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设计要点分析2016.06无障碍环境:无障碍环境是指为保障残疾人、老年人、孕妇、儿童及其他行动不便者等全体社会成员在居住、出行、工作、休闲娱乐和参加其他社会活动时,能够自主、安全、方便地通行和使用所建设的物质环境。无障碍环境是保障残疾人、老年人、伤病人、儿童等特殊群体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基本条件,同时也为其他社会成员提供便利。无障碍设施:无障碍设施是形成无障碍环境的基础设施。无障碍设施的建设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随时社会经济的发展、思想意识的进步,以及对无障碍环境达成的共识,对无障碍环境的建设起到了非常大的推动作用,相关标准、规范、建设指南及图集等一系列技术文件的出台,为无障碍设施设置的标准化和规范化提供了依据。1总则2术语3无障碍设施的设计要求4城市道路5城市广场6城市绿地7居住区、居住建筑8公共建筑9历史文物保护建筑无障碍建设与改造国家标准《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2012)(2012年)该标准在原国家标准《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50-2001的基础上修订而成,结合调查研究,总结了我国不同地区近年来无障碍建设的实践经验,参考了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技术。城市道路空间布局分析道路红线范围内城市道路空间为实现交通、生活服务、景观生态等功能提供保障,并做为管线等诸多设施的载体。道路空间范围内,地上设施包括人行道、设施带、自行车道、隔离带、绿化带、机动车道、高架的桥梁和人行天桥、公共设施、公交站台等元素。地下设施包括各种管线设施、地下道路和地铁等元素。人行道•人行道是行人通行的有效空间。一般情况下人行道宽度应符合以下要求:快速路辅路、主干路不得小于3.0m,次干路不得小于2.5m,支路不得小于2.0m。人流量较大的商业或公共场所集中路段、火车站附近路段的人行道宽度应适当增加。项目人行道最小宽度(m)一般值最小值快速路辅路、主干路4.03.0次干路3.52.5支路3.02.0商业文化中心、大型商店、大型公共文化机构集中路段5.04.0火车站、码头附近路段5.04.0长途汽车站4.03.0城市道路空间资源分析自行车交通路内机动车停车泊位公共服务设施市政附属设施户外广告等设施城市道路空间资源分析•相关设施的设置应与道路及周边环境协调;•不应影响行人的正常通行;•人行道剩余宽度应符合本最小值的规定。利用行道树间的空间设置体量较小设施利用绿化设施带设置体量较大设施3.无障碍设施的设计要求3.1缘石坡道3.2盲道3.3无障碍出入口3.4轮椅坡道3.5无障碍通道、门3.6无障碍楼梯、台阶3.7无障碍电梯、升降平台3.8扶手3.9公共厕所、无障碍厕所3.10公共浴室3.11无障碍客房3.12无障碍住房及宿舍3.13轮椅席位3.14无障碍机动车停车位3.15低位服务设施3.16无障碍标识系统、信息无障碍3.1缘石坡道位于人行道口或人行横道两端,为了避免人行道路缘石带来的通行障碍,方便行人进入人行道的一种坡道。3.1.1缘石坡道应符合下列规定:1缘石坡道的坡面应平整、防滑;2缘石坡道的坡口与车行道之间宜没有高差;当有高差时,高出车行道的地面不应大于10mm;3宜优先选用全宽式单面坡缘石坡道。3.1.2缘石坡道的坡度应符合下列规定:1全宽式单面坡缘石坡道的坡度不应大于1:20;2三面坡缘石坡道正面及侧面的坡度不应大于1:12;3其他形式的缘石坡道的坡度均不应大于1:12。3.1.3缘石坡道的宽度应符合下列规定:1全宽式单面坡缘石坡道的宽度应与人行道宽度相同;2三面坡缘石坡道的正面坡道宽度不应小于1.20m;3其他形式的缘石坡道的坡口宽度均不应小于1.50m。全宽式单面坡缘石坡道三面坡缘石坡道缘石坡道的坡面应该做到平整、防滑,不积水,避免由于坡面不平整、不防滑给使用者带来的安全隐患。常见问题坡面高差缘石坡道的设置主要是为了避免立缘石设置产生的高差而造成的出行不便,当设置缘石坡道时应尽量做到与车行道没有高差;如施工等因素造成高差时,其高差至少小于10mm,满足服务对象便捷通行的需求。为更好的达到缘石坡道为乘轮椅者等弱势群体提供便利,避免由于立缘石的设置而产生对弱势群体出行带来的不便,缘石坡道的坡度应有一定的要求,减少缘石坡道坡度设置不满足规范要求而造成的问题。坡度常见问题宽度与缘石坡道的高度设置要求类似,为更好的达到缘石坡道为乘轮椅者等弱势群体提供便利,避免由于立缘石的设置而产生对弱势群体出行带来的不便,缘石坡道的宽度也应有一定的要求,减少缘石坡道宽度设置不满足规范要求影响弱势群体使用的问题。缘石坡道3.2盲道在人行道上或其他场所铺设的一种固定形态的地面砖,使视觉障碍者产生盲杖触觉及脚感,引导视觉障碍者向前行走和辨别方向以到达目的地的通道。3.2.1盲道应符合下列规定:1盲道按其使用功能可分为行进盲道和提示盲道;2盲道的纹路应凸出路面4mm高;3盲道铺设应连续,应避开树木(穴)、电线杆、拉线等障碍物,其他设施不得占用盲道;4盲道的颜色宜与相邻的人行道铺面的颜色形成对比,并与周围景观相协调,宜采用中黄色;5盲道型材表面应防滑。3.2盲道行进盲道:表面呈条状形,使视觉障碍者通过盲杖触觉及脚感,指引视觉障碍者可直接向正前方继续行走的盲道。3.2.2行进盲道应符合下列规定:1行进盲道应与人行道的走向一致;2行进盲道的宽度宜为250mm~500mm;3行进盲道宜在距围墙、花台、绿化带250mm~500mm处设置;4行进盲道宜在距树池边缘250mm~500mm处设置;如无树池,当行进盲道与路缘石上沿在同一水平面时,距路缘石不应小于500mm;当行进盲道比路缘石上沿低时,距路缘石不应小于250mm;盲道应避开非机动车停放的位置;5行进盲道的触感条规格应符合下表的规定。部位尺寸要求(mm)面宽25底宽35高度4中心距62~753.2盲道提示盲道:表面呈圆点形,用在盲道的起点处、拐弯处、终点处和表示服务设施的位置以及提示视觉障碍者前方将有不安全或危险状态等,具有提醒注意作用的盲道。3.2.3提示盲道应符合下列规定:1行进盲道在起点、终点及转弯处及有需要处应设提示盲道,当盲道的宽度不大于300mm时,提示盲道的宽度应大于行进盲道的宽度;2提示盲道的触感圆点规格应符合下表的规定。部位尺寸要求(mm)表面直径25底面直径35圆点高度4圆点中心距50行进盲道应与人行道的走向一致,避免距离绕远或变化过多,可通过设置弧形盲道缩短行进距离;走向·常见问题位置行进盲道与围墙、花台、绿化带、树池、路缘石等隔开一定距离设置;满足视觉障碍者便捷、安全通行的需求。根据调查全盲占视觉障碍者的比例相对有限,大多数视觉障碍者能辨别光线及颜色的变化,通过不同颜色盲道吧布设,便于视觉障碍者发现及利用盲道,满足该类群体通行的需求。颜色常见问题破损盲道破损是影响盲道有效使用的重要原因之一,应注重盲道建设的后期养护,防止盲道破损影响视觉障碍者使用的问题。3.4轮椅坡道在坡度、宽度、高度、地面材质、扶手形式等方面方便乘轮椅者通行的坡道。轮椅坡道宜设计成直线型、直角形或折线形。1.轮椅坡道的净宽度不应小于1.00m,无障碍出入口的轮椅坡道净宽度不应小于1.20m。2.轮椅坡道的高度超过300mm且坡度大于1:20时,应在两侧设置扶手,坡道与休息平台的扶手应保持连贯。3.轮椅坡道的最大高度和水平长度应符合下表的规定。4.轮椅坡道的坡面应平整、防滑、无反光。5.轮椅坡道起点、终点和中间休息平台的水平长度不应小于1.50m。6.轮椅坡道临空侧应设置安全阻挡措施。7.轮椅坡道应设无障碍标志。坡度1:201:161:121:101:8最大高度(m)1.200.900.750.600.30水平长度(m)24.0014.409.006.002.40轮椅坡道常见型式有直线形、直角形或折返形。轮椅坡道的设置不应影响人行道的有效进行宽度,避免轮椅坡道的设置影响行人及弱势群体的通行需求。型式轮椅坡道的净宽度、坡面、坡高应满足规范要求,满足轮椅通行的需求。常见问题影响人行道宽度轮椅坡道的设置不应影响人行道通行宽度。坡面、净宽度轮椅坡道应设置扶手或栏杆等,并在临空侧设置安全阻挡措施,防止乘轮椅者通行时产生安全隐患。常见问题高度和水平长度轮椅坡道的坡面、净宽度应满足规范要求,满足轮椅通行的需求。轮椅坡道的最大高度和水平长度应符合相关规定,否则需设置满足规范的休息平台,满足乘轮椅者通行需求。安全档台坡口高差3.8扶手扶手应符合下列规定:1.无障碍单层扶手的高度应为850mm~900mm,无障碍双层扶手的上层扶手高度应为850mm~900mm,下层扶手高度应为650mm~700mm。2.扶手应保持连贯,靠墙面的扶手的起点和终点处应水平延伸不小于300mm的长度。3.扶手末端应向内拐到墙面或向下延伸不小于100mm,栏杆式扶手应向下成弧形或延伸到地面上固定。;4.扶手内侧与墙面的距离不应小于40mm。5.扶手应安装坚固,形状易于抓握。圆形扶手的直径应为35mm~50mm,矩形扶手的截面尺寸应为35mm~50mm。6.扶手的材质宜选用防滑、热惰性指标好的材料。扶手无障碍单层扶手的高度应为850mm~900mm,无障碍双层扶手的上层扶手高度应为850mm~900mm,下层扶手高度应为650mm~700mm。扶手应保持连贯,靠墙面的扶手的起点和终点处应水平延伸不小于300mm的长度扶手扶手末端应向内拐到墙面或向下延伸不小于100mm,栏杆式扶手应向下成弧形或延伸到地面上固定;扶手内侧与墙面的距离不应小于40mm。扶手应安装坚固,形状易于抓握。圆形扶手的直径应为35mm~50mm,矩形扶手的截面尺寸应为35mm~50mm。3.15低位服务设施为方便行动障碍者使用而设置的高度适当的服务设施。3.15.1设置低位服务设施的范围包括问询台、服务窗口、电话台、安检验证台、行李托运台、借阅台、各种业务台、饮水机等。3.15.2低位服务设施上表面距地面高度宜为700mm~850mm,其下部宜至少留出宽750mm,高650mm,深450mm供乘轮椅者膝部和足尖部的移动空间。3.15.3低位服务设施前应有轮椅回转空间,回转直径不小于1.50m。3.15.4挂式电话离地不应高于900mm。低位服务设施低位服务设施3.16无障碍标识系统、信息无障碍盲文地图:供视觉障碍者用手触摸的有立体感的位置图或平面图及盲文说明。盲文站牌:采用盲文标识,告知视觉障碍者公交候车站的站名、公交车线路和终点站名等的车站站牌。盲文铭牌:安装在无障碍设施上或设施附近固定部位上,采用盲文标识以告知信息的铭牌。过街音响提示装置:通过语音提示系统引导视觉障碍者安全通行的音响装置。语音提示站台:设有为视觉障碍者提供乘坐或换乘公共交通等相关信息的语音提示系统的站台。••••••无障碍标志应醒目,避免遮挡;应纳入城市环境或建筑内部的引导标志系统,形成完整的系统,清楚地指明无障碍设施的走向及位置。盲文标志的盲文必须采用国际通用的盲文表示方法。根据需求,因地制宜设置信息无障碍的设备和设施,使人们便捷地获取各类信息;信息无障碍设备和设施位置和布局应合理。通用标志1)通用的无障碍标志2)无障碍设施标志牌通用标志3)带指示方向的无障碍设施标志牌4城市道路4.1实施范围4.2人行道4.3人行横道4.4人行天桥及地道4.5公交车站4.6无障碍标识系统4城市道路4.1实施范围4.1.1城市道路无障碍设计的范围应包括:1城市各级道路;2城镇主要道路;3步行街;4旅游景点、城市景观带的周边道路。4.1.2城市道路、桥梁、隧道、立体交叉中人行系统均应进行无障碍设计,无障碍设施应沿行人通行路径布置。4.1.3人行系统中的无障碍设计主要包括人行道、人行横道、人行天桥及地道、公交车站。实施范围一节,按照由大到小,由抽象到具体进行说明的原则,对城市道路中需要进行无障碍设计的范围进行说明。4城市道路4.2人行道4.2.1人行道处缘石坡道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人行道在各种路口、各种出入口位置必须设置缘石坡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