参加校外分散教学,一般由学院学部统一安排。如果学生有条件自己联系实习单位,必须满足校外分散教学要求的基本条件,确定校外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填写《学生自联校外实习单位审批表》,提供实习单位协议书或接受实习的证明(或协议书),家长签字确认,提交学部审批,经学部批准后报学院校外教学管理处备案。8(二)学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岗,每周须主动通过电话、短信、QQ、MSN、E-mail等多种方式与学院指导教师保持联系一次,由于工作关系出差或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和指导教师联系时,事后需要向指导老师做出说明。如果学生更换电话号码,必须在三天内告知其校内指导教师和实习小组长。学生若需更换实习单位,经原实习单位批准后,须要向学院指导教师汇报,并提出书面《校外分散教学-学生变更校外实习单位审批表》,经过学部审批后方可更换实习单位。六、校外分散教学的学生安全管理规定(一)为确保学生实习的人身安全,杜绝意外发生事故,保证实习任务的顺利完成,各学部要加强对学生校外分散教学的安全教育,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确保学生实习安全;指导教师要对学生进行实习动员,建议学生在校外分散教学期间购买学生意外伤害保险,要结合学生实习单位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加强安全教育,增强学生安全意识,并对学生安全进行跟踪,发现意外和紧急情况,要在第一时间向学部负责人报告。(二)校外实习单位须按照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要求,对实习学生进行岗前的安全教育和生产教育。对于有上岗要求的生产操作和管理岗位,要对实习学生进行上岗培训,经考核合9格后才能准予学生上岗实习。发现上岗实习的学生存在违规操作的,立即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其改正,如遇情节严重者,停止其上岗实习,并通报学院校外分散教学指导教师。(三)学生须参加学部和学院组织的校外分散教学的安全教育,填写《学生校外分散教学实习承诺书》,经家长签名确认后,交给学院指导教师。(四)实习过程中,学生要注意提高安全意识,切实做好自己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保证做到如下几点:1.认真学习实习单位的安全生产和保密规章制度,遵守实习单位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保密制度、工作程序和要求,不违反实习单位的有关安全制度和保密制度。2.不在宿舍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违规使用电器设备。3.不到江、河、湖泊、水塘、郊外和山林等地方游泳和活动,不乘坐无保险的私人营运车辆。4.不到实习单位外电子游戏厅、网吧、歌舞厅、酒吧等处逗留玩耍;不到实习单位外偏僻场所游玩等。5.个人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好,大额现金及时存入银行,不随身携带。106.学生在正常工作期间因事外出时须得到实习单位同意,外出时要注意防盗、防交通事故、防意外伤害,按时返回实习单位并及时到单位负责人处报到。7.不参与任何形式的黄、赌、毒等违法违纪活动。8.学生如遇到紧急意外事件,须立即通知校内外指导教师和家长,以便指导教师和家长能及时处理。七、校外分散教学的学生成绩评定办法(一)学生必须按照校外分散教学计划的要求完成实习任务,遵守实习单位的考勤制度,接收实习单位的考勤,每周主动与学院指导教师联系汇报实习情况,提交月实习小结,完成校外分散教学专业实习大纲规定需要完成的实习作业和实习报告后,方可参加考核。(二)实习成绩应根据学生实习过程中的组织纪律、实习工作完成情况(月实习小结及接受教师指导和完成情况等)和实习报告的质量,由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和学院指导教师对实习学生共同考评并进行综合评分,并按优、良、中、及格、不及格五级登记成绩。11八、校外分散教学的优秀学生评选办法学院将根据学生校外分散教学期间的表现,按照学院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对实习期间综合表现优秀的学生进行表彰,受表彰的学生将推荐为优秀毕业生。校外教学期间满足相关条件由系部推荐其为优秀实习生:1、实习组织纪律好,实习态度认真,很好的完成实习单位的工作任务,尊重指导教师,按时按量交齐实习作业、实习报告等资料。2、在实习期间无违纪旷工记录,能在企业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完成顶岗实习,得到实习单位的好评。按照学院校外分散教学计划很好地完成指导手册所规定的实习任务。3、生产实习与毕业实习成绩优秀。撰写实习报告能结合实际工作,对实践活动具有一定的理论指导意义。4、以积极认真的态度落实国家就业政策,在6月下旬之前落实就业单位。在同等条件下,开展自主创业、参加“三支一扶”或预征兵报名学生优先考虑。122008级学生毕业前相关教学日历安排1、2011年2月21日—6月25日(第一~十八周)校内正常理论教学(含期末考试)。2、清明节,放假时间从4月3日至5日;“五一”劳动节,放假时间从4月30日至5月2日;端午节,放假时间从6月4日至6日。要求学生在三个假期时间抓紧联系落实校外实习单位。3、5月15日前各学部安排好校内实习指导教师及论文指导老师;6月15日前,对08级学生进行校外教学实习安全教育、校外实习手册学习及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和指导。4、5月至6月25日,学生进行缴费注册。5、6月21日至6月25日,学生办理退宿舍手续。6、6月26日至8月26日学生放暑假。7、8月27日、28日,未办理完注册手续的学生回校办理补13缴费、注册手续。8、2011年9月1日—2012年6月20日左右,到实习单位进行为期一年的校外分散教学实习。9、2012年6月下旬回校参加毕业典礼、办理毕业生离校手续等。14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有关部门的联系电话校外教学实习管理处电话:020-82905679教务处电话:020-8290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