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城乡一体化进程中失地农民的现状与对策分析内容提要农村城镇化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是我国现代化的一大战略,也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出路之一。随着经济建设的不断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推进,对农民集体土地征用的力度越来越大,致使一个新的群体——失地农民,正在中国形成。掇刀区作为湖北省“城乡一体化”建设试点区,打造“工业新区”,建设“宜居新城”,率先实现城乡一体化的建设正在如火如荼的展开,也不同程度存在着失地农民这一群体。从本质说,失地农民的产生属于正常现象。但是,在征地的程序和标准以及对待失地农民的方式上,我国缺乏必要的制度保障和措施,导致了失地农民权益受到损害。一方面,这部分农民既非传统意义上的农民,又非真正的市民,成为游离于城市中的特殊社会群体。农民失去土地并未带来农民身份的顺利置换和生活条件的改善,失地农民的劳动再就业、社会保障等问题也都没有得到妥善解决。另一方面,征地过程中,由于我国土地制度对土地产权主体的界定不明晰,农民不能凭借自己的意愿决定土地被征用与否,也不能像政府和土地开发商一样享有土地增值带来的利益分配。在现实发展中,只有改革现有的土地征用制度,建立健全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制度,才能妥善2解决农民失地问题。本文中选择失地承受方利益这一视角作为问题探因的切入点,利用马克思主义土地所有权理论论述了我国土地产权的归属,分析了我国集体土地所有权存在着主体不明晰的问题。指出土地产权不明晰是制约农民权益维护的重要原因,农民参与权不足是导致农民利益无法争取的直接原因,收益分配权缺失是导致农民利益受损的根本原因。建议政府应该修改相关土地所有权法律,为保障失地农民权益提供法理依据。并建议实行农村征地公示与征地制度,建立失地农民利益表达机制。增强征地过程的透明度,赋予农民充分的参与权和监督权,以尊重农民意愿,确保农民受益。各级地方政府合理引导失地农民再就业,使农民科学合理地离开土地融入城市,这不仅符合发展的需要,也是多数农民的愿望和要求。解决失地农民问题还需要我们更多地关注农村、善待农民,构建一个和谐安宁的农村社会。关键词:农村城镇化,失地农民、利益分配、权益保障3目录导论……………………………………………………………………5一、选题背景和研究意义……………………………………………5(一)选题背景………………………………………………………5(二)研究意义………………………………………………………6二、相关文献综述……………………………………………………7(一)国内文献综述…………………………………………………7(二)国外文献综述…………………………………………………9三、研究思路和方法………………………………………………10第一章关于失地农民的现状分析…………………………………11一、失地农民现状…………………………………………………11二、为什么失地……………………………………………………13(一)农民权力的缺失……………………………………………13(二)地方政府和开发商利益驱动………………………………16三、失地农民所产生的负面影响…………………………………17(一)失地农民对劳动力产业转移的影响………………………17(二)失地农民对社会稳定的潜在威胁…………………………18第二章目前失地农民所面临的困境………………………………204一、土地征用速度加快问题………………………………………20二、征用补偿标准较低问题………………………………………20三、就业渠道狭窄问题……………………………………………21四、失地农民心里适应障碍问题…………………………………22五、相关后续保障问题……………………………………………23第三章相关对策与建议……………………………………………23一、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24二、科学地对土地加以利用………………………………………23(一)严格保护、合理利用资源…………………………………24(二)以土地换安置,减少失农数量……………………………24三、逐步增强失地农民就业适应能力……………………………25四、合理引导失地农民再就业……………………………………25五、不断完善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26参考文献……………………………………………………………275城乡一体化进程中失地农民的现状与对策分析土地资源对人类是至关重要的。土地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是农业生产的基本生产资源,是一切生产和一切存在的源泉,是不能出让的存在条件和再生产条件。农业生产对土地的要求更甚于其他产业。在农业生产中,土地不仅是劳动对象,而且本身又是最好最重要的劳动资源,没有土地就没有农业生产。农业生产对土地的需求表现在需要面积广大的土地,否则就不可能生产出足够数量的满足人类需求的农产品。农民一旦失去了土地就意味着失去了工作和收入来源,也就没有了生活的基本保障。然而在我国农村城镇化过程中出现大量不正常的农民失地现象。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一旦被征用将使他们失去赖以生存的条件。即便是合法征地,也必须给予合理的补偿,并解决好他们的就业与社会保障等问题,正是由于这些问题没有解决好,才引起了诸多社会矛盾。一、选题背景和研究意义(一)选题背景随着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城市建设速度和整体水平的迅速提6高。因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而产生的社会矛盾和冲突已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尤其是在城乡结合部与靠近城市的农村,大量依靠土地的农业生产者失去土地,也就失去了他们赖以生存的收入来源。值得关注的是很少有人注意到这种现象后面潜藏的巨大危机。在农村城镇化过程中,农民的农业用地转化为非农业用地是不可避免的,任何一个国家都要经历这样的过程。农民失去土地后,既有别于传统耕作生产方式的农民,又不同于城市居民,成为一个边缘群体。失地农民的产生是城市化进程中的正常现象,也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在城市化进程中必然出现的一部分群体。失去土地后的农民应该怎么办呢?本篇论文中选择失地承受方利益这一层面作为对这些问题探因的切入点。(二)研究意义1、理论意义。本篇论文从农民失地这一现象出发,抓住农村城镇化过程中出现的失地现象及其造成的后果。利用马克思主义土地所有权理论探讨了我国土地产权的归属,提出政府应适当该修改相关法律,为保障失地农民权益提供法理理论。现在有关部门比较关注的是适当提高对失地农民的补偿标准,这是必要的,但还不是治本的措施。治本的措施应该是改革征地制度,真正区分不同类型的土地征用,缩小征地范围,允许农民的集体土地在符合国家土地总体利用规划的情况下,平等地进入市场流转。进一步完善有关法律法规,由集体土地变为国有土地的过程应是一个平等的财产权利的交易过程。要尽快制定土地征用的专门法律法规,增强对农民土地财产权利的法律保护。在农村城镇化的过程当中,城镇化的发展离不开农业的发展,农业的7发展快慢对城镇化进程产生重大的影响。然而,农业发展的速度应与农业的可持续发展相协调,制定政策也应该以保护农业生产者的权益为出发点。2、实际意义。这种不正常的农民失地现象如果不加以有效遏制,将遗患无穷。一方面,国家18亿基本农田红线有被突破的危险。在加大投资力度拉动经济的热潮中,绝不能顾此失彼,很有必要对耕地采取严格的保护措施,否则将危及国家粮食安全。另一方面,长期以来,农民把土地作为最基本的生产资料,土地不仅为农民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解决了温饱问题;同时还为农民提供就业机会、为其后代提供土地继承权;尤为重要的一点是,土地对农民还有资产的增值功效。对于一些暂时从事非农业工作的农民来说,当他们碰到就业状况不佳或年龄偏大的时候,只要拥有一份土地,就可以退工而务农,来获取基本的生活资料。对于城市近郊的农民而言,土地保障有更广泛更深的意义,比纯农村地区的土地保障作用更大。大量违法征用土地致使农民无地可耕或将影响社会和谐稳定。二、相关文献综述(一)国内文献综述目前我国理论界首先提出农村城镇化概念的是武汉大学辜胜阻教授。在2008年出版的《城镇化与经济发展热点问题探索》一书集成了辜胜阻教授多年来从事城镇化问题研究成果,主要论述了由农村城镇化与农民工问题和城镇化与经济发展两大部分。包括:工业化与城镇化过程中的农民工问题、农村城镇化发展素质与发展战略、农村8城镇化区域发展、农村工业化与城镇化、农村剩余劳动力与就业、城镇化与城市人口变迁、城市圈与城市群、新型工业化与都市服务业、户籍制度改革与人口控制、城市流动人口管理与工程性移民、城镇化的区域发展模式与国际比较等内容。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提出了2013年农业农村工作总体要求落实“四化同步”的战略部署,按照保供增收惠民生、改革创新添活力的工作目标,加大农村改革力度、政策扶持力度、科技驱动力度,围绕现代农业建设,充分发挥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优越性,着力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社会生产力,巩固和发展农业农村大好形势。我国常用的有关失业的指标是城镇登记失业人口,指有非农业户口,在一定的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无业而要求就业,并在当地就业服务机构进行求职登记的人员,其统计口径远小于国际劳工组织的标准。我国在统计上并未将下岗职工计入失业人口中,此外我国劳动统计中没有对农村劳动力进行就业和失业的区分,而是假定其全部为就业状态,只是处于各类研究需要,才会按照一定的标准来估算农村就业人员和剩余劳动力。就业的反面就是失业,表现为劳动力市场上没有实现就业的劳动者。经济学家通常按照失业的原因将失业分为摩擦性失业、结构性失业和周期性失业。摩擦性失业是指在生产过程中优越难以避免的专业等原因而造成的短期、局部的失业,是一种暂时性的失业,由于市场信息的不完善,及时在劳动力市场处于均衡状态时,也仍然会存在一9定的摩擦性失业。结构性失业是由于劳动力供给和需求不匹配而造成的失业。周期性失业是指经济周期性衰退或萧条时,因总需求减少降低了总产出,从而导致的整个经济体系较普遍的失业现象。(二)国外文献综述从《发展经济学》这本书中我们可以认识到农业在经济发展中起着核心作用,贫困国家的大多数人都是靠土地谋生的,发展中国家的农民不仅要生产足够多的粮食养活自己,还有生产足够的粮食来供养城市人口,发展中国家的农业人口,至少在某些情况下是现代城市部门的重要市场。无论是贫困国家,发展中国家还是发达国家,农业也发展成为现代经济增长的一个重要因素。而在城乡一体化发展过程中,城镇化是经济发展和现代化的必然趋势,反过来,城镇化又极大地促进工业化、经济市场化和现代化的发展,但不是所有的城镇化都是有益无害,怎样妥善解决城镇化进程中失地农民问题,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城乡一体化进程是否能顺利进行。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指出“在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出现了土地被大土地所有者垄断农业资本家为了获取利润而向大土地所有者租地再雇佣失去土地的劳动者为农业工人从事农业生产。由此而产生了土地所有者和经营者之间的经济关系。联结这个经济关系的纽带就是地租。我国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相分离之后各用地单位或生产者个人都必须把自己以土地作为生产资料所获得的收入的一部分上缴给土地所有者的代表国家或集体以实现国家和集体对土地的所有权。这种方式扩大了农民的自主权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发挥了小规模10经营的长处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随着改革开放大批的农民走出山村进入城市打工致使农村劳动力缺乏。在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进程中一方面农村分田到户的土地开始按照一定价格流转承包给大户经营。另一方面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越来越多的农村土地被征用开发失地农民将会越来越多。从马克思地租理论看农民失地问题是当今社会城市化浪潮带来的必然问题。在推进城市化进程中农民失去了集就业、养老、最低生活保障为一体的土地后不能与城里人一样获得平等的就业机会和社会保障。二元经济结构理论是由英国经济学家刘易斯于1954年首先提出。在其《劳动无限供给条件下的经济发展》一文中,阐述了“两个部门结构发展模型”的概念,揭示了发展中国家并存着由传统的自给自足的农业经济体系和城市现代工业体系两种不同的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