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1252)一、学科简介与研究方向(一)学科简介东北大学是全国首批24所设立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点的全国重点大学之一。东北大学MPA教育项目依托东北大学文法学院公共管理学科,该学科在全国理工类院校中首批获得公共管理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2007年设立了公共管理一级学科博士后流动站,2017年公共管理学科被列为辽宁省双一流重点建设学科,第四轮学科水平评估结果为B+。东北大学自2001年起在全国范围内招收MPA研究生,经过近20年的发展,已培养了1600余名学生。已经形成了特色鲜明的MPA教育办学模式,在全国MPA同行中享有盛誉。由东北大学提炼的“聚是一团火,散做满天星”的MPA精神、设计的星火图案被确定为全国MPA理念与标识;率先在国内举办“京、沪、沈”MPA研究生论坛,开创了中国MPA研究生论坛之先河;在东北大学召开的东北地区MPA研究生演讲比赛,为全国MPA研究生交流探索了新的模式。东北大学MPA研究生教育在全国享有盛誉。东北大学是教育部全国公共管理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教育部高等学校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7所试点单位之一、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以及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高级干部和公务员培训基地。东北大学拥有最优质的MPA教育资源和丰富的办学经验,东北大学公共管理教学团队是国家级教学团队,多名老师获得全国MPA论文指导优秀教师、优秀教师和优秀管理工作者,多篇案例入选全国专业学位案例库,数篇论文获评全国MPA优秀学位论文。(二)研究方向方向一:政府管理该方向主要研究领域为中国政府改革、地方政府治理、城市管理、大数据与政府治理、公共政策分析等。方向二:社会组织管理该方向主要研究领域为社会组织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社会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等。二、培养目标培养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掌握系统的公共管理理论、知识和方法,具备从事公共管理与公共政策分析的能力,能够综合运用管理、政治、经济、法律、现代科技等方面知识和科学研究方法,解决公共管理实际问题的德才兼备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式人才。三、学制及学习年限-2-学制为2.5年,最长学习年限(含休学和保留学籍)为5年。四、培养方式1.实行课程学习、专业实践、学位论文相结合的培养方式。2.学位论文选题应紧密结合工作实践,具有明确的公共管理部门背景和应用价值。五、课程设置课程类别课程编号课程名称学时学分考核方式备注核心课yz201801001外语(英、日、俄)322考试必修(5学分)yz20180100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322考试yz201801003学术道德与论文写作161考查yz201801004公共政策分析322考试至少选足13学分yz201801005公共管理483考试yz201801006公共经济学483考试yz201801007宪法与行政法学322考试yz201801008政治学322考试yz201801009社会研究方法322考试yz201801010电子政务322考试必修课yz201801011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322考试至少选足4门(8学分)yz201801012领导科学与决策322考试yz201801013公共组织行为学322考试yz201801014行政管理学研究322考试yz201801015公共政策典型案例分析322考试公共选yz201801016公文写作322考试至少选足3门(6学分)yz201801017社会组织管理322考试-3-修课yz201801018社区治理322考试yz201801019城市治理322考试yz201801020自然资源管理与生态环境保护322考试方向选修课(至少选择一个方向)政府管理方向yz201801021中国政府改革与实践322考查至少选足2门(4学分)yz201801022地方政府治理322考查yz201801023政府绩效管理322考查社会组织管理方向yz201801024公共事务管理322考查至少选足2门(4学分)yz201801025社会公共服务322考查yz201801026公共项目管理322考查六、必修环节与学分要求学生培养实行学分制,总学分不少于38学分。课程设置突出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分为核心课、必修课、公共选修课、方向选修课和社会实践五个基本模块。核心课中,社会主义建设理论与实践、外国语为必修课,核心课程须修满18学分;必修须修满8学分;公共选修课须修满6学分;方向选修课须修满4学分;社会实践为2学分。总学分不少于38学分。七、社会实践社会实践时间为不少于三个月。社会实践应在教师的指导下进行,社会实践结束后,学生须提交社会实践报告。八、学位论文工作(一)文献综述报告1.应阅读与学位论文研究相关的文献总数不少于50篇;其中期刊类文献不少于参考-4-文献总数的1/2;近三年文献不少于参考文献总数的1/3。2.文献综述报告字数不少于5000字,并应包含以下内容:国内相关研究状况;国外相关研究状况;国内外相关研究评价(不少于1000字)。3.文献综述报告实行书面审查制度,由导师组结合开题报告公开进行,考核是否通过并评定成绩。(二)开题报告1.开题报告的内容包括:选题的背景和意义(不少于1000字);文献综述(不少于5000字);论文结构;研究方法;可能的创新点;参考文献(不少于50篇)。2.开题报告写作的具体格式规范及要求由MPA教育中心统一制定。3.学位论文开题实行导师回避制,由不少于3人的开题小组匿名进行开题,集体把关,提高选题的科学性和可研性。4.第一次开题未通过者须进行第二次开题;第二次开题仍未通过者须重新选题。(三)中期检查1.中期检查实行书面审查制度。由导师组审查评定成绩。2.中期检查内容(1)课程学习情况(2)文献综述情况(3)开题报告情况(4)学术研究成果情况(5)学位论文研究进展情况(四)学位论文撰写、评阅与答辩1.学位论文撰写应严格按照开题的题目撰写,不能无故变更题目;禁止抄袭等学术不端行为;学位论文撰写按照《东北大学MPA研究生学位论文规范》的规定执行,具体格式规范及要求由MPA教育中心统一制定。2.学位论文应在答辩前一个月完成送审评阅工作;学位论文评阅实行匿名制,包括外审评阅和内审评阅两部分;外审评阅由MPA教学办公室统一送审。3.完成并通过文献综述报告、开题报告、中期检查、评阅通过等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环节,且课程成绩合格,达到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要求,方可申请参加学位论文答辩。4.首次答辩未通过者,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二次答辩;二次答辩仍未通过者,不授予学位。5.学位答辩要求按照《东北大学授予研究生学位的工作细则》的规定执行。九、培养环节考核1.在第四学期结束前没有通过开题报告考核的研究生,将延期毕业。2.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含休学和保留学籍)内未完成学业的,将按照学校-5-关于研究生学籍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