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涉林司法解释修改意见一、非法采伐、毁坏、收购、运输、加工、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制品行为“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需要明确。理由:标准明确,办案标准统一。二、未经批准杀害驯养繁殖技术成熟、用于商业性经营利用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行为,不构成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未经批准收购、运输、出售前述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不构成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上述,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公布驯养繁殖技术成熟、用于商业性经营利用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理由:杀害和经营利用此类动物,对野生动物资源不构成破坏和威胁。三、非法猎捕、杀害、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行为“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的认定标准需要修改。理由:国家对野生动物价值认定标准较高,一些非法经营者主观恶性不大,但涉案数额很容易超过“情节严重”的量刑标准,造成最后赋刑过重。四、人工培育的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及其制品不属于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制品罪的犯罪对象。理由:非法采伐毁坏人工培训的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及其制品,不对野生植物资源造成破坏。五、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刑事案件中哪些问题属于专门性问题、需要进行鉴定,相关鉴定是否属于司法鉴定管理的范围;需要鉴定的专门性问题:(1)通过一元立木材积表不能查到、需要专门测算的林木材积的鉴定;(2)树木年轮鉴定;(3)常识难以分辩的树木种类鉴定;(4)古树名木鉴定;(5)林地是否被破坏到难以复种程度的鉴定;(6)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种类、生存环境及价值鉴定;(7)林木或其他植物生长地域、生长环境的鉴定及推算;(8)生态林价值的测算与评估;(9)火场起火点鉴定、林木被烧死烧伤程度鉴定等。相关鉴定不应当属于司法鉴定管理的范围。理由:此类案件由于涉及林业专门性问题,相关司法鉴定机构缺少此类专门人才,林业部门的专家又没有司法鉴定资格,因此应当明确,涉及林业专门性问题的鉴定,可由相关专业的中级以上职称的专门人才做出,鉴定资格不受司法鉴定管理的限制。六、其他需要通过司法解释加以明确的法律适用问题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第一条:“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规定的“珍贵树木”,包括由省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其他部门确定的具有重大历史纪念意义、科学研究价值或者年代久远的古树名木”中的“其他部门”,应当明确是哪些部门,且应当包括有立法权的较大市的地方性法规确定的古树名木的范围。理由:规定清楚,适用方便。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违反森林法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数量较大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以滥伐林木罪定罪处罚:……(二)超过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数量采伐他人所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第(二)项应当修改为:(二)未办采伐证或者超过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数量采伐他人所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增加一项滥伐罪的行为方式。理由:一些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未办理也不可能办理采伐证采伐他人林木的行为,当前处理时,适用法律困难。如电业部门未经同意和批准,擅自采伐输电线路周边的林木;建设施工单位未经同意和批准,擅自采伐他人所有的林木等,不属于盗伐,按滥伐处理又没有明确规定,如果数量较大,在适用刑法时会带来困难。3.盗伐滥伐案件定罪量刑的数量标准,应当区分生态林和商品林。同时,把林木的价值纳入定罪量刑的标准,与当前适用的数量、材积标准并列,以处罚较重者定罪处罚。理由:生态林和商品林的培育周期不一,发挥的效益差别巨大,不应该使用同一个定罪量刑标准。另外,有的盗伐滥伐林木的材积少(主要是生态林),按材积可能不构成犯罪,但其价值可能是同样材积用材林价值的数倍甚至是数十倍。导致定罪量刑失于偏颇。4.要明确构成盗伐、滥伐和非法收购林木罪的前提,是涉案林木为需要凭证采伐的林木。理由:因为国家林业局有文件规定,非林业用地上的树木,由经营者自主采伐,自主经营,因此,这部分林木无证采伐的,不应当定罪。5.林区与非林区的标准,由国家林业部门统一划定,不宜由各省自行规定。理由:有的省份按常识判断明显不是林区,但仍被各省划定为林区,实行严格的管理措施,反而抑制了社会发展林业的积极性。爱情的美妙,就在于人的多情和心甘情愿,在甜蜜的热恋阶段,全身心的投入和付出都无怨无悔。男人深情缱绻地对女人说:“我负责赚钱养家,你负责貌美如花。”那时那刻的话语,相信他是真心的,出自于肺腑之言。随着感情在烟火生活中的磨砺,渐渐淡化或者冷却,他对她越来越没有之前的殷勤,越来越没有之前的心甘情愿。工作的压力,生活的琐碎,让他感觉身边的女人为何不能自食其力,为何像寄生虫一般依附着他,让他感到压抑和逃避。电视剧《我的前半生》里的罗子君就是最好的例子。貌美如花的她,嫁给深爱她的陈俊生,听了他的情话“我负责赚钱养家,你负责貌美如花”之后,立刻辞掉工作,专心在家做一个少奶奶,养尊处优,每天把自己打扮的美美哒,只为了保持“貌美如花”给老公看。最后的结局不想而知,她的老公出轨了,理由是他太累了,他每天累死累活地工作,回家却跟罗子君没有共同语言,心里的苦闷无处安放,只能找一个灵魂知己。对于罗子君和陈俊生两个人的婚姻,不能说孰是孰非,最根本的症结在于这句情话“我负责赚钱养家,你负责貌美如花”.两个人的婚姻在于共同成长,共同支持,而不是把自己的一生寄托在另一个人的身上。不管是女人,还是男人,独立的人格和独立的经济是必须的,只有自己独立了,你才能获得别人的尊重和爱护。好的婚姻,一定是三观相同,家境匹配的两个人在悠长的岁月里,一起经营,一起成长,相互陪伴,相互支持,才能携手走得更远,共度一生。如果在婚姻里一方在进步,而另一方在退步,或者停滞不前,久而久之,两个人的三观就会产生不同,理念和思想就会渐行渐远,变成两条平行线,永远不能交集。不要相信“我负责赚钱养家,你负责貌美如花”这样的情话。随着岁月的磨砺,人心会随着时间和环境而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