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龄工资管理制度为了尊重员工为公司发展创造的价值和贡献,激励员工和企业共同发展,给公司员工增加相关福利,实现利润共享,特制定工龄工资管理制度。现将工龄工资的具体要求及计算标准做如下规定:一、适用范围与本公司正式签订劳动合同的所有员工。二、制度内容第一条:工龄工资的定义:工龄工资,是公司按照员工的工作年限,即员工的工作经验和劳动贡献的积累给予的一种福利工资。第二条:员工工龄设定标准:1、工龄以“年”为单位计算。2、新入职员工自入职当日起(以劳动合同签订的日期为准)满一年的为一年工龄,满两年的为两年工龄,以此类推。3、所有工龄以连续工作时间的累计为原则,员工连续请假超过15天或年内请假累计超过30天者,取消工龄按新员工待遇执行并重新计算工龄(总经理特批的除外);4、员工辞职后又复职,原工龄取消,按照新入职时间重新计算工龄。5、被公司开除,辞退或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者,当年工龄工资不予以计算和发放,已发放的,将在当月工资内予以扣除。第三条:员工工龄工资的设定标准: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的员工每月工龄工资增加50元整;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两年的员工每月工龄工资增加100元整;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三年的员工每月工龄工资增加为150元整;以此类推,累计十年封顶。第四条:此工龄工资制度不影响公司的其它调薪政策。第五条:本制度于2017年1月份正式实施,解释权归公司行政人事部所有,修改时经总经理批准后实行。制定:审核: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