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引言1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3.1防护装置3.2固定式防护装置3.3活动式防护装置3.4可调式防护装置3.5联锁防护装置3.6带防护锁定的联锁防护装置3.7防护装置的关闭状态3.8防护装置的打开3.9工具3.10工具的使用3.11进入频次4风险评价5防护装置的设计与制造一般要求5.1机器方面5.2人员方面5.3防护装置的设计方面5.4防护装置的制造方面5.5材料的选择5.6密封性5.7抗腐蚀5.8抗微生物5.9无毒5.10机器的观察5.11透明性5.12频闪影响5.13静电特性5.14热稳定性5.15可燃性5.16降低噪声与振动5.17防辐射6防护装置类型的选择6.1通则6.2不同类型的防护装置的组合或防护装置与其他装置的组合6.3根据危险的数量和位置选择防护装置6.4根据要求进入的性质和频次选择防护装置7其他设计与制造方面的考虑7.1攀登7.2保留紧固件7.3抗振7.4警告标志7.5颜色7.6美学8防护装置安全要求的检验8.1通则8.2冲击强度8.3安全距离8.4密封性8.5噪声8.6防护装置的操作力8.7可视性9使用信息9.1通则9.2防护装置的危险9.3安装9.4操作9.5防护装置的拆卸9.6检查与维修附录A(资料性附录)本标准与ISO14120:2002的技术性差异及其原因附录B(资料性附录)帮助选择针对移动部件产生的危险的防护装置的指南附录C(规范性附录)根据危险的数量和位置选择防护装置的指南参考文献前言本标准修改采用国际标准ISO14120:2002《机械安全防护装置固定式和活动式防护装置设计与制造一般要求》(英文版)。本标准根据ISO14120:2002重新起草,由于我国法律要求和工业的特殊需要,本标准在采用国际标准时进行了修改。这些技术性差异用垂直单线标识(本网采用蓝色字表示)在它们所涉及的条款的页边空白处。在资料性附录A中给出了技术性差异及其原因的一览表以供参考。本标准与国际标准的文本结构一致,但由于增加了附录A,因此国际标准中原有的两个附录的编号在本标准中依次改为附录B和附录C。为了便于使用,对于ISO14120:2002本标准还做了下列编辑性修改:a)“本国际标准”一词改为“本标准”;b)删除ISO14120:2002国际标准的前言,修改了ISO14120:2002的引言;c)增加了资料性附录A,以指导使用;本标准代替GB8196-1987《机械设备防护罩安全要求》和GB8197-1987《防护屏安全要求》。本标准与GB8196-1987和GB8197-1987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适用范围扩大,不仅包含防护罩、防护屏,而且包括各类固定式和活动式防护装置,由于结构不同,可以是壳、罩、屏、门、封闭式防护装置等(GB8196-1987和GB8197-1987的导语;本版的1);——全部术语和定义均为新增加内容,以使其与现有采用ISO标准的其他涉及机械安全的国家标准协调一致(GB8196-1987的1和GB8197-1987的1;本版的3);——增加了风险评价方面内容(本版的4);——设计制造要求方面增加了密封性、抗腐蚀、抗微生物、无毒、机器的观察、透明性、频闪影响、静电特性、热稳定性、可燃性、降低噪声与振动、防辐射等方面的要求(GB8196-1987的2和GB8197-1987的2;本版的5);——增加了防护装置类型选择方面的规定(GB8196-1987的2.4;本版的6);——增加了防护装置的其他设计制造规定:攀登、保留紧固件、抗振、警告信号、颜色、美学等方面的要求(本版的7);——增加了防护装置安全要求的检验要求(本版的8);——增加了对防护装置使用信息方面的要求(本版的9);本标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附录B和附录C为规范性附录。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提出。本标准由全国机械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吉林省安全科学技术研究院。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机械科学研究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肖建民、郑凡颖、施化文、石俊伟、王亚茹。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8196-1987;——GB8197-1987。引言GB8196-1987和GB8197-1987已发布实施十几年,由于国际上及国内在这方面的技术发展,上述两项标准在技术上已经过时,例如:关于防护装置的术语和定义以及分类方法不但与国际上不对应,而且与国内已发布实施的一些标准如GB/T15706.1-1995缺乏一致性;一些主要的技术要求如安全距离、结构尺寸等与GB12265.1、GB12265.2和GB12265.3不协调。为适应国内对提高机械设备安全防护性能以及减少伤亡事故、保证操作者的安全与健康、促进安全生产的需要,对这两项标准进行修订是十分必要的。本标准是对GB8196-1987和GB8197-1987的修订,修订后将两个标准合并为一个标准,不仅可保持与国际上在这一领域的技术发展同步,而且也使本标准与其他涉及机械安全的国家标准(已采用国际标准)保持协调一致。由于本标准采用了国际标准,反映了当前国际上在防护装置方面的发展及技术进步,按本标准的要求进行设计和生产的机器设备也使其能符合国际上的技术要求,满足其要求可达到国际贸易及相关国际认证的要求,有利于提高我国机械产品在安全防护方面的性能,促进国际贸易及交流。本标准采用了最新的国际标准,保证了其与国内现有已采用ISO标准或EN标准的其他机械安全方面的国家标准的协调一致。本标准规定了固定式和活动式防护装置的设计和制造的一般原则。本标准可供机械的制造者、设计者、标准制定者、安全监督管理者、企业管理者、机械的操作使用者和其他有关的人员使用。作为机械安全的B-2类标准,本标准旨在为对各类特定的机器作出详细规定的C类标准的制定提供帮助,并且在缺少合适的C类标准的情况下为这类机器提供指导。机械安全防护装置固定式和活动式防护装置设计与制造一般要求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主要用于保护人员免受机械性危险伤害的防护装置的设计和制造的一般要求。本标准主要适用于本标准发布后制造的机器。要注意使用防护装置以使非机械性危险减至最小。本标准的要求适用于固定式和活动式防护装置。本标准不适用于防护装置中致动联锁装置的那些部件。联锁装置由GB/T18831规定。本标准没有对有移动和提升物料能力的专用系统,如滚翻防护结构(ROPS)和坠落物防护结构(FOPS)提出要求。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标准。GB/T5226.1机械安全工业机械电气设备第1部分:通用技术条件(eqvIEC204-1:1992)GB12265.1机械安全防止上肢触及危险区的安全距离GB12265.2机械安全防止下肢触及危险区的安全距离GB12265.3机械安全避免人体各部位挤压的最小间距GB/T15706.1-1995机械安全基本概念与设计通则第1部分:基本术语、方法学(eqvISO/TR12100-1:1992)GB/T15706.2-1995机械安全基本概念与设计通则第2部分:技术原则与规范(eqvISO/TR12100-2:1992)GB/T16856机械安全风险评价的原则GB/T18831-2002机械安全带防护装置的联锁装置设计和选择原则(ISO14119,MOD)ISO14123-1机械安全减少由机器排放的危害物质引起的健康风险第1部分:用于机器制造商的原则和规范EN292-2:1991/A1:1995机械安全基本概念与设计通则第2部分:技术原则与规范EN1127-1爆炸性气体爆炸的预防和防护第1部分:基本概念和方法EN1672-2食品加工机械基本概念第2部分:卫生学要求注:其他信息由参考文献中给出。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其中部分术语和定义由GB/T15706.1确立。3.1防护装置guard通过物体障碍方式专门用于提供防护的机器部分。根据其结构,防护装置可以是壳、罩、屏、门、封闭式防护装置等。注1:防护装置的作用可以是:——单独作用:只有当它关闭时才是有效的;——与有或无防护锁定的联锁装置联合作用,在这种情况下,防护装置无论在任何位置都能保证防护作用(见3.5)。注2:“关闭”对固定式防护装置来说是“保持在应有位置”。〔GB/T15706.1-1995,3.22〕3.2固定式防护装置fixedguard按以下方式保持在应有位置(即关闭)的防护装置:——永久固定(如焊接的等);——或借助紧固件(螺钉、螺栓等)固定,不用工具不可能拆除或打开。〔GB/T15706.1-1995,3.22.1〕3.2.1封闭式防护装置enclosingguard防止从各个方向进入危险区的防护装置(见图1)。图1完全防止进入传动机械的封闭式防护装置示例3.2.2距离防护装置distanceguard一种不完全封闭危险区的防护装置,但它能靠其尺寸的功能和其与危险区的距离防止或减少进入危险区,如周围栅栏或通道式防护装置(见图2和图3)。图2距离防护装置示例图3距离防护装置示例:在机器的进料或排料区提供保护的通道式防护装置3.3活动式防护装置movableguard一般通过机械方法(如铰链、滑道)与机器构架邻近的固定元件相连接并且不用工具就可打开的防护装置。〔GB/T15706.1-1995,3.22.2〕3.3.1动力操作式防护装置poweroperatedguard借助非人力或重力的动力源进行操作的活动式防护装置。3.3.2自关闭式防护装置selfclosingguard靠机器零件(如移动台)或工件或机器夹具部件操作的活动式防护装置,以便让工件(和夹具)通过,当工件一离开让其通过的开口,就自动恢复到(借助重力、弹簧、其他外部动力等)关闭位置中(见图4)。图4自关闭式防护装置示例3.3.3可控防护装置controlguard具有联锁装置(有或无防护锁定)的防护装置(见GB/T15706.1-1995,3.23.1),由此:——在防护装置关闭前,被其“抑制”的危险的机器功能不能执行;——关闭防护装置,危险机器功能开始运行。[GB/T15706.1-1995,3.22.6]注:可控防护装置的使用应符合一定的条件,见本标准的5.4.9。3.4可调式防护装置adjustableguard整个装置可调或带有可调部分的固定式或活动式防护装置。在特定操作期间调整件保持固定(见图5)。〔GB/T15706.1-1995,3.22.3〕3.5联锁防护装置interlockingguard与联锁装置(见GB/T15706.1-1995,3.23.1和GB/T18831)联用的防护装置,由此:——在防护装置关闭前被其“抑制”的危险机器功能不能执行;——当危险机器功能在执行时,如果防护装置被打开,就给出停机指令;——当防护装置关闭时,被其“抑制”的危险机器功能可执行,但防护装置关闭的自身不能启动它们的运行(见图6、图7)。〔GB/T15706.1-1995,3.22.4〕3.6带防护锁定的联锁防护装置interlockingguardwithguardlocking具有联锁装置(见GB/T15706.1-1995,3.23.1、图8和GB/T18831)和防护锁紧装置的防护装置,由此:——在防护装置关闭和锁定前,被其“抑制”的危险机器功能不能执行;——防护装置在危险机器功能伤害风险通过前,一直保持关闭和锁定;——当防护装置关闭和锁定时,被其“抑制”的危险机器功能可以执行,但防护装置关闭和锁定的自身不能启动它们的运行。〔GB/T15706.1-1995,3.22.5〕3.7防护装置的关闭状态guardclosedposition防护装置执行其功能时处于关闭状态,设计这些功能是为了预防或减少进入危险区和(或)减少暴露于一些危险,如噪声、辐射等。3.8防护装置的打开guardopen当防护装置不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