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道路工程竣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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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宁德市天山西路(华庭路至金马路)道路工程工程竣工报告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企业技术负责人:福建省八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二0一六年月1工程竣工报告一、工程概况天山路位于东兰组团北部,是组团内东西向的重要交通干道。道路西起福宁路口、东至金马路口,道路全长2.376公里,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设计时速为50km/h,红线宽度42米,双向六车道。该路向东延伸接上疏港大道,通过疏港大道连接沈海高速漳湾互通口与漳湾港,是宁德市区对外交通的一条重要交通走廊。本次设计路段西起华庭路口、东至金马路口,桩号范围K1+200~K2+376.369,道路全长1.176公里,红线宽度42米。1、建设规模(1)道路工程:路基工程、软基处理、路面加铺、路面新建、交叉口渠化、边坡支护等;(2)桥涵工程:箱涵2座、临时管涵1座;(3)管线工程:管线综合施工、雨污管线施工等;(4)交通工程:交通标志标线和安全设施;(5)附属工程:道路照明等。2、道路工程2.1平面道路平面线形按照经审批初步设计的道路中心线布置,道路为西-东走向,项目总长约2377.369米,宽42米,道路线形流畅舒顺,本段拟建段落范围桩号K1+200~K2+377.369,起自华庭路口,止于金马路口,长度为1177.369m。本次施工范围内有2座箱涵涵、1座临时管涵、3条现状水系。本次建设范围中2处位于平曲线内,最小曲线半径260m,最大曲线半径1000m。2.2纵断面道路设计标高为道路中心线处路面交点标高(有中分带时为中心线处虚交点标高)。2.2横断面4.5m人行道+3.25m非机动车道+0.5m机非分隔栏+10.75m机动车道+4m中央分隔带+10.75m机动车道+0.5m机非分隔栏+3.25非机动车道+4.5m人行道=42m。22.3路基路基填筑前,先进行清表处理,一般清表厚度为50cm。路基填方边坡主要采用自然放坡型式,坡率1:1.5,挖方边坡小于8米主要采用自然放坡型式,坡率1:1;挖方边坡高度大于8米采用分级自然放坡型式,结合1:0.75~1:1护面墙+拱形骨架植草防护,每级边坡高8m,并设置2m护坡道,最上面一级边坡高度根据实际确定。开挖山体段最上一级边坡5米外设置截水沟。`半填半挖路基及道路纵向填挖交界处等部位,地表坡度陡于1:5处路基填筑前,在清表后,还须对原地表挖台阶,台阶宽度不小于2m。本工程包括各种市政管线,管线敷设应在路基沉降基本完成并稳定后再进行二次开挖施工。2.4浅挖路基处理浅挖路基:浅挖路基(K1+640~K1+660段路基)。需对路面底部以下30cm内的所有土进行挖除,对地基进行碾压后,将挖除部分换填为路基土。2.5特殊路基处理(1)池塘段路基处理本段建设范围内桩号K2+120~K2+140右侧与K2+180~K2+200中央部分路基落于池塘内。处理方式:抽干池塘中水,清除1m的表层杂质和淤泥,回填2m的中粗砂保证机械能够开入,按对应软基处理段落进行排水板预压处理。(2)软基路段处理处理段落:软基处理段落为K1+200~K1+640、K1+800~K2+377.69。处理方案:1)塑料排水板预压塑料排水板用插板机插入软土地基,在上部等载预压荷载作用下,软土地基中空隙水由塑料排水板排到上部铺垫的砂层或水平塑料排水管中,由其他地方排出,加速软基固结。预压方式:均使用等载预压,预压期9个月。施工流程为:施工准备、场地整理→铺设0.3m砂垫层→插塑料排水板→铺设0.2m砂垫层→路堤填筑、铺设土工格栅→预压卸载。管线敷设在路基填筑预压后,进行二3次开挖施工。2)软基路段箱涵基础处理处理方式如下:所有横向箱涵两侧7.5m宽度换填1.5m的碎石灌砂垫层,并在5%水泥稳定碎石层底部设置一层宽度为20m的20cm×20cm钢筋网(φ12)。2.6路面沥青面层结构如下:(1)行车道上面层:4cm厚改性沥青混凝土(AC-13)(C型)中面层:6cm厚中粒式沥青混凝土(AC-20)下面层:8cm厚粗粒式沥青混凝土(AC-25)基层:20cm厚5%水泥稳定碎石上基层+15cm厚3%水泥稳定碎石下基层垫层:15cm厚填隙碎石垫层(2)人行道面层:3cm厚花岗岩石板(60x30)调平层:5cm厚水泥砂浆(M10)基层:15cm厚素混凝土上面层采用改性沥青混凝土(AC-13)(C型),中面层、下面层采用重交-70#道路石油沥青。各沥青层之间或沥青混合料与构造物之间完全粘接成整体设置粘层。粘层沥青采用中凝液体石油沥青AL(M)-3粘层油0.3~0.6kg/m2。沥青面层与水稳基层之间浇洒透层沥青。透层沥青采用慢裂乳化沥青PC-2,沥青用量0.8kg/m2。基层上设置下封层,下封层采用0.6cm厚ES-2型稀浆封层。2.7交通设施包含标志、标线、隔离护栏隔离护栏:本工程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之间、人行道与非机动车道之间除开口处外均设置护栏。3、涵洞工程本项目沿线共设置一道钢筋砼圆管涵和两座钢筋砼箱涵。41、在桩号为K1+518.83处修建一座2-2.4×1.0m钢筋砼箱涵,出口涵底标高为2.46m,全长为16.63m,与路线法线斜交0°。2、在桩号K1+560.00处设置的1-Φ1.5m临时钢筋砼圆管涵,全长为51.00m,与路线法线斜交15°。3、在桩号K1+966处设置的1-3.50×2.5m钢筋砼箱涵,全长为61.03m,与路线法线斜交0°。4、主要施工内容:施工内容:路面工程、排水管道工程、人行道、路灯工程、电力排管工程、交通标志标线、道路附属构筑物。二、参建单位1、建设单位:宁德市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2、质量监督单位:宁德市蕉城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3、设计单位:潍坊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4、勘察单位:福建闽武长城岩土工程有限公司5、监理单位:福建海川工程监理有限公司6、施工单位:福建省八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三、工程验收1、验收范围:道路工程:宁德市天山西路(华庭路至金马路)道路工程道路桩号K1+200~K2+377.369主车道、非机动车道及人行道;排水工程:道路桩号K1+200~K2+377.369左右两侧雨、污水管道;道路桩号K1+518.83、K1+966两处箱涵;交通工程:标志、标线、标杆隔离护栏。照明工程:道路桩号K1+200~K2+377.369左右两侧路灯、路灯手孔井。电力管道工程:道路桩号K1+200~K2+377.369左右两侧电力排管、工作井。2、施工质量验收依据1)宁德市天山西路(华庭路至金马路)道路工程施工合同。52)宁德市天山西路(华庭路至金马路)道路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及设计变更。3)《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4)《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GB50268-2008;5)《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CJJ89-2001/J120-2001)6)《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7)《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设计规范》(JTGD40-2002);8)《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范》(JTJ034-2000);9)《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10)《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11)《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12)现行的国家、地方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施工标准图集,设计变更文件以及现行的国家、地方施工规范和相关施工材料检验标准等。四、工程造价增减情况1、变压器因需要和周边其他道路合并共用,进行扩容变更,本工程不进行施工,减少工程造价约12万元。2、土工格栅设计变更增加造价约20万。3、堆载预压土方沉降工程量约120万,此项原造价编制中未体现,属漏项;4、穿山段石方比例原石方占总挖方量的三分之一,开挖后发现石方比例与地勘报告不符,经地勘补勘,石方比例占总挖方量的三分之二,造价约60万元;5、粘油层两层漏项,造价约50万;6、签证造价增加约70万。合计造价增加约308万。五、工程工期情况说明1、合同工期:合同日期18月,开工日期2013年1月20日,竣工日期2014年7月14日。2、实际施工日期:工程于2012年12月底进场,2013年1月20日监理单位批复开工,2016年5月25日完成合同内所有工程量。3、工期延误情况说明:61)2013年2月2日,宁德市领导到本项目工地调研,桩号K2+060至K2+320段左侧修筑便道及为调研做准备,延误工期3天。2013年3月5日,村民阻扰施工,延误工期1天。3)2013年2月2日,宁德市领导到本项目工地调研,,延误工期1天。4)本工程在桩号K1+920、K1+860、K1+800处遇到通往游澳村、下凡村及东楼村横穿道路的生活饮用水管道,无法施工,延误工期6天。5)根据宁德市中心城市建设指挥部(宁建指办[2013]14号)文件精神,为迎接第四届海峡两岸电机电器博览会,2013年6月14日至2013年6月18日,工地停工5天。6)桩号K1+200(华庭路)至K1+800段,从2013年1月20日项目开工至2013年10月16日,征地问题一直未解决,造成该段道路在这段时间里无法施工,延误工期240天。7)桩号K1+300至K1+500段右侧,宁德市医院设立的彩钢板围墙在道路红线内,导致该段道路2013年10月28日至2013年11月15日无法进行路基施工,延误总工期19天。8)2013年12月25日起至2014年1月4日至,兰田村村民到施工现场阻挠施工(村民们要求尽快解决征地的预留地问题),导致工地被迫停工。合计停工时间为11日历天。9)根据市委李副书记在2014年1月9日在声立方项目建设推进会上讲话精神,对声立方项目与本项目管网设计图纸进行对接,声立方项目总体的管道布局与本项目原有设计图纸存在较大差别,会议决定对天山路管网进行调整。于2014年1月9日起至2014年2月28日,本项目管道工程一直未能施工,影响本工程工期51日历天。10)2015年3月25日,经我司施工人员放样后发现天山路华庭路与尚德路路口红线与宁德市医院北侧红线重合,并且与已建设完成的尚德路路口、华庭路路口无法衔接,路口的横断面均不一致。导致该段落无法施工,延误本工程工期56日历天。11)因道路南侧大寨溪排洪渠施工,本道路工程受到不同程度的破坏,已铺筑沥青路面的开裂、人行道侧移,人行道管道破坏、路灯倾斜等。导致停工,延误本工程工期378日历天。2013年多个台风袭击,导致工地停工数日,延误工期为23天;2014年多个台风7袭击,导致工地停工数日,延误工期为11天;2015年多个台风袭击,导致工地停工数日,延误工期为19天;合计延误工期53日历天。总计延误工期768日历天。六、工程质量管理情况1、主要原材料、半成品的质量控制本工地原材料依合同要求进行采购,主要包括钢材等,钢材品牌为“三钢”,水泥品牌为“海螺”,路灯品牌为“扬州李伟照明”,材料进场后由现场施工员检查其出厂合格证、外观质量,核对其数量、尺寸等符合要求后,会同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有关人员进行随机见证取样,共同送检,经检验合格后方予使用以确保该工程原材料的质量。2、质量检查与验收本工程在施工过程中质量检验主要包括班组自检、质检员专职检、专业施工员的交接检、监理、建设单位、监督站参与的隐蔽工程检验等程序。为确保工程质量,公司对本工程在施工过程中进行定期与不定期的质量检查,在主要施工过程中,公司技术科都作了检查及配合监督站进行抽样检查。七、施工质量评价1、原材料质量控制资料A、钢筋:合格证共3份,送检3组,检验报告3份,检验结果均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B、水泥:合格证共12份,送检12组,检验报告12份,检验结果均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C、砂:送检11组,检验报告11份,检验结果均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D、碎石:送检6组,检验报告6份,检验结果均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E、配合比设计:C15砼配合比设计报告2份,C20砼配合比设计报告2份,C25砼配合比设计报告2份,C30砼配合比设计报告2份,3%水泥稳定层配合比报告2份,5%水泥稳定层配合比报告2份,M1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