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施工现场管理制度(一)劳务管理领导小组的构成各项目部项目经理负责牵头建立本项目劳务管理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应包含:1.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2.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经理、3.监理单位负责人、4.专业分包单位项目经理、5.劳务分包单位施工队长、6.各总分包单位专职劳动力管理员。劳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第一责任人为各项目部项目经理。劳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做好劳务队伍选用、进场、合同履约、结算支付、隐患排查化解等各环节的工作。劳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应当认真履行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及项目所在地区县建委的各项规定;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制定本项目劳务管理制度并认真执行;监督检查总、分包单位劳动力管理员工作开展情况,预防和化解群体性事件,维护行业和社会稳定。(二)劳务管理领导小组主要成员的职责项目经理工作职责1.负责牵头本项目劳务管理领导小组工作,为领导小组第一责任人,对项目劳务管理工作负总责,组织召开“项目劳务管理工作例会”。2.负责组织对进场劳务作业人员的安全、普法和维权培训。3.监督检查总包项目劳动力管理员工作。4.定期做好合同外增减量、变更、洽商、施工现场临时派工及停工、窝工等现象的签认、结算工作。5.主动与劳务分包企业协商解决双方存在的劳务费结算支付纠纷。6.积极配合市区建委对本项目劳务管理的监督检查工作。劳务分包企业施工队长工作职责1.劳务分包企业施工队长是劳务分包项目劳务管理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应持证上岗。2.监督检查本劳务承包项目劳动力管理员工作。3.发生合同外增减量、洽商、施工现场临时派工、停工、窝工等现象时,应及时提供相应资料,主动与总承包项目经理办理签认、结算和支付等相关手续。4.积极与总承包项目部协商解决双方存在的劳务费结算支付纠纷。5.健全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不得超越权限自行发放劳务作业人员工资,避免发生内部劳资纠纷,确保不出现群体性事件,维护行业和社会稳定。6.积极配合市、区建委对本项目劳务管理的监督检查工作。劳动力管理员工作职责1.认真执行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及项目所在地区县建委的各项规定;在本项目“劳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各项管理工作,确保不出现群体性事件,维护行业和社会稳定。2.领导施工现场各分包企业劳动力管理员开展日常工作。3.将本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和各《劳务(专业)分包合同》留存项目部备查。4.督促、配合劳务分包企业劳动力管理员在《劳务分包合同》签订后7日内,办理劳务分包合同和外地建筑业企业在京施工人员情况备案,并要求其提供备案手续复印件备查。5.要求劳务分包企业劳动力管理员在《劳务分包合同》签订后3日内,提交施工队长《授权委托书》。6.劳务作业人员进场3日内,检查劳务分包企业是否依法与全部劳务作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要求劳务分包企业劳动力管理员提交《劳动合同》原件一份,留存项目部备查。7.经项目经理授权,具体组织对进场劳务作业人员的安全、普法和维权培训,培训考卷留存备查。8.每月定期要求劳务及专业分包企业劳动力管理员提交真实、有效的《人员变更情况月报表》、《工资发放表》、《考勤表》及新进场劳务作业人员的《劳动合同》,并在项目部备案。9.定期参与项目劳务费结算、支付工作;实时掌握劳务分包合同履约情况;定期监督劳务分包企业发放劳务作业人员工资情况。10.与各劳务分包企业劳动力管理员密切配合,开展项目劳务管理及纠纷排查各项工作;每月将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提交“劳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在“项目劳务管理工作例会”上讨论。11.经项目经理授权,每月负责组织“项目劳务管理工作例会”,负责会议签到、记录会议内容并在项目部留存备查劳务及专业分包企业劳动力管理员工作职责1.认真执行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及属地建委的各项规定;在本项目“劳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各项管理工作,确保不出现群体性事件,维护行业和社会稳定。2.服从施工总承包项目部劳动力管理员的领导,认真开展各项日常劳务管理工作。3.做好劳务作业人员进场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工作,并向施工总承包项目部劳动力管理员提交《劳动合同》原件一份备查。4.在《劳务分包合同》签订后7日内,办理劳务分包合同和外地建筑业企业在京施工人员情况备案,并向施工总承包项目部劳动力管理员提交备案手续复印件。5.在《劳务分包合同》签订后3日内,向施工总承包项目部劳动力管理员提交劳务企业施工队长《授权委托书》。6.每周更新作业人员花名册,每月上报总包项目部人员变动情况及新进场人员《劳动合同》备查,并于每月5日一10日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劳务合同及人员备案系统上记录人员变更信息。7.鼓励和倡导企业定期足额将劳务作业人员工资通过银行发放,严格记录考勤,每月向施工总承包项目部劳动力管理员提交真实、有效的《工资发放表》或银行代发工资凭证、《考勤表》。8.定期参与项目劳务费结算、支付工作;实时掌握《劳务分包合同》履约情况。9.与施工总承包项目部劳动力管理员密切配合,开展项目劳务管理及纠纷排查各项工作;每月将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提交“劳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在“项目劳务管理工作例会”上讨论。10.除《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表》或银行代发工资凭证、《考勤表》、施工队长《授权委托书》须向施工总承包项目部劳动力管理员提交原件外,其余各项资料均可提供复印件,但须加盖企业公章并由劳务企业施工队长签字确认。11.专业分包企业(含甲指、甲直分包)直接用工,按劳务分包企业要求执行。(三)项目劳务管理工作例会制度劳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应当每月定期召开“项目劳务管理工作例会”,审议各参建单位劳动力管理员提交的本月劳务管理、矛盾隐患排查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并对本项目合同履约、结算支付、工资发放、劳务作业人员变动、资料归档等各项工作进行总结、分析。总承包单位负责会议签到、记录会议内容并将会议记录在项目部留存备查。(四)劳务作业人员培训制度1.各项目部应当在劳务作业人员进场前,核实劳务作业人员培训、考核情况,应当确保本项目使用的劳务作业人员全员经过普法维权培训并考核合格。项目经理是落实普法维权培训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督促劳务企业上传考核合格信息,加强对在施项目的监督检查。2.各项目部项目经理负责组织在本项目的施工作业人员参加普法维权培训,切实加强对劳务作业人员的普法维权培训工作,确保劳务作业人员全员参加普法维权培训。3.培训的内容为1)学一本书(《北京市建筑业劳务作业人员普法维权培训教材》)2)看一张教学光盘(北京市建筑业劳务作业人员务工常识)4.培训结束后,在试题库中抽取试卷对培训人员进行考核,并留存试卷备查。考核合格的信息将录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劳务分包合同和人员实名制备案系统”。考核不合格的人员,重新组织学习,直至其考核合格为止,否则不得上岗作业。5.劳务企业应当确保所属人员全员参加培训、考核,同时结合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各区县建委、各省驻京建管处的阶段性工作要求,每年组织不少于三次的集中普法维权培训。(五)劳务用工管理情况月度自查制度在项目劳务管理工作例会中参会单位应当对本月发生的变更、洽商、合同外增减量进行讨论并及时确认;对工程款、劳务费支付情况参照合同约定进行核对。驻地监理单位对当月进度款的拨付及洽商变更的确认负责;建设单位对直接发包的施工单位的工程款、劳务费结算及支付工作负责。参会单位应当对劳务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对纠纷、隐患制定化解方案;对上月例会提出的各项工作目标进行落实,并制定下月的工作计划。(六)项目劳务保障体系施工人员进场前,按照《北京市建设工程劳务管理若干规定》的规定办理用工手续。需向项目劳务管理领导小组提供劳务人员资料,包括:进场施工人员花名册、身份证复印件、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劳务企业施工队长上岗证书和授权委托书以及普法维权培训情况核查记录。劳动合同中必须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工资支付的标准、项目、周期和日期,劳动纪律、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以及违约责任。劳动合同采用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建设委员会监制的《劳动合同书》示范文本,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资不得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劳务管理领导小组应当建立农民工名册,详细记录农民工出勤情况和完成工作情况。劳务管理领导小组必须在农民工进入施工现场前为农民工办理实名制人员备案,并向农民工交付实名制IC卡,组织农民工持卡进场从事施工作业。建筑施工企业应当每月将农民工出勤情况及工资表进行公示,经农民工确认无误后,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日期将工资按月足额打入农民工的实名制IC卡中。不得将工资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劳动合同书示范文本附后:项目经理为项目劳务管理领导小组第一责任人,项目劳务管理领导小组需按月收集、审核提供的工资表、考勤表、人员流动情况记录。工程项目中的施工管理、作业人员劳务档案中有关情况在《北京市建筑业企业信息管理系统》中按规定如实填报。人员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变更后7个工作日内,在建筑信息管理系统中作相应变更。劳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掌握现场工作的所有工人上岗工作情况,适时进行检查、督促;建立健全培训考核制度,对现场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业务技能、法律法规等知识培训,严明纪律,严格考核。后附普法维权试卷、人员流动记录、考勤记录、工资记录。北京市建筑业劳务作业人员普法维权培训考试试卷A卷姓名:身份证号成绩总承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一、单项选择题,将正确答案填在()内,每题4分,共40分1.不签订劳动合同的企业须每月向劳动者支付()倍工资。A、1.5B、2C、2.52.劳动者要与用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工单位?A、10B、20C、303.如果超过一年不签订劳动合同,则视为用人单位已订立()劳动合同。A、临时B、无固定期限C、一年4.隧道和地下作业中,务工人员()携带烟草进入施工现场A、可以B、严禁C、经批准后可以5.劳动争议发生后,务工人员应当采取协商、调解、仲裁、监察举报投诉、诉讼、()的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A、信访B、罢工C、游行6.在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下,可以先与用人单位协商,如果协商解决无效,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A、30B、60C、907.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工作地区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自接到裁决书之日起()日内向甲方工作地区人民法院起诉A、15B、20C、308.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和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工资,首先应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如果用人单位逾期仍然不支付,劳动行政部门应当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以上一倍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A、40B、50C、609.高处作业的人员,一般每年需要进行()体格检查。A、一次B、二次C、三次10.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务工人员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到补订书面合同的前一日向务工人员每月支付()倍工资,并与务工人员补订书面合同。A、一B、二C、三二、判断题,请在括号内填‘√’或‘×’每题4分,共40分()1.用人单位招用务工人员可以订立口头劳动合同,不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2.建筑施工企业应当至少每月向劳动者支付一次工资,且支付部分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3.订立劳动合同时,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它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它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4.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5.务工人员的书面出勤记录是务工人员在现场务工时间的法定证据。()6.务工人员可以穿拖鞋进入施工现场。()7.艾滋病不会经马桶圈、电话机、餐饮具、卧具、游泳池或浴池等公共设施传播。()8.务工人员遭遇用人单位的欠薪,应通过合法手段来讨要欠薪,不要以跳楼、堵路等过激行为威胁用人单位,否则一时冲动可能危害生命,还有可能因触犯刑律被追究责任。()9、劳务用工单位可以每月只发给务工人员300元生活费,其余工资年底一次付清。()10.用工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务工人员可以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