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若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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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若干意见(2009年11月11日)鄂发〔2009〕31号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更加自觉更加主动地推动全省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努力实现建设文化强省的战略目标,特提出如下意见。一、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总体要求(一)重大意义。文化是民族的血脉和灵魂,是社会文明程度和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文化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动力、智力支持和产业支撑,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综合实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的必然要求,是实现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构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的重大举措。我省文化资源丰富、文化积淀厚重、文化人才荟萃、科教优势突出,具备实现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一系列有利条件。近年来,全省上下大力推进文化建设,共同思想基础不断巩固,社会文明风尚逐步形成,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初步建立,文化产业实力明显增强,文化建设成就显著。面对当今世界大发展大变革大调整的新形势以及全球思想文化交流交融交锋的新特点,面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日益完善的新要求,面对现代传播技术广泛应用的新变化,面对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的新期待,面对文化与经济政治社会日益交融并相互促进的新趋势,各级党委、政府一定要站在战略和全局的高度,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以更先进的理念、更开阔的思路、更有效的政策、更得力的措施,进一步加快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进一步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推动全省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二)指导原则。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两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坚持高举旗帜、围绕大局、服务人民、改革创新,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遵循文化发展规律、精神文明建设规律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以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为目标,以文化体制改革和科技进步为动力,着力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着力巩固壮大主流思想舆论,着力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着力做强做大文化产业,着力构建有利于文化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坚持运用政府推动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的办法和手段,用抓工程的理念和思路,推动文化与经济、科技、教育、旅游等领域的融合,激活文化创造力,增强文化竞争力,提升文化软实力,走出一条文化科学发展之路,为顺利实施“两圈一带”战略,为构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提供强大的精神文化支撑。(三)主要目标。到“十二五”期末,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深入人心,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吸引力凝聚力不断增强,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发展壮大,文化软实力明显提升。哲学社会科学全面繁荣,实现由社科大省向社科强省跨越;主流媒体综合实力逐步壮大,舆论引导和传播能力进一步增强;思想道德建设进一步加强,社会文明程度明显提高;精神文化产品更加丰富,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本完备,文化消费在城乡居民消费结构中的比重明显提高,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得到有效保障;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和市场体系基本建立,使文化产业成为支柱产业,产业增加值占全省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6%左右;文化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人才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基本建立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充满生机活力的文化体制机制,形成有利于出思想、出精品、出人才、出效益的文化发展环境;整合资源、突出重点、彰显特色、优化布局,重点建设红色文化基地、历史文化基地、生态文化基地和文化创意产业基地,努力将武汉打造成中西部地区重要的文化中心,形成以武汉城市圈和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为支撑的文化发展空间布局,努力把湖北建设成文化事业繁荣、文化产业发达、文化人才荟萃、文化实力雄厚的文化强省。今后三年,要在全面推进文化建设的同时,重点实施“五个一批”:建设和实施一批重大公共文化服务工程,培育一批综合实力强、竞争力强、带动力强的骨干文化企业,培养和引进一批高素质的文化拔尖人才和领军人物,打造一批深受群众喜爱、赢得市场认同的文化品牌和精品力作,建设一批各具特色、集成发展的文化产业园区和产业集群。二、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重点工程(四)实施理论武装工程。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按照建设学习型政党的要求,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领导干部要在真学、真懂、真信、真用上下功夫,做深入学习、学以致用、用有所成的表率。加强和改进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建立各级干部理论学习的述学、评学、考学、督学机制,把理论素养、学习能力作为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健全省市县理论宣讲网络,构建理论宣讲平台,加强基层理论宣讲队伍建设,推进马克思主义理论家特别是中青年理论家培养工作,实施高校理论教研骨干培养计划,推动党的创新理论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军营。精心组织重大理论问题和湖北历史及现实问题研究。围绕全省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和干部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规划组织重点课题研究。支持基础性研究,重点抓好应用性研究。改进项目资助和成果奖励办法,发挥好社科研究基金、奖励基金等的导向作用。完善研究成果评价推广机制,提高应用研究成果的转化率和贡献率。加强理论阵地建设。省委哲学社会科学领导小组要加强理论武装工作的领导、规划和协调,制定进一步繁荣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充分发挥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在建设学习型党组织中的重要作用。组建湖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整合理论资源,推动各级各类研究机构的交流合作,形成强大合力。培育一批国内一流、具有国际影响的优势学科和研究基地,办好一批理论类报刊、网站、栏目,打造“楚天舒”等理论工作品牌。进一步办好社科院,发挥社科联的组织协调作用和讲师团的宣讲普及作用,完善全省各种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会、学会网络,促进民办社科机构健康发展。(五)实施思想道德建设工程。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根本,结合国情省情,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加强民主法制教育、廉政文化教育和国防教育,大力培育和弘扬湖北人文精神。围绕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以企业职工、进城务工人员、青年学生以及城乡生活困难群体为重点,加强基层思想政治工作。加强思想政治工作阵地建设,积极抢占网络、手机媒体等新阵地。全面推进公民道德建设。贯彻落实《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广泛开展普德、立德、行德、评德、颂德活动,将思想道德建设延伸到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覆盖到社会各个领域、各个层面。探索思想道德建设的长效机制,形成制度化的领导机制、规范化的管理机制、科学化的考评机制。广泛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学习实践活动,以诚信建设为重点,培养道德典型、宣传道德模范,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建设。坚持教育与管理并重,完善乡规民约、市民公约、职工守则、学生守则。建立和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教育网络,动员社会各方面共同做好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工作。把武汉、红安、洪湖等地建设成为全国有影响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红色旅游核心景区。深入推进“文明湖北”建设。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城乡文明程度。大力推进文明城市创建,积极争创全国文明城市,促进各级文明城市提档升级。加快文明村镇创建步伐,至“十二五”期末,将文明新村试点村扩大到5000个以上,省级文明村镇达到300个,建成一批特色鲜明的文明示范村镇。深入推进文明社区创建,进一步拓展百步亭、常青花园等全国知名品牌效应。拓展文明单位创建覆盖面,提升窗口单位服务水平。着力推进武汉城市圈文明城市群创建、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文明风景旅游示范区创建、仙洪新农村建设试验区文明新村联片创建。(六)实施舆论传播工程。做强做大主流媒体。巩固以湖北日报传媒集团、长江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知音传媒集团为龙头的报刊出版业的优势地位,拓展传播领域,创新传播业态,延伸传播链条,用两年左右时间打造10个以上发行量过100万份的大型报刊,建设全国一流的报刊出版业方阵。整合广电资源,加快广电数字化和高清化进程,打造以湖北省广电总台为骨干、以湖北卫视为龙头的强势广播电视媒体,着力推动湖北卫视提档进位。培育和支持《楚天都市报》、《湖北经视》、《特别关注》、《知音》等一批品牌传媒,支持各地各类媒体做强做大,鼓励跨地区、跨媒体、跨行业发展。精心培育并继续办好《记者走基层》、《垄上行》等一批品牌栏目,扩大媒体影响力。始终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开展系列主题宣传。加强和改进突发公共事件新闻报道,完善新闻发布制度,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大力发展新兴媒体。努力发展移动多媒体广播电视、网络广播影视等。加大对以荆楚网为龙头的新闻网站建设力度,力争两年迈进全国省级重点新闻网站第一方阵。加强网络文化建设,推进全省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上网工程,推动数字出版、数字图书馆建设,加快湖北精品文化数字化工程。强化网上舆情研判和引导,壮大网络评论员队伍。提高网络管理装备技术水平,完善互联网管理基础数据库。成立省级网络文化建设管理机构,组织协调网络建设、运用与管理,引导文明办网、文明上网。努力提高对外传播能力。支持中央、境外新闻媒体驻鄂单位的工作,支持中央新闻网站办好湖北频道。继续推进采访线工程建设,加强对境外媒体记者的服务和管理。促进省属主流媒体与中央媒体、境外媒体合作,抓好主流媒体境外落地工作,建设对外传播基地。积极开展版权国际贸易,努力扩大荆楚文化影响。以武汉国际杂技节、武当国际武术节、世界华人炎帝故里寻根节等为载体,定期组织大型宣传推介活动,着力彰显湖北优势,构建全方位的对外传播格局。(七)实施文艺精品打造工程。完善文艺精品创作生产规划。研究制定涵盖各文艺门类的中长期创作生产规划和年度创作生产计划。按照系列化、项目化、品牌化的要求,围绕重大题材、重大节庆、重大活动,发掘湖北特色文化资源,建立重点文艺作品项目库。大力推进文艺精品创作生产。建立重大文化产品创作生产项目科学策划、论证、筛选和扶持机制。以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和“屈原文艺奖”为主要抓手,充分利用湖北特色文化资源,抓好影视剧、长篇小说、动漫、舞台剧、广播剧、歌曲等精品生产,大力支持文学、戏剧、音乐、美术、杂技等优势文艺门类。整合资源,拓展领域,延伸链条,到“十二五”期末,推出50项具备国家水准、反映时代精神、体现湖北特色、深受群众欢迎的重点文艺精品。高度重视网络文艺作品创作。培育文艺创作生产主体,着力扶持重点国有文艺单位,大力发展社会文艺创作生产机构,鼓励设立知名文艺家创作室和流动工作站。鼓励文艺工作者深入实际、深入生活、深入群众,多出精品力作。切实加强文艺精品推广营销。充分利用各类媒体,提高优秀文艺作品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加强市场营销,组织好文艺精品的首发、首映、首演及展演、展播、展映、展出活动,提高优秀作品的市场占有率,加快文艺精品的产业化、普及化、市场化步伐。(八)实施公共文化服务工程。加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管理和利用。对全省公共文化设施进行普查,科学规划,整合资源,最大限度地发挥公共文化设施的作用。建设好省广播电视基地、省图书馆新馆、荆楚文化名人园等重要文化工程,充分发挥省、市级公共文化设施的示范辐射作用。继续实施好广播电视“村村通”、乡镇综合文化站和基层文化阵地建设、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农村电影放映、农家书屋等重点工程。积极建设数字图书馆等网络公共文化服务载体。利用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推进农村文化建设。鼓励社会资金投入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引导农民和社区居民自办文化。到“十二五”期末,全省县(市、区)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和乡镇综合文化站全部符合国家标准。开展公益性文化服务。按照公益性、基本性、便利性、均等性的原则,以政府为主导,以公共财政为支撑,以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为骨干,以基层为重点,鼓励社会积极参与,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方式,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探索建立高等院校、省市文化单位对口支援县(市、区)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