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考核实施细则为规范区行政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窗口工作人员考核管理,根据《政务服务中心服务窗口与工作人员考核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一、考核形式与内容考核采取百分制,每月考核一次,年终总评。考核内容: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一)德(20分,扣完为止)1、违反中心规章制度,不服从管理的每次扣3分,不按时参加中心组织的政治学习、文体活动每次扣1分,不参加的每次扣2分。2、由于服务态度不好,引起投诉的,每次扣2分,与服务对象争吵的,每次扣2分,情节严重的扣5分。3、受新闻媒体宣传表扬的,每次另行加分,区级加3分,市级加6分,省级加9分,国家级加12分,服务对象书面感谢和表扬的,每次加2分。(二)能(20分,扣完为止)1、不能及时、准确的回答服务对象咨询内容的并做到一次性告知,每次扣2分。2、在本职工作范围内,执行政策、协调处理出现偏差,影响办事效率和服务效果的,每次扣3分。3、不遵守中心计算机网络应用程序,操作不当,造成网络系统损坏的,每次扣3分。(三)勤(20分,扣完为止)1、无故迟到、早退、离岗,每次扣2分,旷工每次扣5分。2、工作时间内,出现上岗不配证,着装不规范,行为不文明(如睡觉、吃东西、举止不雅观等)、玩电脑游戏、大厅内喧哗、嬉戏、串岗聊天等,每次扣1分。(四)绩(25分,扣完为止)1、办理服务项目出现差错,又不及时改正的,每次扣3分,引起投诉的扣6分。2、受理办件超过承诺时限,每超一天扣3分。3、经抽样调查,服务对象对服务质量不满意,每起扣1分。4、所在窗口月考核为不合格等次的,每人扣2分,获月优秀的,每月另加2分,获年度优秀的,每人加10分。(五)廉(15分,扣完为止)服务过程中出现“吃、拿、卡、要”等不廉洁行为的,一次扣10分,并通报批评。违反中心有关收费管理规定的,每次扣5分。二、评定与奖惩对窗口工作人员的考核评定,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每月考评总分在90分以上的为“优秀”,75分?90分的为“称职”,60分?75分为“基本称职”,60分以下的为“不称职”;对月考核和年度考核“不称职”的人员,与派驻单位共同研究处置办法或调离中心。三、组织与实施中心成立考核小组,组长由中心管委会负责人担任。督查股具体实施对窗口工作人员的考核,每月根据工作人员的综合表现,提出考核等次意见,经中心考核小组审核后,报中心管委会负责确定等次。年度考核,首先由窗口工作人员作个人总结,督查股在月考核、个人总结和民主测评的基础上,提出年度等次意见,经考核小组审核后,报中心管委会主任会议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