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救护与四川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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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七、兼职矿山救护队的培训•兼职矿山救护队培训、再培训的考核、颁证工作,由省级矿山救援指挥机构统一负责。•兼职矿山救护队队长和仪器装备管理人员的培训、再培训工作,由省级矿山救援指挥机构组织实施。兼职矿山救护其它指战员的培训、再培训工作,由省级矿山救援指挥机构指定具备培训条件的单位组织实施。•兼职矿山救护指战员岗位资格培训时间不少于45天(180学时),并按“教考分离”原则,进行专业知识考试和专业技能考核。•兼职矿山救护指战员每两年必须接受为期14天(60学时)的再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能继续从事兼职矿山救护工作。•承担兼职矿山救护指战员培训、再培训工作的单位,要严格按照教学大纲规定的培训内容和培训时间实施培训,严格教学、训练和管理,保证培训质量。建立由矿山企业、培训机构和兼职指战员本人三方签字的培训档案,详细、准确记录培训及考核情况。七、兼职矿山救护队的培训•兼职矿山救护队必须结合工作需要,制订演习训练计划。定期开展技术装备操作训练、模拟实战演习训练。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佩用氧气呼吸器的单项演习训练。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矿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和综合性演习。•兼职矿山救护队在专业矿山救护队的指导下,开展学习、演习和训练等工作。八、兼职矿山救护队的管理•兼职矿山救护队应参照《矿山救护队质量标准化考核规范》(AQ1009-2007)要求,加强队伍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值班工作制度、技术装备检查维护保养制度、学习和训练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完善技术装备检查维护登记、学习训练情况和考核登记、事故处理登记、会议纪录、材料消耗登记等相关记录;加强业务学习,强化教育、培训与训练;促进规范化建设,提高管理水平、技术水平、装备水平和整体素质,提高实战能力,保证安全、迅速有效开展事故的初期处置,保护矿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兼职矿山救护队应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应保证矿区范围内随时有1个小队人员,并保持通讯联络畅通,确保接警后迅速开展救援。九、矿山救援基本理念•矿山救护队是一个行动军事化、思想革命化、管理科学化、装备现代化、队伍年轻化的队伍,工作性质特殊,专业性较强。在处理煤矿井下事故时,环境恶劣,条件复杂,危险性大,因此,救护队在灾区所有行动都要大胆心细、果断指挥、行动迅速,一切都要突出安全救护的宗旨。九、矿山救援基本理念•1、利用新技术、新装备,提高救灾时的安全性。•矿山救护队接到事故召请电话后,应根据事故性质,携带先进、齐全的仪器装备,到达事故矿井必须复查仪器的各项技术指标,符合规定后方可下井,以保证抢险救灾时仪器装备使用的可靠性。特别是个人防护、检测仪器、通讯联络、操作工具等,保证使用时的安全性、先进性和良好效果。九、矿山救援基本理念•2、在处理事故时,自身安全永远是第一位的。•在处理煤矿井下事故时,必须把救护指战员的安全放在第一位。无论何种情况,都要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救护规程》的规定,只有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才能考虑对灾区侦察、抢救遇险遇难人员等救灾工作,避免造成事故扩大。在这方面,我国矿山救护队有着深刻的教训,由于准备不充分、盲目进入,仪器装备不合格、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等原因造成自身伤亡事故,所占比例较大,一定要引起救护指战员的高度重视。九、矿山救援基本理念•3、科学的制定抢险救灾方案,保证救护人员的安全。•矿山救护队要在摸清事故性质的基础上,严密、谨慎、安全、科学、合理地制定抢险救灾方案,对灾区侦察、直接灭火、封闭灾区、启封火区、排放瓦斯、寻找人员、搬运人员、恢复通风等行动,都要以《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救护规程》为指导,并制定出自己的行动方案和完善的技术措施。禁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确保救护指战员在实施救灾方案时的人身安全。十、国家矿山应急救援体系•矿山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的原则:“统一指挥、协同作战、依托现有、整合资源、一专多能、平战结合、技术强兵、科技领先、资质认定、依法规范”•1、建立矿山应急救援管理体系•2、矿山应急救援组织体系•3、矿山救援支撑体系•4、编制矿山安全生产事故灾害应急预案十一、国家矿山救援组织•国家矿山救援指挥中心直属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编制有主任、副主任、总工程师,下设综合处、救援处、技术处、管理处。•国家矿山救援指挥中心是全国煤矿救援工作的领导机关和职能主管部门,对全国各省级矿山救援中心,国家级矿山救援基地实施统一管理和抢险救灾的调度指挥。负责国家矿山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工作,组织起草有关矿山救援方面的规章、规程和安全技术标准,承办矿山应急新技术、新装备的推广运用,负责矿山救护比武,矿山救护队伍资质认证,矿山救护指挥员技术培训,承担国际矿山救援技术交流与合作项目等工作。四、省级矿山救援指挥中心•各省(区)成立的矿山救援指挥中心是各省(区)煤矿救援工作的领导机关和职能主管部门,对省(区)范围内的矿山救护队实施统一管理和救灾的调度指挥第二节矿山救护队的组织五、国家级矿山救援基地组织•国家级矿山救援基地业务上受国家矿山救援指挥中心和省级矿山救援指挥中心指导,接受国家矿山救援指挥中心和省级矿山救援指挥中心调遣,跨区域实施抢险救援工作。第二节矿山救护队的组织六、区域矿山救护大队(救护大队)的组织•产煤地区以100公里为服务半径,合理化分若个区域。在每个区域选择一个交通位置适中,战斗力较强的矿山救护队,作为重点建设的矿山救援中心即区域矿山救护大队。第二节矿山救护队的组织七、矿山救护中队组织•矿山救护中队是独立作战的基层单位,由3个以上的救护小队组成;独立救护中队应有4个小队组成。第二节矿山救护队的组织七、矿山救护中队组织•矿山救护中队是独立作战的基层单位,由3个以上的救护小队组成;独立救护中队应有4个小队组成。•救护中队应配备必要的管理人员及汽车司机、仪器修理、氧气填充、机电维修等人员。第二节矿山救护队的组织八、矿山救护小队组织•矿山救护小队是执行作战任务的最小集体,由9人以上组成,小队设正、副小队长各1人。第二节矿山救护队的组织九、辅助矿山救护队的组织•兼职矿山救护队是协助专职矿山救护队完成煤矿救援任务的兼职队伍。应根据矿井的生产规模、自然条件、灾害情况等确定编制。第二节矿山救护队的组织十、矿山救护队员的服役和退役•兼职矿山救护队是协助专职矿山救护队完成煤矿救援任务的兼职队伍。应根据矿井的生产规模、自然条件、灾害情况等确定编制。•为提高矿山救护队的抢险救灾实力,救护队员必须实行服役合同制,并按合同上的规定时间退役。第二节矿山救护队的组织十、矿山救护队员的服役和退役•(1)服役合同制的基本内容•新招收的矿山救护队员经过基础培训、编队实习和综合考评合格后,在正式入队前,必须由矿山救护队、输送队员单位和救护队员本人三方签订服役合同。一个合同期为5年,本人表现优秀可再续签一个合同期,即服役年限为5-10年。•队员服役合同期满,必须按规定返回原单位,矿方要进行合理、妥善安排;优秀队员可以留用,服务年限可以延长。第二节矿山救护队的组织十、矿山救护队员的服役和退役•(2)服役合同制•(a)矿山救护队实行队员服役合同制。是用工制度的一项重大改革和军事化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b)实行队员服役合同制,使矿山救护队多年来超龄队员无法安置的问题得到妥善解决。队员服役期满后,可按照合同规定返回原单位进行合理安排。其优点是:救护队领导不必考虑队员去留问题,能集中精力很好的抓救护队的建设、训练;新队员服役5-10年后,年龄在30-35岁,技术精湛、年富力强,可以作为煤矿安全生产中的骨干力量。•(c)实行队员服役合同制后,矿山救护队可以减少解决职工子女入托、上学、就业、住房等工作。第二节矿山救护队的组织十、矿山救护队员的服役和退役•我省现有的救护队员用工制度•1、企业队的用工制度•2、事业单位的用工制度•3、其他用工制度•思考题:如何妥善解决矿山救护队员的退伍安置问题?第二节矿山救护队的组织一、矿山救护队的特点•1、练兵千日,用兵一时。•2、矿山救护队不是生产单位。•3、矿山救护队的工作性质特殊,指战员经常面临着调整的问题。•4、矿山救护工作具有明显的紧迫性和危险性。•5、矿山救护队青年人多,越占三分之二。第三节矿山救护队的性质、特点和任务二、矿山救护队的特点•6.由于矿山救护队的性质所决定,《煤矿救护规程》规定救护队员年龄不超过40岁,中队指挥不得超过45岁,大队指挥员不得超过55岁,矿山救护队是一支年轻化的过硬的战斗集体。要求队员实行服役合同制,一个服役期为5年,原则上每名队员不超过两个服役期。因此,人员经常面临着调整的问题,保证合理的结构和队伍的稳定也是救护工作的一个特点。第三节矿山救护队的性质、特点和任务三、矿山救护队的任务•矿山救护队是处理煤矿事故的专业队伍,当矿井发生灾害事故时,要做到“招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其任务是:•1、抢救井下遇险遇难人员。•2、处理井下火、瓦斯、煤尘、水和顶板等灾害事故。•3、参加危及井下人员安全的地面灭火工作。•4、参加排放瓦斯、震动性放炮、启风火区、反风演习和其他需要佩带氧气呼吸器的安全技术工作。•5、参加审查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协助搞好安全检查和消除事故隐患的工作。•6、负责辅助救护队的培训和业务指导工作。•7、协助搞好职工救护知识教育。第三节矿山救护队的性质、特点和任务四、矿山救护队的工作原则•工作原则是:“加强战备,严格训练,主动预防,积极抢救”。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平时严格管理、严格训练、深入井下熟悉巷道,预防检查,消除隐患;战时做到“闻警即到,速战能胜”。第三节矿山救护队的性质、特点和任务五、矿山救护队的日常安全技术工作•(一)预防检查•(二)安全技术工作排放瓦斯;•1、震动性放炮;•2、火区日常检查和启封火区;•3、主要通风机反风演习;•4、需要佩用氧气呼吸器的其他工作。第三节矿山救护队的性质、特点和任务一、指战员一般职责•1、热爱矿山救护工作,全心全意为煤矿安全生产服务。•2、发扬英勇顽强、吃苦耐劳、不怕牺牲的精神。•3、积极参加科学文化、技术业务学习,加强体制锻炼,苦练基本功;•4、自觉遵守《煤炭法》、《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救护规程》等各项规章制度,制止任何人的违章作业,拒绝任何人的违章指挥。•5、爱护公共财产,励行节约,爱护救护仪器装备,认真做好仪器装备的维修保养工作,使其保证在完好的战斗准备状态。•6、按规定参加战备值班,坚守岗位,随时做好出动的准备。•7、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勇敢果断,积极参战,完成救灾和其他各项战斗任务。第四节矿山救护队各级指战员岗位职责二、队员职责•(1)遵守纪律,听从指挥,积极主动地完成领导分配的各项任务。•(2)保养好技术装备,使之达到战斗准备标准要求。•(3)积极参加技术学习,体质训练,不断提高思想、技术业务、身体素质。•(4)处理事故时的具体职责是:•a、在处理事故时,应迅速而正确地完成指挥员的命令,并与之保持经常的联系。•b、了解本队的战斗任务,熟练运用自己的技术装备去努力完成。•c、积极救助遇险人员和消灭事故。•d、在行进和作业时,时刻注意周围的情况,发现异常现象立即报告小队长。•e、意自己仪器的工作情况和氧气呼吸器的氧气压力,发生故障时及时报告小队长。•f、在工作中帮助同志,在执行任务时不准单独离开小队。•g、撤离矿井后,要迅速整理好氧气呼吸器及个人分管的装备。•h、根据指挥员的命令,在事故处理时担任电话值班员、通讯员、安全岗哨等,履行队员的特别职责。第四节矿山救护队各级指战员岗位职责六、军事化管理•军事化矿山救护队主要体现出严谨、整齐、统一的精神面貌,饱满工作热情,有条不紊的工作程序。•(一)队旗、队徽、队歌•(二)队徽、队服•(三)队容、风纪、礼节第五节矿山救护队的管理六、军事化管理•队容、风纪、礼节•1、日常着装应遵守的规定:•(1)按规定佩戴帽徽、领章、肩章、臂章。•(2)着装要带队帽,扣好领扣、衣扣、裤扣。不得挽袖、卷裤腿、披衣、敞怀、穿拖鞋。•(3)便服和队服不得混穿,内衣领不得高出外衣领2mm,内衣下边不得外露。•(4)着队服时不准围围脖,带口罩时不带系在帽上或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