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清洗合同甲方:白银市白银区地方税务局乙方:梁晓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第一条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白银市白银区地方税务局办公楼玻璃幕墙、双层会议室及办公室玻璃清洗。2、工程地点:白银市白银区地方税务局办公楼。3、承包内容:玻璃清洗及玻璃边框清洗。4、承包方式:本工程采取包工、包料的方式发包给乙方负责施工。第二条施工工期本工程的施工工期从2012年1月8日至2012年1月16日竣工。若因停水、停电及不可抗力因素,经甲方确认应提前通知乙方后工期给予相应的顺延。第三条合同价格玻璃清洗总价格23000人民币。(含税票)。第四条付款方式乙方工程竣工经甲方验收签字后,甲方应一次性付清工程款。第五条质量要求应按甲方的要求施工,彻底清除玻璃表面污渍,无明显灰尘,粘附物,清洗后玻璃要干净。由于保洁清洗工程的局限性,以及原材质污染,污渍轻重不同,乙方的清洗质量合格率达到90%,,(原有损坏部分除外)应视为合格第六条工程验收1.本工程清洗完工后,甲方应及时验收签字,以便乙方及时返工或正常施工。2.完工后,甲方如在当日内未作验收,也没出示书面告知返工内容等,视为本次工程全部验收通过清洗合格,甲方必须全额付清本合同工程款。第七条甲方的职责1、负责提供原材料及工具的堆放场所。2、负责提供施工所需的用水、用电。3、对乙方的施工质量、工期进度、施工安全进行监督。第八条乙方的职责1、负责安全施工。2、施工期间,施工现场严禁明火。3、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方案及项目部要求精心施工,做到保质、保量、按期完成任务,由乙方责任引起的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其经济损失。4、在施工过程中,如因乙方人员人为造成的失误或安全事故等,乙方应自行负责。若给甲方或第三人造成伤害的,应赔偿其损失。第九条争议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争议,由双方通过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十条其他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自合同履行完毕之日起自动失效。3、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甲方:乙方:授权代表:授权代表:签约时间: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