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量清单的编制第一节工程量清单概述一、工程量清单的概念工程量清单是完成建设工程需要实施的各个分项及其工程数量的明细清单,它是将设计图纸和业主对项目的建设要求以及要求承建人完成的工作转换成许多条明细分项和数量的表单格式,每条分项描述叫一个清单项目或清单分项,它也反映了承包人完成建设项目需要实施的具体的分项目标。工程量清单是投标人填报分项工程单价,对工程进行计价的依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投标人提供了一个平等的竞争性报价的基础。二、工程量清单的编制依据(1)设计图纸、其他勘察设计资料、技术规范。(2)招标文件。(3)业主对建设项目的要求。(4)工程合同协议。三、工程量清单的分类根据清单项目划分依据不同,清单格式有三种:(1)《计价规范》规定的清单格式清单项目按照《计价规范》规定的分部分项名称设置,其表格形式也按照《计价规范》规定的“四统一”格式进行列表;清单工程量按照《计价规范》规定的计算规则进行计算。(2)招标人自定的清单格式招标人确定清单项目规则,清单项目包含的工程内容,工程量计算规则及计量单位,以及要求投标人填报工程单价包含的费用。这种清单格式也被称为非正规清单格式。(3)参考有关消耗定额确定的清单格式招标人参考有关消耗定额的项目划分及项目包含工作内容,设置清单项目,并按定额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清单工程量,这种清单格式又被称为定额子项清单格式。这种清单项目划分,每个分项的工程内容较单一。第二节工程量清单的编制《计价规范》具有强制性,它是由建设主管部门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要求批准颁布,从资金来源和建设规模方面规定了强制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范围,即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大中型建设工程应按《计价规范》执行。工程量清单的重要性体现在:①工程量清单是招标文件的核心组成部分②工程量清单对招标投标双方均具有约束力③编制的准确程度要满足客观、公正、公平原则的要求一、工程量清单的组成按照清单项目是否构成工程实体,某个具体建设项目的工程量清单由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和其他项目清单组成。(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又称为实体分项工程量清单,是完整的建筑产品形体的组成部分。每个实体分项工程是一个不完整的建筑产品(假定产品),清单中所有实体分项工程将构成完整的建筑产品。实体清单项目的设置与承包人的施工方案、施工组织无多大关系,也不会因施工主体不同而不同。它的工程量应按照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对所有投标人来说,工程数量是确定的、唯一的,它不属于投标人竞争的内容。(2)措施项目清单措施项目清单中的内容也是承包商必须完成的工作。这部分项目的完成并不构成建筑产品形体,它是有助于工程实体形成的措施性项目。措施项目的费用消耗也是工程直接成本的组成部分。由不同的承包企业完成建设工程,采用的措施方法不一定完全相同,其措施项目的费用消耗也会有差异。因此,措施项目一般由企业根据自己采用的措施方法和措施性消耗自主立项、自主报价。对某个具体的建设工程应设置哪些措施项目,每个措施项目包含多少工程内容,以及每个项目的报价均由企业自主填报。因此,措施项目是企业竞争的内容。(3)其他项目清单是指分部分项清单和措施项目清单中未包括的工作项目或费用项目。例如:在工程建设中可以发生的一些零星工作所需要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及其费用,发包人自备材料和设备所需的费用等等。二、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包括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和工程数量。编制人在编制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时,必须遵循四统一的规则,即统一项目编码、统一项目名称、统一计量单位、统一工程量计算规则。(一)清单项目编码1、每个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均有一个编码。项目编码采用12位阿拉伯数字表示,以五级编码设置。2、一、二、三、四级共9位编码为全国统一编码,即《计价规范》中已经给定。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应按《计价规范》附录中的相应编码设置,不得变动。3、第五级编码共3位,由工程量清单编制人区分具体工程清单项目特征而分别编制。如同一规格、同一材质的项目,具有不同的项目特征时,应分别列项,此时项目编码前9位相同,后3位不同。以建筑工程为例,项目编码结构为:010403004×××第五级具体工程清单项目编码第四级附录清单项目码,004表示现浇混凝土圈梁第三级为节顺序码,03表示第三节现浇混凝土梁第二级为章顺序码,04表示第四章混凝土工程第一级为附录分类码,01表示建筑工程各级编码代表的含义如下:(1)第一级表示附录分类码(第1、2位)编码01表附录A,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编码02表附录B,装饰装修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编码03表附录C,安装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编码04代表附录D,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编码05代表附录E,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2)第二级表示各附录的章顺序码(第3、4位)以建筑工程为例,共设置八章,分别为:编码0101为“A.1土(石)方工程”这一章中分项工程,编码0102为“A.2桩与地基基础工程”;编码0103为“A.3砌筑工程”;编码0104为“A.4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等等。(3)第三级表示各章的节顺序码(第5、6位)以现浇混凝土工程为例,编码010401表示A.4.1现浇混凝土基础的项目;编码010402表示A.4.2现浇混凝土柱的项目等等。(4)第四级表示附录清单项目码(第7、8、9位)以现浇混凝土为例,编码010403001为“现浇混凝土基础梁”项目;编码010403002为“现浇混凝土矩形梁”项目等等。(5)第五级表示具体工程清单项目码(第10、11、12位)例如某结构现浇混凝土矩形梁,根据设计要求,矩形梁的混凝土强度等级有C20和C30,则清单编制人可以从001开始依次往下编码。(二)清单项目名称、项目特征及其工程内容(1)项目名称设置规范清单项目的设置和划分原则上以形成工程实体为原则。清单实体分项工程是一个综合实体,它一般包含一个或几个单一的实体(即若干个子项)。清单分项名称常以其中的主要实体子项名称命名。清单项目名称根据设计要求按《计价规范》中附录表的统一规定进行设置,各编制人不能各行其是,这也是计价规范强制要求的第二个统一。随着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的产生,会有附录中未包括的项目(名称)出现,编制人可按相应的原则进行补充,补充的项目应填写在工程量清单相应分部工程(节)的项目之后,相应项目编码栏内用“补”字示之。(2)项目特征表述清晰项目特征是结合工程设计要求,按照《计价规范》录中项目特征规定,描述清单分项工程部位、形式、规格、型号、工艺、所用材料名称、材质、类型等特征要求,它也是对项目名称更具体的表示,是设置具体项目的依据。在设置具体清单项目时,应结合工程设计,具体到某种或某几种小型构件,并表述小型构件的特征,如型号、规格、等级等,且清单编制人在第五级编码上分项编码。(3)工程内容描述完整清单分项工程是一个综合实体,该综合实体由许多工程内容组成,工程内容的多少也表明了分项工程的综合程度。清单项目的工程内容按照《计价规范》附录表的工程内容和具体工程的实际情况进行阐述。如果发生了《计价规范》附录中工程内容没有列到,而工程实际中存在的工程内容,在清单工程内容描述中应据实予以补充,以免内容描述不完整引发投标人报价所含内容不一致,给评标、造价管理带来困难。因此,工程内容描述应将完成该清单分项包括的具体工程任务完整地、准确地体现出来。当然,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当某些清单项目特征、工程内容无法确定或不明确时,应在招标文件或合同协议中明确处理办法、清单项目特征和工程内容不属于投标人竞争的范围,否则被理解为没有按招标人要求的工程质量和标准完成工程任务。(三)清单项目计量单位工程量计量单位均采用基本单位计量,它与消耗定额的计量单位不一定相同。工程量清单要求以《计价规范》附录中规定的计量单位计量,这也是规范要求的第三个统一。如:长度计量以“m”为单位,面积计量以“m2”为单位,质量以“t”为单位,自然计量单位有“台”、“套”、“个”、“组”等。(四)清单项目工程量每个清单项目的工程量均应按《计价规范》附录中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计算,这是规范要求的第四个统一。清单工程量与施工工程量的区别:清单项目工程量,原则上以形成实体的净数量表示。该工程量不会因施工主体不同而有差异,这是保证各投标人公平报价竞争的基础,它不是投标人竞争的内容。施工工程量是从施工角度出发,考虑实施分项工程实际施工的数量,一般以消耗定额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计算。据消耗定额计算的施工工程量与工程项目采用的施工工艺、施工方案、施工方法等因素有关。施工工程量也是承建人为了进行工程计价计算的拟施工工程量,因而又称其为计价工程量。三、措施项目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具体情况,参照《计价规范》中的“措施项目一览表”列出建设过程中将发生的措施费项目进行报价。措施项目以“项”为计量单位,相应数量为“1”,即要求投标人对每一个措施费项目进行报价。措施项目的编号可根据具体工程情况按序从1开始编号。如果出现了规范表中未列的出措施项目,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补充,补充项目列在清单项目最后,并在号栏以“补”字示之。例如某工程措施项目清单从第10项开始为规范中未列到的项目,则序号为“10补”、“11补”等。编制人提供的措施项目是依据项目的具体情况,考虑常用的、一般情况下可能发生的措施费用确定的。原则上投标人报价时可以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以及自己企业和采用施工方案的具体情况调整措施项目及其内容。某些省市的主管部门根据当地的措施项目费用特征制定了措施费用项目内容及其计算方法,以指导当地的工程计价活动。对施工技术措施项目,编制了有关的消耗定额,企业可以根据其消耗定额或参照消耗定额对技术措施项目进行计价;对有关的消耗定额项目,主管部门提供了相关的费用标准和计取办法,企业也可以参照报价。当然企业完全有权建立自己的措施费用项目计价模型。四、其他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具体情况参照下列内容列项:招标人部分:预留金、材料购置费等;投标人部分:总承包服务费、零星工作项目费等。预留金是招标人考虑到可能发生工程变更而预留的部分金额。例如,因为计算错误有可能工程量清单漏项或者工程量清单有误,或者施工中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增加,或者因变更虽然工程量不增加但标准提高等因素使工程造价增加而预先准备的资金额。预留金项目中的“金额”由招标人按不同的项目分别预估列出,或者以合计金额一项列出。例如某地方规定,招标人可按分部分项工程费的5%以内计提预留金。材料购置费是招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自行采购材料预先准备的材料价款。材料购置费项目名称由清单编制人按指定供应材料名称分别填写,其金额可按估算金额填写。零星工作项目费是要求投标人完成的,既不能构成项工程实体,也不能以实体计量和定价的一些零散工作所消耗的费用。为了方便投标人报价,应采用“零星工作项目表”详细地列出零星工作预计需要的人工、材料、机械名称和相应数量。“零星工作项目表”是“零星工作项目费”的一个明细表,其中人工按不同工种列项、材料和机械按名称、规格、型号分别列项,其数量按预估数量填写。总承包服务费指承包单位有能力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由建设单位分包给其他施工单位的,总包单位需要与分包单位配合施工,或者需要向分包单位提供服务的,总包单位可以向建设单位收取总承包服务费。如果总承包单位未向分包单位提供服务的或者由总包单位分包给其他施工单位的,总包单位不应收取总承包服务费。例如,某省规定,总承包服务可按分部分项工程费的3%计取,也可由总承包单位与建设单位协商确定。其他项目清单中的预留金、材料购置费和零星工作项目费在投标时计入投标人的报价中,但不应视为投标人所有。竣工结算时,应按约定和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内容、工程数量进行结算,剩余部分仍旧归招标人所有。五、工程量清单的格式工程量清单的格式及其填写方法应按《计价规范》规定的统一格式和填写方法填写。工程量清单的表格文件有如下内容:(表略)(1)封面(2)填表须知(3)总说明(4)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5)措施项目清单(6)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